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合审
合审在第二殿开。三张椅子并排摆着,宋判官居中,郑判官在左,陆判官在右。沈微站在堂下,怀里揣着四张牌和一份供词。栖霞宗三房的人没来,但郑判官面前搁着一封信,封口拆了,信纸露了一角。
宋判官先开口。
“第十三席沈微,告栖霞宗三房在沈家村害人,以活人魂魄耗损阴司席位。凭据呈上来。”
沈微把那只碗和吴掌柜的供词递上去。阴差接了,呈到三张椅子跟前。宋判官翻了供词,看了碗。郑判官也翻了,看了。陆判官没翻,他知道内容。
宋判官看完,把东西搁在桌上。
“郑判官,你怎么看?”
郑判官端起茶喝了一口,放下。
“凭据两份。一份是碗,碗是沈大山家的,谁碰过说不清。一份是供词,吴掌柜是镇上开杂货铺的,跟栖霞宗有来往。供词是他自己写的,没有第三人在场。这两份凭据,都不够硬。按阴司的规矩,告外宗,得有外宗的人证,或者外宗的物证。这两样都没有。”
沈微开口了。
“郑判官,吴掌柜是栖霞宗三房在镇上的暗桩。他亲笔写了供词,画了押。碗是下手的人喝水留下的,碗底有阴气,跟沈大山魂里的阴气对上。这两样加在一起,够指认三房在沈家村动手。”
郑判官看着她。
“碗里的阴气跟魂里的阴气对得上,只能证明沈大山中了阴气。谁下的,不知道。吴掌柜的供词,是他自己的话,没有第三个人听见。你要告三房,得有三房自己的人出来认。三房的人不出来,这两样东西只能算旁证。”
堂上静了一阵。宋判官端着茶,慢慢喝。陆判官没开口。沈微站在堂下,把郑判官的话嚼了一遍。他说得没错。阴司的规矩,告外宗,得有人证。吴掌柜是暗桩,算内应,不算外宗的人。碗是物证,但物证不能指人。三房只要不认,这两样东西就卡在堂上。
她开口了。
“郑判官,我有人证。”
郑判官把茶放下。
“谁?”
“栖霞宗三房,何管事。三天前来沈家村找我,亲口跟我说了三房要我的位子。他说三房在阴司有人,让我让位。这句话,我记着。”
郑判官脸上没什么表情。
“何管事是三房的人,你让他来做证,他不会来。”
“他会来。”
沈微把“暂寄”那张牌从怀里摸出来,举到堂上。牌上的字亮着,阴气渗出来,在堂上绕了一圈。她把牌翻过来,背面那行字清清楚楚。她娘写的——“取牌之日,便是你偿命之时”。她看着郑判官。
“郑判官,沈远的账我清了。沈六的账我也清了。三房的账,我还没清。何管事三天前给我留了句话,说三天后要我给准话。今天第三天。他等我回话。我去回他。他来也得来,不来也得来。”
郑判官没接话。宋判官把茶碗搁下,看了郑判官一眼,又看了陆判官一眼。陆判官开口了,声音不高。
“合议。第十三席的凭据,两份。物证一份,供词一份。另有何管事亲口所言,第十三席本人亲耳所闻。郑判官说不够硬,按规矩,告外宗确实要外宗人证。但三房在阴司设暗桩、收买判官,这件事比害人更重。我第三殿附议立案。宋判官定。”
宋判官端着茶,想了一阵。把茶碗放下。
“立案。传何管事。三日内到堂。不到,缺席判。”
沈微把牌收好,出了第二殿。日头偏西了,她站在阴司的桥上,看着桥下的黑水。郑判官拦了一道,但没拦住。宋判官附议了。三票里两票过。何管事来也得来,不来也得来。
她回了阳间,出了井壁的门,站在祠堂院里。沈元在院门口等着,见她出来,问了一句。
“怎么样?”
“立案了。传何管事。”
“他会来?”
“不来,阴差去请。”
沈元点了点头,没再问。沈微回了屋,把四张牌摆在桌上。她把“沈微”那张拿起来,举到灯下。牌上的“阴司第十三”亮着,稳的。她把牌收好,躺下来。外头月亮升起来了,照得窗纸白蒙蒙的。她闭上眼,想起她娘在门房里坐着的样子。灰布衫,头发挽着,手凉的。但今天她没梦见她娘。她梦见的是那只碗,碗底的黑印子在水里化开,一丝一丝的,像墨。墨散了,水清了。
(第二十四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