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那天,是个阴天。
法庭里坐满了人,安静得能听见呼吸声。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声音很洪亮,一个字一个字地,砸在每个人的心上: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砚舟,在与被害人许念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对被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被害人身心遭受严重伤害。案发当晚,被告人在醉酒状态下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殴打,被害人在逃跑过程中,被告人抓住被害人手腕后松手,导致被害人失足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被告人宋砚舟,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被告人许愿,为给姐姐讨回公道,采用装鬼吓人的方式,迫使相关人员自首,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其行为未造成人身伤害,其结果有利于案件真相的揭露,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人许愿,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宋砚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许念之母)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八十二万元。"
判决书读完,法庭里安静了几秒,然后有人哭出了声。许念的妈妈坐在第一排,捂着脸,肩膀抖得很厉害,可她没喊,没闹,只是哭。
许愿站在被告席上,听到自己的判决,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她转过头,看着旁听席,看着许念的妈妈,看着那些拿着白菊花的陌生人,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沈拓身上。
沈拓坐在旁听席的最后一排,看着她,点了点头。
许愿也点了点头。
她知道,这一天,她等了很久。她姐,也等了很久。
宋砚舟站在被告席上,听到"十一年"三个字的时候,腿一软,差点瘫下去。法警扶住了他,他的脸白得像纸,嘴唇在抖,想说什么,可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被法警押着,走出法庭。经过旁听席的时候,他看见了许念的妈妈,看见了许愿,看见了那些拿着白菊花的陌生人。他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一种东西,叫悔恨。
可太晚了。
法庭外,天阴沉沉的,像要下雨。记者们围上来,话筒举到许愿面前,问她:"许小姐,你对判决结果满意吗?"
许愿看着那些话筒,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满意。可我姐,回不来了。"
她推开人群,走了。她的背影,在阴天的光线下,很单薄,可背挺得很直,像一根不会弯的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