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从一个基本问题出发:生命个体的活动各不相同,是否仍然能够找到分析行为的共同方法?
一个人经过考虑后决定出门,手接触高温物体后迅速缩回,动物在长期训练后对某种声音作出反应。这些现象都可以作为行为研究的对象,但不能用同一种意识过程解释。要理解它们,首先需要明确行为的范围,然后考察不同的发生机制,最后分析行为引起的结果及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