王普初当剑客的时候,适逢君明臣贤,海晏河清。于是他每天都觉得很无聊。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无聊,依我看无聊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实现了人生目标的——如泡美妞挣大钱,又或升官进爵,但是扭过头来没想到自己还人生路漫漫,身体意外的硬朗,尚能上马拉弓,日啖一石,于是因茫然而无聊。
另一种无聊是如我这种人,没有什么雄心壮志,相应地也没有什么出众的才能。不算有钱也不至于揭不开锅,日子过得紧巴凑活但也平不邋遢,一时间找不到做什么事情去做,闲下来又容易蛋疼,于是思慕着是否可以找点事情去做,比方去河边洗炭,或者来写小说。
事实上我原是想去洗炭的,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把白的弄成黑的容易,但是黑的弄成白的就不简单,至少没看起来那么简单。
我想去洗炭除了觉得无聊,也是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挑战意义的事情。
据我所知目前这个世界上还没有白色的炭,如果我要是搞出什白色的炭,我可能会成为“洗白”领域的专家,有无数人会盲目地相信我,崇拜我。在这个时候我当然要保持理智:我知道他们并不关心我是不是真的能把煤炭洗成白色,他们只是需要一个白色的炭,或者这样一个“概念”,因为这个“概念”对了他们的胃口。
这是我再清楚不过的事情了。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人对白色有极强的偏爱,这在以前是没有不敢有不可能有的现象,只因西风吹了不少年,黄土地上不免有些扎根不稳随风而起的尘沙,于是漫漫长空成了这个样子,不能说乌烟瘴气,但是却也很久都不再有澄澈了。
但是说实话这个年头这种矿产资源实在不好接触。人家问我有没有许可证,我说没有,又问我家里有没有什么显贵的亲戚?我说也没有,又问我有没有什么推荐信之类的?我也说没有,但是人家没有放弃的意思,咬着牙继续问我家里有钱吗?我说我要是有钱还来洗炭?我就被撵走了。
我悻悻而归。回来的路上看到有打工的小姑娘在路边买笔,五块钱一支九块钱两支,我猜她是想定价为十块钱两支的来着,但是她没有定价为十块钱两支,这是因为她除了知道十块钱两支笔可以被“10”和“2”的公约数“2”约为五块钱一支笔之外,还因为这可以体现一种商人的让利精神,这个价格好像在说:“嗨,本来我是要卖十块钱两支,但是我看你这人面善,就亏点钱收你九块钱好了,权当为我们这难能相遇的缘分。”
我即将走近的时候大略看了一眼,笔是那种一块钱一支的黑色圆珠笔,这种笔书写感还行,但是一旦掉地上再捡起来去写,就会出墨不匀,要不划拉很久也在纸上写不下一道痕,要不就是不断溢墨,我念书的时候常用这种笔,因而常在不知觉的时候被笔墨将手指头染黑,故而被我妈误以为学习很刻苦,常给我买些好吃的,这大概是我苦痛生涯之中为数不多的欢乐,所以我现在也不想说这种笔的坏话。
我想不停步走开,但是好巧不巧我看她那一眼被她看到了。这年头这种小女孩眼睛贼的很,总是透露着一种老练,她看人就像是看猎物,被她看中的人,通常拒绝不了她的“好意”,换句话说:你怎么能拒绝一个希望靠自己努力挣钱攒学费的孩子呢?你就这么缺这十块钱吗?你还是人吗?
诚然我不喜欢这个年纪大的孩子有这种眼神,但也无可奈何。你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其实是很容易挣钱的,当他们站在那里的时候,头上就有“勤工助学”四个大字像是开过光,你必需带着虔诚与敬意,用你兜里的钱来示意你的善良,籍此获得他人对你“也是人”的认同。一件事要想做成功了,它的道德感起码得设定在五成以上。很明显我面前这个小姑娘满足了一切的条件。
后来我想了想,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或者说,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不管怎么说,也不管用什么理由,能把一块钱一支的笔卖出五块钱一支的价格,也是一种实打实的本事,我就没这本事,我要是有这本事也不会想着洗炭去。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她没和我以前所见的那些脑满肠肥,穿着光鲜亮丽纳衣的秃瓢一般说这笔开过光,也就是说,她不和那些人一样把我当傻子。
后来我就兜里揣着两根笔回家了。有一件事值得一提:我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是第一次在意识清晰的时候花五块钱买一块钱的笔。我倒是没有当冤大头的觉悟,反而觉得这两支笔会因此而在同类之中身价大涨。
随之而来的问题自然是它们不能与别的笔一般被随便乱写乱画。它们的身价决定了它们在十几厘米的笔生高度里,要有更真实的意义。我因为失去了洗炭的机会而内心悻悻,在这种情况下,我便想到了写小说。
关于我写小说的缘由大概就是这样子的。现在我们可以继续说王普了。
王普这种人属于第三种,他很无聊又没钱,倒是习得一身好本事,都散布在腰上那把所谓剑锋三尺七寸的寒铁上了。他们这种人与我们这些凡人最大的区别是他们总觉得自己壮志难酬——起码讨不到漂亮的女人。
嗨呀!(说这话的时候我跳上了桌子,双手撸起了袖子)你要知道,在这样的太平盛世里,女人们都喜欢阴柔的男子,如果那个男子长得比她们也漂亮,身段比她们也窈窕,她们总能发疯。以前有个人说女人总是本能地去厌恶不属于自己的绝色,这件事情却是个反例。这说明在任何时候大家都有一种忧患意识,本能地排斥可以威胁到自己,并且不能通过后天努力去消除的存在。
事实上这种心态并不是女性专属。我身边如果有这样一个人,身形优美,线条明朗,威武雄壮,奔跑如风,我跳远撅到腚眼子疼也勉勉强强跳个两米,他轻轻一跃便能够跳六七米,我肯定日思夜想着有没有什么缺德而隐秘的方法去干掉他,因为他威胁到了我的一些权利,如引人注目权和交配权。(都到了这个时候了我肯定不会去想问题是否出在自己身上,比如去心理医疗中心看看我有没有精神病之类,打点镇定药磨磨我邪恶的想法,要不穿上拘束衣防止我暴起伤人。)
甚至说,可能我还没想完就有人去做了这件事,并且做得漂亮,做得不漏痕迹。然后有广大同胞于天幕来临时满含热泪暗自松了一口气,又于悄无人处为此英雄而握拳喝彩。但是上述这种开挂一般的条件出现在美洲豹身上就很好。它们身形优美,线条明朗,威武雄壮,奔跑如风,轻轻一跃便能到四五六七米,虽然它能威胁到我的生命,但是与我相隔两个大洲和一个大洋,关键是它们不会威胁到我的交配权。
我能讲这样的话,是因为我设定了一个很荒谬的社会背景,在这个荒谬的社会背景里,王普和我一般,有这样大脑袋宽鼻梁,是一种一百八十斤以上膂力惊人的糙汉子。虽然我身高一米七,而王普身高足有一米八九,但是长得高又怎么样?力气大去挑大粪好了。
所以哪怕王普剑术高绝,但是因为他长得不帅,顶多只能讨得个砍柴的营生。王普从没想过原因,他自以为壮志难酬,于是做好了“终我一生等一个机会”的觉悟。而我却在这方面颇有心得。在我看来这一切归结于人是一种忘性很大,而且很喜欢美的的生物,这样的生物,万不可让其感到安稳,否则他们的美感便会走向一种极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历史数次证明这种极端会使人类走向弱亡。可惜这个道理从来覆有一层“当局者迷”的外衣,所以在这样的太平时代之下,涂脂抹粉的男人可以从金光门排到春明门。
王普不知道这个道理。他出生时候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他就以为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故而他只会感到自己这么的与众不同,而不会想到其实这是一个荒谬的世界。
我现在身处的这个社会环境,其实也很荒谬,男子涂脂抹粉的越来越多,反倒把我给凸显出来,成了个另类了。这些仁兄们脸白得反光,晃眼,白天眯得我找不到路,晚上吓得我找不到路,于是我时常迷路,每走到十字路口,如果不能够翻看十本书,都不知道自己将要向哪里去才好。
那些维护者自以为男性也有爱美的权利,这我不否认,但如果认为涂脂抹粉就是爱美的话,我也有说“美你妈逼”的权利,而且我力气大,打的一手好架,所以遇人遇事,从来也不怂。于是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可以相安无事,只是偶尔来个无伤大雅口水战为互相的理念信仰致敬。
王普不像我这么想。我能够想到这个道理,是因为我头顶上只有国家和法律,在此之下,统统为自由,故而我有充足的空间去发散自己的思维,用一种局外人的视角思考这个时代。而王普头顶上却有官绅王将,还有一位高居长安城里,日常穿黄衣服坐在尚书房或者彳亍在御园里的老头,此外,还有一片专制下昏暗无有昼夜的所谓朗朗乾坤,他的压力比我大多了,他得趴在地上才能喘出气来。
这些压力像是一层层的纱,蒙住了他的眼睛,使他不能像我一样看到世界正常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