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壮租出去之后的第三天,林小默又去了乱葬岗。
这次是白天去的。乱葬岗白天本就少有人来,他挎着竹筐装成捡柴的,光明正大,反而不引人起疑——真要是在夜里鬼鬼祟祟的,被人撞见了才说不清。一个半大的孩子在荒坡上捡骨头,顶多被人当成胆子大的怪小孩,没人会在意。
他挎着一个破竹筐,装作拾柴的样子,在荒草丛中穿梭。
乱葬岗比他想象的要大。以前他只在边缘地带捡了几具骨架就收手了,这次往里走了几百步,才发现里面的"存货"远比外面多。有些骨架半埋在土里,只露出一截手臂或几根肋骨;有些被雨水冲刷出来,散落在沟壑边,白花花的一片;还有一些被野狗拖得到处都是,七零八落。
林小默蹲在一处土坎下面,拨开荒草,看到了一具相当完整的骨架。肋骨断了三根,左小腿骨有裂纹,但头骨完好,四肢齐全。他伸手摸了摸,骨骼结实,没有风化变脆的迹象。
"就你了。"
他四下看了看,确认没人注意,然后右手按住头骨,调动亡灵之力。
黑雾涌出,缠绕,渗透。
几息之后,那具骨架的眼眶里亮起了幽绿的火光。它撑着地面坐起来,转动头骨,像是在打量周围的环境。
"站起来。"林小默低声说。
骷髅撑着地面站了起来,动作虽然僵硬,但比阿壮第一次站起来时要稳当得多。他有了经验,召唤的过程也越来越顺手了。
"跟着我,别出声。"
骷髅安静地跟在他身后,脚步踩在枯草上,发出沙沙的轻响。
林小默没有停手。他沿着乱葬岗的边缘一路搜寻,遇到完整的骨架就停下来召唤。一个下午的时间,他接连唤醒了五具骷髅。
五具高低不一的人骨,齐刷刷地站在他面前,眼眶里跳动着幽绿的火焰。
林小默数了数——加上家里的阿强、阿土、阿兰,他已经有八具劳工骷髅了。如果再算上租出去的阿壮和家里的阿灰,那就是十具。
十具。
他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满足感。这些东西虽然只是最低等的劳工骷髅,但它们是属于他的。每一具都是他用亡灵之力亲手唤醒的,每一具都会无条件地服从他的指令。
他带着五具新骷髅,绕开镇上的主干道,从后山的小路摸回了家。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林小默推开房门,让五具新骷髅鱼贯而入。原本就不大的屋子一下子挤得满满当当——阿强、阿土、阿兰贴着墙壁站着,五具新骷髅只好挤在屋子中间,转身都困难。
阿灰趴在床尾,抬起头看了新来的同伴一眼,又趴了下去,显然没什么兴趣。
林小默环顾了一圈,意识到一个问题:屋子太小了。
八具骷髅挤在一间屋里,别说转身,连落脚的地方都快没了。而且白天不能让它们出门,万一被人看到一屋子骷髅走来走去,他这个"活不过三个月"的废物的名声,怕是要变成"活不过三个月的变态亡灵法师"了。
他想了想,决定分批安置。
阿强和阿土被他派到后山的那块荒地里,让它们继续翻地、除草、平整土地,顺便在那里搭一个简易的棚子。反正那块地在山林深处,平时根本没人去,骷髅待在那里比待在屋里安全。
阿兰被他留下来看家——她是女性骨架,体型相对小巧,占地方少,而且林小默发现她比其他骷髅更"机灵"一些,反应更快,执行指令也更精准。
剩下的五具新骷髅,他打算先让它们在屋里挤一晚,明天再想办法。
当晚,林小默躺在床上的时候,身边全是骨头架子。左边站着三具,右边站着两具,床尾趴着阿灰,墙角还有阿兰。屋子里安静得能听见老鼠在房梁上跑动的声音,以及偶尔传来的骨骼摩擦的"咔哒"声。
他盯着天花板,心里盘算着明天的计划。
八具骷髅,如果全部租出去,一个月就是两百个银币——整整两个金币。
两个金币。
他咽了口唾沫。
但问题是,灰烬镇就这么大,有钱请得起骷髅干活的富户也就那么几家。市场有限,他不能一股脑全推出去,否则价格很快就会跌下来。
得慢慢来。
而且,他也不能光靠出租骷髅赚钱。他得想办法提升自己的实力,不然哪天"活不过三个月"的预言真的应验了,赚再多钱也没用。
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明天再说吧。
第二天一早,林小默醒来的时候,发现屋里只剩阿兰了。
五具新骷髅不见了踪影。
他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昨晚他半睡半醒之间给它们下过指令,让它们去后山找阿强和阿土。当时他迷迷糊糊的,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他穿上衣服,快步走到后山。
远远就看到那片荒地上多了一片白花花的影子。
八具骷髅排成一排,正在埋头干活。阿强和阿土领头,挥舞着简陋的石锄和木铲,把翻过的土块敲碎、整平。五具新骷髅跟在后面,用手把石块和草根捡出来,堆在田埂边上。
动作整齐划一,效率惊人。
林小默站在山坡上看了一会儿,忍不住咧嘴笑了。
这场景要是让别人看到了,怕是要吓得腿软。但在他看来,这简直是一幅最美的画卷——免费的劳动力,不用吃饭,不用喝水,不用发工资,还任劳任怨。
他转身下山,去刘婶家借了一把菜刀和一块磨刀石。
既然骷髅们这么能干,他也不能闲着。
他得给自己做一件像样的武器。
接下来的几天,林小默的日子过得充实而规律。
白天,他去后山砍了一棵碗口粗的栎树,削去枝杈,剥掉树皮,用菜刀和磨刀石一步步削出一根齐眉高的木棍。棍身削得浑圆,前端削尖,又在火上烤了一遍,让木质变得更硬更韧。
他虽然不会什么武艺,但手里有根家伙,总比赤手空拳强。
傍晚,他会去镇上转一圈,打听谁家有活需要人手。遇到合适的雇主,就谈好价钱,晚上把骷髅送过去,早上再去领回来。几天下来,阿强和阿土也被租了出去,每月各二十个银币。
五具新骷髅被他留在了后山,继续开荒、搭棚子。他在山坡上选了一处隐蔽的凹地,用树枝和茅草搭了一个简易的棚子,足够容纳十几具骷髅遮风挡雨。
每晚睡前,他会清点一遍自己的"家底"。
三具劳工骷髅租在外头,每月固定收入六十五个银币。扣除给骷髅"保养"的费用——骨头磨损了要换,关节松动了要紧固——净收入大概在六十个银币左右。
六十个银币。
一个十四岁的孤儿,一个月能赚六十个银币,这在灰烬镇已经算是中等偏上的收入了。
但他还不满足。
他想要更多。
第十天晚上,林小默又去了乱葬岗。
这次他有经验了,带了一盏油灯、一把小铲子、一个布袋。他沿着乱葬岗的边缘仔细搜寻,把那些半埋在土里的、被杂草掩盖的骨架一具一具挖出来,检查完整度,能用的就当场唤醒。
完整骨架确实不多了。
之前他捡走的那几具都是露在外面、一眼就能看到的。剩下的要么残缺不全——缺胳膊少腿、肋骨断了大半、头骨碎裂——要么半埋在土层深处,需要花力气去挖。
他挖了两个时辰,只找到两具还算完整的骨架,其余的不是缺了关键部位,就是骨质酥脆得一碰就碎。
而且,他注意到一个问题——乱葬岗里有些坟包是有墓碑的,虽然大多已经歪斜倾倒,字迹模糊不清,但依稀能看出人名和日期。这些是有主坟,他不能动。
他蹲在一座坟包前,借着油灯的光看清了墓碑上的字——"先考赵公讳德柱之墓",落款是"孝男赵大牛、赵二牛立",时间是四十年前。
林小默默默对着墓碑鞠了一躬,然后转身走开了。
有主不碰,这是底线。
他提着油灯,继续往更深处走去。
乱葬岗比他想象的要大得多。越往里走,地势越低洼,草木越茂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潮湿腐朽的气味。脚下的泥土变得松软,踩上去像是踩在烂棉絮上。
他拨开一丛齐腰高的野草,眼前忽然一亮。
前面是一片低洼的谷地,四周被土坡环绕,像是一只巨大的碗。谷地底部散落着大量白骨——有些是人的,有些是动物的,层层叠叠,密密麻麻,在昏暗的月光下泛着惨白的光。
这地方,怕是几十年积累下来的无名尸骨,全都被雨水冲到这片洼地里来了。
林小默站在谷地边缘,心脏砰砰直跳。
这里的骨架,少说有几十具。
如果能全部唤醒……
他深吸一口气,握紧了拳头。
不急。
慢慢来。
一具一具来。
他跳下谷地,落在一层厚厚的白骨上,发出"咔嚓"的碎裂声。他蹲下身,挑选了一具最完整的骨架,右手按了上去。
黑雾涌动。
幽绿的火焰在黑暗中亮起。
又一具劳工骷髅,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