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存在:对本体状态的认识
存在,是意识体对本体状态的认识。
这里的意识体,指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生命个体。存在则是意识体通过感知,对自身本体状态形成的认知结果。
需要注意,客观存在与存在认知并不相同。
一个生命个体无论是否认识到自身的状态,其生命活动都可以客观进行。但是,在本书所研究的行为逻辑中,存在并不直接指代生命个体的客观实体,而是指意识体对自身状态形成的认识。
例如,一个人经过长时间活动后,身体逐渐疲劳。
疲劳首先是一种实际发生的身体状态。主体能够通过相应的感知活动获取有关这一状态的信息,并形成对自身疲劳状态的认识。
这种认识,就是本书所说的存在认知的一种具体表现。
再如,一个人感到口腔干燥,或者在长时间运动后感受到身体状态的变化。相关感知使主体能够获取自身状态的信息,并进一步形成认识。
存在认知并不要求主体每次都明确思考“我现在存在”或者“我现在活着”。它所强调的是,主体已经形成了有关自身状态的认识。
感知与认识在这里具有不同的含义。
感知提供有关本体状态的信息,认识则是意识体在相关信息基础上形成的认知结果。
因此,存在认知的内容可以随着主体实际状态及其感知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主体可能准确认识自身状态,也可能由于信息不足或判断偏差而形成不准确的认识。
在行为逻辑中,存在作为第一个环节,并不意味着它必须包含主体能够获得的全部信息。
它之所以被确定为起点,是因为按照本书的理论构想,存在提供了后续环节所依赖的最基础认知内容。
此时,意识体已经认识到本体处于某种状态,但这种认识本身尚未明确指出,相对于某种参照状态,本体究竟缺少了什么。
例如,认识到身体疲劳,与认识到身体需要恢复到相对充分的休息状态,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认知内容。
前者反映当前状态,后者还涉及对状态差异的判断。
这就引出了行为逻辑的第二个环节:需求。
第二节 需求:对缺失差异的认识
需求,是意识体对本体当前状态相对于基准状态所存在的缺失差异的认识。
要理解这一定义,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基准状态。
本书所说的基准状态,是指本体相对完整的状态,它作为意识体认识自身状态缺失的参照。
这里的完整是相对的,并不意味着存在一种适用于所有生命个体、所有条件的绝对完美状态。
例如,对于身体水分状态而言,相对完整可以表现为水分较为充足、能够满足正常生理活动需要的状态。
当个体认识到自身当前的水分状态与这一基准状态存在缺失差异时,就可能形成补充水分的需求认识。
因此,需求的形成至少涉及三个方面的信息:当前状态、基准状态,以及两者之间的缺失差异。
其中,当前状态的信息来自存在认知。
基准状态提供比较的参照。
缺失差异则是意识体在两者比较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到的内容。
以口渴为例。
一个人在运动后,认识到自身出现口干等状态变化。这属于存在认知。
当主体进一步将当前状态与水分相对充足的基准状态进行比较,认识到自身存在水分不足这一缺失时,便形成了相应的需求认识。
在这个过程中,原有的状态信息并未因需求的形成而失去意义。
相反,需求正是以这些状态信息为基础,增加了基准参照和缺失差异的信息。
由此可以看出,存在与需求虽然密切相关,但两者并不相同。
存在所回答的是:本体处于什么状态。
需求则进一步回答:本体相对于基准状态缺少了什么。
这一区别对于后续行为逻辑十分重要。
如果主体只是认识到自身状态,却没有进一步形成有关缺失差异的认识,那么按照本书的定义,就尚未形成完整的需求认知。
不过,需求也不能简单等同于任何状态差异。
当前状态与某一参照状态存在不同,并不意味着这种不同必然构成缺失。只有当该差异被确定为相对于基准状态的不完整之处,并进入主体的相关认识时,才能按照本书的定义形成需求。
需求还可能随着本体状态和基准状态的不同而呈现不同内容。
一个疲劳的人可能认识到自己缺少充分的休息;一个尚未掌握某项技能的人,也可能将自身当前能力与相应的完整能力状态进行比较,认识到需要补充的知识或技能。
这些需求涉及不同的具体对象,但都可以尝试从状态、基准和缺失差异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需要指出的是,后一种涉及知识、能力等内容的需求,其基准状态如何确定,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境加以说明。不能仅因为某个人希望得到某种事物,就直接认定他已经形成了本书所定义的缺失差异。
需求明确以后,主体已经认识到自身缺少什么,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已经主动确立了具体的行为目的。
例如,一个人知道自己需要休息,并不等于他已经决定停止工作、回家睡觉,或者采取某种其他行动。
需求本身主要表现为对缺失的认识。
这种认识可能进一步影响意识活动,使主体的思考开始朝向满足需求的方向发展。
这一发展过程,就是下一环节需要讨论的动机。
第三节 动机:意识活动的方向性趋势
动机,是意识体在明确需求之后,朝向满足需求而形成的意识活动趋势。
在行为逻辑中,需求与动机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对缺失差异的认识,后者则进一步表现为意识活动的方向性。
认识到缺少什么,并不等于意识活动已经开始朝向解决这一缺失的方向发展。
例如,一个人经过长时间工作,已经明确认识到自己需要休息。
此时,他获得了有关自身状态及其缺失的信息。
但如果意识活动并未进一步转向满足休息需求,那么这一认识仍然可以停留在需求环节。
当主体的意识活动开始朝向满足休息需求的方向发展时,便可以按照本书的定义,将这种趋势理解为动机。
动机由此具有两个重要特征。
首先,它以已经明确的需求为基础。
如果没有需要满足的内容,就无法确定这一意识活动究竟朝向什么。
其次,它具有方向性。
这种方向性表现为意识活动开始倾向于满足已经认识到的需求,而不只是停留在对缺失状态的认识上。
但是,动机的方向性并不等于主体已经主动确立了明确的行为终点。
例如,一个人产生了寻找休息机会的意识倾向,并不意味着他已经确定何时休息、休息多久,或者具体采取什么方式。
这些内容需要在后续环节中进一步形成。
因此,动机与目的不能混为一谈。
按照本书的理论构想,动机表现为朝向需求满足的意识活动趋势;目的则是在这一方向上,由主体主动确立的抽象预期结果。
这也是为什么动机与目的有必要分别成为两个逻辑环节。
从信息内容来看,动机以需求为前提。
需求已经包含本体当前状态、基准状态及其缺失差异的信息。动机则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增加意识活动朝向满足需求发展的趋势。
以饮水为例。
主体首先认识到自身处于某种水分不足的状态。
随后,主体认识到当前状态与水分相对充足的基准状态之间存在缺失差异,形成补充水分的需求。
当意识活动进一步朝向满足这一需求的方向发展时,就形成了相应的动机。
在这一阶段,主体尚不需要已经确定具体饮用多少水,也不需要已经制定取水和饮水的执行方案。
动机所增加的,是意识活动的方向性趋势,而不是完整的行动规划。
这里还需要区分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与某一动机本身已经完成主动决策这两个问题。
作为意识体,主体具有主动认识、判断和选择的能力。但这不意味着其每一种意识活动趋势都已经构成一次明确的主动选择。
动机可以成为主体进一步主动确立目的的基础,却不能直接等同于目的的确立。
由此,需求与动机之间的逻辑区别便更加明确。
需求使主体认识到需要满足什么。
动机则使意识活动开始朝向满足这一需求的方向发展。
这一变化意味着,行为逻辑已经从有关缺失差异的认识,进一步发展到具有方向性的意识活动。
第四节 三个环节的信息递进关系
通过前面三个小节,可以对存在、需求与动机之间的关系进行整体分析。
本书提出的行为逻辑具有雪球式递进特征:后一个环节以前一个环节为基础,完整继承其信息,并增加新的信息。
这种结构在定义上采用逐层包含的方式。
存在,是意识体对本体状态的认识。
需求,是在存在认知基础上,对本体当前状态相对于基准状态的缺失差异的认识。
动机,则是在需求基础上,朝向满足需求而形成的意识活动趋势。
按照这样的递进定义,需求并非脱离存在重新形成的独立概念,动机也不是脱离需求而产生的另一种孤立意识活动。
每个后续环节都以前序环节所规定的内容为基础。
如果将三者的信息内容依次展开,就可以得到如下结构。
存在环节包含对本体当前状态的认识。
需求环节以这一认识为基础,增加基准状态与缺失差异的信息。
动机环节则进一步增加意识活动朝向满足需求发展的趋势信息。
在本书提出的概念结构中,后续环节的完整定义应当继承此前环节的全部规定内容。
这与日常语言中对某个概念的简短表达有所区别。
例如,一个人只说“我想喝水”,并不能单凭这句话判断,他此前关于本体状态、基准状态以及需求形成过程的全部信息,是否已经得到完整保存。
因此,不能将某一句话的表达内容,直接等同于完整逻辑环节的信息内容。
本书的雪球式递进原理,首先要求在概念层面建立严格的包含关系。至于这一关系如何对应现实意识活动中的信息保持,以及后续行为和客观系统中的信息继承,还需要在统一理论部分展开论证。
对于本章而言,三个环节已经呈现出不同的理论位置。
存在提供最基础的本体状态认知。
需求在此基础上增加缺失差异的认识。
动机进一步增加朝向需求满足的意识活动趋势。
这样,行为逻辑便从对自身状态的认识,发展到对缺失的认识,再发展到具有方向性的意识活动。
但方向性的形成,并不意味着行为已经具有明确的终点。
下一步需要研究的是:当意识活动已经具有满足需求的方向性趋势之后,主体如何主动确立这一方向的终点,又如何将这一终点具体化。
这将分别涉及行为逻辑中的目的和目标两个环节。
下一章 目的、目标、方法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