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丝希望像春雨沁入她的心田。她蓦地睁开双眼,射出两道热烈的光芒,心里充满无限感激。
原来,他叫端木泽。没想到知道他的名字会是在这么尴尬窘迫的情况下。
“其实,是我放进她书包里的。”端木泽解释道,“在她经过我的座位时,趁她不注意丢进去的。”
“不管怎样,偷别人的东西都是不对的。莫如烟,记住了?”老师始终认定那个贼就是她。那话里的意思,她早就明白了。
“老师,我没有偷。”她依旧坚决。
“希望你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今天的事到此为止。下课。”说罢,老师朝她瞪了一眼,似乎在向她宣告她最后的官威:这里我说了算。我说是你,那就是你。不容置疑。
莫如烟不明白为什么老师非要给她冠上小偷的帽子。一路上她都很沮丧。
“莫如烟——”
背后有人叫唤,回头寻声而去,是那个漂亮女孩。
“你走得可真快。”她赶上时有点气喘吁吁。
“刚才谢谢你。”
“其实我也没帮上什么。”
“你为什么要维护我?”
“因为我相信你。”
“谢谢。”
“你家在哪? ”
莫如烟手指楠树林的方向,“那边。”
“我也是,那......”漂亮女孩偏了偏头,“我们一起走吧?”
“可是今天我要在这等我……”
该怎么称呼他呢?
莫如烟略微迟疑,“等我哥。”
“哦。好吧。”
“你爸妈不来接你吗?”
女孩不语。
“怎么了?”
“没什么,我认得回家的路。那我先走啦。拜拜。”
“拜拜。”
两人挥手道别。
莫如烟看着女孩俏丽的背影,她长得可真漂亮。估计是女娲心情好精力充沛的时候,亲手捏的可人儿,而不是用树枝沾泥巴向地面随便甩的小泥人吧。
除了莫离以外,女孩是她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她觉得她们刚才的谈话像是顺理成章的一件事,轻松愉快,哪怕是第一次见面。当然,如果她也把自己当做朋友的话。
糟糕!这光顾着高兴,却忘记索要芳名了。
“诶,”莫如烟大声喊道,“你叫什么?”
“林——麦——麦。”女孩背对着举右手,高调回应。
天!这林麦麦竟然还是个背影杀手!
不久,就猝不及防来了一场绵绵雨。
莫如烟朝着不远的屋檐小跑而去。沾满雨雾的睫毛时不时得上下跳动着,那双清澈的大眼睛不停地四处张望。
同时,一辆黑色小车从她身边驶过。
他打开车窗,看向她。她也看见了他。
她从来都不知道这个岛上会有这么一辆抢眼,霸道,又漂亮的车。锃亮的车身照出她的影子,她看见了自己,随即看见了车,然后看见了他,那个替她解围的俊俏男孩。
端木泽。
她看着他的车从她面前缓缓而过。
他为什么要把电子狗塞进她的书包里?
她想追上去问个青红皂白,但是只有车尾扬起的灰尘随风飘扬。
“少东家,快把窗户关上,小心感冒了。”权叔一声关切。
车已开出一段距离,身影也早已消失不见。男孩不知道他还能再寻觅些什么,便照做了。
说实在,这座岛于他来说,是安分的,是孤独的。
他的住所处于梅岛边缘,三个楼层,样式普通,宽敞而陈旧,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像一个原点, 周围的一大片空地将它包围其中,也将尘世喧嚣隔离在圈外。
常去的最远地方也不过是门前的这一片空地,长满了柔软的青草,他总是喜欢躺在上面,什么也不想。
权叔偶尔才会带他去岛上的大街游逛一番,但也很快就会回家。权叔总是忙里忙外,他也从不趁权叔外出时,独自翻墙跑到离空地不远的田埂上,把浑身搞得黑布隆冬。
权叔对他也总是很放心。他的确是个规范,克制,乖巧的孩子。
在这之外,他也没什么可拿来诉说的了。唯一值得留恋的是每到饭点时,从不远地方传来的家常菜的味道吧。隐隐约约。若有若无。
他经常觉得有可能是自己的幻象。那么远,香气早就在半途飘散了。
或者应该刻意找些事或者物或者人作为藉口来企图不会忘记这座岛。毕竟生活了六年的地方。
不过,他的刻意,最终也被化为泡影。就算她早一天到来,也改变不了他现在要离开的命运。
三岁那年,他父亲带着一架钢琴回来看他。他让人把它安置在客厅的一角后,叫他前来,指着它道:“说真的,我特别喜欢它,像恋人一样。它会让你变得高雅,会让你看起来像是有身份的孩子。即便你或许对它并无多大兴趣。但是,我终究希望,我不在的这些年里,你能与它终日为伴。”
他最多的时间只是在这座老房子里弹着他完全不感兴趣的钢琴。但久而久之,也变成他可以打发时间的一件唯一可做的事。
他享受这种简单的唯一。便认定这就是真理。
权叔说:“一个人做一件事三天,那叫头脑发热。做三个月,那叫心血来潮。做三年,那叫坚持。做十年,那才叫执着。做二十年,那才配叫情怀。做一辈子,从一而终,那才叫人生。只要是不死,就不能放弃。既然你弹了这么多年,就更不要放弃。”
“放心吧。就算到死,我也不会放弃的。”他答得镇定,态度坚决。
当时权叔的反应是,无比的惊讶。惊讶他的执着。说难听点,是固执。
权叔的本意在于,既然他弹了这么多年,是否可以考虑朝着这个方面发展呢?
但他完全看得出这个孩子对于钢琴并没表现出多大的热忱,更像是仅仅因为会弹,一个每天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一般,又或者纯粹用于消磨时间而已。
他的时间,安静,孤独。
“家里的行李都打包好了,到时你看看还有什么遗漏的。”
他嗯了一声。心想,他还有什么可值得遗漏的?这里,于他而言,想要被记住的事物微乎其微,少得可怜。
“对了,到那边你也会看到新夫人。”
新夫人?男孩在脑海里拼命搜寻这个带‘新’的奇怪称呼,企图找到关于这个人的容貌以及任何记忆,哪怕是丁点支离破碎的片段。
哦,想起来了。
他父亲每年都会回来。三岁那年,他父亲回来看他时,带走了岛上的一个女人。
权叔后来告诉过他的。他觉得有这个必要。
那天,除了钢琴,他父亲可什么也没对他提起过。
又三年过去了。他没见着他父亲,更不会见着这个所谓的新夫人。在这些年里,难道他从没想念过自己吗?难道因为一个女人,可以对自己的儿子不管不顾吗?
“那个‘新夫人’有过孩子吗?”
“有。但是没有一同前来。”
“那意思是,她抛弃了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孩子,和我父亲在一起了?”
“大人的世界,以后你就懂了。”
“看来,新夫人也不是个从一而终的女人。所以,他们混在一起,倒是挺登对的。”
权叔开始后悔他当时对少东家说过的那段话。越解释越乱。所以保持沉默才是最好的方式。
尽管从未碰面,但他对这个新夫人并不在意。他在意的只是,他的父亲,并未从一而终。
他妈在努力把他生下来后,就死了。听说当时她难产,流了很多很多血,将她整个身子都染红了。
之后他爸就离开梅岛闯荡去了。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小子,说是只有这样,才能忘记丧妻之痛。
他是权叔一个人带大的。
“权叔,三年的时间,长吗?”
“怎么突然问起这个问题了?”权叔一边专注开车,一边疑惑地问。
“一辈子都不长,何况三年?他怎么就这么轻易地将我死去的母亲忘记了呢?”
“夫人去世时,你父亲悲痛欲绝。成日无所事事,以酒相伴,泪如洪水决堤。我从没看过一个男人哭得那么惨,真的。你不知道,他是从来不喝酒的,而那次他喝到胃穿孔,在医院躺了两个礼拜。”
“既然如此,那他不也一样娶了别的女人?为什么对我母亲就不能从一而终呢?”
“大人的世界,你一个孩子怎么会懂?”权叔打趣道。
“不,我懂。”
“唔?”
“对于喜欢的人,我永远不会忘记,永远都会喜欢,就算到死。从一而终,这才叫人生。这点你也是认同的,不是吗?”男孩坚定地说。
“当然,我的少东家最长情。”权叔不置可否,他也不想和一个孩子讨论这么深刻的话题,“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
男孩不想考究权叔这话的真实性。他看了一眼手里的电子狗,凝视着洒在窗户上的细雨,心想:女孩,你为什么不接呢?你听得到吗?你又会明白吗?
第二天,他就再也没来学校了。
※※ ※※
一节课过去了,那个位置依旧不见身影。
“他出国去了。”
听林麦麦这么一说,莫如烟再次望了一眼那个空着的位置,神色有些沮丧。
再也没有人会站起来替她解围了。
只是,她还没来得及问他,为什么要把电子狗偷偷放进她的书包里。
不知怎的,她感到一阵失落,奋力得跑出了教室。
那个操场,终于有了让她奔跑的理由。
他肯定不知道,其实她很喜欢他的电子狗。
“莫如烟,就算端木泽走了也没关系,我也不会让大家欺负你的。”
背后林麦麦信誓旦旦的叫喊夹杂在她耳边呼呼的风声里。
“为什么? ”
“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这样的话你就没有其他朋友了。”
“两个太多,三个会吵,一个足矣。”
“你喜欢奔跑吗?”
“不喜欢。”
“为什么?”
“太累了。”
“可我喜欢。”
“那我只好尾随了。诶……你跑得慢一点……我要累死了……诶……”
“呵呵呵……快点……快点呀……”
嬉笑声飘荡在操场上空。
直到现在,林麦麦都没有忘记她那时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