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异乡落影
书名:千祀寻姒 作者:王跑跑 本章字数:7038字 发布时间:2026-10-03

那双眼睛在黑暗里盯着沈临,一动不动。

沈临也盯着它,一动不动。

一人一眼,在狭窄的洞穴里对峙了大约十秒钟。沈临的手慢慢摸向口袋,攥住那根竹制剔针——虽然他也知道,一根比牙签还细的针,在面对未知生物时,大概和拿根面条去打狗差不多。

但这是他唯一的武器。

那双眼睛动了。

绿光一闪,一个影子从洞穴深处窜出来,速度极快。沈临下意识往后缩,后背撞上洞壁,脑袋磕在石头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那个影子从他脚边窜过,带起一阵风,然后消失在洞口的杂草丛里。

沈临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

他伸长脖子往洞口看,杂草晃动了几下,然后什么都没有了。

"……一只狐狸?"他喃喃自语。

刚才那个影子,体型不大,尾巴蓬松,动作敏捷,大概率是一只野狐狸。大概这个洞穴本来是它的窝,沈临闯进来占了它的地盘,它在暗处观察了半天,最后选择战略性撤退。

沈临松了口气,然后笑了。

笑得有点无奈。

"沈临啊沈临,"他拍了拍胸口,"你一个三十岁的大男人,被一只狐狸吓得差点尿裤子。说出去谁信?"

他靠在洞壁上,心跳慢慢平复下来。经过这一吓,睡意全无了。他往洞口挪了挪,透过杂草的缝隙往外看。

洞外已经亮了。

光线从洞口透进来,是一种柔和的、带着暖意的光,不是修复室里那种冷白的荧光灯。沈临眯了眯眼,适应了一下光线,然后小心翼翼地钻出洞穴。

外面是一片黄土坡,坡上长满了枯黄的野草,远处是连绵的黄土塬,一层一层,像海浪一样起伏。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挂在东边的天空上,光线温暖而明亮,把整片黄土高原照成了一片金色。

空气很清新,带着泥土和草木的气味,还有一丝远处飘来的炊烟味。沈临深吸一口气,肺里灌满了这种没有被污染过的空气,感觉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

他站在洞口,环顾四周。

左边是一片灌木丛,灌木不高,但很茂密,里面隐约能看到一条被踩出来的小径。右边是一道陡坡,坡下是一条干涸的河床,河床上铺满了鹅卵石,看得出以前有水,但现在已经干了。正前方是开阔的黄土塬,远处能看到几棵孤零零的树,还有一片低矮的土黄色建筑——应该是一个村落。

沈临的肚子又叫了。

这次比昨晚更响,在安静的旷野里格外突出。他摸了摸肚子,苦笑了一下。

"行吧,"他对自己说,"先解决吃饭问题。"

他沿着那条被踩出来的小径往前走。小径很窄,只能容一个人通过,两边的灌木时不时刮到他的胳膊。走了大约十几分钟,小径尽头出现了一条稍宽的土路,土路蜿蜒着通向远处的村落。

沈临蹲在灌木丛后面,观察那个村落。

村落不大,大约二三十户人家,都是夯土筑成的矮房,屋顶铺着茅草。村路是土路,坑坑洼洼的。有几个穿着粗麻布短褐的人在村里走动,有的扛着锄头,有的提着木桶,还有一个小孩在追一只鸡,鸡飞狗跳,热闹得很。

这是一个典型的秦代村落。

沈临在博物馆里见过秦代村落的复原模型,但亲眼看到实物,感觉完全不同。模型是死的,这里是活的——有炊烟,有人声,有鸡叫,有狗吠,充满了烟火气。

他看了一会儿,心里做了个决定。

不能直接进村。

他这身打扮太扎眼了,浅蓝色工装,运动鞋,胸前还挂着个工牌,走进村里就像外星人降临地球。而且他没有户籍,没有身份证明,在秦朝这个律法严苛的时代,一个来路不明的外乡人,很可能被抓起来审问。

他需要先搞到一身秦代的衣服,然后再想办法混进人群里。

怎么搞?

沈临摸着下巴,脑子里飞速运转。偷?不行,他不是那种人,而且偷东西被抓住,在秦朝可能要被罚做苦役。抢?更不行,他这小身板,抢谁去?

换?他身上有什么能换的?

他把口袋翻了个遍。手机——碎了,没用。钱包——身份证银行卡现金,在这个时代都是废纸。工牌——塑料卡片,上面有他的照片和名字,在这个时代大概会被当成什么邪物。

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左手上。

左手的手腕上,戴着一块手表。

是一块普通的机械表,黑色表带,银色表盘,不算名贵,但走时精准。是他去年生日时自己买的,花了小两千块。

在这个时代,一块能准确显示时间的机械表,大概是个稀罕物。虽然秦代人可能不知道这是什么,但至少它看起来精致、奇特,也许能换点东西。

沈临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表摘了下来。

没办法,生存第一。手表再珍贵,也不能当饭吃。

他把手表揣进口袋,沿着土路往村落方向走。走了一半,他又停了下来。

不行,直接走过去还是太扎眼。他得想个办法,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天外来客。

他环顾四周,看到路边有一堆干枯的茅草。灵机一动,走过去扯了一大把茅草,然后把工装外套脱了下来,用茅草把外套裹住,夹在胳膊底下。这样至少胸前那四个"文物修复"的大字不会被人看到。

然后他又在地上抓了一把黄土,往脸上、脖子上、手背上抹了抹。黄土细腻,抹在皮肤上形成了一层暗黄色的涂层,让他的肤色看起来和这个时代的人差不多——都是常年在太阳底下劳作的健康麦色。

"完美。"他拍了拍手,对自己的伪装很满意。

虽然还是穿着浅蓝色的短袖和工装裤,但至少不那么扎眼了。在远处看,大概就是一个穿着奇怪短褐的乡下人。

他深吸一口气,迈步走向村落。

 

村落比他想象的还要热闹。

村口有一棵大槐树,树下坐着几个老人,正在晒太阳聊天。看到沈临走过来,几个老人都停了话头,好奇地打量着他。

沈临的心跳加速,但脸上保持着平静。他微微低头,做出一副赶路的样子,快步往村里走。

"喂,后生!"一个老人喊住了他。

沈临脚步一顿,心里咯噔一下。

他慢慢转过身,脸上挤出一个自认为友善的笑容:"老丈,您叫我?"

老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目光在他那身奇怪的衣服上停留了几秒,然后问:"你是哪村的?怎么没见过你?"

来了。沈临心里暗道。他早就想好了说辞。

"晚辈是从东边来的,"他微微躬身,语气恭敬,"家乡遭了灾,父母都没了,一路逃难到此。想在贵村讨口水喝,找口饭吃,做什么活计都行。"

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合理的身份了。秦代徭役重,天灾人祸多,逃难的流民不少,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逃难到异乡,不会引起太多怀疑。

几个老人对视了一眼,脸上的警惕少了一些,多了几分同情。

"东边来的?"另一个老人问,"东边哪里?"

"……彭城。"沈临随口说了一个地名。彭城就是后来的徐州,在秦代属于泗水郡,离关中地区不算太远,逃难到渭水流域,说得通。

"彭城啊,"第一个老人点点头,"那地方去年确实遭了水灾。可怜见的,这么年轻就一个人了。"

沈临心里松了口气。蒙混过关了。

"老丈,"他趁热打铁,"晚辈身上还有一件稀罕物,想换些粮食和一身衣裳,不知村里可有愿意换的人家?"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块手表,托在手掌上,递给老人看。

银色的表盘在阳光下闪着光,黑色的表带质感细腻,表盘上的指针正在不紧不慢地走动。几个老人凑过来看,脸上都露出了惊奇的神色。

"这是……何物?"一个老人伸手想摸,又缩了回去,怕弄坏了。

"这叫……"沈临顿了一下,临时编了个名字,"这叫'日晷针',是晚辈家传的宝物,能准确显示时辰。您看,这根短针指的是时辰,长针指的是刻。"

他指着表盘给老人们讲解。几个老人听得半懂不懂,但都被这个会自己走动的小东西吸引住了。在这个没有钟表的时代,一个能随身携带、准确显示时间的东西,确实是稀罕物。

"稀罕,真是稀罕。"第一个老人啧啧称奇,"这东西,怕是值不少钱吧。"

"晚辈不懂价钱,"沈临老老实实说,"只要能换些粮食、一身衣裳,再找个地方住几天,就够了。"

几个老人商量了一下,第一个老人开口:"这样吧,后生,你跟我来。我姓王,是村里的里正。我家里还有间空房,你先住下。粮食衣裳,我给你凑。这块……日晷针,就当是谢礼了,如何?"

沈临心里大喜。里正就是村长,能攀上里正,那是最好不过了。

"多谢王老丈!"他深深鞠了一躬,"晚辈感激不尽。"

"行了行了,别客气。"王里正摆摆手,站起身,"跟我来吧。"

 

王里正的家在村子中间,是一个夯土筑成的院子,有三间正房,两间偏房,院子里种着一棵枣树,还有一口井。在这个村落里,算是条件不错的人家了。

王里正的老伴是个和善的妇人,看到沈临,先是吓了一跳——主要是被他那身奇怪的衣服吓的——然后听王里正说了情况,脸上露出了同情的神色。

"可怜的孩子,"她上下打量着沈临,"这么年轻就一个人了。先去洗把脸,我给你弄点吃的。"

沈临道了谢,走到井边,打了一桶水。井水冰凉,他捧起水往脸上泼,把脸上的黄土洗掉了一些。水面上映出他的脸——脸色苍白,眼睛里有红血丝,头发乱糟糟的,看起来确实像个逃难的。

他洗了脸,回到正房。王里正的老伴已经端来了一碗粟米饭,一碟咸菜,还有一碗热水。

"快吃吧,"她把碗递给他,"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将就着吃。"

沈临接过碗,看着那碗粟米饭,眼眶忽然有点热。

粟米就是小米,粗糙,颗粒小,口感远不如现代的大米。但在这个时候,这碗热气腾腾的粟米饭,比他吃过的任何山珍海味都香。

他从昨天中午到现在,什么都没吃。小周带的那份炒面,还躺在两千多年后的修复室门口。

他端起碗,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粟米饭有点硬,咸菜很咸,但他吃得津津有味,连碗底都刮干净了。

"慢点吃,别噎着。"王里正的老伴看着他,又给他添了一碗热水,"锅里还有,不够再添。"

"够了够了,"沈临咽下最后一口饭,满足地叹了口气,"多谢伯母。"

一碗饭下肚,整个人都活过来了。沈临感觉自己的脑子重新开始运转,体力也恢复了不少。

王里正从偏房里拿出一身衣服,放在桌上:"这是我儿子年轻时穿的,他现在在县里当差,不常回来。你试试合不合身。"

沈临拿起衣服看了看。是一身粗麻布的短褐,深褐色,上衣下裳,样式简单,布料粗糙,但很厚实。这是秦代普通百姓的标准装束。

"多谢王老丈。"他接过衣服,"我去换上。"

他拿着衣服走到偏房,关上门,开始换衣服。脱工装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把工牌摘了下来,塞进了衣服口袋里。工牌上有他的照片和名字,是他和那个世界最后的联系之一,舍不得扔。

换上粗麻布短褐,大小刚好。布料粗糙,蹭在皮肤上有点痒,但比工装低调多了。他又在地上抓了点黄土,往脸上抹了抹——这次是故意的,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一个常年劳作的乡下人。

换好衣服,他走出偏房。王里正和老伴正在院子里摘枣,看到他,都点了点头。

"嗯,这样就像回事了。"王里正上下打量着他,"刚才那身衣裳,看着就像外乡人。现在这身,谁见了都得说你是咱村里的后生。"

沈临笑了笑:"多谢王老丈收留。"

"别谢我,"王里正摆摆手,"你那块日晷针,值不少东西。我不过是给你找个住处,换身衣裳,占了大便宜了。"

他顿了顿,又说:"不过有句话我得跟你说清楚。你在我家住可以,但不能白住。村里最近要修水渠,缺人手,你跟着去干活,管饭,一天给你两个钱。干不干?"

"干!"沈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有活干就意味着有收入,有收入就意味着能在这个时代立足。修水渠虽然累,但总比被当成奸细抓起来强。

"好,"王里正点点头,"明天一早,你跟着村里的后生们一起去。我让我侄子王狗儿带着你,他熟。"

"好。"沈临应道。

 

当天下午,沈临在村子里转了转,熟悉环境。

村子叫王家村,大约三十多户人家,大部分姓王,也有几户外姓。村子靠着渭水的一条支流,村民以种地为生,种的主要是粟和麦,也有几户人家种麻。村里有一口井,是全村人的饮用水源。村东头有一间小社庙,供奉着土地神,逢年过节村民会去祭祀。

沈临在村里走了一圈,村民们对他这个新来的外乡人都很好奇,有的主动跟他打招呼,有的远远地看着他议论。但因为有王里正的收留,大家对他都还算友善,没有人为难他。

他走到村东头的社庙前,停了下来。

社庙很小,就是一间夯土筑成的矮房,里面供着一尊泥塑的土地神像,神像前的石案上摆着几个陶碗,碗里装着一些谷物,是村民的祭品。

沈临站在庙前,看着那尊土地神像,心里感慨万千。

就在一天前,他还在两千多年后的修复室里,对着一盏青铜灯剔锈。现在,他站在一个秦代的村落里,穿着粗麻布短褐,脸上抹着黄土,明天还要去修水渠。

人生的转折,有时候就是这么突然。

他正想着,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你就是王里正家新来的那个外乡人?"

沈临转过身,看到一个年轻女子站在他身后,手里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装着一些野菜。女子大约十八九岁,穿着粗麻布衣裙,头发简单地挽了个髻,脸上有几颗雀斑,眼睛很亮。

"是我,"沈临微微点头,"姑娘是?"

"我叫王荞,"女子上下打量着他,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几秒,"王里正是我大伯。听说你是从彭城逃难来的?"

"是。"沈临应道。

"彭城啊,"王荞歪了歪头,"那地方远不远?我长这么大,最远只去过县城。"

"挺远的,"沈临笑了笑,"走了好几个月才到这里。"

"几个月!"王荞瞪大了眼睛,"那你路上吃什么?住哪里?"

"有时候讨饭,有时候给人打短工换口饭吃,"沈临半真半假地说,"晚上就睡在破庙里或者山洞里。"

"好可怜,"王荞脸上露出同情的神色,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一个东西递给他,"给你。"

是一个烤熟的红薯。

"这是我在地里烤的,"王荞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本来是自己当零嘴的,给你吧。看你瘦的。"

沈临看着那个红薯,又看了看王荞真诚的眼睛,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暖意。

他接过红薯,轻声说:"谢谢。"

"不客气,"王荞摆摆手,"以后都是一个村的,互相帮衬是应该的。对了,明天你要去修水渠吧?我哥也去,他叫王狗儿,你跟着他就行。他人虽然笨了点,但心好。"

"好,多谢姑娘提醒。"沈临说。

王荞又跟他聊了几句,然后提着篮子走了。沈临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村路的拐弯处,然后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红薯。

红薯还是热的,表皮烤得焦黑,剥开皮,里面是金黄色的薯肉,冒着热气,散发着甜香。

他咬了一口。

很甜。

比他在现代吃过的任何红薯都甜。

也许是因为饿了,也许是因为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后,收到的第一份来自陌生人的善意。

沈临站在社庙前,一口一口地吃着红薯,看着远处的黄土塬,看着村落里升起的炊烟,看着天边飞过的一群鸟。

他忽然觉得,这个两千年前的时代,好像也没有那么糟糕。

至少,这里有一碗热饭,有一个烤红薯,有一群虽然陌生但友善的人。

而他,沈临,一个来自两千多年后的文物修复师,正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开始他的新生活。

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去。不知道那盏青铜灯和那句"千祀寻姒"的铭文,到底意味着什么。

但他知道,从今天起,他不再是一个旁观者。

他是这个时代的一部分了。

 

傍晚时分,沈临回到王里正家。王里正的老伴已经做好了晚饭,还是粟米饭,加了一碗野菜汤。沈临吃得很饱,然后回到偏房,躺在土炕上。

土炕很硬,铺着一层薄薄的草席,硌得背疼。但沈临太累了,躺下没多久就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回到了修复室,坐在工作台前,手里拿着剔针,正在清理那盏青铜朱雀灯。灯盘内壁的铭文已经完全露出来了,四个小篆字清晰可见:

千祀寻姒。

他伸出手,想去触摸那四个字。

然后,灯亮了。

幽蓝的火焰从灯盘里升起,吞没了整个修复室。他在火焰中看到了一个身影——一个穿着粗麻布衣裙的女子,背对着他,站在一片黄土塬上,风吹起她的头发和衣裙。

她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慢慢转过身。

但沈临还没看清她的脸,梦就醒了。

他猛地睁开眼,大口喘气,额头上全是冷汗。

偏房里很暗,只有从窗户缝隙里透进来的一点微光。远处传来几声狗吠,然后是梆子声,一下,两下,三下。

沈临躺在土炕上,心脏狂跳。

那个梦太真实了。真实到他现在还能感觉到那团幽蓝火焰的温度,还能看到那个女子的背影。

她是谁?

是姜姒吗?

不,他还不认识姜姒。他甚至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

但那个梦,那句铭文,那盏灯,一切都像是某种预兆。

沈临翻了个身,把脸埋进草席里。

"别想了,"他对自己说,"先活下去再说。"

他闭上眼,强迫自己重新入睡。

这一次,他没有再做梦。

 

第二天一早,沈临被一阵敲门声吵醒。

"沈临!起来了!该去修水渠了!"门外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嗓门很大,震得门板都在响。

沈临揉着眼睛坐起来,打了个哈欠。他看了看窗外,天已经亮了,阳光从窗户缝隙里照进来,在土墙上投下一道金色的光带。

他穿好衣服,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壮实的年轻男子,大约二十岁,皮肤黝黑,肌肉结实,手里扛着一把锄头,正咧嘴笑着。

"你就是沈临吧?"男子上下打量着他,"我叫王狗儿,我大伯让我带你去修水渠。走吧,再晚就赶不上了。"

"好,"沈临点点头,"等我洗把脸。"

他快速洗了脸,喝了一碗热水,然后跟着王狗儿出了门。

村路上已经有不少人了,都是年轻力壮的后生,手里扛着锄头、铁锹,或者挑着扁担,三三两两地往村外走。看到沈临,都好奇地打量他,有的还跟王狗儿打趣,问他这新收的小弟是哪里来的。

 

王狗儿一一回应,嗓门大得整条村路都能听到。沈临跟在他旁边,偶尔微笑点头,不多说话。

 

走出村子,沿着土路走了大约一刻钟,就到了修水渠的工地。

 

工地在渭水支流的岸边,已经有不少人在干活了。有的人在挖土,有的人在挑土,有的人在夯实地基,还有几个工匠模样的人在指挥。工地旁边搭了几个简易的草棚,是休息和吃饭的地方。

 

沈临看着这个场面,心里感慨。

 

这就是秦代的水利工程。没有挖掘机,没有推土机,没有混凝土,全靠人力一锄一铲地挖,一担一担地挑。但就是这样的工程,在秦代修建了无数,都江堰、郑国渠、灵渠,每一个都是造福千年的伟大工程。

 

而他,一个来自两千多年后的文物修复师,现在也要加入这个行列了。

 

"沈临,"王狗儿递给他一把锄头,"你就跟着我挖吧。第一次干,慢点来,别累着。"

 

沈临接过锄头,沉甸甸的,木柄粗糙,磨手。他试着挥了一下,锄头砸在地上,只挖起一小块土。

 

王狗儿在旁边看着,哈哈大笑:"你这力气,跟个娘们似的。来,看我的!"

 

他抡起锄头,一下砸下去,挖起一大块土,动作流畅,力道十足。

 

沈临看着他,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锄头,苦笑了一下。

 

看来,修水渠这活儿,比他想象的要难。

 

但他没有退缩。他深吸一口气,学着王狗儿的样子,抡起锄头,一下一下地挖起来。

 

泥土飞溅,汗水滴落。

 

沈临的大秦生活,正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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