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刘克庄生平年表(史实与本书系年对照)
凡本书系年与史实有出入处,均以【史实】【本书】标注。本年表史实部分依学界权威成果(程章灿《刘克庄年谱》等),本书系年部分为小说叙事需要所作的调整,已与正文统一。
- 淳熙十四年(1187)|七月二十九日,生于兴化军莆田。【史实】
- 嘉定元年(1208)|作《戊辰即事》,讽嘉定和议、岁币之弊。【史实】
- 嘉定二年(1209)|荫补将仕郎,更名克庄,授江西靖安主簿,步入仕途。【史实】
- 嘉定三年至十一年(1210—1218)|历福州右理曹、真州录事参军,入江淮制置使李珏幕府。【史实】
- 嘉定十二年(1219)|监南岳庙,编《南岳稿》。【史实】
- 嘉定十七年(1224)|任建阳县令,兴学教化、修考亭书院。【史实;本书设定其年秋到任】
- 宝庆元年(1225)|作《落梅》。【本书系年:是年重阳咏梅、入冬成诗;学界另有嘉定十三年家居异说】
- 宝庆二年(1226)|三月,因诗祸被劾落职,押解临安,入狱阅两冬。【本书设定;史载诗祸爆发于宝庆元年,刘克庄当年已罢建阳令】
- 宝庆二至三年(1226—1227)|临安陈起《江湖集》获罪劈版,江湖诗案爆发。【史实】
- 绍定六年(1233)|史弥远薨,江湖诗案收网。【史实】
- 端平元年(1234)|受真德秀举荐起用,作《水仙花》。【史实】
- 端平二年(1235)|任枢密院编修官兼侍右郎官,作《贺新郎·送陈真州子华》。【史实,系年从程章灿《刘克庄年谱》】
- 嘉熙三年(1239)|赴广东提举,作《一剪梅·余赴广东实之夜饯于风亭》。【史实】
- 淳祐四年(1244)|作《贺新郎·国脉微如缕》。【史实】
- 淳祐六年(1246)|特赐同进士出身,授秘书少监、国史院编修、实录院检讨官。【史实】
- 淳祐七年至宝祐五年(1247—1257)|成《后村诗话》前集、后集。【史实】
- 景定三年(1262)|权工部尚书兼侍读。【史实】
- 景定五年(1264)|以焕章阁学士致仕。【史实】
- 咸淳二年(1266)|成《后村诗话》续集四卷。【史实】
- 咸淳四年(1268)|特授龙图阁学士;成《后村诗话》新集六卷。【史实】
- 咸淳五年(1269)|正月二十九日,病逝于莆田,谥文定;门人编《后村先生大全集》一百九十六卷传世。【史实】
二、主要人物小传
——史实人物——
- 刘克庄(1187—1269):初名灼,字潜夫,号后村居士,兴化军莆田人。本书主人公。南宋后期文坛宗主,江湖诗派集大成者,辛派豪放词后劲。著有《后村先生大全集》一百九十六卷,存诗四千余首、词二百六十余首;兼擅文学批评,作《后村诗话》前、后、续、新四集。
- 史弥远(1164—1233):南宋宁宗、理宗两朝权相,专权二十余年。本书反派势力的最高层原型。
- 真德秀(1178—1235):字景元,号西山,建州浦城人。南宋理学家,刘克庄的前辈与保护者。
- 李知孝:南宋理宗朝台谏,以罗织文字狱著称,江湖诗案的主要弹劾者。
- 梁成大、莫泽:南宋理宗朝台谏,同为史党,把持言路、罗织罪名。
- 戴复古(1167—?):字式之,号石屏,台州黄岩人。江湖诗派代表诗人,刘克庄挚友。
- 陈起:字宗之,号芸居,临安书商,编刊《江湖集》,江湖诗案中被牵连获罪。
- 王迈(1184—1248):字实之,号臞轩,兴化军仙游人。南宋诗人,官至监察御史,刘克庄挚友,即《一剪梅·余赴广东实之夜饯于风亭》中送别的“实之”。
——虚构人物——
- 林节:本书虚构人物,刘克庄之妻。一生相伴,于诗案中守护证据、托付卷宗,病逝于宝庆二年。
- 吴伯庸、毛庆之、孙七、郭承弼、孙汝弼、龚三、阿禾等:本书虚构人物,分属地方乡绅、朝堂旧臣、江湖后辈等势力。
三、参考书目
- 《宋史》,(元)脱脱等撰,中华书局点校本
- 《后村先生大全集》,(宋)刘克庄撰
- 《刘克庄年谱》,程章灿著
- 《宋诗选注》,钱钟书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 《全宋诗》,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宋)李心传撰
- 《齐东野语》,(宋)周密撰
- 《宋宰辅编年录》,(宋)徐自明撰
说明:本书为历史小说,主要人物、重大事件及系年依史料,人物细节、对话与个别情节系文学虚构;正文诗案系年(宝庆元年咏梅、宝庆二年被劾)为叙事需要所作调整,详见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