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十一个女人
书名:她逃了三次 作者:砚余 本章字数:1454字 发布时间:2026-09-08

解救出来的十一个妇女,被安置在云岭县民政局的一个救助站里。

救助站不大,两排平房,一个院子。院子里种着几棵桂花树,正是开花的季节,风一吹,满院子都是甜的。

林晚每天来救助站。

她给她们送饭,陪她们说话,帮她们登记信息,帮她们联系家人。

十一个女人,十一个故事。

阿秀,贵州人,被拐八年。她的家,在黔东南一个寨子里。她娘还活着,哥哥还在广东打工。林晚帮她打了电话。电话接通的时候,阿秀握着话筒,半天没说话。

"喂?"电话那头,是阿秀娘的声音,苍老的,带着口音,"喂?谁呀?"

"娘……"阿秀开口,声音哑了,"娘,是我,秀儿。"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阿秀娘哭了,嚎啕大哭。

"秀儿!秀儿你在哪儿啊!娘以为你死了啊!娘年年给你烧纸啊!"

阿秀握着话筒,哭得蹲在地上。

"娘,我没死,我还活着……"

春燕,四川人,被拐四年。她的前夫,在她被拐之前就跟她离了婚,孩子判给了前夫。她的父母,在她被拐的第二年,双双去世了——是气死的,邻居说,老太太天天念叨女儿,念叨了一年,就病了。

春燕听着,眼泪一颗一颗地掉。

"我爸妈……没了?"

"没了。"志愿者说,"节哀。"

春燕坐在椅子上,很久很久,没说话。最后,她抬起头,说:"那我的孩子呢?我前夫的孩子,他还好吗?"

"我们正在联系。"

小梅,陕西人,被拐三年。她的爷爷奶奶,在她被拐之前就去世了。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

林晚问她:"小梅,你想去哪儿?"

小梅坐在床上,抱着膝盖,想了一会儿,说:"我哪儿也不想去。我就在这儿待着,行吗?"

"行。"林晚说,"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

三凤,湖南人,被拐五年。她的父母还活着,还有一个弟弟。林晚帮她打了电话,三凤的弟弟在电话里哭得说不出话:"姐,我们找你找了好几年了,妈的眼睛都哭坏了……"

三凤抱着妞妞,说:"别哭,姐回来了。"

哑巴阿婆,王秀兰,被拐四十年。

她没有家可以回。

四十年前,她从老家被人骗出来,卖到大坪村。她老家的村子,可能已经拆迁了,可能已经没人认识她了。她没有亲人,没有孩子,没有名字——四十年来,没有人叫过她的名字,所有人都叫她"哑巴婆"。

林晚问她:"阿婆,你记得你老家在哪儿吗?"

阿婆张了张嘴,啊啊地叫了几声,比划着。她用手比了一个"山"的样子,又比了一个"水"的样子,然后摇了摇头。

她不记得了。

四十年,太久了。

林晚蹲在她面前,握住她的手。

"阿婆,你不记得也没关系。"她说,"你以后,就在这儿。我照顾你。"

阿婆看着她,浑浊的眼睛里,慢慢流出泪来。

她啊啊地叫着,用手指了指林晚的心口,又指了指自己的心口。

她的意思是:你对我好,我记得。

还有六个女人,林晚不认识她们。她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故事,但她们都有一双相似的眼睛——疲惫的,麻木的,像一盏盏快熄灭的灯。

林晚每天陪着她们,一点一点,把那些灯,重新点亮。

有一个女人,叫秀兰,广西人,被拐十五年。她被抓回来太多次,已经不跑了。她有一个儿子,十五岁了,在村里上初中。这次解救,她死活不肯走——她的儿子还在村里。

"我不能走,"她哭喊着,"我儿子还在那儿!"

警察跟她解释,她儿子不是被拐的,是她和买主生的,孩子已经十五岁了,有选择权。她可以带着儿子一起走,但儿子需要自己同意。

秀兰的儿子站在村口,看着满村的警察,看着他娘哭。

"娘,"他说,"我跟你走。"

秀兰抱着儿子,哭得撕心裂肺。

"儿啊,娘对不起你,娘让你在村里长大,娘……"

"娘,你别说了。"儿子说,"我跟你走。"

林晚站在旁边,看着这一幕,鼻子发酸。

她忽然觉得,救出来的,不只是十一个女人。

是十一个家庭,是十一段人生,是十一束重新亮起来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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