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的日子总是不经数。白天我在城东一所小学教数学。孩子们叫我“凯瑟老师”,粉笔灰落在袖口上,白得像雪,他们凑过来看黑板上的算式时,我能闻到他们头发里洗发水的味道和铅笔屑的气息,这些气味平淡、温热、属于活人的日常,和鲜血无关。我教他们解方程,也教他们分数,有一次一个小男孩举手问我:“凯瑟老师,为什么你的手总是这么凉?”我说因为我容易手脚发冷。他信了,点点头继续写作业。所有的孩子都信了。他们不需要知道更多。
晚上我混迹旧码头酒吧。那间酒吧叫“锚点”,木地板被潮气和鞋底磨得发亮,吧台后面挂着一排铜质船钟,每有货船进港,水手们就会敲响其中一只。黑猫蹲在吧台尽头喝牛奶,我抿一杯不含酒精的果酒,听水手们讲各个港口的新鲜事。温哥华的雨,新加坡的港口,马六甲海峡上被风浪打坏的货轮。那些地名遥远而模糊,像另一个世界的坐标。猫群替我散布假讯息,把追兵引向相反的方向。它们在暗巷、屋顶、码头集装箱间穿梭,把“女伯爵已逃至北境”的消息一点点渗透出去。芯恩的猫很配合,它们认得黑猫,也认得我。这座城市的老猫大概都知道住临河阁楼的那个女人不太对劲,但它们不追问,也不拒绝。
我偶尔会想,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是不是也可以算作活着。
可每次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黑猫就会在窗台上抬起一只耳朵,绿瞳半睁着瞥我一眼,好像在说:别想得太远。它从不把话说完,但意思很明确。六个月,一百八十个夜晚,我学会了在白天做一个普通人,在夜里做一个警惕的影子。我学会了看路灯的排列判断哪条巷子没有出口,学会了在人群中压低呼吸频率避免被注意,学会了让掌心的指甲痕一天一天自然地结痂、脱落、再结痂。日子就这样被切成一格一格的,像作业本上的田字格,每一格都差不多。
六个月后,我让埃里克来了芯恩。
他推开门那一刻,瘦了些,但眼睛还是亮的。卡其色风衣洗得发白,肩头有一道浅褐色的旧痕,是芯恩入秋后那场雨留下的。他站在阁楼门口看着我,没有立刻说话,目光从我脸上滑到肩膀,又从肩膀滑到我垂在身侧的手,最后停在我掌心那道还未完全褪色的疤痕上,然后他走进来。脚步很轻,像怕踩碎地板上的什么。他把手里那只旧帆布包放在门边的藤椅上,走到我面前,伸手把我环进怀里。
他的心跳贴着我耳廓,一下一下,稳得像潮水。不快,不慢,不像我认识的那些猎人,也不像那些被我取血时惊恐万分的恶人。那是一种正常的、属于人类的心跳,带着体温和胸腔里某种沉稳的回响。我几乎没有动。我的手垂在身侧,过了好几秒才慢慢抬起来,搭在他背上。他的风衣布料粗糙而温厚,闻起来有颜料和松节油的气味,还有一点点阳光晒过衣物的干爽。那一刻我几乎忘了自己是猎人还是猎物——就只是被他环着的一个疲惫的人。他什么都没问。没有问这六个月我去了哪里,没有问肩膀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没有问为什么他的手环过我的腰时能感觉到比上次更明显的骨骼轮廓。他只是抱着我,像我们十二岁时那样,像什么都没有改变。
日子就这么滑过去。窗台上的月季枯了又开,埃里克在楼下巷口租了间小画室,白天画河景。有时我下课回来路过,能从半掩的门缝里看见他站在画架前的侧影,颜料盘搁在手边,画笔沾了蓝和灰,在画布上勾出河面那种沉沉的光。他画得很慢,一笔一笔地推,有时候一幅画要画好几个星期。晚上我回来时桌上有热汤,盛在搪瓷碗里,碗底垫着一块旧布。黑猫有时蹲在他画架旁,尾巴扫过颜料管,把几支赭石色的铝管拨到地上。他笑着骂它:“你这只臭猫。”蹲下去捡起来,却不赶它走。
那一整个秋天我几乎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停下来了。我开始记住菜市场鱼摊老板的名字,开始在放学后帮值日的孩子擦黑板,开始觉得河对岸那盏红灯不过是一盏年久失修的路灯。我把影息水的瓶子从床板缝隙里取出来,放在柜子深处,换成了一盒埃里克买给我的茶叶。那些日子像被河水泡软了的旧报纸,字迹模糊,但手感温润。
一年后的深秋,河对岸的红灯又闪了。
那夜我从学校回来,推开门就看见黑猫炸着毛蹲在窗台上,绿瞳盯着河面,尾巴僵直地垂着,一动不动。埃里克站在桌边,手里捏着一张字条,脸色发白。他的手指微微在抖,指节攥着纸条的边缘,好像不攥紧它就会被风吹走。“有人在我画室留了这个。”他说,声音比平时低,字与字之间有一种被压住的紧绷。我走过去接过字条。纸上印着一枚暗红色的印章,边缘繁复,中间是一个蝙蝠与天平交错的图案——血族议会律法堂的印章。印章下方只有一行字,墨色浓黑,笔画锋利:“芯恩猫群已清,三日后来收人。”
我捏碎字条时,手没有抖。纸屑从指缝间簌簌落下,像灰色的细雪。黑猫跳下窗台,尾巴扫过我脚踝,声音很低:“他们清了我的猫。这次不是试探。”
我想起这六个月里那些在码头和屋顶间替我传递消息的野猫,想起蹲在酒吧后门等剩饭的橘色老猫,想起巷口那只总跟着黑猫走的小灰斑。它们现在大概都不在了。猫群的网络一夜之间被连根拔起,像一盏灯被吹灭,黑暗重新从四面八方涌回来。
埃里克走过来。他没有问“怎么办”,没有说“我们逃吧”,也没有像以前那样露出担忧的神色。他只是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把我的手指从蜷曲的状态一根一根地掰开,然后握进他的掌心里。他的掌心是温的,干燥的,指腹上有画笔磨出的薄茧。他的心跳从手腕内侧传过来,隔着皮肤和骨骼,一下一下,和一年前在阁楼门口拥抱我时一样,稳得像潮水。
阁楼外货船鸣笛,低沉的汽笛声贴着河面传过来,像某种古老的信号。河风灌进来,掀动桌上批了一半的作文本,那些稚嫩的字迹哗哗翻过去,像时间本身在翻页。黑猫跃上窗台,尾巴朝河对岸方向甩了一下,然后回头看着我。我在埃里克掌心里慢慢收拢了手指,握住他的手。掌心的温度从接触面蔓延上来,很慢,很薄,却让我觉得整间阁楼里那些被秋风灌冷的角落都稍微暖了一点。
“先别急。”我听见自己说,声音比想象中平静,“半天,够做很多事了。”
埃里克看着我,没有说话,只是把另一只手也覆上来,把我的拳头整个包住。窗外河面上,那盏红灯又闪了一下,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