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协议那天是周五,雍准选的。他说周五下午签完,他可以直接去机场,不耽误。
我提前十分钟到了他律所的会议室。穿了一件Celine的黑色连衣裙,头发盘起来,化了全妆。口红用的是Armani400,正红色,颜色像血也像恨。我在镜子里看了自己一眼,确认看不出任何情绪,才推门进去。
会议室里已经坐着三个人。雍准坐在长桌的另一端,穿深灰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面前放着一杯美式,看起来像来谈一笔二十亿的并购案。他旁边坐着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短发,干练,戴一副银框眼镜,面前摊着一沓文件,应该就是帮他处理这件事的律师。第三个人站在窗边,背对着门,正在接电话。声音很低,听不清说什么,但那个背影我认识——是周也,雍准律所的高级合伙人,也是当年我们婚礼上的证婚人。
我的目光在那三个人身上停了一瞬,然后走到桌边坐下,把包放在膝盖上,背挺得很直。雍准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表情没有任何波动,像一个甲方在打量迟到的乙方。他说:“来了?”我说:“嗯。”
就这两个字。十二年的婚姻,浓缩成两个音节,掉在地上像两粒灰。
雍准的律师推了推眼镜,把一份文件滑到我面前。她说:“桑女士,这是按照雍先生的要求最终定稿的版本,和之前发给您的电子版一致。请您确认一下,如果没有问题,在最后一页签个字就可以了。”
我没有去碰那份文件。我看着雍准,他也看着我。他的眼神很平静,平静到近乎冷漠,像在看一份已经评估完毕的资产。我想起我们刚结婚那年,有一次我发烧到四十度,他从香港出差赶回来,进门的时候大衣都没脱就伸手摸我的额头。他的手很凉,但我觉得滚烫。那种眼神和这种眼神之间,隔了十二年,也隔了一个人。
我说:“雍准,你确定这份协议是你认为的‘体面’?”
他说:“我很确定。”
他说话的时候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那个弧度我太熟悉了。每次他在谈判桌上占了上风,都会露出这个表情。不是笑,是确认——确认对方已经无路可退。
我把目光收回来,低头翻开那份协议。这次我读得很慢,不像上次那样一目十行。我一页一页地翻,一行一行地读,读到第三页的时候停了下来。我指着“双方确认该房产为共同财产”这一条,问坐在对面的律师:“王律师,这套公寓是我婚前全款购买的,产权登记在我个人名下。我想请问,根据哪一条法律,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王律师的表情变了一下,很细微,但被我看到了。她看了一眼雍准,然后说:“桑女士,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您这套公寓虽然在婚前购买,但婚后的装修款,物业费,以及部分贷款还款——”
“我没有贷款,”我说,“这套公寓是我婚前全款买的,没有贷款。”
王律师顿了一下,翻开她面前的材料,快速扫了一眼,然后合上。她说:“根据我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婚姻期间双方曾就该公寓进行过多次资金注入,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什么?”我说,“说具体点。”
雍准开口了。他说:“桑谜,我们今天是来签字,不是来开庭。”
我转过头看着他,正红色的嘴唇在会议室的冷光灯下显得格外尖锐。我说:“雍准,你说得对,我们不是来开庭。但如果要开庭的话,我可以奉陪。你知道我手下养着三十几个记者,你知道他们最擅长的是什么。你知道我认识的律师不止周也一个,你知道我认识的法官也不止——”
“桑女士,”王律师打断了我,语气变得微妙地谨慎了一些,“您先不要激动。关于这套公寓的权属问题,如果您有不同意见,我们可以再协商。”
我笑了。不是真笑,是我拍了十五年杂志封面练出来的那种笑——嘴角上扬,眼神不动,温度为零。我说:“王律师,我没有激动。我在跟你讨论法律问题。你刚才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我建议你再翻一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我和雍准之间,从来没有过任何关于这套公寓的特别约定。我说的对吗,雍准?”
雍准没有回答。他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看向窗外。窗外的阳光很好,照在他脸上,把他四十五岁的轮廓照得很清晰。这个男人保养得极好,看起来像四十出头,脸上的每一根线条都写着“自律”和“精明”。我忽然觉得他很陌生,不是那种“爱情消失了”的陌生,而是一种更本质的陌生——好像我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他。
王律师翻了几页材料,沉默了五秒,然后说:“桑女士说得对,这一条确实需要调整。”
雍准转过头看了王律师一眼。那个眼神很轻,但王律师的肩膀明显缩了一下。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付了那么多律师费,结果坐在对面的那个女人连民法典都没背熟。
我说:“还有第五页。我父亲留给我的信托基金,在我婚前已经设立,受益人是我个人,从未变更。根据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雍先生把它列在‘已混同用于家庭共同开支’这一项里,我不确定这是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还是刻意为之。”
雍准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变化。不是慌张,雍准这个人永远不会慌张。而是一种类似于不耐烦的情绪,像一个时间宝贵的生意人遇到了一个不识相的对手。他说:“桑谜,你想要什么,你直接说。”
“我想要什么?”我把协议合上,放在桌面中央,正对着他,“雍准,这个问题应该我问你。你从我们分居第一天就开始转移财产,你把我妈给我买的公寓写进共同财产,你把我爸留给我的信托基金写进混同开支,你把你的年终奖,你的投资收益,你的所有资产全部算成‘已用于共同开支’,最后只给我留了三万块钱。你把这件事做得这么细致,这么周全,这么体面,你做了多久?一年?两年?还是你从一开始就在准备?”
会议室安静了。
窗边那个打电话的人挂了电话,转过身来。周也看着我,表情很复杂。他是我们婚礼的证婚人,当年他站在台上说“愿你们白头偕老”的时候,眼睛里是有光的。现在那道光变成了别的东西——是歉意,是尴尬,也是某种男人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
雍准看着我,沉默了很久。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的话。他说:“桑谜,你冷静一下。体面地分开,对大家都好。”
“体面。”我把这两个字念得很慢,像在嚼一块没味道的口香糖,“雍准,你教教我,什么叫体面?你把协议写成这样,你管这叫体面?你在外面养了人,你管这叫体面?”
他的眼皮跳了一下。只有我知道他会这样——每次被人戳中要害,他的右眼皮就会跳一下。这是我们结婚第十年的时候我发现的,我曾经以为这是夫妻之间才有的默契,现在我才知道,这只是猎物记住了猎手的习惯。
“我们没有在谈这个,”雍准说,“我们在谈离婚。”
“我们在谈的是,”我一字一顿地说,“你把我变成了一个笑话。”
我的声音没有提高,语速没有加快,但所有人都安静了。连王律师都不翻材料了,两只手规规矩矩地放在桌上,像小学生上课。
雍准把手里的杯子放下,杯底碰桌面发出一声轻响,在这间安静的会议室里显得格外清晰。他说:“桑谜,你做了十年体面专栏。你应该知道,闹到最难看的程度,对谁都没好处。”
我看着他,忽然觉得他这句话是这个世界上最正确的废话。是的,闹到最难看的程度,对谁都没好处。但这十年我教了所有人如何体面,唯独没有人教过我,当一个男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的时候,你是应该保持微笑还是应该咬断他的喉咙。
我站起来。
我从包里拿出一支笔,是万宝龙的大班系列,雍准送我的三十岁生日礼物。我拧开笔帽,把协议翻到最后一页,在签字栏的上方停了一秒。
雍准看着我的手。
周也看着我的手。
王律师看着我的手。
整个会议室都在等那一笔落下。
然后我说:“雍准,这份协议我不会签的。”
我把笔帽拧上,把笔放回包里,拿起那份协议,当着所有人的面,慢慢地,不紧不慢地,像撕一本过期的杂志一样,从中间撕开。纸张撕裂的声音在安静的会议室里炸开,一声接一声,像骨头断裂。
我把撕碎的协议放在桌面上,碎片散落在乌木桌面上,像一场白色的雪。
雍准的脸色变了。
不是慌张,是意外。雍准这辈子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事情超出他的预期。他的计划里没有这一环。
我拿起包,站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说:“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上个月你助理Lisa给我打电话,说有一份紧急文件需要我签字,问我能不能去你公司一趟。我说可以,但我到的时候Lisa临时出去了,是你另一个助理小周接待的我。小周很热情,说让我在你办公室等一下,她给我泡了杯茶。我在你办公室等了十五分钟,雍准。”
雍准的右眼皮又开始跳了。
“你猜我在你办公室看到了什么?”我说,“你办公桌上放着一个档案袋,上面写着‘桑谜’两个字。我没有翻你的东西,但那个档案袋没有封口,里面的文件露出一角。我看到了一个名字——宋琬。你前年招的那个女秘书,去年升了副总,今年年初刚跟你一起去了三亚出差。你给她在国贸附近租了一套公寓,月租两万八,从公司账上走的。这笔钱,你算在‘家庭共同开支’里了吗?”
会议室里的空气像被抽干了一样。
周也站在窗边,表情从尴尬变成了凝重。王律师低着头翻材料,翻得飞快,像是在找什么能救场的东西。
雍准的手放在桌面上,手指微微收拢了一下,然后松开。他说:“桑谜,你搞错了。宋琬的公寓是公司的商务公寓,用于接待——”
“你不用跟我解释,”我说,“我对你和宋琬的事情没有兴趣。但你听好了,我现在不是来跟你谈体面的。我今天是来告诉你,那份协议我不会签。你那些转移的财产,我会一笔一笔查清楚。你那个女秘书的公寓,我会找到租房合同。你公司账上那些‘业务招待费’,我会让审计一页一页地翻。”
我转身朝门口走去。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声音清脆,一下一下,像某种倒计时。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停下来,没有回头。我说:“雍准,你的体面,到此为止了。”
门在我身后关上。
走廊很长,铺着灰色地毯,两边挂着各种律所的获奖证书和合照。我走了大概十步,腿开始发抖。又走了五步,我发现我攥着包带的手全是汗。再走三步的时候,我的眼睛终于开始发烫。
我没有停下来。我一直走到电梯口,按了下行键,电梯门打开,我走进去,门关上的那一刻,我靠在电梯壁上,大口大口地喘气。镜面墙壁上映出我的样子——Armani的裙子,红色的口红,盘得一丝不苟的头发,和一双快要撑不住的眼睛。
电梯到了地下一层。门开了,我走出去,找到我的车,坐进去,锁上车门。然后我趴在方向盘上,把脸埋在手臂里,肩膀一抖一抖地哭了大概有两分钟。没有声音,只是肩膀在抖,整个人像一台过载的机器在无声地震动。
然后手机亮了。
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只有一句话:“桑姐,我是小周。雍总让Lisa把宋琬的租房合同从公司档案室调走了,但我在系统里找到了一份扫描件。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发给你。”
我盯着这条短信看了十秒钟。
然后我擦干眼泪,重新补了口红,发动了车。从地下车库开出去的时候,阳光刺得我眯了一下眼睛。我看着前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雍准,你以为你在跟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