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凌昭的杀机
书名:直男作者穿进女频修罗场 作者:花月不知醉 本章字数:3721字 发布时间:2026-07-10

天光刚透,窗纸从灰黑转成青白。我侧躺着,手还捏着袖袋里的那张纸块,指腹蹭着折角的毛边,一下一下。屋里冷,被子薄得像层纸,贴在身上半点热气也不存,但我没动,等那阵脑袋里拧螺丝似的钝痛再退一退。


外头有扫地声,沙——沙——是杂役峰的老张头,每日卯时三刻准时起,从柴房门口扫到山道口,雷打不动。我听着那声音,慢慢把腿挪下床沿。脚底沾地的一瞬,膝盖发软,整个人往下一坠,我赶紧撑住桌角,掌心硌得生疼。


站稳了。


我吸口气,抬手拍了两下肩,又握拳,咔咔两声,肩膀松了。嘴里顺溜地蹦出一句:“男人,不要在乎这些细节。”说完自己都想笑,这话说多了都快成条件反射了,半夜说梦话估计都能冒出来一句“兄弟情义重于天”。


我走到墙角水盆边,舀了一瓢凉水泼在脸上。水刺骨,激得我一个哆嗦,但脑子总算彻底醒了。抬头看铜盆里那张脸——眼尾挑,唇红,长得确实不像好人,偏偏眼神冷,眉间一道竖纹,活像谁欠了我三百吊钱没还。


挺好。


越不像正经女修,越没人敢近身试探。我甩了甩手上的水,转身推门出去。


院里风硬,吹得衣摆啪啪响。我活动了下手腕,抽出墙角靠着的木剑,开始练。动作慢,一招一式都不快,但落点准,剑尖压着地面划出浅痕,像是丈量土地的尺子。练的是合欢宗最基础的《缠丝剑》,可我走的是直劈横砍的路子,一点柔媚劲儿没有,倒像是街头混混抄板砖前热身。


我知道有人在看。


不是错觉。从我抬剑第一下开始,眼角余光就扫到西边山道树丛里,枝叶晃了一下。那人藏得不算深,大概也就想让我知道他在。


我不理。


继续练剑,练到第三遍,故意把剑柄往地上一顿,仰头喝了口自带的粗茶,抹了把嘴,大声道:“大家都是兄弟,喝!”然后把茶壶往空中一抛,作势要传给谁。


当然没人接。


茶壶落下来,我单手捞住,嘿嘿一笑,心里却绷着根弦——你盯吧,反正我也在盯你。


练完一套,我收剑靠墙,喘了两口气,抬眼往山道上看。刚才那片树丛已经没人了,只有一道白衣背影顺着石阶往下走,走得不急,但一步比一步稳。


我没追,也没喊。


回屋换了身干净衣裳,把木剑塞回墙角,顺手摸了下耳后。那里突然跳了一下,像被蚊子叮了,又像……一根针轻轻扎进去一瞬。


我皱眉,手指按了按,什么都没有。


“刚才……是不是有谁在写我?”


这话问出口,我自己先摇头。不可能。我又没进副本,系统也没响,连个差评警告都没弹,谁写我?写我干嘛?写我早上没刷牙?


我把这念头甩开,走到桌边,拎起包袱。秘境试炼三天后开启,各峰都要派人去,杂役峰轮到我头上,不去也得去。包袱里东西不多:两套换洗衣裳、一块硬饼、一小包盐、还有上回顺来的半瓶烈酒。


我盯着那酒瓶看了两秒,忽然笑了。


裴寂那小子要是知道我现在拿这酒当保命物资,怕是要从柴堆里跳起来骂我糟蹋灵酿。可他不知道,这玩意儿对我来说,比丹药好使。灌一口,人清醒;再灌一口,反派脑补能翻倍。


我合上包袱,背上,锁门。


门栓落下的声音清脆,像是某种仪式的句号。我站在门口,抬头看了眼远处山门。阳光正好,照得牌楼金灿灿的,可我眯着眼,总觉得那光刺得慌。


那道白衣身影已经走远了,快到山门拐角。我没看清脸,但那走路的架势,腰背挺得笔直,像是随时准备替天行道的那种人。


我收回视线,低声嘟囔:“最近兄弟太多,得控制一下画饼额度了。”


然后转身,沿着山道往下走。


路上碰着几个杂役弟子,见了我都低头让道。我不搭话,只点头,但他们走出去几步后,又回头看我。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以前那个畏畏缩缩、被人推搡都不敢还嘴的慕晚歌,怎么突然就变了?


他们不懂。


我不是变,是终于能按自己的逻辑活了。


走到膳堂外,我拐了个弯,没进去领早饭。肚子里空,但我不想凑热闹。刚绕过墙角,就听见前面有人说话。


“……亲眼所见,她拍那弟子肩,赐酒,还说什么‘男儿立世,当以肝胆相照’,那弟子当场跪下,喊她‘如兄如父’。”


是年轻男子的声音,语气沉,带着股不容置疑的正义感。


我没停下,脚步也没变,但从容了些。这声音我没听过,但话里的味儿熟得很——那种自以为站在道德高地上俯视众生的腔调,我在网上写书时见多了。读者留言里,总有人骂我:“主角不走正道,蛊惑人心,必遭天谴。”


现在,有人把我写进现实了。


我继续走,穿过一片竹林,前方是外门广场。远远看见一个外门弟子正蹲在井台边喝水,衣服破旧,脸上有疤。我认得他,叫王二,原是个老实巴交的苦力,上个月被执事堂克扣工钱,差点饿死。后来我让他跟着萧妄采药,三七分账,总算活了下来。


我走过去,拍了下他肩膀。


他吓一跳,抬头见是我,立刻站起身,结巴道:“师、师姐。”


“别叫师姐。”我从包袱里掏出那半瓶酒,拧开盖,递给他,“叫哥。”


他愣住。


我瞪眼:“咋了?不认这个兄?”


他赶紧接过酒,手有点抖,仰头灌了一口,呛得咳嗽两声,脸一下子红了。


我拍拍他肩:“男人,喝完酒就得扛事。明天去北坡,带五个人,把那片赤灵草挖了,别让执事堂的人抢先。”


他重重点头:“是!哥!”


我嗯了声,转身就走。


走出十来步,忽然觉得背后有目光钉着我。我没回头,但脚步放慢了半拍。那目光一直跟着,直到我拐进一条小径,才消失。


我靠在墙边,喘了口气。


成了。


我不需要他们真心认我当兄弟,我只需要他们**觉得**我给了他们兄弟情。只要他们信了,我就有筹码;只要有人看见,就有证据。


而有些人,就吃这套。


——


凌昭站在山崖边,手里攥着一枚玉简,指尖发白。


他刚才全都看到了。


那个女人,穿着洗得发白的杂役服,头发随便挽着,连支簪子都没有。她拍那弟子肩的样子,像极了那些市井无赖拉帮结派,可那弟子竟真的跪下磕头,喊她“如兄如父”。


荒唐!


合欢宗是什么地方?以色侍人、以欲乱道的邪宗!而她,一个本该在炉鼎房里等死的废柴女修,竟用这种江湖手段,收买人心?


他闭了闭眼,脑海中浮现昨夜查阅的记录:

- 慕晚歌,十四岁,杂役峰底层弟子,无背景,无灵根,原主性格懦弱,三个月前突遭剧变,性情大异。

- 近期行为异常:制定《杂役守则》、组织私采药材、收服多名外门弟子,甚至令内门首席萧妄为其奔走。

- 更诡异的是,据探子回报,五大反派中已有三人对其言听计从,言行举止皆以她为尊。


这不是修炼,这是**蛊惑**。


他重新打开玉简,调出一段影像:慕晚歌举杯大笑,说出“大家都是兄弟,喝!”,周围数名弟子齐声应和,神情狂热。


画面静止。


凌昭盯着那张笑脸——桃花眼,红唇,明明生得勾人,偏要做出那般粗野姿态,像是刻意亵渎女子身份。


“此女不通天道,却令人心甘臣服……”他低声自语,“必是邪术。”


他收起玉简,转身离去。


山路风大,吹得他衣袍猎猎作响。他是正道第一仙门首席大弟子,天命之子,自幼受天道庇佑,一路坦途。他信奉规则,信奉正道,信奉宿命——因为宿命就是天道定下的秩序。


可眼前这一切,全乱了。


一个本该默默无闻的女修,凭什么统御人心?凭什么让那些桀骜不驯的反派俯首称臣?凭什么让无数人自愿为她卖命?


除非……她根本不是人。


要么是魔头转世,要么是天魔降世。


他脚步越走越快,心中决断已成。


合欢宗秘境将开,天地规则混乱,正是除魔之时。他不能坐视不理。若此女真是祸根,今日不除,来日必成大患。


他取出传音符,指尖凝力,低声道:“传讯三位长老:慕晚歌以奇谈怪论蛊惑合欢宗上下,令五大反派俯首称臣,此非人力所能及,恐为天魔降世。秘境试炼中,需联手制之,替天行道,斩此祸根。”


符纸燃尽,化作青烟。


他抬头望向合欢宗方向,眼神冷峻。


“你或许能骗得了他们,”他轻声道,“但骗不了天道。”


——


我回到柴房小院时,天已近午。


推门进屋,先把包袱放下,然后从床底下拖出一个陶罐。掀开盖子,里面整整齐齐码着几十张纸条,全是这些天收集来的。叶小凡写的最多,标题一个比一个狠:《论合欢宗十大荒唐事》《为什么我们总在替别人送死》《谁在操控我们的命运》。


我随手抽出一张,上面写着:“昨晚梦见自己被乱剑砍死,醒来发现剧本里真这么写。妈的,谁给我改命?”


我笑了下,把纸条放回去,盖上盖子。


然后坐下,摸出那张写满字的纸,展开,从头看了一遍。还是那副中二到爆的“九幽执笔人”设定,什么“执笔定生死”“背叛即魂飞魄散”,蠢得我自己都想撕了。


可我知道,它有用。


只要他们信,我就活着。


我重新折好,塞回袖袋,正要起身,忽然又顿住。


耳后,又跳了一下。


这次更明显,像有人拿针在我神经上轻轻敲了一下。


我抬手按住,皱眉。


“系统?”


没反应。


电量67%,状态正常,可就是……不对劲。


我盯着桌面,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有没有可能,不是我在写他们,而是有人在写我?


我猛地摇头。


扯淡。我是作者,不是角色。就算这世界是废稿,我也是唯一的操盘手。


可如果……有另一个作者呢?


这念头一冒出来,我自己都吓一跳。赶紧掐灭。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秘境快开了,我得准备好应对各种疯批反派,哪有空琢磨什么“第二个作者”?


我站起身,走到门边,把门从里面闩上。


然后吹灭油灯,屋里暗下来。


我坐在床沿,闭眼假寐。


外面风刮着,墙缝里呜呜响。我听着,慢慢放松身体。


可就在意识快要沉下去的一瞬,我忽然睁开眼,低声道:“凌昭……是你吗?”


没回答。


只有风。


我盯着门缝透进来的一线光,许久,才喃喃道:“名字倒是耳熟……原男主?呵,老子当年把你写得那么伟光正,结果你丫现在要杀我?”


我咧了下嘴,没笑出声。


翻身躺下,手又摸了摸袖袋里的纸。


“行啊,你想玩,我陪你。”


“但你记住——”

“老子可是写死过十八个男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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