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波案的重新尸检,印证了林见微的判断。
死者后脑的钝器伤,伤口的出血量、血液渗入组织的程度,都表明这一击发生在死亡之后——也就是说,陈福那一锤,砸的确实是一具尸体。王建波真正的死因,是更早之前的一次袭击,凶手手法干净,没有留下致命一击以外的痕迹,然后把他摆成"被废品站工人酒后打死"的样子。
陈福被改列为"涉嫌侮辱尸体、破坏现场",真正的杀人案,线索全部指向那个"深色衣服、走路稳、像当过兵"的人。
这个人像一滴水落进河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技术科连着加了一周的班,监控排查、关系网梳理、通话记录分析,什么都有,就是没有那个人。周广生的人际关系里,翻不出任何一个符合"高个、深色衣服、走路稳"的熟人。王建波的关系网更乱,开废品站二十年,三教九流都认识,谁也不记得他身边有过这么一号人。
案子就这么搁了下来,悬在那里,像一根刺。
林见微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那根刺扎在他心里,拔不出来。
又一个加班的晚上,他走到走廊尽头,看了一眼档案室的门。
挂锁还是那把老挂锁,锁芯磨得发亮。他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会儿,转身回办公室,从抽屉里拿出手电筒,又走回来。
这回他锁上门,把档案室里那几摞蒙灰的旧卷宗,一本一本地搬下来。
1999年的卷宗不少。他按年份一摞一摞翻,翻到第三摞的时候,手指停住了。
《1999.3.14 城西郊 无名女尸 案号990314》
他抽出那本卷宗,坐到档案室唯一一张旧椅子上,打开。
这一次,他没有先看照片,而是从头看文字记录。
报案记录:1999年3月14日早6时40分,城西郊朝阳渠引水闸附近,晨练的群众发现一名女性死者,仰卧于渠边草地,面部及前额皮肤缺失,双手腕部有捆绑痕迹。现场无搏斗痕迹,无翻动痕迹。死者的随身物品——一只布包、一串钥匙、一张公交月票——整齐地码放在身旁一米处。
现场勘查记录:死者年龄约二十岁,身长一米六二,体态匀称。面部皮肤被完整剥离,边缘整齐,剥离面未见生活反应,判定死后毁容。双手手腕有平行勒痕,结膜出血,判定生前被约束。死亡时间:根据尸斑、尸僵及胃内容物推断,约在尸体发现前四十八至七十二小时。
死因初判:机械性窒息。
物证清单:纽扣一枚(死者衣领处扣下,材质为有机玻璃,表面有磨痕);烟蒂一枚(距尸体两米处提取,滤嘴有咬痕);鞋印两枚(渠边泥地,41码,运动鞋)。
办案单位:省厅刑侦总队重案队。
办案人:顾青梧(法医)、陶志强(侦查员)。
林见微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顾青梧。1999年,师父二十五岁,是重案队里的年轻法医。
卷宗最后,是一份《案件侦办小结》,字迹比前面的记录潦草,像是写的人没什么心情:
"……死者身份经多日排查未获确认,公交月票系伪造,布包内无有效证件。面部剥离,疑似凶手为阻却辨认身份而为之。限于当时技术条件,未能提取死者完整DNA数据,仅保存血样标本一份。案件线索中断,暂挂。"
小结的落款,是顾青梧的名字。
林见微坐在旧椅子上,手电筒的光照着那几行字,很久没有动。
他忽然想起实习第一天,在太平间门口遇到郑伯言的时候,郑伯言端着茶缸子说的那句话——"你站门口那个地方,正对着风机,吹一会儿脸就僵了。"
二十年前,师父二十五岁,经手的第一桩大案,一具被剥了脸的女尸,至今未破。
二十年后,徒弟在档案室里,翻到了师父年轻时留下的卷宗。
卷宗里夹着一张现场照片。林见微没有再看那张脸,他把照片翻过去,看背面。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了一行小字,笔迹和《小结》一样:
"3.14,渠边,晨雾未散。手太冷,没拍好。"
林见微盯着那行字,忽然觉得,这行字比整本案卷都重。
他合上卷宗,塞回原处,熄了手电筒,坐在黑暗里,很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