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契仪式结束后的第一个清晨,我在庄园东翼的卧室里醒来。这间房比阁楼大得多,朝南,有一整面落地窗,月光从窗缝里退出去的时候阳光还没有完全铺进来。床很宽,被褥是深灰色的丝绒,枕头上有淡淡的冷香——和托马斯身上那种旧书页与冷石地板混合的气味一脉相承。我躺在床上看了很久天花板,直到窗外的光从灰白变成淡金。然后我坐起来,穿好衣服,没有等任何人来叫我。
托马斯在走廊尽头等我。他换回了平时的黑色高领衫和深灰大衣,手里拿着一只银质托盘,上面放着一杯热牛奶和两片烤面包。他看见我出来,没有说早安,也没有问睡得好不好,只是把托盘递过来,动作平稳得像每天都在做这件事。
“今天第一天上香,”他说,“我陪你去。”我接过托盘,点了点头。牛奶是温的,杯壁不烫手。我喝了一口,味道很淡,没有埃里克在006酒馆后厨给我留的那种温度。但它是温的,我把它喝完了。
埃里克的墓在庄园后山那棵红玫瑰下面。那是我亲手种下去的,从芯恩老城的月季园里移过来的一株,花色偏暗,开得不多,但根系扎得很快。墓碑是一块青灰色的石板,上面只刻了一行字——“埃里克,睡在这里”。没有生卒年月,没有墓志铭。我蹲下去,把手里那束白蔷薇放在石板前面,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削画笔的小刀——埃里克的那支,我那天在码头石板上捡起来的——压在花束下面。
托马斯站在我身后两步远的地方,没有靠近,也没有走开。他等我把花摆好,等我把刀放稳,等我在石板前蹲了很久很久,然后才开口:“明天还来吗。”
“连续三十天。”我说。
“好。”他说,“我每天陪你来。”
第一天他在身后站着。第二天他在墓园入口等着。第三天他把一束新的蔷薇放在我手边,然后退到更远的地方,把整片墓地留给我一个人。第四天我开始说话。第五天我开始哭。第六天我蹲在石板前面把埃里克最后那句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重复到嗓子哑了,重复到托马斯走过来把外套披在我肩上,蹲下来,用袖口擦掉我脸上的水痕。
他没有说“别哭了”。他没有说“他已经走了”。他只是蹲在旁边,等我把所有的话都说完了,等我把脸埋进膝盖里,等到天边的光从白变黄再变灰。然后他站起来,伸出手,掌心向上,像婚契仪式那天一样。我看了那只手很久,把手放进去。他的手合拢,不紧不松,刚好裹住我的指节。温度从接触面透过来,和那杯牛奶一样,不烫,但活着。
第三十天,我在墓前坐了一整个下午。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我把最后一束蔷薇放好,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托马斯在墓园门口等我,手里没有拿花,也没有拿托盘。他只是站在那里,等我走过去。
“上完了。”我说。“嗯。”他说。
我朝他走了一步,然后停住。他没有动。他看着我,蓝眼睛里的光很静,像一潭没有风的水。我忽然发现他瘦了一点。颧骨的线条比婚契那天更清楚了,下巴的弧度更锐利。这三十天他每天陪我上山,每天在墓园入口站一两个小时,每天把新的蔷薇准备好放在我手边。他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没要。他只是站在那里。
我把那支削画笔的小刀递给他。他低头看了一眼,没有接。“留着。”他说,“你拿着比我拿着有用。”
我把刀收回口袋,转身朝山下走。他跟在我身后半步远的地方,步幅和我保持一致,不快,不慢。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在石板路面上交叠在一起,像两道还没分开的墨线。
婚契之后的第二个月,三个侧夫陆续住进了庄园。
第一个是夜莺资本的CFO,名叫卡尔。三十五岁,棕发,五官端正得有些寡淡,说话不多,走路不快,每天的日程安排和机器一样精准。他住在西翼最远的房间,每天早晨七点准时出现在书房,处理账目到中午,下午去猎场巡视一圈,晚上九点回房。我们见面的频率是一周一次,在书房里对接夜莺资本的季度报表。他汇报,我签字,然后各自离开。他从不问我去了哪里,从不问我身上为什么总有圣水灼痕,从不问我为什么每个月圆之夜都要独自外出。我们之间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不算远,但也从来不靠近。这种冷淡让我觉得安全。
第二个侧夫是个麻烦。他叫里昂,据说出自血族旁系某支,年纪比我大两岁,一头浅栗色的卷发,笑起来嘴角歪歪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浸了水的玻璃珠。他搬进庄园的第三天就擅自闯进了我的书房,手里拿着一盒从芯恩带来的点心,说“听说你以前在那边开过酒馆,这家的烤面包应该合你口味”。我把点心盒推到桌角,继续翻报表。他站着不走,歪着头看我翻页,看了十分钟,忽然说:“你翻页太快了,根本没看进去。”
我抬起头。他冲我眨了眨眼,转身走了。之后每天他都会来,有时带一盒点心,有时带一本旧书,有时什么都不带,就靠在书房门口看我翻页。他话很多,但我发现他从来不说正事。他不问夜莺资本的账目,不问婚契的进度,不问我什么时候去地狱训练场。他只是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像一只不知道自己该落在哪根枝头上的鸟。有一次我连续猎恶三夜没合眼,从后门回来时正撞见他蹲在走廊尽头。他站起来,手里端着一碗热汤,汤面冒着白气。“别误会,”他说,“我只是刚好路过厨房。”然后他把碗塞进我手里,转身走了。汤是温的。我喝了一口,味道很像埃里克以前在006酒馆做的那种。
第三个侧夫叫安德烈,是从地狱训练场里活下来的退役猎手。他比里昂安静得多,但和卡尔的冷淡不同。卡尔是刻意保持距离,安德烈是本身就不太会说话。他住在东翼靠花园那侧,每天清晨在花园里练剑,下午去猎场边缘巡视。他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手里拿着一本手抄的笔记,封面上写着“地狱训练场——生存记录”。“听说你要去试炼,”他把笔记递过来,声音很低,低到几乎被风吹散,“这个可能有用。里面记了十二种凶兽的弱点和五种逃生路线。”他没有多说什么,把笔记放在桌上就走了。笔记的扉页上有一行小字,写着“活着回来”。四个字,没有署名。
婚契之后的第三个月圆夜,我照例出门猎恶。这一次走的是庄园侧门,绕开了长廊和书房。但走到花园拐角的时候,我听见身后有脚步声。很轻,很稳,踩在碎石上几乎没有声响。
我回头。安德烈站在五步之外,穿着一件深色外套,手里没有武器。“我跟你去。”他说。
“不需要。”
“你每次回来的时候,左肩都会比右肩低半寸。说明你总是用左手挡在最前面。但如果遇到两个以上的对手,左手挡一个,右手来不及挡第二个。”他停了一拍,“我可以替你挡第二个。”
我看了他很久。月光下他的脸很平静,没有多余的表情。我想起埃里克。埃里克从来不会说这种话。埃里克只会在我出门之前把牛奶温在灶台上,然后坐在桌边等我回来,等到天亮也不睡。
“随便。”我说。
他跟着我穿过河岸,穿过废弃货仓一带,穿过那些藏着拐卖贩子和禁药掮客的暗巷。那夜猎恶结束之后,他站在巷口等我,没有进来,也没有走开。我取完血走出来时,他递过来一块叠好的干净手帕。“擦手。”他说。我接过来,擦掉指尖的暗红痕迹。手帕上有很淡的皂角味。
回到庄园的时候天还没亮。走廊尽头有一盏灯亮着,里昂蹲在灯下的台阶上,手里捧着一碗热汤,看见我回来猛地站起来,汤洒了一半在袖口上。“我只是刚好路过厨房,”他说,声音有点慌,“你别多想。”他把碗塞进我手里,转身跑了。碗里的汤还是温的。我喝了一口,味道比上次更像了。
我端着那碗汤走过长廊,经过卡尔的房间。门缝下面透出一线光,说明他还没睡。但门没有开,他也没有出来。他大概在算账,或者在安排下一个季度的资本布局。他知道我回来了,但他不会问。这种冷淡让我觉得安全。
经过托马斯的书房时,门虚掩着。我停下来看了一眼。他坐在桌前,面前摊着一本旧书,手里握着一支笔,没有在写。他听见我的脚步声,抬起头,蓝眼睛在台灯下显得很浅。他看了我一眼,没有问“你去哪了”,没有问“你手上是什么”,也没有说“你该休息了”。他只是把台灯的角度调低了一点,让光线从我这边偏过去,然后重新低下头去看那本书。
我回到卧室,把汤喝完,把碗放在床头柜上。埃里克的削画笔小刀在枕头下面,我伸手摸了摸刀刃,凉的。窗外的月亮很圆,月光从落地窗斜进来,落在床脚,像一小片没有重量的银箔。我躺下去,闭上眼。梦里没有长廊,没有月光,没有血。只有一间亮着灯的旧酒馆,窗里有个模糊的人影在擦杯子。我站在门外看了很久,没有推门进去。
因为我知道,推门进去也留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