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鉴定没有当庭下结论,而是申请了为期两周的住院观察。
卢某被收进精神科病房,林见微作为鉴定组成员,每天隔着单面镜观察他。
前三天,卢某的表现堪称完美:半夜惊醒、对着墙说话、拒绝进食、偶尔嚎叫。值班护士的记录写满了"异常行为"。
但从第四天开始,破绽露出来了。
"卢某在病房里,一共待了十四天。"林见微站在单面镜后面,看着病房里的卢某,"前三天,他每天'发作'三到四次,都在饭点前后、护士查房的时间。后十一天,他的'发作'频率明显下降——因为护士习惯了,看的人少了。"
"表演需要观众。"王教授说,"观众少了,演员就懈怠了。"
"对。真正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症状是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林见微说,"而卢某的'症状',永远出现在有人看的时候。晚上十点以后,监控拍到他睡得很安稳,不打呼噜,不翻身,一觉到天亮——一个'整夜被幻觉折磨'的人,睡眠质量不该这么好。"
第十四天,最后一个测试。
王教授让护士在卢某的餐盘里,放了一双他平时用的那双筷子——那双筷子,是他女儿以前用过的,手柄上刻着一个"卢"字。案发那天,他就是用这双筷子夹的菜,然后拿起了菜刀。
卢某看到那双筷子的时候,林见微透过单面镜,看见他握着筷子的手,停顿了大约五秒。
五秒之后,他若无其事地开始吃饭。
"他知道那双筷子。"林见微轻声说,"一个'失忆'的人,看到一件对自己毫无意义的旧物,不会停顿五秒。他会停顿,是因为他认得它——他认得那双筷子,认得那天的一切。"
最终鉴定意见:卢某无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庭上,当鉴定意见被宣读的时候,卢某在被告席上终于不再表演了。他低着头,双手插在头发里,很久很久,才说了一句话:
"我不是故意的……那天她骂我女儿,说我女儿是赔钱货……我气疯了……"
"气疯了"和"精神分裂",隔着一条法律的红线。
休庭后,林见微走出法庭,在台阶上坐了很久。
宋怀瑾走过来,递给他一瓶水:"怎么,第一次上法庭,腿软了?"
"不是。"林见微说,"我在想,一个人要有多恨,才能装疯卖傻两个月,就为了逃脱惩罚;又要有多恨,才会在七岁的女儿面前,砍死她的妈妈。"
"你想这个干嘛?"
"我想,法医这行,尸体好办,人心难办。"林见微说,"尸体不会说谎,可人心会。装疯的人,跟真的疯子,差的那一点,就是人心最后那点底线——他跨过去了,就回不来了。"
宋怀瑾看了他几秒,没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