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持续了三天。
第一天,是林晚作证。第二天,是韩峥作证。第三天,是其他证人——被解救的妇女,阿秀、春燕、小梅、三凤,她们一个一个,走上证人席。
阿秀上庭那天,穿了一件新的碎花衬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她站在证人席上,声音有点抖,但她没有哭。
"我叫阿秀,贵州人,八年前被老乡以打工的名义骗出来,卖到大坪村,卖给王老四,价格四万五。"
"我跑过三次。第一次,被班车司机周保国出卖,被抓回去,打断了一根肋骨。第二次,跑到了县城火车站,被人贩子认出来,被抓回去,打了三天。第三次,翻后山,走矿道,走到了采石场,被追上了,打断了一条腿。"
"我脸上这道疤,是王老四用酒瓶砸的。"
法庭里,很安静。只有阿秀的声音,在回荡。
"我为什么不跑第四次?"阿秀说,"因为我儿子,锁柱。他五岁了。我跑了,他怎么办?在这个村里,没娘的孩子,日子更难过。"
"那你今天为什么来作证?"检察官问。
"因为林晚。"阿秀说,"她说,她要替我,把话说出来。我听了她的话,我觉得,我也该自己说一次。"
"我想说,"阿秀的声音,忽然大了起来,"我恨他们。但我更想让他们知道,我是人,不是牲口。我儿子,也绝对不会再买媳妇。"
阿秀退下证人席的时候,旁听席上,有人哭了。
小梅上庭的时候,是被两个女警察搀着的。她太瘦了,走路都晃。她站在证人席上,低着头,不说话。
"小梅,"检察官说,"你跟大家说说,你是怎么被卖到大坪村的?"
小梅沉默了很久。
"我在餐馆打工,"她说,声音很小,"老板说,带我去大城市。我信了。到了地方,我才知道,我被卖了。"
"你被卖了多少钱?"
"六万。"小梅说,"卖给钱家,给他家傻儿子当媳妇。"
"他们打你吗?"
小梅撩起袖子。她的手臂上,全是疤,一道一道的,密密麻麻。
"打。"她说,"不给饭吃,关柴房,戴脚链。"
她低下头,声音越来越小:"三年了,我没有跟人说过话。他们不让我说话,说我是买来的,不配。"
"小梅,你现在想说什么?"检察官问。
小梅抬起头,看着法庭。
"我想说,"她说,"我想回家。但我已经没有家了。我爷爷、奶奶,都死了。我爸妈,也死了。"
法庭里,有人吸了吸鼻子。
"但是,"小梅说,"我现在有新家了。救助站的姐姐们,对我很好。林晚姐姐,对我很好。"
她看着旁听席上的林晚,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淡,像风一吹就散,但它是真的。
"我会好好活的。"她说,"我答应林晚姐姐了。"
三凤上庭的时候,抱着妞妞。
妞妞还小,不懂法庭是什么,她趴在她娘怀里,睁着大眼睛,看着满屋子的人。
"三凤,"检察官问,"你跟大家说说,你的经历。"
"我二十八岁那年,"三凤说,"在服装厂打工,被老板骗了,卖到大坪村,卖给孙大壮。我生了一个女儿,叫妞妞。生妞妞的时候,大出血,子宫切了。孙大壮骂我是'不下蛋的鸡',天天打我。"
她顿了顿。
"我舍不得妞妞。"她说,"我不想让她在那个村里长大。那儿的女人,都是买来的,都是挨打受气的。我不能让妞妞跟我一样。"
她低头看了看妞妞。妞妞正抬头看她,喊了一声:"娘。"
"妞妞不怕,"三凤说,"娘带你回家。"
法庭宣判的日子,是第三天下午。
法官念判决书的时候,整个法庭,鸦雀无声。
"被告人王秀芬(三姐),拐卖妇女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陈坤(阿坤),拐卖妇女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姐坐在被告席上,脸色灰白。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出来。
阿坤的脸,一下子白了。他猛地站起来,喊了一声:"我不服!我要上诉!"
法警把他按下去。
"被告人赵大栓,收买被拐卖妇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刘老三,故意杀人罪(预备)、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王老四,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被告人赵二瘸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被告人孙大壮,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周保国,拐卖妇女罪(共犯),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周丽华,拐卖妇女罪(共犯),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法庭里,有人鼓掌,有人哭。林晚坐在旁听席上,握着她爸的手,手心全是汗。
法官念完了。
"本案宣判完毕,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