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镜33-1
画面描述:[法庭。庄严肃穆,旁听席坐着王强等人。法官宣布开庭。原告席,陈薇薇身着套装,神情傲慢,身旁是“百利服饰”的律师。]
构图设计:全景,展现法庭全貌,突出原被告席的对立。
运镜调度:从法官席摇向原告席,再转向被告席的林晚晚和她的张律师。
配音角色:法官
台词内容:“现在开庭,审理‘百利服饰’诉‘晚秋服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案。原告,请陈述诉讼请求及理由。”
时长:5秒
分镜33-2
画面描述:[陈薇薇起身,将一份文件展示给法官,镜头特写文件封面“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她嘴角含笑,目光扫过对面的林晚晚。]
构图设计:中景,陈薇薇手持证书,姿态自信。
运镜调度:推近至证书和陈薇薇的脸部特写。
配音角色:陈薇薇
台词内容:“法官,这是我们公司于去年在香港注册的‘波浪袖’设计专利证书。被告林晚晚生产的服装,公然抄袭我方核心设计,构成严重侵权!”
时长:7秒
分镜33-3
画面描述:[旁听席发出低低的议论声,有人交头接耳,看向林晚晚的目光充满质疑。王强在后排角落,抱着胳膊,脸上是掩不住的幸灾乐祸。]
构图设计:过肩镜头,从林晚晚视角看旁听席的反应,王强在虚化背景中格外显眼。
运镜调度:快速切换几个旁听者的表情,最后定格在王强。
配音角色:旁听者A(画外音)
台词内容:“抄了人家专利?这可麻烦了……”
时长:4秒
分镜33-4
画面描述:[被告席。张律师不慌不忙地站起来,将一叠材料递交法官。第一份是泛黄的、带有手绘图案的设计手稿原件。]
构图设计:近景,张律师和林晚晚。林晚晚面色平静,微微颔首。
运镜调度:固定镜头,强调张律师的沉稳。
配音角色:张律师
台词内容:“法官,我方提交证据一:林晚晚女士的原始设计手稿,完成于去年春天,有日期标注及多位在场证人证明。”
时长:5秒
分镜33-5
画面描述:[张律师拿起第二份证据——一份本地晚报,头版图片正是林晚晚在服装节获奖的报道,标题醒目。]
构图设计:特写报纸头版,日期清晰可见。
运镜调度:镜头聚焦报纸日期和标题。
配音角色:张律师
台词内容:“证据二:本地媒体公开报道。林晚晚的设计早在原告声称的香港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在本地公开、获奖并投入生产。请问,如何抄袭一个尚未诞生的‘专利’?”
时长:7秒
分镜33-6
画面描述:[法官仔细审阅双方证据。陈薇薇脸色微变,但仍强撑:“这是你们伪造的!”]
构图设计:法官席中景,与陈薇薇正反打。
运镜调度:在法官和陈薇薇之间切换。
配音角色:法官
台词内容:“双方证据本庭已收到。鉴于被告方提出在先公开的抗辩,且证据初步形成链条,原告专利的合法性需要进一步审查。现在休庭,待双方补充完整证据后再行开庭。”
时长:8秒
分镜33-7
画面描述:[法院外。记者蜂拥而上,将陈薇薇和林晚晚分别围住。陈薇薇面对镜头侃侃而谈。]
构图设计:中景,陈薇薇被记者包围,背景是法院大门。
运镜调度:手持跟拍,营造现场感。
配音角色:陈薇薇
台词内容:(对镜头)“我们尊重法律程序,也坚信法律会还创新者一个公道!抄袭者必将付出代价!”
时长:5秒
分镜33-8
画面描述:[另一侧,林晚晚在张律师的护送下低头快步走向汽车,对记者的提问一言不发,迅速上车。车门关闭。]
构图设计:侧面跟拍,林晚晚低头疾走,车门关闭隔绝外界。
运镜调度:跟随运动,最后定格在关闭的车门。
配音角色:(无台词,只有嘈杂的提问声)
时长:4秒
分镜33-9
画面描述:[人群散去的法院台阶旁。王强蹲在花坛阴影里,对身边两个流里流气的青年低语,眼睛盯着林晚晚车子离开的方向。]
构图设计:中景,王强在前景,两个混混背影,远处是法院建筑。
运镜调度:从王强的侧脸特写拉远,交代环境。
配音角色:王强
台词内容:(阴笑)“看见没,专利官司缠身,厂子还空着。她现在里外不是人,正是咱们‘帮忙’收场子的好时候。”
时长: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