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温景珩照常升堂理事。他坐在公案后头,面色如常,该审的案子审,该批的公文批,甚至还抽空问了问厨娘陈妈儿子的学习情况。衙役们都说,温大人今天精神不错,看来昨晚睡得挺好。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一整夜没合眼。
午饭后,他换了便服,从后门出了县衙,沿着小巷七拐八绕,来到城南一座僻静的小院。
这小院是他三年前买下的,名义上是个读书静养的别业,实际上是他和李婉贞幽会的地方。
他有钥匙,自己开了锁,推门进去。院子里种了几株芭蕉,叶子绿得发亮,墙角有一口水井,井沿上长了一层青苔。他走进正屋,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桌上摆着一壶茶,还冒着热气。
李婉贞已经到了。
她坐在床边,低着头,手里绞着一方帕子,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她今天穿了一件藕荷色的褙子,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薄薄施了一层脂粉,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了好几岁。可她眼底的红血丝和微微发黑的眼圈,出卖了她的疲惫。
温景珩在她对面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口,才开口:“说吧,出什么事了?”
李婉贞咬了咬嘴唇,没说话。温景珩也不催,就这么看着她,等她开口。过了好一会儿,李婉贞才像是下定了决心似的,抬起头来,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景珩,我有了。”
温景珩端着茶杯的手顿住了。他慢慢放下杯子,看着李婉贞,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可眼神却一点一点冷了下去。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李婉贞开始不安地绞手指,才开口问了一句:“多久了?”
“两个多月了。”
两个多月。温景珩在心里头飞快地算了一下时间。两个多月前,正是他最后一次在李府过夜的时候。那天晚上他喝了点酒,确实没做什么措施。
他以为不会有事的,毕竟李婉贞年纪不小了,而且之前那么多次都没出事。可偏偏这一次……
他看着李婉贞,忽然觉得这个女人变得陌生起来。她低着头,一只手无意识地抚着小腹,那姿态,像一个母亲在保护自己的孩子。可这个孩子,是他的。是他温景珩的骨肉。
一个见不得光的、不该存在的骨肉。
“你打算怎么办?”温景珩问。他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连他自己都觉得意外。
李婉贞抬起头,眼眶已经红了:“我不知道。我想留着这个孩子,可我又怕……怕别人知道了会说闲话,怕芷兰受委屈,更怕……更怕连累你。”
温景珩没有说话。他站起身,走到窗边,背对着李婉贞,看着窗外那几株芭蕉。风吹过来,芭蕉叶沙沙作响,像有人在低声说着什么秘密。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李崇安生前最喜欢芭蕉,他家的院子里也种了好几株。有一次酒后,李崇安指着芭蕉对他说:“你看这玩意儿,叶子那么大,看着挺威风,可风一吹就散了。做人也是一样,看着风光,可谁知道哪天风一来,就什么都没了。”
李崇安说这话的时候,大概没想到,第一个让他“散了”的人,会是他最信任的同窗好友。
温景珩转过身,脸上的表情已经恢复了平时的温和。他走到李婉贞面前,蹲下身,握住她的手,柔声道:“你别怕,有我在。这孩子,你想留就留着。我会想办法安排好一切,不会让你和芷兰受委屈的。”
李婉贞愣了一下,随即眼泪夺眶而出,扑进他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景珩,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
温景珩轻轻拍着她的背,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上,目光越过她的肩膀,落在对面墙上挂着的一幅山水画上。
那幅画是李崇安画的,画的是他们老家村口的风景,题款上写着“寄与吾友景珩共赏”。他的眼神很冷,冷得像腊月的冰碴子。
他在心里头盘算着一件事。一件比处理这个孩子更大的事。李婉贞怀孕这件事,提醒了他一个他一直不愿意面对的事实——他和李婉贞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了一个随时可能引爆的火药桶。而这个火药桶,必须在它爆炸之前,被拆掉。
至于怎么拆……他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当天傍晚,温景珩回到县衙,在书房里坐了一会儿,然后把沈捕头叫了过来。沈捕头进门的时候,温景珩正在灯下看书,神态悠闲。
他抬眼看了一下沈捕头,笑道:“沈捕头,城西王宅的案子,查得怎么样了?”
沈捕头抱拳道:“回大人,卑职今日走访了王家附近的几户邻居,都说事发当晚没听到任何动静。王家的门窗都是从里面闩上的,没有撬动的痕迹。仵作初步勘验的结果,死者的致命伤在腹部,伤口整齐平滑,凶器应该是一把极其锋利的短刃。另外……”
“另外什么?”
沈捕头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仵作说,王夫人的肚子里,也像当年那桩案子一样,羊水全没了。”
温景珩放下书,沉默了片刻,叹了口气:“这么说来,当年的魔头,难道真的没有死?”
“卑职不敢妄下定论。”沈捕头低着头,“但卑职以为,此事非同小可,应当立即上报府衙,请求增援。”
温景珩点点头:“你说得有理。这样吧,你先继续查访,我这就写一份文书,派人快马送往府城。另外,明天你跟我去一趟李府,我有些事要交代。”
“李府?”沈捕头有些疑惑,“大人去李府做什么?”
“李侍郎临终前托我照拂他的家人,我答应了,就得做到。”温景珩微微一笑,“再说了,城西出了这么大的案子,我怕她们母女俩害怕,得去安抚一下。”
沈捕头没有再问,躬身退了出去。他走后,温景珩脸上的笑容慢慢褪去。他拿起笔,铺开一张公文纸,开始写那份上报府城的文书。
他的字迹依旧是那么端正圆润,一笔一划都不带棱角。可如果有人仔细看,就会发现他写的每一个字,都比平时用力了几分,笔尖几乎要戳破纸面。
他写完最后一个字,搁下笔,吹干墨迹,把文书装进信封。然后他拉开抽屉,取出那枚小小的印章,在火漆上按了一下。
那枚印章上刻着两个字:守拙。
这是他给自己取的号。守拙,守住那份笨拙的本心。可他知道,他守住的从来都不是本心,而是面具。一副戴了太久,已经快要摘不下来的面具。
窗外的月亮升起来了,月光洒在院子里,把那几株芭蕉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温景珩站在窗前,看着那些摇晃的影子,忽然觉得它们像极了一个个跪在地上的、没有面目的人。
他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桂花的香味,甜甜的,腻腻的,像某种危险的预兆。
他心想:该来的,总会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