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简直是一派胡言!这个混账家伙,竟然在前面挖坑给我跳。我刚想开口反驳他,我面前这混账有说话了:请老师不要急于回答我的问题,先想想自己之前说的话,然后再做回答。
可我连想都没有想,就说:我在这里先给你解释下我所说的弯路的意思。把人生比作沙漠,我们的目的是在沙漠中寻找金字塔,现在骆驼队开始前行。起点是固定的,终点是固定的,唯二不确定的就是方向和脚程。在这一大片沙漠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流沙地带,有时候会遇到部落冲突,也有时候会遇到许多巨大的岩石,这个时候,我们再寻找金字塔,尽管知道眼前是最快的脚程,但也不得不绕路了,但是我们在绕路之后,方向还是那个方向,目标还是那个目标。至于你刚才所说的,公然在课上睡觉,并且气走任课老师,并非我之前说的“弯路”,我看你是掉进了流沙,陷进了战争,离着金字塔万般距离却浑然不知,并且洋洋自得。你越迫近那里,耳边越觉得喧闹,却不知道离黑暗寒冷更近了一步,此种情况,除非自我救赎,否则你终其一生都将困在里面。
我还有最后一句话没有说出口:追求光明的人心里首先得有着追求光明的心愿,像你这样的混蛋,心里尽是阴暗,何谈追求光明!但我终究没说出口。我之所以想要这样说,是出于我们两个的私人恩怨,而我没有说出口,则是不想让那些正在看戏的同学瞧见我的小。
我刚才讲下这么一大段话,那个自鸣得意的混蛋就笑不出了,整个教室也没了声响,我这个差劲的老师,勇气却在此时提了上来。如井水一般,倒进去那么点儿,却涌出来清亮的泉。我踏步走上了讲台,然后捏起粉笔又在黑板上写了又一行字,就在之前那句话的下面——“这是一条黑暗漫长的道路”。上下两句话合成一句话,这便成了。又啰哩啰嗦地说了一阵,最后把眼睛盯在了那个混账学生的身上,意思是你他妈明白了吗?他或许是被我盯得发毛,就只做出了一个八字的评价:“胡说一通,不知所谓。”然后撂下我,自行坐下瞌睡去了。
我那亲爱的校长,此刻还是翘着二郎腿坐在那里,脸上仍旧挂着莫名其妙地笑,对屏幕里所发生的一切不赞一词。可越是这种不声不响,越是让人觉得瘆得慌,尤其我本身是一个非常胆怯的人,现在又看到校长跟平时判若两人,更是心里打鼓。良久,他看完音频,把高抬的双脚往桌沿一撑,然后一蹬,随即他身下的转椅滴溜溜就把他带出好远。我正在惊讶中,这时候响起了敲门声,然后校长的声音在远处响起——“进来。”
随即门被打开,然后我就看到之前那个让我难堪的混账走了进来,他穿着一身校服,低着头——真他妈!他之前看我胆小差劲,就对我一阵疯咬,现在面见校长伏法领罪,却又是这副摇尾乞怜的样子。我把不屑的目光投向他,看他一直走近校长的办公桌,这时候我听到校长在远方的声音:“你们两个先谈谈吧!”我感到纳闷,我们两个能有什么好谈的?但一个眨眼间,我却瞧见那个混账成了我学生时代的样子,形容消瘦,神色茫然,穿着一身校服,邋里邋遢,低垂的眼睛里是“不知所谓”这四个字。
我是什么时候变成那副不知所谓的样子的?这可真得仔细寻思寻思。应该不是初中,也不应该是大学——大学在外地,且是城市,因此我倒又成了一副乖巧的样子。既然不是这两段时光的话,那肯定就是高中无疑了。我看了看站在我面前的高中时代的我,他在我面前显得羞赧愧疚,但我很清楚他的内心,绝不像我所看到的一副文质彬彬,恰恰相反,他是一个混蛋,一个坏东西。但他是曾经的我自己,现在我们既然在这里遇见了,那么就开始对话吧。我给他拉开椅子,请他坐下,他不敢坐,推让再三,他终于坐下了,但显得有些慌张,眼睛就这么定定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平日里并不是这副德行,今天在我面前装出一副熊包样,是怕我打他吧?他肯定认出我了,知道我是十年后的他,现在我混得当然不咋地,大多就是拜他所赐,所以——我得把握时机把他揍一顿?嗨,我没这想法。我对他说,他不信,两只眼睛仍旧定定地盯着我瞧。
我端起茶杯,跟他说:我不是当年的你啦,现在我早没了你那虎劲,也没了你那锐气,我现在就想听听你这混账讲讲自己,我只是喝茶而已。那边的我一点头,确信了我说的话,也确信了我是只没牙的老虎,他的行为于是就不像之前那么规矩了。我看着他逐渐变得放肆的行为,心里不觉生出了许多悲哀,这些悲哀就像小泡泡一样,挤满了我的心房。我看着眼前这个即将开始讲述自己的我,觉得那时的自己就是个傻子,他已经忘了我就是十年后的他,而却在为着我的怯弱无为欢欣着,我这匹马受了社会重重一捶后懂得了夹紧尾巴,而今天我在这里遇见还没受捶时候的自己,来不及欢喜,却先得为着他即将受捶而感到悲哀。
我现在回到了高三,那是一个湿漉漉的清晨,我来到心中所念之地。走出困住我的城郭,到了郊外村边,远远地看去,看到了一块麦地,长满了齐茬的麦子,那里一片肥沃丰收之景。身为庄稼人的我赶忙兴奋地跑过去,想要将今年丰收的麦穗拽在手中捋一把,这时候湿重的雾气变薄,阳光随之而来。准备收获的我看到,我所播种的麦地里,在最好的季节中,长满了杂草,这些杂草跟麦子混在一起,使我迷惑,现在这片麦地里良莠不齐,我得包揽全部的责任。
我把闹铃定到“十八”这个刻度,然后睡去,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只在梦中听到了滴答滴答的声音,这声音伴随我走过整个黑暗。黑暗结束,漫上沙滩的潮水退去,我看到远处海岸线上呈现出银亮的光泽,那时我尚不知道黎明以这种方式出现,我只以为那是世界尽头的巨大灯塔所发出的光。我大声呼唤那些光,想要让它们照耀到我所在的地方。那些光就像鱼一样迅速地游了过来,天际浮起光亮,天海潋滟,共着一色,青白的云日也随之涌了上来,这时候我才知道,我所呼唤的并不是灯塔,而是黎明。就这样黎明势不可挡,光亮迅速把天海全部给点燃了,我看到我向往的地方光芒万丈,那里被我所呼唤的光照耀得璀璨斑斓,我所看到的一切迷惑了我,就像丰收的形势迷惑了农夫的眼睛。但我无暇细想,我只是看到瑰丽的画卷在我面前慢慢铺展开来,水光潋滟,山色空瞑。但就在这时候,我听见天空传来一阵紧凑的铃声——“叮铃铃——”那是我在睡前定的闹钟响了。
当我还处在学生时代的时候,我读过一首很美的小短诗,这首诗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在我的记忆中破损不已,但却有两个小短句却在时间的冲击下愈见光鲜。它们就像两枚流光溢彩的贝壳一样,被我回忆的海水翻来覆去。涨潮的时候,它们被冲到滩涂,给浅浅地埋到沙里;落潮的时候,它就被带到海里,浮浮沉沉,和鱼虾遨游。现在我的回忆起了风,大海里的水漫上岸,随着黎明的到来,我看到了海里翻起的白浪,还有两枚亮晶晶的贝壳。当铃声响起的时候,黎明铺满了整个东天,潮水落了下去,两枚贝壳嵌在了沙滩上。有一个等待天亮的人把它们捡起来,他找到了里面藏着的两句诗,轻轻地读了出来。
一觉醒来,我来到黎明,但让我始料未及的是,这并非是第二天的黎明,而是将近十年前的黎明——这样讲似乎也不对,但也算马马虎虎,我得把具体的情况讲出来。
我回到十年前了吗?这是我在醒来后的第一个疑问,但随后就被我否定了。因为我还坐在校长办公室里,此时我之前偷偷地给自己泡着的那杯茶还冒着热气,我的对面仍旧坐着另一个自己。但与之前不同的是,我对面坐着的并非是十年前的自己了,而是十年后的自己。当然,这个所谓的十年后,是对现在的我所讲。我真没想到,睡一觉竟然会变成了十年前的自己,但这个自己也只能坐在这间办公室里,不能回到从前,把我以前所做的混账事儿给补回来。但我已经很知足了,我得想想我接下来该干什么,哦,给我面前的这位讲讲我自己的故事。
我现在用自己十年前的眼光看那个坐在对面的自己,发现他真是讨厌,他那副病怏怏的落魄劲儿让我瞧不起,但我还不得不听他的话,就因为他这一身老师的打扮。说实话,我既看不起老师还又害怕老师,他们不论多穷酸多落魄总有令我害怕的东西,就像现在,我的眼里虽然放不进这个人,但我的嘴巴却已经说起从前的故事给他听。我看到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不知道是不是就着这个老故事?如果是的话,那我可不能让他品这么一杯香茶,我从记忆中翻找出最令他硌漾的回忆,然后讲给他听。我看到他把这烫人的茶含在口中,并不咽下去,等这茶变温他又吞下去,因此我更加看不起这个混账。但是后来我才发现,他把茶含在口里而不咽下,并非是怕我倒给他的茶太热太烫,而是舍不得咽下。他把那茶含在口中,是想把其中的滋味嚼得透彻。我知道这事儿之后,竟然又对他心生狗屁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