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本本分分了二十八九年,从来没有做过一件不本分的事!从来都是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如今老子豁出去了!老子不仅要疯,还要疯得惊天动地!
首先我必须干一件惊天动地的事!
我向全国人民发福利,条件是想领取福利的人要说出自己干过的或经历的最不要脸的事,比比谁的事最不要脸,可以超过“钱粪坑”掉粪坑这件不要脸的事,我就奖励他(她)一个亿!
只要说出你最不要脸的事,就有可能得到一个亿!几乎各大网络新闻媒体的头条都在翻滚着报道这件事!
一个亿啊!多少人几辈子都挣不到的钱!
全国十四亿的人口,除去少数不会说话不会写字的人,几乎都来参加这个不要脸的比拼活动!
活动一经发布,就有不少人通过不要脸的官方邮箱来稿,诉说他们做过的或是经历过的最不要脸的事!
每天我兴致高昂地坐在电脑前,看看来稿里都有些什么不要脸的事!
什么敲亲戚的竹杠还名正言顺,给钱多多做小三还引以为荣,与妻子的闺蜜搞外遇还问心无愧,脚踏几条船还洋洋自得,以投资之名骗光了老人的养老钱还觉理所当然,屌丝装富二代游走于几位高知女性之间还沾沾自喜,酒店里装摄像头偷拍客人隐私还自得其乐,为了钱与别人合作窃取了朋友公司的机密还心安理得,抢了哥们儿的女朋友又把人家给甩了还自鸣得意,为了买苹果手机逼爸妈去卖肾还理直气壮,直播为了获得打赏不惜无装上阵搔首弄姿还自我陶醉,为了买个名牌包不惜出卖色相还以为魅力无限,一把年纪了装美少女跟网友谈恋爱骗钱骗得好不开心......
投稿者一律表示对自己做过的不要脸的事很后悔,打算一辈子烂在肚子里的,可是为了物质基础更上一层楼,只得委屈一下精神建设了。我看着那些不要脸的事,开始觉得好笑,渐渐地感到恶心,比“钱粪坑”掉粪坑还恶心!钱粪坑是被逼跳的粪坑,内心充满了愧疚感,他们是自愿的,且毫无羞耻之心!
我发现“钱粪坑掉粪坑那事儿”就不算什么不要脸的事!因为“钱粪坑掉粪坑那事儿”就不是特殊个例,百分之九十的来稿者表示,他们都有跳粪坑的不要脸经历!
甚至,不少人却为了拿到大奖,竟然全家人相约一起跳粪坑,有的还直播跳粪坑,有的晒一天跳粪坑跳几次......
我爸我妈来电,说乡亲们自从得知了这个不要脸的活动后,活也不干,饭也吃不下,一天竟琢磨着如何跳粪坑!
但这些事并没有打动我,因为他们都不是有钱人!也不是什么名扬八方的成功人士!他们跳不跳粪坑谁会去在意?
我十分犯愁,那一个亿恐怕是送不出去了,直到一位来稿者讲述了她最不要脸的事,我才看到了点希望!
那人是一个女明星,天生有逐臭的习惯,哪臭往哪里钻,最后发现粪坑是个理想之地,可碍于身份的要求,她不能明目张胆地臭,所以她晚上钻粪坑里睡觉,白天洗香喷喷出席活动。
还有某些个名牌大学的教授,说他也有泡粪坑的习惯,每隔一段时间,泡一次粪坑,那粪坑都设在高档的场所,服务周到,一般人进不去,泡完粪坑消消毒,所以从粪坑里出来的时候已经闻不到了味儿了!
还有某些个的高官,直接在粪坑里举办生日宴.......
我想了想,“钱粪坑掉粪坑的事儿”就不是什么事儿!有的是骨子里臭,有的是身体发臭,身体发臭跟骨子发臭相比,简直小儿科!该翻篇了!
可我想翻篇,人民政府却不想翻篇!理由是这场不要脸的比拼活动有伤风化!有教唆未成年“跳粪坑”之嫌!更过分的是,有的人跳进粪坑里被淹死了!人命关天,此事不能等闲视之,必须严法究办!
法庭上,苟生瑟缩着坐上了被告席!祸本来都是我闯的,因为我是一只狗,哪怕是一只有知识有思想的狗,也无法成为法律纠办的对象,苟生虽然是个“疯子”,没有执行任何“犯罪”活动,却是法律约束的对象,所以苟生成了替死鬼。
我的父老乡亲们纷纷来作证。
一是证明跳粪坑是自愿行为;二是“仁昇”是个疯子!
法官不相信竟然有人自愿跳粪坑,结果被李二麻子反问:“法官大人,你这辈子就没跳过坑吗?”
“跳过!但不是粪坑!”
李二麻子振振有词地反问:“你怎么知道那坑下没有粪?”
“粪坑自然是臭的,我怎会不知道?”
李二麻子斩钉截铁地道:“有的粪坑是无味的!有的还泛着香甜的气息!”
“胡说八道!”
“法官,现在的坑都是经过精致包装的,不常在粪坑边走的人根本闻不出味儿来,什么投资坑、理财坑、保险坑、美容坑、美人坑、养生坑、旅游坑、招聘坑......哪个坑不是包装得高端大气上档次,哪一个不是让你心痒得寝食难安?”
法官无语。
乡亲们是怎么证明“仁昇”是疯子呢?
乡亲们都亲眼见证,“仁昇”堂堂正正一个人,村里唯一一个考上重点大学的高材生,清清秀秀的大好青年,身家过亿,竟然说句话都得看狗的脸色。狗汪汪两声,他才敢发言,说的话也狗屁不通,不伦不类,还让人听不懂!关键是,他老爱跟村里的那些野狗厮混一起,不爱跟人呆一块儿了!偶尔走路还狗模狗样的,不是疯了是什么?
这件事情的审判结果,一个亿被充公,我和苟生被送到了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