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过往
书名:尚未成精 作者:王永生 本章字数:3110字 发布时间:2020-06-22

说来,我其实并不清楚,自己来到这儿是为了什么。可能仅仅是为了想要远离那个狗屁家庭,远离我那个混账父亲。大学毕业之后,我就一直呆在家里,感到无比的孤寂和烦闷。刚毕业的时候倒还好,我的朋友同学,不隔几日就要聚餐,我们也的确度过了一段欢畅的时光,可是仅此而已。跟你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大学同学们几乎都找到了工作,开始按部就班地生活。假期嘛,总是难得的,因此聚会什么的,总难聚全,直到后来,我们个个兴致寥落,便再也不提聚会的事儿了。

我还有一批同学,他们大约早就梦想着成为或专业或业余的画家,因此毕业之后,他们就更有了这么多饱满的时光。许多人背起行囊,行走在漫漫长的路上。然而我与他们相比,说实话,就要凄惨得多。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画画也并非我的爱好,在大学里修习了四年,它只不过成为我的专长而已。但我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我经常会流露出这样的情绪,并把这些话抱怨给老马听,我说迷茫,她问我为什么会感到迷茫,我说因为我别无所长,除了画画,但我很明确地知道,我不喜欢画画。但是放弃画画之后,我就会变得一无所有。我这样说,老马就捶了我一拳,她说:你这样的还算一无所有,那我们这样的算是什么嘞?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老马总说羡慕我,我问她究竟羡慕我什么,她就蛮认真地扳着手指跟我讲:羡慕我家里有钱,羡慕我可以胡作非为,羡慕我有一个从不管束自己的父亲……这样扳完手指数完之后,她就又掐我胳臂,然而恶狠狠地说:还羡慕你是个混蛋!

那时候我跟老马正在交往,算是男女朋友的关系,所以,她也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个混蛋。我之前就说过,当一个女孩子要跟我相处的时候,我总是在这之前,就告诉她们,说我日后,一定会犯错误。那些女孩儿就打我骂我,用唾沫淹我丢高跟鞋砸我,然而嚎啕大哭,哭完之后,然后就对她们的闺蜜说,后悔认识我这个人。

但是老马,我在跟她说完我日后一定会犯错的时候,她竟然不说后悔认识我的话,并且仍旧跟我相处,只不过从此以后,我的手掌再难伸进她的衣领去捏她的乳房了。

老马是个很好的女孩儿,尽管在我说出那般混账话之后,她像我交往过的所有的女孩儿们一样踢打我,且比别人踢打的更疼,但我还是这样认为。那天分别的时候,老马蹲在地上哭了整整一个钟头,最终还是我把她抱上了公交,但那时候她就缩在我怀里哭,眼泪浸湿了我的衣裳,然后整一车人都向我侧目,我感到无法掩饰的尴尬,但还是紧紧搂住她不愿松手。请注意,我这绝对不是想趁机占她便宜,我实在只是想将她牢牢地固定住而不让她在我的胸怀里胡乱扑蹬。至于后来,我下了车之后,就一直把她抱到了她家,所幸老马身材娇小,而我有足有一米九多的个子,才不至于我抱着她,爬上六楼之后出洋相。

我曾有段时间,以为我与老马的缘分就这么没了,心里着实伤心了好一阵子。怎么说呢,老马在我所遇到的女孩儿中,不算漂亮但绝对使人快乐的那一种。我曾为她的离去感到惋惜,并且深深自责,觉得自己简直是个混账。但是半个月后,老马突然惊喜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她对我说:琛哥,尽管你是个混蛋,但我还是决定跟你相处。

她这话说得比较感人,听的我眼泪都快流了下来。我在这几年的时间里,尽管遇到过不少姑娘,可是她们都厌恶我所对她们说的那句话,因而离开我,只有老马,在打完我骂完我流完眼泪之后还来找我,并且对我说:我不嫌弃你是个混蛋,我们相处吧。

后来,当我犯下许多错误的时候,她也仍旧这样说,但其实我是知道的,她心里在落泪。

老马性格要强,绝不轻易在人前落泪,即便是真的忍不住哭了,五分钟后,绝对又恢复成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我惊叹她内心强大,但每次不等我夸奖完,她就跑掉。

我在这里明确一点儿,虽说我今年二十五岁,与许多个女孩子相处过,但是,要是论女友的话,我大抵只有老马这么一个。她是我的宝贝儿,恋爱的时候,我时常这样说,但从来不当着她的面,因为我这样讲,她肯定不高兴,她会说:

“嗨,琛哥,你不觉得你这一米九多的人说这样的酸话不有点儿怪异吗?”

的确怪异,但事实如此。我曾假想过我们的未来,一定是连在一起,然后互相陪伴,走很长的路。运气好的话,我们会结婚,洞房的那天晚上,我会解开她的婚纱一寸寸瞧她的身体。倘若运气不好,我们最终无法成为夫妻,那么,我们也一定会成为朋友,是那种很好很好的朋友,她只要一打电话,我就打个响指,然后开着我爹的奔驰出现在她面前,见到她之后,我会给她打个立正,然后挺胸收腹,说:

“报告小马哥,小弟来迟,还请见谅。”

这时候她必定会非常的高兴,然后跑到我面前,对我下命令,说:

“稍息!”

然后她就爬上我爹的车,做到副驾驶的位置,向我招手,说:

“琛哥,来开车!”

我会带着她绕着这座城市兜风,然后畅谈我们过去的十年,车上有咖啡,我给她一罐,然后我们继续聊天。就这样大约过了两个小时,我们就找一家酒店吃饭,上来的饭菜可以并不丰盛,因为我知道老马吃的并不多,但味道一定得棒。老马这人我熟悉得很,生长在一并不富裕的家庭,拮据惯了,从来不宽心对待自己。我说过,她是一要强的姑娘,有时候说出的话,连我都感到心疼。我们许多年没见,但我知道,她一定还与当年一样。今天她约我这多年未见的老友见面,穿得虽说干净利落,但是我一眼就瞧见了,衣服上已经有洗皱了的褶子。这说明,这么多年了,老马丝毫没有变,我们的情谊当然也会如当年,我很感动,但也很心疼她……我跟老马最终虽说没有走到一起,但说实话,我还是把她当作自己的妹妹一般看待,她一米六三的个头,几年过去了,仍未见半点儿增长,我与她站在一起,她的小脑袋便靠在我的胳臂上。以前,她时常对我说:

“琛哥,你说,你自小吃什么,长这么大个?”

现在大约十年过去了,我们都已经三十多岁,她呢,也已经是一位母亲了——不,在我的假想里,老马三十多岁了,但还是单身。这就是说,她已经成为一名老姑娘了。但这并非是因为她不够优秀,没有男人来青睐她,恰恰相反,实在是因为她太过优秀,所以很少有人,想要娶这样的姑娘。

将近十年前,我们还在上大学的时候,老马就是一位内心强大,意志坚定,做事雷厉风行的女生,她虽说有小小的个子,但却有相当大的能量。老马做什么事儿,都相当的积极,且有着足够的热情与自信。学生会里,倘若她负责的一项目拖了后腿,她便当着所有领导老师还有学生会干部的面念检讨,但即便是检讨,也绝无懊丧气恼的话,反倒是句句充满力量和斗志。往往后来,她的自我检讨就成了下给各个部门的战书,那些学生会成员,每次听老马念完检讨,都各个汗流浃背。大三的时候,老马退出学生会,然后又将自己的热情全部放置在学业和事业上去——她立志考研,但同时,也在经营着一家小小的网店。之前浏览量总是很少,但她却用了大约一年不到的时间,竟然净赚三万块钱。

老马年过三十,仍旧斗志不减,她以一个奋斗者的形象出现在我的面前,并开始不厌其烦地给我说教。她是知道的,我嘛,向来没什么上进心,对其他事儿,总是不那么在意,因此就嘚吧嘚吧地给我说教。她最瞧不起的就是我这种不思进取的人,倘若我不是她的老朋友的话,她绝不肯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但我总是不肯听她絮叨,东拉西扯,把话题转到旁边,然后我们就开始喝酒。

老马虽说是女性,但她的酒量实在要比我大得多。二十岁以前,滴酒未沾——说这话的时候,我自动屏蔽了八岁那年。我八岁的时候,我爹还没有发达起来,我们就仍旧住在那个小小的村子了。村子里有人去世,我跟我爹就去蹭吃喝。跟我同桌的,有一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儿,那会儿他就倒酒给我,说这是好东西。我少不更事,竟然傻到一口吞下,结果烧得心疼,眼泪噗嗤噗嗤落了下来,最后还是我爹,从另一张桌子上端来一盛着芥末的小碟子给我闻,我才慢慢地缓过劲儿来。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喝过酒,即便是应酬或者聚会,也不过仅仅是啤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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