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讨论了目的与目标的形成。
目的,是意识体在动机基础上主动确立的抽象预期结果。目标则在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具体化的预期结果。
至此,主体已经明确希望实现什么,却不意味着已经掌握实现目标的途径。
例如,一个人已经确立了前往某个地点的目标,但仍然需要考虑采用什么方式到达,以及在当前条件下如何实施。
这涉及两个不同的信息构建环节:方法与方案。
在本书的行为逻辑模型中,方法是实现目标的一般信息,方案则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方法的特殊信息。
两者共同构成从目标到实际行为之间的认识环节。
第一节 方法:实现目标的一般信息
方法,是意识体在目标基础上,为实现目标而构建的具有通用性的行动信息。
方法回答的是: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实现已经确立的目标?
它的核心特征是通用性。
一种方法一旦形成,在满足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被不同主体运用于不同情境,而不必每次都重新构建其基本规则。
例如,步行是一种移动方法。
不同的人可以在不同地点采用步行方式,从当前位置移动到能够到达的目标地点。
具体的时间、地点和道路可能不同,但步行所涉及的基本行动方式具有通用性。
同样,通过反复练习提高某项操作能力,也可以作为一种方法。只要具有相应的学习和训练条件,不同主体便能够运用这一方法。
因此,方法可以理解为实现目标的通用规则或信息模板。
但通用性不等于无限适用。
每种方法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步行可以完成一定范围内的移动,却无法满足所有交通需求。某种训练方法可以提高特定能力,也不意味着它适用于任何学习任务。
所以,方法的一般性是相对于具体实施情境而言的,指其基本规则能够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
一、一般方法与特殊方法
按照本书对方法的分类,可以根据实现目标时所依靠的主要手段,将方法区分为一般方法与特殊方法。
一般方法,主要指依靠本体自身的基本行动能力实现目标的方法,也可以称为本体基础方法。
特殊方法,主要指借助外部工具或既有功能系统实现目标的方法,也可以称为工具方法。
例如,一个人需要前往附近的地点。
如果主要依靠自身的行走能力完成移动,可以归入本体基础方法。
如果借助自行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实现移动,则属于工具方法。
两种方法服务于相同或相近的目标,但实现目标所依靠的条件有所区别。
在这里,需要明确两个问题。
首先,一般方法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况下都是最简单、最快捷或最有效的方法。
它强调的是主要依靠本体自身能力,而不是在效率上必然优于工具方法。
有时借助工具能够大幅减少行动所需的时间与体力。在这种情况下,工具方法可能比本体基础方法更加直接、有效。
其次,一般方法与特殊方法的分类,并不意味着工具方法完全脱离本体自身的活动。
例如,骑行自行车仍然需要主体运用身体的感知、平衡和运动能力。
只不过,自行车作为外部工具,在实现移动目标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这一分类依据的是实现目标时所采用的主要手段,而不是判断本体是否完全参与行动。
对于同时涉及多种手段的复杂活动,可以进一步分析不同手段各自承担的作用,而不必强行将全部活动划入某一单一类别。
二、本体行为方法与路径方法
在方法的内部,还可以从行动方式与实现路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本体行为方法主要涉及主体如何运用自身能力完成活动。
例如,行走、抓握、推动和搬运,可以在不同条件下成为实现相应目标的基础行动方式。
这些行动方式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但能否实现某个具体目标,还需要结合目标要求和现实条件判断。
路径方法则涉及从初始条件通向目标状态所采用的基本途径。
这里所说的路径,并不仅限于地理空间中的路线,还可以指实现目标所经过的步骤或阶段关系。
例如,为了掌握一项较复杂的技能,可以先学习基础知识,再进行分项练习,最后尝试完整操作。
这一学习路径能够在不同的具体情境中重复使用。
但是,路径方法与本体行为方法并非完全并列、相互排斥的类别。
路径描述的是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步骤关系,本体行为方法描述的则是主体所采用的基本行动方式。
一种路径可能包含多种行动方式,一种行动方式也可能被运用于不同路径。
工具方法同样可以包含路径。
例如,使用计算机处理信息,需要通过一定的操作步骤完成任务;驾驶车辆前往某地,也需要考虑实现移动的基本路线。
因此,一般方法与特殊方法主要按照实现手段划分,而路径方法则从实现过程的组织方式进行分析。
两者属于不同的分类角度。
还需要区分通用路径与具体路线。
例如,“经过中间地点分段到达目的地”可以作为一种通用路径方法。
但在某一天从哪个路口转弯、选择哪条道路、在哪里停留,则需要结合具体环境形成实施安排。
这部分信息属于方案。
三、工具方法与功能系统
工具方法,是主体借助外部工具或既有功能系统实现目标的方法。
工具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是因为它具有一定的结构与功能。
例如,一台计算机包含硬件、软件及其连接关系,能够在相应条件下实现信息处理等功能。
主体使用计算机完成某项任务,就是利用既有功能系统实现目标的一种方式。
但工具与方法不能混为一谈。
计算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功能系统,使用计算机完成任务的方法,则是有关如何利用该系统实现目标的信息。
同一种工具可以被用于不同方法,同一种方法也可能借助不同工具实现。
例如,信息记录可以通过纸笔、计算机或其他设备完成。
工具不同,具体操作方式可能发生变化,但某些记录和整理信息的基本规则仍然可以保持通用。
工具能够扩展主体实现目标的能力范围,同时也会带来新的使用条件。
例如,设备需要能源、维护和相应的操作技能,某些工具还需要特定环境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因此,主体在选择工具方法时,需要考虑工具所提供的功能是否符合目标要求,以及现实条件是否允许使用。
四、方法的选择与组合
一个目标可能具有多种实现方法。
主体可以依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对不同方法进行比较。
例如,前往某个地点,可以采用步行、骑行或者其他交通方式。
不同方法在速度、资源消耗、适用距离及环境要求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主体需要根据目标和可预见的条件,选择适当的方法。
复杂目标还可能需要组合使用多种方法。
例如,完成一篇研究文章,可能需要资料检索、阅读整理、比较分析和文字写作等不同方法。
这些方法可以共同服务于同一目标,并按照一定关系组成实现目标的基本途径。
但方法的选择与组合,还没有完成对实际行动的全部安排。
主体即使已经确定采用哪些方法,仍然需要考虑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利用哪些资源,以及按照什么具体顺序实施。
这就进入方案环节。
第二节 方案:方法在特定条件下的应用
方案,是意识体在方法基础上,结合特定条件构建的实施信息。
方法提供实现目标的通用规则,方案则进一步确定在当前情境下如何使用这些规则。
因此,方案的核心特征是特殊性。
同一种方法可以在不同情境下形成不同方案;不同主体也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条件,使用同一种方法构建不同的实施安排。
例如,两个人都掌握步行的方法,也都希望到达某个地点。
但由于出发位置、行动时间、身体状态和道路条件不同,他们可能需要选择不同的路线与行动安排。
方法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方案却因具体条件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因此,方案所增加的,是方法应用于特定情境时所需要的信息。
这些信息主要涉及时间、空间、内外环境、资源条件和实施安排。在必要情况下,还可以包括风险应对、反馈监测、矫正规则及复盘安排。
一、时间与空间信息
任何实际行为都发生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
方法可以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重复使用,但方案必须结合当前行动的具体时空条件。
时间信息主要包括行动开始的时机、持续时间、步骤顺序、阶段安排及必要的完成期限。
空间信息则包括行动地点、对象位置、距离、分布以及相关对象之间的空间关系。
例如,一个人采用步行方法前往图书馆。
步行方法本身并不规定他必须在什么时候出发,或者必须经过哪条道路。
但在具体方案中,他需要考虑从哪里出发、图书馆位于何处、什么时候行动,以及哪些道路可以通行。
时间与空间条件还可能相互影响。
例如,同一条道路在不同时间可能具有不同的通行状况,距离较远也可能增加行动所需时间。
因此,方案中的时间与空间不能完全孤立地分析。
这里还需要区分目标的时间限定与方案的时间安排。
例如,“在周五之前完成工作”可以属于目标的具体规定。
“周三整理资料,周四完成写作,周五检查修改”则属于方案中的实施安排。
前者规定预期结果应当在何时实现,后者说明主体如何安排实际行动。
二、内环境与外环境评估
方案的形成,还需要考察行为实施时所处的环境。
本书根据实践主体与相关条件之间的关系,将环境评估区分为内环境与外环境。
内环境主要涉及主体自身的状态、能力以及内部资源条件。
外环境则涉及主体之外可能影响行动的条件。
例如,对于个人而言,身体状态、知识储备、技能水平及自身能够支配的资源,可以作为内环境进行分析。
天气、道路状况、外部设施以及他人的相关活动,则可以作为外环境进行分析。
需要注意,内外环境的划分依赖于主体边界。
当实践主体是一个组织时,组织内部的人员、设备与管理条件可以属于内环境,而组织之外的市场、政策及其他外部条件则属于外环境。
因此,不能脱离具体主体,直接认定某个因素永远属于内环境或外环境。
在环境评估中,还可以进一步分析有利与不利因素。
对于内环境,主要分析主体的优势与劣势。
对于外环境,主要分析外部条件的顺逆及其变化趋势。
这里的顺逆,指相关外部条件对当前目标实现具有有利还是不利的影响。
例如,一个人计划进行户外运动。
身体状态良好、具有相应运动经验,可以构成内环境中的有利因素。
身体疲劳、缺乏相关技能,则可能成为不利因素。
天气适宜、场地开放,属于有利的外部条件。
恶劣天气、场地限制或其他环境风险,则可能不利于目标实现。
这种分析与管理研究中的SWOT分析具有相似之处。
SWOT通常从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四个方面,评估主体的内部与外部条件。
本书可以借鉴这一工具,但环境评估不必拘泥于固定的分析形式。
对于简单活动,只需识别少量关键条件;对于复杂实践,则可能需要更加全面的评估。
还需要明确,内外环境中的有利与不利具有相对性。
同一种条件对不同目标可能产生不同影响。
例如,降雨可能妨碍某些户外活动,却有利于另一些依赖降水的活动。
因此,环境评估必须以具体目标及其实现条件为依据。
三、资源与实施安排
方案还需要明确实际可利用的资源。
资源可以包括时间、资金、物品、设备、信息以及能够参与行动的其他主体。
主体掌握某种方法,并不意味着已经具备实施方法的全部条件。
例如,一个人知道如何通过计算机完成某项工作,但当前没有可使用的设备,也无法及时取得设备,就不能按照原有设想直接实施。
此时,他需要重新考虑资源条件,选择其他安排,必要时还可能更换方法。
因此,方案需要使一般方法与现实条件建立具体联系。
在明确资源和限制之后,主体还需要形成实际的行动安排。
这些安排可以包括各项活动的先后顺序、所需资源的分配、不同步骤之间的衔接,以及相关主体的任务分工。
对于简单实践,方案可能只包含少量信息。
对于复杂实践,则可能需要处理大量相互关联的条件。
方案的复杂程度应当由具体实践的需要决定,而不是由其文字数量决定。
四、问题识别与主次判断
现实条件未必始终符合预期,方案因此还需要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
问题可以表现为预期结果与现实条件之间的差距,也可以表现为不同要求之间的冲突或制约。
例如,主体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某项任务,但当前资源不足以支持原定计划。
时间要求、资源条件和任务内容之间,便可能形成需要处理的冲突。
对于这类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相关因素及其关系,再判断哪些因素对目标实现具有主要影响。
这涉及问题的主次分析。
主体需要考虑问题的重要程度、紧迫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处理代价。
但分清主次,并不等于简单地回避困难问题。
如果某个难以处理的因素恰恰是目标实现的主要障碍,那么即使处理代价较高,也可能需要优先解决。
因此,主次判断的核心,是识别对结果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条件,并在现实约束下选择适当的处理顺序。
在实际问题中,不同条件可能形成相互冲突的关系。
处理这类关系时,可以考虑协调要求、重新分配资源、改变方法或调整实施条件。
有些冲突可以通过改变条件而消除,有些则需要在一定限制下加以协调,也可能转化为新的问题。
所以,需要区分具体问题的解决与其内部矛盾关系的变化。
一项实际问题得到解决,不代表所有相关条件之间的差异和制约都已消失。
对于方案而言,问题分析的作用,是帮助主体预先识别主要风险,并形成必要的应对安排。
五、反馈与矫正的预先规则
方案不仅可以规定如何开始行动,还可以包含行动过程中需要采用的监测和调整规则。
例如,一个人计划按某条路线前往目的地,可以提前规定:如果道路无法通行,就重新评估可用路线。
在工作安排中,也可以规定:如果进度明显落后,就检查原因并调整后续步骤。
这些规定属于方案中的预先信息。
但是,方案包含反馈规则,并不意味着实际反馈已经发生。
在行为实施之前,主体能够确定需要观察哪些状态、如何判断偏差,以及出现特定问题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实际反馈则需要在行为发生后,根据真实变化获得。
同样,方案可以提前规定矫正条件,但具体矫正必须依据实际反馈完成。
这里需要区分三个环节。
反馈,是相关结果或状态变化的信息返回到主体的认识或调节过程。
判断,是主体依据反馈信息识别当前状态与预期要求之间的关系。
矫正,则是在相应判断基础上,对后续行动或实施安排进行调整。
这三个环节之间可能具有联系,却不能直接混为一谈。
有时反馈表明行动符合预期,不需要矫正;有时反馈揭示原方案已经无法继续实施,就需要重新构建部分实施信息。
如果问题涉及方法本身,主体还可能返回方法环节,重新选择实现途径。
因此,方案可以包含反馈与矫正的规则,但实际反馈、判断和调整属于行为过程及其后续认识活动。
六、记录与复盘的预先安排
对于需要持续改进的实践,方案还可以提前规定如何记录行动过程,以及行为结束后如何复盘。
记录与复盘的作用不同。
记录主要用于保存实际发生的信息。
复盘则在相关记录与结果信息的基础上,分析行动是否达到预期、出现了什么问题,以及哪些经验能够用于后续活动。
在过程记录中,可以采用时间与事件相结合的方式。
例如,记录某项活动何时开始、何时结束,持续了多长时间,以及期间发生了哪些事件。
柳比歇夫时间统计法所采用的活动内容与时间耗费记录,以及周期性统计和总结,可以作为一种参考。
但在逻辑上,时间与事件并不能直接对应为时间与空间。
时间记录说明事件发生的时点、持续时间和先后顺序。
事件记录说明实际发生了什么。
空间记录则进一步说明事件发生的地点、相关对象及其位置关系。
一个事件通常涉及时间、空间与实际变化,因此不能简单将事件等同于空间。
如果实践对环境条件的要求较高,主体可以同时记录时间、事件、地点及相关条件。
对于需要长期追踪的活动,还可以记录资源消耗、执行偏差及实际结果。
至于记录的详细程度,应当根据复盘和后续分析的需要确定。
需要特别强调,方案中的复盘安排与实际复盘不同。
方案可以提前规定记录什么、如何记录,以及行为结束后采用什么方式总结。
但尚未发生的事件,不可能提前形成真实的过程记录。
同样,主体可以预先确定复盘规则,却不能在实际结果尚未发生时完成对结果的总结。
因此,记录与复盘的预先安排属于方案,实际的记录、分析与总结则需要在实践过程中或实践结束后完成。
第三节 方法与方案的信息递进关系
通过前面两节,可以进一步明确方法与方案的逻辑关系。
方法是实现目标的一般信息。
方案是运用方法的特殊实施信息。
二者的区别,既涉及信息内容,也涉及信息的适用范围。
方法具有一定通用性,可以在满足条件的不同情境中重复使用。
方案则针对特定的主体、时间、空间和现实条件构建,其内容与当前实施情境直接相关。
例如,步行作为移动方法,并不固定于某个人、某个时间或某条道路。
但某人在星期五上午从住所步行前往某个地点,需要结合出发位置、道路状况、个人身体状态以及具体时间形成相应方案。
方法可以保持相对稳定,方案则会随着具体条件发生变化。
按照本书提出的雪球式递进原理,方案应当完整继承方法及其此前环节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增加特殊实施信息。
方法以前一环节的目标为基础,增加实现目标的一般性信息。
方案则进一步增加有关具体实施条件及行动安排的信息。
如果结合前面已经建立的概念,可以将目前的七个环节连续展开。
存在包含本体与外界的差异、本体当前状态及基准状态的认识。
需求完整继承存在信息,增加缺失差异的认识。
动机完整继承需求信息,增加满足需求的意识活动趋势。
目的完整继承动机信息,增加主动确立的抽象预期结果。
目标完整继承目的信息,增加具体化的预期结果。
方法完整继承目标信息,增加实现目标的一般性信息。
方案完整继承方法信息,增加特定条件下的实施信息。
这里虽然只展开了七个认识构建环节,但行为与系统尚未进入实际形成阶段,因而完整的九环节模型仍需要在下一章继续讨论。
在这一理论结构中,方案的完整内容不仅包括时间、空间、环境和行动安排,也应当继承方法及此前所有环节所规定的信息。
这正是本书提出的雪球式递进原理。
不过,概念定义上的完整包含,与现实认识活动中的信息保存,需要分别讨论。
例如,主体在制定方案时发现原定方法无法使用,于是重新选择方法。
旧方法的信息是否被保留?新方法是否需要包含旧方法曾经具有的全部信息?
再如,主体原先判断某条道路可以通行,但实际行动时发现道路封闭,于是改变路线。
此时,旧判断已经不再适合作为当前行动依据,却仍然可能作为历史信息被记录。
如果要求后续信息完整继承此前所有内容,就需要进一步明确:已经被修正的信息应当如何保存,历史信息与当前有效信息如何区分,以及怎样判断信息继承是否完整。
这些问题不能仅凭递归定义得到证明,需要在后续统一原理部分进行独立研究。
还需要指出,方法与方案的逻辑顺序,并不意味着现实意识活动始终按照完全固定的时间顺序发生。
主体可能在选择方法时已经考虑具体情境,也可能在构建方案过程中发现原定方法不适用。
对于熟练活动,有关方法和方案的信息还可能依靠既有经验迅速形成,不必每次都经过明确的语言化思考。
因此,方法与方案的区别,应当根据它们各自新增的信息内容和逻辑功能来判断,而不能只依据形成时间或文字详略程度。
至此,主体已经从目标出发,构建实现目标的一般方法,并根据特定条件形成实施方案。
方法解决的是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实现目标的问题。
方案解决的是在当前条件下如何运用方法的问题。
但是,无论方法多么有效、方案多么完善,只要主体尚未实际实施,就不能认定预期结果已经实现。
方案仍然属于意识活动中的信息构建。
下一步,需要使已经形成的行动信息进入现实过程。
第七章将讨论方案指导下的实践活动,以及行为执行、实际反馈、矫正、复盘与系统产物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