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没亮,厂区就亮了。
西头档案室那间平房门口停了两辆平板车。高健明带着夜班的六个人,一趟一趟往车上抬铁皮柜。柜子沉,落地的时候发出很闷的铁响,在空地上撞出回声。老周在旁边点数,点一本,用粉笔在柜门上划一道。
王师傅也来了。他不搬柜子,只站在门口,看那些从柜子里掏出来的册子被一摞一摞码到车上。夜里的风把最上面那本吹开了一角。
“这些都是账?”他问。
“都是。”高健明说。
“二十三年?”
“二十三年。”
王师傅没再问。他把手在裤子上擦了两下,弯腰把翘起来的册角压平,然后转身回曲房去了——那炉曲还在他手上,停不得。
天亮的时候,郭漫的办公室已经没地方落脚。
一百四十六本台账,四十七本税单存根,十一箱发货单。还有从老仓库里翻出来的一批旧东西:三块不同年代的老酒标,一沓九十年代的报纸广告,一台还能响的旧收录机——里面卡着一盘磁带,标签上的字已经淡了,勉强看得出“九八年,省台专题”。
张明上午九点带了三个人进来。他进门先站了两秒,看那一屋子的纸。
“郭总。”他说,“这屋里的东西,比我打过的所有官司加起来都多。”
“够不够。”
“够。但得分类。”张明把西装外套脱下来,搭在椅背上,“商标局不看谁家谱早,只看三件事:用得更早、用得更连续、用得更公开。您这三样都占,可您占得太散。我要把它们排成一条线。”
他在白纸上画了三栏。
“第一栏,书证。二〇〇三年那本总账,加上附则第三条,是原点——它证明‘郭氏草木酿’这五个字在那一年就已经不是在您家里关起门说的事,是被写进一份改制文件的正式名称。从这一年起,我把每年的台账、税单、发货单往下一排,排到今天。二十三年,一个月都不能断。”
“第二栏,公开使用。报纸广告、包装、酒标、电视专题。这些东西的价值不在多,在于它们印着日期。”
“第三栏,人证。”张明把笔放下,“这一栏最软,也最难替代。得有一批人,能在法庭上说出‘我哪一年在哪见过这瓶酒’。不是感情,是时间。”
“这一栏,最贵的不是人,是日期。”张明带来的一个年轻律师补了一句,他手里正翻那沓报纸广告,“郭总,这些广告我们能用的只有七张,剩下的日期都糊了。商标评审最认日期。”
郭漫走过去,从那沓纸里挑出最底下的一张,摊开。是一九九六年三月的一张省级报纸,半个通栏的广告,上面印着一只老酒瓶的照片,瓶标三个字:郭玉春。照片下那行字她一眼就认出来了——四代守一窖,一口传一人。
“这张能用。”她说,“这不是广告,是当年的包装。瓶标的样子,现在厂里还有一块刻版。”
“能对得上?”张明立刻抬眼。
“对得上。”郭漫转头,“高健明,去库里把那块刻版找出来。”
年轻律师想了想,又从箱子底把那台旧收录机抱上桌,按下播放。磁带在里头转了两圈,沙沙地响了一阵,忽然有个很亮的男声出来——是省台当年的专题配音,腔调旧,语速慢:
“……在双河边上,还有一口没有熄过火的窖。守窖的人说,这炉母糟,四代没断过。”
录音放到这里,张明伸手把机器按停了。
“这一盘,比那七张广告都值钱。”他说,“声音能验年份,报纸能验刊号。两样对上,二〇〇三年那本附则就不是孤证。”
“那就两份都递。”
——
孙桂英是下午来的。
她没坐车,从城东转了两趟公交,拎着一只旧布包进了厂。布包搁在桌上,解开,里面是一摞用麻绳捆着的本子——线装的,封皮上有三道胶带,胶带都发黄了。
“郭总,我听说要证。”她说,“这些是啥我不太懂。可我从开店那年起,卖的每一瓶郭家的酒,都记着。”
张明把第一本接过去,翻开。
一九九八年三月,第一页。字是圆珠笔写的,一行一瓶,日期、名字、数量、价。字迹从年轻写到老,中间换过三种笔,墨色一层压一层。
“这本是第一年。”孙桂英说,“头一年我不敢多进,一次进三箱。后来就熟了。”
张明往后翻。翻到二〇〇三年那一页,他停住了,抬头看了郭漫一眼。
那一年六月,页面上只写了一行:郭家断供两月,无货。老客来问十一次。
“……这一笔您还记着。”郭漫说。
“记着。”孙桂英说,“那年您家出事,柜台空着,我把进货单撕了当草纸用,可这本账没动过。客人问一次,我记一笔。我记得是十一次。”
张明把这一页拍了下来。他的手很稳。
“孙女士,”他说,“这本账您能借我们用多久?”
“用到赢。”孙桂英说,“不用还。这是您家的东西。”
——
举证材料是第四天递进去的。
张明没用异议程序。他把张纸压在柜台上,只做一件事:反诉。
理由一栏,他填了八个字:恶意抢注,在先使用。
随案的材料一共十七个卷宗:书证九卷,公开使用证据五卷,人证三卷。人证那三卷里,第一卷是孙桂英的十九年手写台账,第二卷是城东、城南、城北七个老店主的联名陈述,第三卷是王师傅的——一页纸,只有一件事:他从师父手里接过那根试酒针是哪一年,试的是哪一家的酒。
张明另外加了一份申请,摆在最上面。
“行为保全。”他说,“请求法院在诉讼期间禁止对方以境外注册商标为依据,对我们现有渠道发律师函、主张停供。”
“能批吗。”郭漫问。
“不一定批。”张明说,“但递上去,本身就是态度。我要让外面看见,我们不是在挨打,是在反打。”
第三天下午,消息回来了。立案受理,案号下来了;行为保全的申请被驳——理由只有一句:境外商标权利尚未在本案中作实质审查,保全依据不足。
“意料之中。”张明说。
“意料之中也要递。”郭漫说,“递了,卷里就有这一份。”
隔天,财经版出了一句很短的话:郭玉春酒业就“郭氏”商标争议向法院提起反诉,主张在先使用。没有大标题,没有评论,但配了一个观察者的短评——“从防守到进攻:一家小酒企开始用诉讼说话。”
陆远当天打了电话过来:“郭总,这条我看了三遍。您知道这行字最狠的地方在哪儿吗?它没说您赢。它说的是‘您开始告人了’。在资本那套语言里,会告人的公司,才配坐在桌上。”
市场那头也有了反应。老周晚上报了一句:双河二期的三个意向投资方,当天从“暂缓”改成了“继续跟进”,其中一个还主动加了一条——“不因商标争议改变估值口径”。
郭漫听完,没什么表情。她知道这不是赢。这只是把桌子从对方那边,往中间挪了半寸。
——
第八天,郭甯那边的回击到了。
不是律师函,是一份复印件。国际快递,收件人写着郭漫本名,寄件方那一栏留的还是一行小字:郭甯。没有电话,没有邮箱。
复印件是三页。第一页是一张老报纸的缩印:一九一一年,槟城,华文报,广告栏里一个不显眼的小方块,框着一行竖排的字——郭氏祖传草木酿,专治水土不服。字下面还有一行小字:铺址在马六甲街。
第二页是那间铺子的地契影印件,年份和地址都能对上。
第三页是一张手写的字条,正楷,不狂不卑:
“吾祖一九一一年在槟城立铺。彼时国内之‘郭氏草木酿’,尚未见诸任何公文。郭董事长若要打‘在先使用’,请先胜过这一张报纸。郭甯。”
张明把三页翻来覆去看了三遍,最后把它们在桌上摊平。
“郭总。”他说,“这一下,我们要打的不是三年,是五年。”
“为什么。”
“因为她让‘在先’这个字,从我们手里滑走了。”张明指着那张报纸,“我们手里最早的原点是二〇〇三年,她手里最早的原点是一九一一年。我们证明的是二十三年连续使用,她证明的是百年以前就在用。法条上我们不输——商标保护看的是在一个法域内的使用,一九一一年在槟城,不等于在中国境内。可她这一张纸,会把官司从‘谁抢注’拖到‘谁更古老’。”
“拖到谁更古老,”郭漫说,“就等于拖到我们比族谱。”
“对。”张明说,“拖进那个场子,我们不一定输,但一定打不完。”
方茴是傍晚到的。她没看那三页复印件,先问了三个问题:什么时候寄的,寄件人一栏写了什么,里面有没有夹名片。
“寄件方只留了‘郭甯’两个字。”张明说。
方茴点点头,把复印件捏起来,对着窗光看那张槟城的老报纸。
“这一手,不是律师写的。”她说,“律师不会挑一张一九一一年的报纸,律师挑证据会挑最有杀伤力、最省事的。她挑这一张,是故意挑了一张最老、最不实用的。”
“什么意思。”郭漫问。
“意思是她在给您递台阶。”方茴把纸放回去,“她想让您看见一九一一年,然后自己往后退半步。她一退,您就不用改名,她也不用拆铺子,两边各守一块——她守海外的百年,您守国内的二十三年。”
屋里静了一下。
“她要的不是赢。”方茴说,“她要的是您承认她那支也是郭氏。这一步棋落下去,她等的不是判决,是您回一封信。”
郭漫没接话。她把那三页重新并拢,压进镇纸下面。
“那就不回。”她说。
夜里她去了曲房。
王师傅在翻曲,见她进来,没停手。“郭总,那三张纸,我听高健明说了。”
“一张报纸,一张地契,一张字条。”
“报纸是真的?”
“真的。一九一一年。”
王师傅把木耙在曲堆上按了一下,慢慢直起腰。“一九一一年,那时候这地方还不叫县。”他说,“她那支走得早,比谱我比不过。可我师父传我的这根针——”
他把那根试酒针从怀里摸出来,搁在曲堆边上,没有递给她。
“没有字,没有年号。我师父说,这针是光绪年的。”他说,“这种东西,法院认不认?”
“法院不认。”
“那你留它干什么。”
“窖认。”郭漫说。
屋里静了。窗外厂区里有人在吊装二期的新罐,铁链声一下一下。
郭漫把那三页并拢,压在一块镇纸下面。她没有生气。她只是忽然明白冯毅那句话为什么讲得那么短——先告的人赢。告只是先手。先手能占住桌子,占不住结果。
“张明。”她说。
“在。”
“诉讼按你说的打,一年打,两年打,五年也打。该递的每一份都递。”她把手从镇纸上收回来,“但光靠这间屋子赢不了这场仗。她那张报纸说明一件事:她的根在海外,不在国内。我们要动的,是她海外的根。”
“怎么动。”
郭漫拿起手机,翻出那个存了快一年的号码。
“冯毅。”她说,“第一页上的事,我做完了。第二页呢。”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
“郭董,”冯毅说,“第二页的价钱,比第一页贵。你听了可以先不应。”
“放桌上。”
“好。”冯毅说,“第二页第一行写着——别买她的商标,买她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