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到这里,第一卷收了。
回头看,这一卷其实只讲了一件事:一个十七岁的年轻人,拿着半页从火里抢出来的纸,走进一座他进不去的城,然后在城的角落里,慢慢找着了一道缝。
缝不大。够塞进去一只手,不够把墙推倒。
这一卷死了几个人。周阿六死在狱里,脖子上有一道勒痕,老葛验完尸,在册子上写"时疫"。誊录吏死在水沟边,脚底没有泥。两个都是小人物,连名字都没多少人记得。他们死的时候,沈砚没有哭——他只是把那半页纸从鞋底里拿出来,看了一眼,又缝回去。
我知道有人会说他冷。
他确实冷。他把"规矩"两个字算得太精,精到把人也算了进去。可这一卷里他做的事,说到底不是为了报仇。报仇是私仇,他要的是另一回事——是那些跟他一样出身的人,不用再靠谁的情面,不用再等谁的开恩,只凭自己写的字,就能站到该站的地方。
这事大不大?
大。可他现在站的地方,只是吏部考功清吏司一间漏风的值房,案头堆着三万一千二百条没人要的旧册。薛敬在旁边咳嗽,陈默在门口擦他那根短棍。窗外是京畿的秋天,梧桐叶落了一地,西桁坊的脚行里麻九正在骂人。
这就是第一卷。没有登堂入室,没有大权在握,没有谁对谁翻了脸。只有一个人在陋衙里坐下来,把灯点上,翻开第一本烂账。
陆嵩还没有正眼看他。雍帝只是在邸报上记住了这个名字。苏瑾送了两回礼被退回去,正站在自己府里骂。萧烈的幕僚收到了一份边粮清单,还没有回信。七家的姻亲网一张都没动,只是有几个边缘的人,开始觉得这位新来的沈主事,好像有点不好说话。
下一卷要写的,是他怎么借别人的刀。
不是他的刀。他没有刀。他只是把别人手里的刀,往对的地方递了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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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这本书写到四十万字,我越来越觉得它不是一本"爽文"。它更像是蹲在那个漏风的值房里,看一个年轻人一笔一笔地抄册子。抄得很慢,有时候抄一整晚,就为了在某一条旧例里找出一个字的破绽。
可就是那一个字,能救一个人,或者——害死一个人。
周阿六死的时候,我停了三天没写。
我不知道该让他怎么死。最后还是让他死了。因为这本书里,没有哪一次胜利是不付账的。他赢了覆榜换三人,代价就是这个想在文后署一次名的二十一岁书生。
这不是残酷。这是规则。
试读的卷到此为止,后续内容具体发不发,发在哪,怎么发,待试读意见整理后确定。
下一卷,见亦或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