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丝雀飞了
我穿成了霸总沈怀瑾的金丝雀。穿来的时候,原身正跪在他面前。不是那种偶像剧里梨花带雨的跪法,是实实在在地跪在冰冷的大理石地砖上,膝盖磕在石面上的声音闷得像拍碎了一只熟透的西瓜。她穿着一件真丝吊带睡裙,头发散乱,眼眶红肿,两只手攥着他睡袍的下摆,指节因为用力过度而发白。
“怀瑾,求你别赶我走。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让我留在你身边。我给你煮咖啡,给你熨衬衫,给你放洗澡水,什么都行。”
她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话,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团砂纸。沈怀瑾背对着她站在落地窗前,睡袍的腰带松松垮垮地系着,露出后背一小片线条分明的肌肉。他一只手插在睡袍口袋里,另一只手端着半杯威士忌。窗外是这座城市最贵的夜景,万家灯火铺在他脚下,像一条流淌的星河。
“放手。”
他只说了这两个字。声音不高,但冷到骨头里。原身的手指从他睡袍下摆上滑落,整个人瘫坐在自己跪麻的腿弯上,肩膀剧烈地抖动。她哭起来很好看,眼泪沿着尖尖的下巴滴在锁骨窝里,在真丝睡裙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
然后我的意识像一盆冷水一样灌进来,把她所有残余的情绪冲刷得干干净净。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真丝睡裙,又看了看面前那双穿着酒店拖鞋的脚,然后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站起来的那一刻膝盖骨咔嚓响了一声,原身大概跪了至少半小时。
“行。”我说。
沈怀瑾转过身,眉梢微微挑起。这是他第一次正眼看我。沈怀瑾的脸确实是霸总的标准配置,眉骨高挺,眼窝微陷,薄唇紧抿时下颌线像刀裁出来的。但他看我的眼神不是深情,不是嫌弃,是某种精确的计算,像在给一件即将离开他生活的物品做最后的估值。
“你说什么?”
“我说行,给我钱我就走。”我弯腰捡起地上那条披肩,裹住自己裸露的肩膀,然后朝他伸出手,掌心朝上,“支票还是转账?”
他愣了一下。沉默了两秒,然后从书桌上拿起支票簿,拧开钢笔,笔尖悬在支票上停顿了片刻。他写字的时候习惯性地抿着嘴,最后一个零落下之后撕下支票,递给我。支票上是一串我数了两遍才数清的零。我把支票对折,塞进睡裙口袋里,转身走向衣帽间。
“你要去哪里?”他问。
“换衣服。总不能穿成这样出门。”
走出衣帽间的时候我已经换掉了那件真丝睡裙。换了一件原身衣柜里最朴素的衣服,白色棉质衬衫加牛仔裤,头发扎成高马尾。我把那张支票和手机、身份证一起塞进一只帆布包里,走到玄关换了双平底鞋。
他靠在书房门框上看着我,手里那杯威士忌还没喝完。冰块在玻璃杯里发出细微的碎裂声。他的表情很淡,但我从他微微收紧的下颌线里读出了一种极少见的情绪。不是后悔,不是不舍,是困惑。像一台精密的仪器遇到了一个不在数据库里的变量。
“再见,沈总。”我把帆布包甩到肩上。
门在他面前关上,发出一声轻响。电梯从顶楼往下坠的时候,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色衬衫,高马尾,嘴唇上没有口红的残留。原身用三年时间把自己活成了沈怀瑾最喜欢的样子,卷发、红唇、真丝睡裙、随叫随到。而我只用了不到十分钟就把这一切全部抹掉。
一个月后,我换了身份。不是隐姓埋名躲起来,而是光明正大地站在沈怀瑾的公司楼下,穿着一套从打折商场买的职业套装,手里攥着一份打印得工工整整的简历,和另外四十七个候选人在同一间会议室里等面试。简历上的名字不是原身那个被他写在支票抬头的名字,是我自己的。照片是短发的,戴着黑框眼镜,和原身那种娇艳的风格判若两人。
我染了头发,从大波浪卷染成了深棕色齐肩直发。摘了美瞳,露出本来的深褐色虹膜。摘了假睫毛,摘了所有原身戴过的首饰,连耳洞都让它长死了。然后去配了一副平光黑框眼镜,在镜子前站了很久。镜子里的人看起来就像一个刚毕业两三年的普通职场新人,毫无攻击性,毫不起眼。
面试我的有三个人。人事总监、市场部副总裁,以及沈怀瑾本人。我进门的时候他正在低头看简历,手指翻页的动作很轻、很稳。他抬头看到我,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片刻。那一刻我的心跳漏了半拍,但我脸上的微笑纹丝不动,连嘴角上扬的弧度都经过提前练习。他低下头继续看简历,没有再看我第二眼。
“林助理,”人事总监开口,“你在上一份工作中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学会了在高压环境下保持冷静。”我说。
沈怀瑾的笔顿了一下。不是笔尖离开纸面的那种顿,是笔尖还贴在纸上,但墨水的流速忽然中断了零点几秒。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这次他看了很久,久到人事总监不得不咳嗽一声提醒他。
“沈总,您有什么问题要问林小姐吗?”
他放下笔,靠在椅背上,双手交握放在桌上。他看我的眼神不再是刚才那种扫过简历的漫不经心,而是某种更深的审视,像在辨认一个被模糊处理的指纹。
“没有。”他说,然后转向人事总监,“录用。”
第二章 他好像一个人
在新岗位上,我尽心尽责。安排会议、管理日程、帮他挡酒挡桃花,每一项工作都做得滴水不漏。我用三个月摸透了他的所有习惯。咖啡不加糖,威士忌只喝单一麦芽,开会时讨厌别人用不确定的语气词,接电话时习惯用左手,签字时习惯把纸张往左偏几度。他每天早上七点四十到公司,比所有员工都早。第一个到办公室的人会看到他办公室的灯已经亮了,他站在落地窗前,手里端着一杯黑咖啡,背景是城市的晨曦。
作为助理,我需要在他之前到,把咖啡泡好,把当天的行程表打印出来放在他桌上右上角。然后是各个部门的晨会简报,全部看完之后用荧光笔标注关键数据,他会在八点半之前过一遍。这些细节全部被我做成了一张隐形的表格,存在脑子里,执行起来零误差。
一个月后,我发现他开始对我特别关照。最开始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开会的时候他的目光总是越过所有高管,落在角落里做会议记录的我身上。午餐的便当里出现了一道我爱吃的菜,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我爱吃什么。加班太晚,他会让司机送我回家,虽然我的出租屋离公司只有三站地铁。
然后是那件大衣。
那天晚上加班到很晚,整层楼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中央空调在晚上八点自动切换成节能模式,室温慢慢往下降。我整理完最后一份会议纪要准备下班的时候,一件羊绒大衣落在了我肩上。很大,很重,带着他身上特有的雪松和威士忌混合的气息。衣领内侧还残留着他的体温,那股热度透过薄薄的衬衫渗进我的肩胛骨。他把大衣披在我肩上之后往后退了半步,手插回西装裤口袋里,姿态疏离而克制。
“降温了。穿着回去。”
我说了声谢谢,低着头快步走了出去。
电梯门关上的时候,我攥着大衣的领口,那股雪松味在狭小的电梯空间里弥漫开来,和电梯里不锈钢壁面的金属味混在一起。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起了原身。他以前也会给原身披外套吗?还是只有对新助理才会这么做?
公司团建那天,他喝多了。他平时几乎不喝酒,但那天几个副总轮流敬他,他没有推。我去茶水间给他倒蜂蜜水的时候,看到他靠在休息区的沙发上,领带松开了一半,领口的扣子被扯开了两颗,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锁骨。他的眼睛半阖着,睫毛在灯光下投下淡淡的阴影。
我把蜂蜜水放在茶几上。他忽然睁开眼睛,看着我。那双眼睛里的冷静和锐利被酒精暂时溶解了,露出来的是某种不加掩饰的茫然。然后他开口了。
“你好像一个人。”
我端着托盘的手指微微收紧,但脸上的表情纹丝不变。“沈总您喝多了。我去叫司机。”
“一个被我弄丢了的人。”他看着我的眼睛,又看着我的手,然后转过头去,声音忽然低了下去,像说给自己听。蜂蜜水的热气在茶几上升腾,模糊了他半边脸的轮廓。
“我想她了。”
那四个字很轻,但在安静的休息区里,每一个音节都像石子投进水面,溅起一圈一圈扩散的涟漪。我端着托盘站在那里,手心出了一层薄汗。休息区的灯光很暗,只开了几盏壁灯。他的脸一半在光里一半在阴影中,光里的那半显得疲惫而柔软,阴影里的那半依旧是冷硬的、自持的、不容接近的。
他说的是谁?是原身?还是我?不,他不可能认出我。我已经把所有属于原身的痕迹都抹干净了。头发颜色不一样,穿衣风格不一样,说话的语气不一样,连走路的步幅都比原来小了半寸。
但他还是说了那句话。
我端着托盘走回茶水间,把门关上,靠着墙站了一会儿。心跳快得有点过分。不是因为心动,是因为这个男人的直觉比我预估的还要敏锐得多。
第二天早上他照常出现在办公室,西装笔挺,眼神清明,和昨晚那个靠在沙发上说“我想她了”的男人判若两人。他经过我工位的时候停了一秒。我低头整理文件,没有抬头。他继续往前走了,推门进了办公室。
整个上午他都没有叫我进去。那件羊绒大衣我送去干洗了,装在防尘袋里挂在衣帽间最里面,没有还给他。他也没有问。
第三章 你耍我
直到有一天,他把我叫进了办公室。
门在我身后关上,锁舌咔哒一声扣进门框。沈怀瑾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放着两份摊开的文件。左边那份是我作为林助理签的人事合同,最后一页有我的签名。右边那份是我作为前金丝雀签的那份包养协议,最后一页也有我的签名。
两个签名并排摆在一起。字迹一模一样。
我站在办公桌前,隔着一张红木桌面的距离。他靠在椅背上,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姿态看起来从容而克制。但他的指节因为用力过度而发白,那个细节出卖了他。
“林助理,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你。为什么你的笔迹,和我前女友的笔迹完全一样?”他拿起那两份文件,轻轻放在办公桌靠近我的这一侧,手指在签名处点了两下,声音压得很低,但每个字都像被刀削过一样锋利。
窗外的日光灯嗡嗡作响。午后的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漏进来,在他脸上投下明暗交错的条纹。他站起来,绕过办公桌,走到我面前。他身上的雪松气息笼罩下来,和我记忆里大衣领口那股气味一模一样。
“你是把我当傻子,还是把你自己当影后?”
“你什么时候认出来的?”我问。声音很平静,但问出口的瞬间,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承认了。
“第一天。”他说。然后他伸出手,将我额前那绺深棕色的碎发拨开,露出底下新长出来的、还没来得及补染的黑色发根,“你的头发染得再深,发根也会长出来。你换了所有化妆品,但你的护手霜没换。你换了所有外在的东西,但你做会议记录时把笔尾往虎口上磕一下的习惯没有改。”
他的拇指从我的鬓角缓缓往下滑,带着薄茧的指腹轻轻擦过我的耳廓,然后停在我的下颌线上,像是公事公办,像是在确认某件事。
“你耍我?”他的嘴角挑起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不是嘲笑,不是愤怒,是某种压抑了很久终于找到出口的复杂情绪,“你知不知道这三个月,我每天都在想,我是不是同时爱上了两个人?”
“所以呢?”
“所以,”他把那两份文件推到一边,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新的,封面印着四个大字——结婚协议,翻开最后一页,把签字笔放在上面,“职位:沈太太。合同期限:一辈子。”
我低头看着那份协议,纸张挺括,条款密密麻麻。窗外城市的轮廓在午后的阳光下格外清晰,远处有鸽子飞过,翅膀扑棱棱的声音穿过玻璃传进来。
“签字的时候我有个问题。”我说。
“问。”
“你为什么第一天就认出我了,却不拆穿?”
他停下笔,看着我。午后的阳光正好照在他侧脸上,把他眉骨的阴影拉得很长。他的耳廓,慢慢染上了一层极淡的红。他的表情依旧很淡,下颌线依旧锋利如刀裁,但那层红色从耳廓蔓延到了脖颈,像一片被晚霞染红的薄云。
“因为想知道你会怎么演。”他说,然后低下头继续写字,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在安静的办公室里格外清晰,“你演得很好。好到我在自己心里,被你绿了一整个月。”
他把签好的合同转过来,推到我面前,手指在签名栏上点了点。然后他站起来,绕过办公桌走到我身边,俯下身,呼吸轻轻扫过我的耳廓。他的声音压得很低,低到只剩下气流摩擦声带的沙哑。
“这账,婚礼那天慢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