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命状态与内外刺激
行为总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分析这些条件,至少需要同时关注生命个体的内部状态和外部环境。
同样是一声响动,正在熟睡的人、专注工作的人和等待某个信号的人,可能作出不同反应。原因不能只从声音本身寻找。个体的觉醒水平、注意状态、过往经验以及当下正在进行的活动,都会影响实际反应。
内部状态包括饥饿、疲劳、体温变化等,也包括与活动有关的神经和生理条件。外部条件则可能是光线、声音、温度、物体运动,或者其他生命个体的动作。这些条件不一定都能引发行为;有的刺激虽已出现,但个体没有相应的感受能力,有的则因强度或背景条件不同而未引起明显反应。
这里的刺激,是指能够作用于相关感受或调节结构、并可能引起反应的条件或变化。它不必先成为主体意识中的认识。光照引起瞳孔反应,不要求主体先理解光照变化意味着什么。一个人看到红灯后主动停止脚步,则可能在视觉感知之外,还用到了既有规则和当前判断。
因此,从条件到行为不能省略中间机制。分析时至少需要问:个体具有什么感受与执行结构?条件如何作用于这些结构?什么因素决定反应是否发生、发生到什么程度?
在实际生命活动中,内部状态与外部条件往往同时发挥作用。一个人疲劳时反应可能变慢,饥饿时更容易注意到食物相关线索。讨论行为的发生,就需要把个体及其所处环境放在同一个具体情境中考察。
第二节 遗传与非条件反射
生命个体并非出生后才开始建立所有反应能力。身体结构及感受器、神经和肌肉系统的形成,受到遗传因素、发育过程与环境条件的共同影响。一些基本反应不需要经过个体后天专门学习便能够出现。
非条件反射就是其中一种典型现象。以膝跳反射为例,适当刺激肌腱后,相关感觉信号通过神经回路引起肌肉的反射性收缩。反应的发生不依赖受检者临时决定“我要抬腿”。
缩手反射也可以说明这一点。身体接触到具有伤害性的刺激时,相关神经通路可以迅速激活保护性动作。主体随后可能感到疼痛、意识到危险,并主动检查伤口或远离危险区域。这些后续行动可能属于实践,但最初的反射性撤离并不需要先完成一次有意识的目的与方案构建。
这里所说的“先天”,不等于基因保存了一份具体动作的文字方案。遗传对行为的影响,主要通过个体的生物结构及其发育和调节条件体现;实际反应仍依赖刺激是否出现、身体状态如何以及相关结构能否正常工作。一个遗传因素相近的个体,在不同环境中也可能表现出不同的行为。
因此,先天反应能证明的是:某些行为具有不依赖当下主观决策的发生机制。它们同样可以分析条件、过程与结果,却不能因此被说成已经经历了实践九环节中的主动确立目的、选择方法和制定方案。
第三节 学习与条件反射
除了先天反应,生命个体还能够因经历而改变对条件的反应方式。
在经典条件反射研究中,食物可以引起动物分泌唾液。若某种原本不能单独引起该反应的声音,多次与食物刺激配对出现,动物后来可能仅听到声音便出现唾液反应。声音的作用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来自学习形成的刺激关联。
这类反应不同于先天的非条件反射。它利用已有的感受与反应能力,却因经历而改变了哪些线索能够引发相应反应。行为的形成过程包含学习历史,当前反应却未必需要主体重新作出有意识的决定。
学习并不只表现为刺激之间的关联。个体还可能因行为后果而改变之后的行动倾向。例如,某个动作曾带来有利结果,下一次遇到相似情境时,该动作可能更容易再次出现。结果对后续行为的影响,是理解习得行为的重要线索。
这说明经验能够改变行为机制的运行方式,但不能据此得出“学习必然产生意识”或“记忆积累到一定程度便自动成为主观能动性”的结论。记忆、条件反射和意识参与属于相关却不相同的研究对象。学习能够在没有明确语言化认识的情况下影响行为,而有意识的学习又可以主动利用记忆和经验进行判断。
对《行为逻辑》而言,习得行为的价值在于提供了一个明确事实:生命个体后来的反应,可能受到先前活动及其结果的影响。一次行为并不总是孤立事件。过去的结果能够改变个体对当前条件的反应方式,进而影响未来的行为。
第四节 行为机制的差异
现在可以对几种行为作出比较。
非条件反射主要依赖既有的反应结构与适当刺激。条件反射还需要考虑后天建立的关联。熟练的习惯动作可能依靠经过练习而形成的自动化执行过程。有目的的实践则要求主体能够主动确定行为的预期结果,并依据认识进行选择。
这些机制可能同时作用于一个人的活动。例如,一名骑车者计划前往某处,这是具有目的的行动;维持车辆平衡的许多细微调整可以高度自动化;遇到突然的刺激时,还可能出现快速的反射成分。如果只问“骑车是不是有意识行为”,答案就可能过于粗糙。我们应当具体分析的是哪一部分活动,以及它受何种机制调节。
不同机制在信息处理上也存在差别。反射回路可以依据相对固定的连接关系作出反应;经过学习的机制会受到既往经验影响;主观能动行为则可能在执行前构想尚未发生的结果,并据此比较不同做法。
这些差别说明,广义行为可以具有共同的分析问题,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相同的内部环节。无论何种类型,我们都可以先观察发生条件、实际活动与结果;涉及主动目的和规划时,再进入更具体的实践分析。
由此,第一篇所建立的是行为的一般研究位置。下一章将把视线从行为怎样发生,转向行为发生之后留下了什么,以及这些结果如何作用于后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