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案的口信,是省监狱一名在押犯托人带出来的。
犯人姓郝,叫郝建国,四十七岁,十年前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一直在省二监服刑。他托人带的话只有一句:"我叫郝建国,我杀了我老婆,但我没杀她——我没把她扔进河里。我是冤枉的。"
"十年前。"宋怀瑾把卷宗拍在桌上,"城东清河,郝建国的妻子王秀兰,被发现溺死在河里。法医鉴定死因系溺亡,郝建国因家暴史和作案时间吻合,被定罪。他上诉过一次,被驳回。"
"他杀妻,但他没把她扔进河里。"林见微重复了一遍,"那他承认什么?"
"他承认他打了她。"宋怀瑾说,"他说那天晚上他喝了酒,打了王秀兰,王秀兰跑了,他追出去,追到河边,没追到,以为她躲起来了,就回家了。第二天一早,王秀兰的尸体在河里被发现。"
"然后他就认了杀妻?"
"他不认,但证据链对他很不利:他喝了酒,他有家暴史,有邻居作证听见他打人,有目击者看见他当晚在河边出现过。更关键的是,法医鉴定,王秀兰是'生前落水'——就是活着掉进水里的。她不会游泳,大半夜跑出去,掉进河里,没人救,溺死了。"宋怀瑾说,"法院认定:郝建国酒后殴打妻子,妻子逃出,郝建国追至河边,将妻子推入河中,致其溺亡。"
林见微听完,想了一会儿:"宋队,他托人带话,说他'没把她扔进河里'——但他不否认她死在河里。他的意思是,她落水的时候,他不在场?"
"对。"
"那我们能做什么?"林见微说,"案子判了十年,尸体早就火化了,现场早没了。就算重新查,能查什么?"
"查一样东西。"宋怀瑾说,"当年的法医鉴定里,有一份硅藻检验报告。王秀兰是溺亡,检验她肺里的硅藻,可以判断她是在哪里溺的水——河水的硅藻种群,跟水库、池塘、井水,都不一样。当年的报告说,她肺里的硅藻,符合清河下游的水质。"
"符合清河下游?"
"对。但郝建国托人带话的时候,还带了一句:'清河那年冬天,上游修了水闸,下游的水,跟水库的水是连着的。'"
林见微心里一动:"您是怀疑……"
"我怀疑,当年那份硅藻鉴定,做的时候没考虑水闸的因素。"宋怀瑾说,"如果王秀兰不是在清河下游溺的水,而是在别的地方——比如水库——那郝建国'在河边追妻'的整个场景,就有问题了。"
林见微站起来:"我想看看当年的硅藻检验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