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支队大楼三层办公室,灯光彻夜未熄。
林砚把现场拍摄的照片导入电脑,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三百余张照片,涵盖房屋外景、楼道、客厅、卧室、厨卫、尸体各个角度、物证提取点位。他逐张翻看,放大细节,在笔记本上标注需要二次确认的位置。
周建民坐在对面办公桌,把今晚所有手写笔录整理成电子文档。房东陈述、派出所民警现场保护记录、周边住户走访内容,逐条录入,标注询问时间、询问人、被询问人身份信息。录入完成之后,打印纸质版本,签字归档。
桌上的座机响起。值班民警接起电话,听筒那边是法医中心值班人员。苏玥结束初步解剖工作,打来电话通报关键发现。
林砚接过听筒。“讲。”
“死亡时间,初步判定在昨夜八点至十点之间。胃内容物显示,死者最后一餐在死亡前两小时左右进食,食物成分是米饭、青菜、少量肉类,和普通家庭晚餐一致。颈部勒痕,凶器截面宽度约零点八厘米,表面有细微编织纹理,判断为尼龙编织绳类物品。死者血液、胃内容物已经送检,毒物化验结果明天中午之前出来。目前没有发现明显外伤,没有性侵迹象。另外,死者右手食指指甲缝里面,提取到少量皮肤组织碎屑,已经封存送检DNA。”苏玥的声音从听筒传来,语速平稳。
“皮肤组织,确认是死者本人之外的人员。”
“指甲缝内的碎屑,形态和死者本人皮肤组织存在差异。最终比对结果,需要DNA实验室出报告。现阶段,可以优先判断,死者在遇害过程中,和凶手发生过肢体接触,指甲抓伤对方。”
林砚记下这条信息。“尸体解剖还有没有其他发现。”
“死者肺部存在少量积水,成分和自来水一致。卫生间淋浴头检测到近期使用痕迹,地面干燥是因为通风条件好,水分已经蒸发。死者遇害前,可能洗过澡。睡衣是洗浴之后更换的干净衣物。”
“明白。化验结果出来,第一时间通知。”
挂断电话,林砚把新得到的信息告诉周建民。死者指甲缝留有他人皮肤组织,这条线索价值很高。如果后续锁定嫌疑人,可以直接做DNA比对。
“洗浴之后遇害,说明凶手进入房间的时间,在死者洗完澡之后。八点到十点这个时间段。和平巷老居民区,晚上八点之后,进出的人员不多。巷子口监控如果正常运行,这个时间段经过的人,全部可以筛查。”周建民分析。
“明天先去公司。死者社会关系空白,公司是第一个突破口。同事、领导,日常接触最多的人,掌握的信息比房东多。”林砚合上笔记本。
窗外天色逐渐泛白。降雨在凌晨三点停止。云层依旧厚重,没有阳光。办公室空调持续运行,室内温度偏低。二人靠在椅背上,短暂休息。
早上七点,支队食堂供应早餐。林砚和周建民下楼,简单吃过早饭,回到办公室换上便装。今天外出走访,不穿警服,避免引起公司内部不必要的恐慌。
七点四十分,二人驾车出发。沈曼就职的商贸公司,位于城东写字楼,距离刑侦支队车程四十分钟。早高峰时段,城市主干道车流密集。车辆走走停停,周建民控制车速,留意路况。
“沈曼,二十六岁,入职这家公司两年。岗位是行政文员。薪资水平普通。租房在城西老居民区,上下班通勤时间较长。没有车,日常乘坐公交地铁。”周建民在车上复述从租房合同和公司公开信息中整理出的基础资料。
“行政岗位,接触人员范围广。公司内部各个部门都有往来。情感关系、工作矛盾,都可能成为作案动机。到了公司,先找人事部门,调取沈曼的入职档案、考勤记录、近期请假情况。再找她的直接领导,同部门同事。”林砚说。
八点二十分,车辆抵达城东写字楼。写字楼共二十二层,商贸公司占据第十五层整层。二人乘坐电梯上楼。公司前台是一名年轻女性,看到来人,主动询问来意。
林砚出示警官证。“刑侦支队,找你们公司人事负责人,还有行政部门主管。涉及员工沈曼的案件,需要配合调查。”
前台女性听到沈曼的名字,表情出现变化。她立刻拨打电话,通知人事经理。五分钟之后,人事经理从办公室走出,四十岁左右男性,穿着衬衫西裤。他把二人带到会议室,关上门。
“沈曼出什么事了。她今天没有来上班,电话也联系不上。我们正在想办法联系她的家人。”人事经理开口。
“沈曼昨夜遇害。案件正在侦办阶段,具体案情不方便透露。今天过来,需要你们公司配合,提供沈曼的全部人事资料,考勤记录,近期工作往来情况。同时,我们需要和她的直接领导、同部门同事做单独问询。”林砚说明来意。
人事经理脸色发白。他在公司任职多年,第一次遇到员工遇害的情况。他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调取档案,同时通知行政部门主管过来。
沈曼的人事档案送到会议室。入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紧急联系人信息。紧急联系人填写的是母亲姓名,联系电话是老家号码。考勤记录显示,沈曼入职两年,出勤率很高,很少请假。最近一次请假是三周之前,请假一天,事由标注为个人事务。
行政部门主管名叫刘芳,三十八岁,女性。她进入会议室,坐在对面。得知沈曼遇害,她捂住嘴,眼眶泛红。
“沈曼在我手下工作两年。平时做事认真,话不多,和同事关系都还可以。怎么会出这种事。”刘芳声音发颤。
“沈曼平时在公司,和谁关系比较近。有没有和同事发生过矛盾冲突。”周建民开始问询,林砚在一旁记录。
“她性格偏内向,朋友不多。同部门的同事,关系都比较平淡,没有特别亲密的,也没有闹过矛盾。工作上,她主要负责文件整理、办公用品采购、会议安排,和各个部门都有接触,但都是工作往来,私下交流很少。”
“近期,沈曼有没有出现情绪异常。工作状态有没有变化。”
“大概一个月之前,她开始有些心神不宁。上班的时候,经常看手机,有时候接到电话会走到走廊外面接听。我问过她一次,是不是家里有事情,她说没有。之后她的状态时好时坏。上周,她在整理文件的时候出过错,把两份合同放错文件夹,我提醒过她。她道歉之后,没有再犯。”
“有没有男性和沈曼往来密切。公司内部,或者外部人员。”
刘芳思考片刻。“公司内部,没有。沈曼没有和公司男同事走得近。外部人员,我不清楚。不过,大概两周之前,有一个男性打电话到公司前台,找沈曼。前台把电话转过去,沈曼接了之后,脸色不太好,走到走廊说了十几分钟。回来之后,一下午都没有说话。前台后来和我提过,那个男的声音听起来比较急躁。”
“前台叫什么名字,现在在不在公司。”
“叫李雪,今天在班。”
“沈曼有没有提过自己有男朋友,或者正在交往的对象。”
“没有。她很少聊私人生活。同事聚餐,她偶尔参加,大多数时候推脱说有事。我们都以为她性格就是这样,不爱社交。”
问询持续四十分钟。刘芳提供的信息有限,但确认了两个关键点:沈曼近期情绪异常,有不明男性打电话到公司找她。
接下来,前台李雪被带到会议室。她二十三岁,入职半年。
“两周前那个电话,具体什么时间,对方说了什么。”周建民问。
“大概是两周前的周三,下午三点左右。电话打进来,是一个男的,说找沈曼,语气很冲。我问他是谁,他不说,只说让沈曼接电话。我把电话转到沈曼工位。沈曼接起电话,说了一句‘你怎么打到公司来了’,然后就拿着手机走到走廊。具体说了什么,我听不到。过了十几分钟,她回来,把座机挂掉,脸色很差。”李雪回忆。
“对方的声音,年龄大概多大,有没有口音。”
“听起来三十岁左右,普通话,没有明显口音。声音比较低,带着怒气。”
“除了这次,还有没有其他外部人员找过沈曼。”
“没有。公司前台电话,找沈曼的,只有这一次。平时她的私人电话,都是自己手机接听,不会打到前台。”
李雪的问询结束。人事经理安排,把沈曼工位上的个人物品全部封存,等待刑侦人员查验。工位在办公区靠窗位置,桌面摆放电脑、文件夹、水杯、一小盆多肉植物。抽屉里面有备用发圈、纸巾、一包未拆封的饼干、一本笔记本。
林砚戴上手套,翻看那本笔记本。前面几页记录工作事项,会议时间,待办清单。翻到中间,有几页写了零散文字,不是工作内容。字迹潦草,和前面工整的工作记录形成对比。
“他又来找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钱的事情,能不能再缓一缓。”
“他说会来我住的地方。”
“我害怕。”
这几页文字,没有标注日期。从纸张新旧程度判断,书写时间在近期。林砚把笔记本装入物证袋。这些文字,指向沈曼生前正被某个人纠缠,涉及金钱,对方威胁要到她的住处。
“沈曼的电脑,我们需要带走,交由电子物证部门检查。工位上所有个人物品,全部封存。”林砚对人事经理说。
人事经理点头,安排IT部门配合,把沈曼的办公电脑主机拆卸,装箱密封。
离开公司之前,林砚和周建民又问询了两名和沈曼同部门的同事。两人提供的信息和刘芳、李雪基本一致。沈曼性格内向,近期状态不佳,没有在公司内部和人结怨。其中一名同事提到,沈曼上个月发工资之后,向她借过两千块钱,说家里急用,一周之后就归还了。借钱的具体用途,沈曼没有说明。
上午十一点,二人离开写字楼。车内,周建民梳理目前掌握的线索。
“沈曼近期被人纠缠,涉及金钱。对方打电话到公司,威胁要去她的住处。笔记本上的文字,和前台接到的电话,可以对应上。这个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身份暂时不明。沈曼向同事借钱,可能和这个人有关。”
“先回支队。电子物证部门恢复沈曼的手机和办公电脑数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记录,里面应该有这个人的信息。同时,和平巷的监控录像,辖区派出所已经在拷贝,下午可以拿到。巷子口摄像头,案发当晚八点到十点的进出人员,逐一筛查。”林砚说。
车辆驶回刑侦支队。刚进办公室,值班民警告知,法医中心毒物化验结果已经出来。林砚立刻联系苏玥。
“毒物化验,死者血液、胃内容物,均未检测出安眠药、镇静剂、常见毒物成分。排除药物控制。死者是在清醒状态下遇害。指甲缝皮肤组织,DNA样本已经提取,录入数据库比对,暂时没有匹配到前科人员。后续如果锁定嫌疑人,可以直接比对。”苏玥通报结果。
“排除药物控制,说明死者遇害时意识清醒。身上没有抵抗伤,只有指甲缝留有皮肤组织。凶手可能是从背后突然袭击,死者来不及做出大幅度反抗,只在挣扎过程中抓伤对方。”林砚分析。
“还有一点。死者颈部勒痕,受力方向是从后向前。凶手站在死者身后,用绳索勒颈。死者身高一米六二,凶手身高应该在一米七以上,才能从背后顺利完成勒颈动作。”
“明白。”
挂断电话,电子物证部门传来消息。沈曼的手机已经解锁,数据正在导出。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记录,下午可以整理完成。办公电脑也在同步检查。
中午,林砚和周建民在支队食堂吃饭。吃饭期间,二人讨论案件方向。
“目前嫌疑最大的,就是纠缠沈曼的那个男性。身份不明,和沈曼存在金钱往来,威胁过她。作案动机可能是债务纠纷,或者情感纠葛。密室问题,还没有解开。这个人如果是凶手,进入沈曼住处,作案之后离开,怎么从内部反锁大门。”周建民说。
“反锁方式,有几种可能。第一,凶手有钥匙,离开之后用钥匙从外部锁门,造成内部反锁假象。但房东说,只有两把钥匙,都在房东手里。沈曼自己有一把常用钥匙,应该在她的随身物品里面。如果凶手复制了钥匙,就可以从外部锁门。第二,利用工具,从门外通过门缝拨动内部反锁旋钮。老式防盗门,门缝宽度足够的话,可以用薄片工具完成。第三,凶手根本没有离开,作案之后藏在房间某处,等房东开门、现场混乱的时候混出去。但现场勘查的时候,房屋内部所有可以藏人的位置,衣柜、床底、阳台,全部检查过,没有人。第三种可能性排除。”
“钥匙这条线,需要查。沈曼的常用钥匙,在不在她的随身物品里面。如果不在,凶手可能拿走了钥匙。如果在,凶手可能复制过钥匙。”
下午两点,辖区派出所把和平巷周边的监控录像送到支队。巷子口公共摄像头,画面清晰度一般,夜间依靠路灯照明,人物面部难以辨认,但可以看到进出人员的身形、衣着、时间。周边三家商铺的私人监控,覆盖巷子部分路段,画面角度不同,可以交叉比对。
林砚和周建民坐在电脑前,逐段查看监控。时间范围锁定案发当晚七点至十一点。
七点十二分,沈曼出现在巷子口监控画面。她背着单肩包,穿着外套,独自走进巷子。这是她下班回到住处的时间。
七点四十到八点之间,巷子口没有人员进出。
八点零五分,一名男性出现在监控画面。他穿着深色连帽外套,帽子戴在头上,面部被遮挡。身高约一米七五到一米七八,体型偏瘦。他在巷子口停留片刻,左右张望,然后走进巷子。
八点四十七分,这名男性从巷子里面走出来,步伐较快,离开巷子口,朝主干道方向走去。外套帽子依旧戴着。
九点之后,巷子口没有可疑人员进出。
“这个人,进出时间完全落在案发时间段内。八点零五进入,八点四十七离开,停留四十二分钟。作案时间充足。衣着特征,和周边住户提到的在巷子口徘徊的男性,吻合。”周建民把画面截图,放大。
“面部被遮挡,无法直接辨认。身形、步态、衣着,作为特征记录。沿着他离开的方向,调取主干道交通监控,追踪他的行进路线。和平巷出口连接解放西路,解放西路路口有交通摄像头,覆盖面广。”林砚说。
周建民立刻联系交警部门,调取解放西路案发当晚八点四十至九点的监控录像。
同时,电子物证部门完成沈曼手机数据整理。微信聊天记录打印出来,送到林砚办公室。
沈曼的微信好友数量不多,聊天记录大部分是工作群、家人日常问候。翻到一个备注为“张”的联系人,聊天记录集中在最近一个月。
对话内容如下:
张:“钱什么时候还。”
沈曼:“我这个月发了工资就给你,再缓几天。”
张:“你已经缓了三次了。别逼我去找你。”
沈曼:“我会还的,你不要来我住的地方。”
张:“周三之前,钱不到位,我就过去找你。到时候就不是还钱这么简单了。”
沈曼:“我知道了。”
之后还有几条语音消息,无法直接转文字。转账记录显示,沈曼在两个月前,向这个“张”转账一万五千元。一个月前,又转账八千元。最近一次转账是三周之前,金额三千元。合计两万六千元。
“这个‘张’,就是纠缠沈曼的人。债务纠纷。两万六千元,对于普通行政文员来说,不是小数目。沈曼向同事借钱,可能也是为了还这笔钱。”周建民说。
“查这个微信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绑定的手机号,银行卡,全部调取。身份很快就能锁定。”林砚说。
电子物证部门继续深挖。微信号“张”的绑定手机号,实名登记人为张伟,三十二岁,本市户籍。身份证地址在城南某小区。有前科记录,五年前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之后无正式工作。
“张伟,三十二岁,有前科。身高一米七五,体型偏瘦。和监控里面的男性身形吻合。”周建民把张伟的身份信息打印出来。
“立刻申请传唤证,联系辖区派出所,配合查找张伟的下落。先去他的身份证登记地址,看他在不在。同时,调取他的手机号定位,案发当晚的活动轨迹。”林砚下达指令。
下午四点,传唤证审批完成。林砚、周建民,加上两名年轻刑警,驾车前往城南张伟登记地址。
小区建成二十年,六层板楼,没有电梯。张伟登记地址在三单元五楼。众人上楼,敲门。屋内没有回应。邻居开门,告知这户房子长期出租,租客换过几批,现在住的是不是张伟,他们不清楚。
联系房东,房东确认,当前租客正是张伟,租住半年,房租按月支付,没有拖欠。房东提供了备用钥匙。
打开房门,屋内空无一人。一室一厅,陈设简单。客厅沙发上堆着几件换洗衣物,茶几上面摆着空啤酒罐、烟盒。卧室床铺凌乱,衣柜里面挂着几件外套。其中一件深色连帽外套,和监控画面中男性所穿的外套款式一致。
“这件外套,作为证物提取。检查外套上面有没有毛发、皮屑、血迹。”林砚说。
技术员进入房间,开展搜查。床头柜抽屉里面,找到一捆尼龙编织绳,绳子截面宽度约零点八厘米,和法医描述的凶器特征吻合。绳子表面有轻微磨损痕迹。
“尼龙绳,封存送检。和死者颈部勒痕做同一认定。”
卧室衣柜角落,找到一个帆布包,里面装着两万两千元现金,现金用橡皮筋捆扎。数额和沈曼转账记录中的两万六千元接近,差额四千元。
“现金封存。张伟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在逃。发布协查通报,全市范围查找张伟的下落。调取他的手机号最后出现位置,银行卡交易记录,近期联系人。”林砚说。
房间搜查持续一个小时。除此之外,没有找到更多有价值的物证。张伟的手机不在房间,电脑也不在。他可能已经携带随身物品逃离。
回到支队,已经是晚上七点。协查通报发布,各辖区派出所、巡逻警力,开始查找张伟的下落。张伟的手机号,最后一次信号出现在案发当晚九点十分,位置在火车站附近。之后手机关机,信号消失。
“他可能坐火车离开本市。联系铁路公安,调取案发当晚九点之后,从本市火车站出发的所有列车乘客信息,筛查张伟的购票记录。”周建民说。
铁路公安反馈很快。张伟使用身份证,购买了案发当晚九点四十分,开往邻省省会的火车票。列车已经抵达目的地。张伟目前很可能在邻省省会。
“联系邻省省会警方,协助抓捕张伟。我们明天一早,带人过去,交接嫌疑人。”林砚说。
晚上九点,办公室。案件取得重大进展,嫌疑人身份锁定,作案动机明确,物证初步吻合。但密室问题依旧没有答案。张伟进入沈曼住处,作案之后离开,大门内部反锁如何形成。
“钥匙。沈曼的常用钥匙,在不在她的随身物品里面。”林砚忽然想起这个点。
现场勘查时,沈曼的随身物品,单肩包,放在卧室床头柜旁边。包内有钱包、身份证、公交卡、化妆品、一串钥匙。那串钥匙,包含防盗门钥匙、卧室门钥匙、抽屉钥匙。
“沈曼的钥匙在现场。张伟没有拿走钥匙。那他怎么从外部反锁大门。”周建民皱眉。
“明天复勘现场。重点检查门锁,门缝,反锁旋钮。老式防盗门,从外部用工具拨动内部反锁旋钮,技术上可以实现。张伟有前科,可能掌握这类手法。另外,检查张伟的随身物品,有没有开锁工具、薄片工具。抓到人之后,搜身。”
晚上十点,林砚靠在椅背上。连续工作超过二十四小时,身体疲惫。案件进展顺利,嫌疑人很快就能归案。但他心里清楚,抓到人只是第一步。口供、物证、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定罪。密室手法,需要彻底解开。
窗外,城市夜景灯火通明。和平巷那间出租屋,依旧贴着封条。沈曼的尸体,停放在法医中心。她的母亲,已经接到通知,正在从老家赶来的路上。
张伟,这个名字,成为案件的核心。他和沈曼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两万六千元的债务,背后是什么隐情。作案的完整过程,需要他亲口供述。
邻省省会,警方已经开始布控。张伟入住的小旅馆,被锁定。抓捕行动,安排在明天清晨。
林砚合上笔记本。明天,还有很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