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点,市看守所体检室。
张伟站在房间中央,穿着看守所统一发放的蓝色马甲。两名狱警站在门口,林砚和周建民站在对面。法医苏玥带着体检设备,站在一旁。
“把外套脱掉,上衣撩起来。”苏玥说。
张伟照做。他的上身赤裸,皮肤偏白,肋骨清晰。苏玥戴上手套,仔细检查他的颈部、胸口、双臂、背部。
“左前臂内侧,有三道平行抓痕,长度两到三厘米,结痂状态,形成时间约三到五天。右肩后方,有一处圆形瘀青,直径约一厘米,形成时间约四到六天。”苏玥一边检查一边记录。
“抓痕,是沈曼造成的。”林砚看向张伟。“你说你们只是争执,没有肢体冲突。这些抓痕怎么来的。”
张伟的脸色变了。他低下头,沉默几秒。“她抓的。我们吵急了,她动手抓我,我推开她。就这些,没有别的。”
“你推开她,用了多大力气。她有没有摔倒,有没有受伤。”
“我就是轻轻推了一下,她后退两步,没有摔倒。她当时好好的,还在骂我。”
“你左前臂的抓痕,说明她当时面对你,双手抓住你的手臂。这个姿态,不是普通争吵,是在反抗。你当时对她做了什么。”
张伟的嘴唇翕动,没有说话。
“绳子。你带了绳子去她的住处。”林砚的语气加重。
“我没有带绳子!绳子是我家里的,我没有拿过去!”张伟的声音拔高。
“你家里的绳子,上面有沈曼的皮肤组织。如果绳子没有去过现场,上面怎么会有沈曼的组织。”
“我不知道!也许是有人拿了我的绳子,用完又放回去!”
“谁会拿你的绳子。赵磊吗。”
张伟听到赵磊这个名字,身体明显一僵。他的眼神闪烁,避开林砚的视线。
“你认识赵磊。你们在监狱里认识,出狱之后有联系。案发前后,你们有没有见过面,有没有通过电话。”
张伟不说话。
“张伟,现在的情况对你不利。沈曼指甲缝里有你的DNA,你身上有她的抓痕,你在案发时间段出现在现场,你家里有作案工具。如果你继续隐瞒,这些证据足够定你的罪。如果你说真话,把你知道的全部讲出来,或许还有转机。”周建民在一旁开口。
张伟的双手在身侧攥紧。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过了很久,他抬起头。
“我说。我全部说。”
林砚和周建民对视一眼。
“赵磊是我在里面认识的。他比我早出来半年。我出来之后,他找过我几次,一起吃饭喝酒。他这个人,手巧,会开锁,以前干过入户盗窃。他说现在严打,不敢偷了,但是手痒,总想找点事做。”
“两个月前,我找沈曼要钱。她欠我三万,一直拖着不还。我催了几次,她每次都说再缓几天。我烦了,跟赵磊喝酒的时候抱怨了几句。赵磊问我,沈曼住在哪里,一个人住还是跟别人住。我说她一个人住,在城西老居民区。赵磊说,这种地方好下手,要不他帮我去要账,要到了分他三成。我当时喝多了,随口答应了。”
“第二天我酒醒,后悔了。我跟赵磊说,不用他帮忙,我自己要。赵磊说没事,他就是去看看,不动手。我以为他说着玩,没有当真。”
“案发那天晚上,我去找沈曼要钱。我们吵了起来,她抓我,我推开她。她说她真的没有钱,让我再等几天。我看她确实拿不出钱,就走了。我走的时候,她还活着,站在门口骂我。”
“我离开和平巷,打车回家。到家之后,我给赵磊发了一条微信,说我去过了,没要到钱。赵磊没有回。我以为他睡了。”
“第二天早上,我看到新闻,说和平巷发生命案。我吓坏了。我给赵磊打电话,打不通。我意识到事情不对,可能是赵磊干的。我害怕警察找到我,就收拾东西,买了火车票,去了邻省。”
张伟说完,整个人像泄了气一样,瘫坐在椅子上。
“你给赵磊发的微信,内容是什么,原话。”林砚问。
“我说‘我去过了,没要到钱,她还是那副样子’。就这些。”
“你有没有告诉赵磊,沈曼的具体住址,门牌号。”
“我……我之前跟他喝酒的时候,说过和平巷72号,三楼。我当时没在意,以为他就是听听。”
“你知不知道赵磊有沈曼住处的钥匙,或者他会开锁。”
“他会开锁,这个我知道。他跟我炫耀过,说老式防盗门,他十秒钟就能打开。我没有见过他的开锁工具,他说放在家里。”
“你离开沈曼住处的时候,是几点。”
“我看了一眼手机,八点四十多。具体几分,记不清了。”
“你走的时候,沈曼在做什么。”
“她站在门口,看我走。我下楼的时候,听到她关门的声音。门是她自己关的,我没有碰。”
这条供述,和之前的时间线吻合。张伟八点四十七分离开和平巷主出口,沈曼自己关门。之后,赵磊从槐树弄进入和平巷,用技术开锁打开302房门,进入室内,作案,然后离开,反锁大门。
“赵磊作案的动机,你认为是什么。”
“他可能是想偷东西。我跟他说过沈曼一个人住,老居民区,监控少。他知道我去找沈曼,等我走了之后,他开锁进去,想偷钱。沈曼当时可能还没睡,听到动静,出来看。赵磊被发现,就杀人灭口。”
“他用的绳子,是你家的。”
“他可能去我家拿的。我平时不锁门,他有我家钥匙。他知道我那捆绳子放在衣柜里。他拿了绳子,用完之后又放回去。他想嫁祸给我。”
张伟的供述,逻辑完整,和现有证据基本吻合。但需要赵磊落网之后,对质确认。
“赵磊现在在哪里,你知不知道。”
“不知道。他有个表姐,在邻省那个小城市做生意。他以前说过,遇到事可以去投奔他表姐。具体地址,我不清楚。”
审讯结束。张伟被带回监室。
上午十点,赵磊住处物证的检验结果出来。
深色连帽外套袖口和前襟的暗色污渍,确认是人血,DNA分型和沈曼完全匹配。外套领口内侧的毛发皮屑,DNA属于赵磊。
开锁工具中的不锈钢薄片,表面检测到微量金属碎屑,成分和302防盗门锁体金属一致。薄片的磨损痕迹,和锁芯内部的划痕吻合。这把薄片,就是打开302防盗门的工具。
黑色折叠雨伞,伞面水渍成分和案发当晚和平巷的雨水成分一致。伞柄上提取到指纹,和赵磊的指纹匹配。
物证链闭合。赵磊就是案发当晚出现在和平巷的撑伞人,他用技术开锁进入沈曼住处,身上沾有沈曼的血迹,作案后从槐树弄离开。
“赵磊的表姐,在邻省那个小城市。联系当地警方,查赵磊表姐的身份信息、住址,布控抓捕。”林砚说。
周建民立刻联系邻省警方。赵磊表姐的身份信息很快查到,姓刘,三十五岁,在当地开了一家小超市,居住在超市后面的民房里。
下午两点,邻省警方反馈。赵磊昨天下午抵达他表姐家,目前没有离开。抓捕行动安排在下午三点,当地警方负责,本市刑警通过视频连线同步观看。
下午三点零五分,抓捕行动开始。当地民警敲开超市后门,赵磊正在里面睡觉,被当场控制。他没有反抗,被戴上手铐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这么快。”
下午三点半,邻省警方完成初步审讯。赵磊对入室盗窃、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他供述的作案过程,和张伟的描述、物证检验结果基本一致。
晚上七点,押解车辆从邻省出发,返回本市。赵磊坐在后排,双手铐在前面,低着头,全程沉默。
林砚坐在副驾驶,看着窗外的夜色。案件终于走到尾声。两个嫌疑人,一个催债引发祸端,一个见财起意杀人。沈曼的死,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是一连串错误叠加的结果。
晚上十一点,车辆抵达本市刑侦支队。赵磊被带入审讯室。
审讯室里,灯光刺眼。赵磊坐在椅子上,穿着灰色外套,头发凌乱,脸上有胡茬。他看起来比张伟更冷静,眼神没有慌乱,反而带着一种无所谓的麻木。
“姓名。”林砚开口。
“赵磊。”
“年龄。”
“三十四。”
“知道为什么抓你。”
“知道。杀人。”
“把案发当晚的过程,从头到尾讲一遍。”
赵磊抬起头,看了林砚一眼,又低下头。“张伟跟我说,有个女的欠他钱,不还。他说那个女的一个人住,在城西老居民区,监控少。他让我陪他一起去要账,要到了分我钱。我当时没钱花,就答应了。”
“案发那天下午,张伟说他晚上自己去,让我不用去。我嘴上答应,心里想,他去要账,那个女的肯定被他缠住,家里没人防备,我正好可以进去偷点东西。我以前干过这个,手熟。”
“晚上七点多,我从家里出发,坐公交到和平巷附近。我没有从主口子进去,那边有摄像头。我从槐树弄绕进去,那条巷子没有摄像头。我在和平巷里面找了个角落躲着,等张伟过来。”
“八点零五分,张伟从主口子进来,上了三楼。我在下面等着,听到楼上有争吵的声音,持续了几十分钟。八点四十多,张伟下楼,从主口子走了。我等了几分钟,确认他走远了,就上楼。”
“302的门,是老式防盗门。我拿出开锁薄片,从门缝插进去,拨了两下,锁就开了。我推开门,进去。客厅灯亮着,那个女的坐在沙发上,正在哭。她听到动静,抬头看到我,吓了一跳,问我是谁,怎么进来的。”
“我没有说话,直接朝她走过去。她站起来想跑,我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按在沙发上。她挣扎,抓我,我用胳膊压住她。她喊救命,我怕邻居听到,就拿出绳子,从后面勒住她的脖子。她挣扎了一会儿,就不动了。”
“绳子是我从张伟家里拿的。下午我去他家,他不在,我用钥匙开门进去,从他衣柜里拿了那捆尼龙绳。我想着,万一被发现,用得上。用完之后,我放回他家衣柜里。我想让警察以为是张伟干的。”
“勒死她之后,我在屋里翻了一遍。她钱包里有三百多块现金,我拿了。床头柜里有一条银项链,不值钱,我也拿了。没有找到其他值钱的东西。她手机我没有拿,那东西有定位,麻烦。”
“翻完之后,我用开锁薄片,从门外把内部反锁旋钮拨上,造成密室的假象。然后我从槐树弄离开,坐公交回家。到家之后,我把外套换下来,洗了一遍,但是袖口的血迹没有洗干净。雨伞放在床底下。开锁工具放回抽屉。”
“第二天,张伟给我发微信,说他去过了,没要到钱。我没有回。我知道那个女的死了,警察肯定会查。我收拾东西,去了我表姐家。我以为能躲一阵子,没想到这么快。”
赵磊的供述,平静、详细,没有情绪波动。他描述杀人的过程,就像在说一件普通的事情。
“你进入沈曼住处的时候,她为什么没有锁门。”林砚问。
“她锁了。我用开锁工具打开的。张伟走的时候,她自己关了门,上了内部反锁。我从外面用薄片把反锁拨开,开门进去。”
“你离开的时候,怎么反锁的。”
“同样的方法。我出门之后,用薄片从门缝伸进去,拨动内部反锁旋钮,锁上。这种老式锁,结构简单,正反都能拨。”
密室手法彻底解开。赵磊具备专业开锁技能,利用老式防盗门的结构缺陷,从外部完成开锁和反锁。
“你拿的那条银项链,现在在哪里。”
“在我表姐家,我放在行李箱里。你们去搜,能找到。”
“你从张伟家拿绳子,张伟知不知道。”
“不知道。我趁他不在家拿的。他要是知道,肯定不会让我拿。他这个人,胆子小,催债可以,杀人他不敢。”
“你和张伟,算不算同伙。”
“不算。他让我陪他要账,我答应了,但我去偷东西,他不知道。杀人,更是我自己的决定。他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我会杀人。”
“你确定。”
“确定。他要是知道我要杀人,肯定不会去。他没那个胆。”
审讯持续两个小时。赵磊对所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供述内容和物证、现场、张伟的供述完全吻合。证据链完整闭合。
凌晨一点,审讯结束。赵磊被送入看守所,和张伟分别关押。
林砚和周建民走出审讯室,来到走廊。窗外的夜色很深,城市安静。
“案子破了。”周建民长出一口气。
“嗯。”林砚点头。
“张伟,涉嫌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他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沈曼死亡,但他把沈曼的住址告诉赵磊,引狼入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具体怎么定性,检察院会审查。”
“赵磊,入室盗窃、故意杀人,数罪并罚。”
两人回到办公室。桌上堆着案件的全部材料,笔录、物证照片、检验报告、监控截图。林砚把这些材料逐一整理,装订成册。
案件的时间线,完整还原:
两个月前,张伟向沈曼催债,和赵磊抱怨,透露沈曼独居信息。
案发当天下午,赵磊从张伟家盗取尼龙绳。
晚上七点多,赵磊抵达和平巷,从槐树弄进入,埋伏等待。
八点零五分,张伟进入和平巷,上302催债,与沈曼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
八点四十七分,张伟离开和平巷主出口。
八点五十五分左右,赵磊用技术开锁进入302,被沈曼发现,用尼龙绳勒死沈曼。
九点,赵磊翻找财物,拿走现金和项链。
九点零五分,赵磊用开锁工具从外部反锁大门,从槐树弄离开。
十点之后,房东到达,开门发现尸体,报警。
所有环节,都有证据支撑。
凌晨两点,材料整理完毕。林砚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沈曼的母亲,明天会来认领尸体。她的女儿,因为一笔债务,因为一个错误的信任,失去了生命。张伟的贪婪和轻率,赵磊的残忍和冷酷,共同酿成了这起悲剧。
办公室的灯光,在深夜里显得格外明亮。林砚睁开眼,看着天花板。
他拿起笔,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写下:
案件编号:2024-0911-001
案件名称:和平巷9·11故意杀人案
被害人:沈曼,女,26岁
犯罪嫌疑人:赵磊,男,34岁(故意杀人、入室盗窃)
关联人员:张伟,男,32岁(另案处理)
破案时间:2024年9月14日
承办人:林砚、周建民
写完,他合上笔记本。
窗外,天边开始泛白。新的一天,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