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关于我笨到把婚戒弄进下水
书名:我真的很笨啊,领导 作者:一天一冶 本章字数:4221字 发布时间:2026-06-11



第十四章关于我笨到把婚戒弄进下水道这件事


绑架事件后的第三天,聂刚出院了。


医生在出院小结上写的是“恢复良好,建议静养”,但沈芯语觉得那医生肯定是看在聂刚那张冷脸的份上,没敢写实话。毕竟,聂刚这种生物,怎么可能静养?他出院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病床上的呼叫铃拆下来研究构造,第二件事就是把护士站的打印机弄卡纸了。


回到家,沈芯语寸步不离地守着他。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勤快过。每天熬粥、削苹果、换药,虽然过程依然笨手笨脚——比如把纱布缠得像木乃伊,把粥熬糊了锅底,甚至因为手抖把碘酒倒在了聂刚还没愈合的伤口上——但聂刚竟然都忍了,甚至还很给面子地吃了几口糊锅巴,虽然那表情像是在吞毒药。


这天,阳光很好,好到让人觉得那场血腥的绑架案只是一场噩梦。


聂刚坐在阳台的摇椅上,穿着宽松的家居服,肩膀上还缠着厚厚的纱布。他手里拿着一本书,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在他身上,给他冷硬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边。


沈芯语在客厅里忙忙碌碌,像只无头苍蝇一样整理着乱七八糟的杂物。其实也没什么可整理的,主要是她心里慌,手就闲不住。


“沈芯语。”聂刚突然叫她,声音不大,却像一道惊雷劈在沈芯语头顶。


“到!”沈芯语手里还抓着一把扫帚,像举着长矛的士兵,条件反射般立正站好。


“我们结婚吧。”


沈芯语手里的扫帚“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柄砸在了她的脚背上。


她都没感觉到疼。


她愣了三秒,像是听到了什么国际笑话,猛地摇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聂刚挑眉,放下书,转过头看她:“为什么?”


“因为……”沈芯语急得抓耳挠腮,围着自己的围裙带子转圈,“因为我现在是‘高危职业’啊!谁娶了我,谁倒霉!你看你,才跟我在一起多久,就又是断U盘,又是炸厨房,还差点被我害得挨枪子儿!我要是嫁给你,你估计活不过下个月!真的!我算过命,大师说我命里克夫!”


聂刚被她这逻辑气笑了,嘴角勾起一抹无奈的弧度:“沈芯语,你是不是傻?正因为你这么能折腾,我才得把你娶回家拴起来。不然放你出去,祸害的是整个社会。到时候我作为前男友,还得负责给你收拾烂摊子,更累。”


“可是……”沈芯语还想挣扎,“结婚要花很多钱的。彩礼、酒席、三金……我又不会理财,以后肯定把你的钱都败光。”


“钱没了可以再赚。”聂刚站起身,走到她面前。他很高,逆着光,像一座山一样压下来,挡住了所有的阳光,“但人要是没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深蓝色丝绒盒子。


盒子不大,但在阳光下,那丝绒的质感显得格外高贵。


他打开盒子。


一枚璀璨的钻戒,安静地躺在其中。那是一颗极其纯净的梨形钻,切割工艺完美,在光线下折射出令人眩晕的光芒,像一滴凝固的眼泪,又像一颗小小的星辰。


“这是我妈留给我的。”聂刚看着戒指,眼神温柔得像水,“她说,这戒指得给个能镇得住家宅安宁的姑娘。我觉得,你虽然镇不住安宁,但你能把安宁吓跑,也算是一种另类的镇宅。而且,这钻石够硬,就算你拿去砸核桃,估计也砸不坏。”


沈芯语:“……”


她看着那枚戒指,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酸涩、甜蜜、恐慌,交织在一起。


她知道这戒指很贵,不仅贵在价格,更贵在意义。那是聂刚母亲的遗物,是他们家族传承的信物。


她想答应,真的想。


她做梦都想嫁给聂刚。


但她怕。


怕自己哪天又把戒指弄丢了,或者像上次那个U盘一样,给掰断了。她怕聂刚后悔,怕聂刚的家人觉得她不配。


“聂刚,”沈芯语小心翼翼地说,手指绞着围裙,“要不等我变聪明一点再结?比如等我学会用Excel了?或者等我能独立把一顿饭做熟了?那时候我就不那么丢人了。”


“等到那时候,我都成老头了。”聂刚单膝跪地。


那个姿势,那个场景,浪漫得让沈芯语想哭。她看着这个骄傲的男人,这个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男人,此刻为了她,卑微地跪在冰冷的地板上。


“沈芯语,嫁给我。”聂刚仰头看着她,眼神专注得像是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不管你是笨还是傻,是闯祸还是拆家。我都要。就算你把天捅破了,我也能给你补上。但我只有一条要求。”


“什、什么要求?”


“别再把你自己弄丢了。”聂刚的声音有些沙哑,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上次在砖窑厂,我找不见你的时候,比挨那一枪还难受。那种感觉,我不想再体验第二次。”


沈芯语看着他,眼泪再也忍不住,吧嗒吧嗒往下掉。


她一把扑进他怀里,因为动作太大,差点把聂刚撞倒。她紧紧抱着他的脖子,用力点头,像小鸡啄米:“我嫁!我嫁!我这就去把户口本偷出来!我还要把身份证藏在内衣里,谁也抢不走!”


聂刚笑着把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


尺寸刚刚好。


“真好看。”沈芯语举着手,在阳光下晃啊晃,钻石的光芒晃得她眼花,“聂刚,这戒指真亮,比我妈那个假金的亮多了。我以后是不是就是阔太太了?能不能买很多包包?”


“能。”聂刚揉了揉她的头发,“买一屋子,让你在里面打滚。”


“太好了!”沈芯语乐得忘乎所以,开始在客厅里转圈圈,“我是阔太太了!我是阔太太了!”


聂刚看着她那副没出息的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就是他要守护一辈子的笨蛋。


……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


乐极生悲这个词,简直就是为沈芯语量身定做的。


婚礼定在下个月。


沈芯语被幸福冲昏了头脑,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也是最有运气的女人。为了庆祝订婚,她决定亲手给聂刚洗一次衣服。毕竟,作为未来的妻子,洗衣服这种贤惠技能,还是要掌握的。虽然聂刚有保姆,但那是保姆,她是老婆,性质不一样。


她把聂刚那堆昂贵的衬衫、西装一股脑儿塞进洗衣机,倒进半袋洗衣液,然后信心满满地按下启动键。


看着洗衣机轰隆隆地转起来,沈芯语觉得自己离“贤妻良母”的标准又近了一步。


直到半个小时后,洗衣机发出刺耳的警报声,那是排水故障的警告。


沈芯语跑过去,打开盖子。


一股热气腾腾的泡沫涌了出来,像火山喷发一样,瞬间漫过洗衣机的边缘,流了一地。


她傻眼了。


那半袋洗衣液太多了,加上聂刚的一件羊绒大衣不能机洗,已经缩水变形,而且还堵住了排水口。白色的泡沫混合着黑色的毛絮,把整个洗衣房弄得像灾难现场。


“完了完了……”沈芯语手忙脚乱地去掏排水口。


她伸手进去,想把那团堵住的毛絮抠出来。


结果,手一滑,她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婚戒,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脱落了。


“咕噜——”


戒指掉进了洗衣机底部的排水管里。


沈芯语僵住了。


她看着那个黑洞洞的洞口,脑子里一片空白。


那是聂刚妈妈留下的遗物啊!


那是几百万的钻戒啊!


那是她幸福的唯一象征啊!


她疯了一样把手伸进排水管里掏。


冰冷的污水,粘稠的泡沫,还有那团恶心的毛絮。


什么都没有。


戒指不见了。


“聂刚!聂刚!”沈芯语连滚带爬地冲出洗衣房,浑身湿透,满手泡沫,哭得撕心裂肺,“戒指……戒指掉进下水道了!我把它弄丢了!我把它洗没了!”


聂刚正在书房处理邮件,听到动静冲出来。


看到沈芯语那副狼狈的样子,他心里一沉:“怎么了?”


“戒指……你妈的戒指……”沈芯语举着那只空荡荡的无名指,哭得喘不上气,“我给它洗了个澡,它就离家出走了……呜呜呜……我是不是该死啊?”


聂刚看着那个排水口,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沈芯语以为他要发火了,要骂她了,甚至要把婚退了。她缩成一团,等待着暴风雨的降临。


然而,聂刚只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脱下外套,挽起袖子。他甚至没有换下那双昂贵的手工皮鞋,直接踩进了那滩污水里。


“去拿个手电筒来。”他平静地说,声音听不出喜怒。


“啊?”沈芯语愣住了,眼泪挂在睫毛上,“你不骂我吗?”


“骂你能把戒指骂出来吗?”聂刚转过头,看着她,眼神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种深深的疲惫,以及一种“我就知道会这样”的了然,“快去,别愣着。”


沈芯语赶紧去拿工具。


聂刚跪在湿漉漉的地上,打开手电筒,照向那个深不见底的排水管道。


那里黑漆漆的,全是污垢,还有一股难闻的馊味。


他伸出修长的手指,毫不犹豫地伸进了那个肮脏的管道里。


一下,两下,三下。


他在掏下水道。


那个身价几十亿,连握手都要戴白手套的聂总,那个有洁癖到连酒店床单都要自带的高级资本家,此刻正跪在她面前,跪在冰冷的瓷砖上,掏着臭烘烘的下水道,只为找回那枚被她弄丢的戒指。


沈芯语看着这一幕,心里的愧疚像潮水一样淹没了她。她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罪人,是个扫把星。


她蹲下来,也把手伸过去:“聂刚,我来掏……你别弄脏了……你肩膀还有伤……”


“别动。”聂刚挡开她的手,眉头紧锁,专注地在管道里摸索,“这里面结构复杂,有倒刺,你别把手卡住了。听话,去那边等着。”


十分钟过去了。


聂刚的手臂上沾满了黑灰色的污泥,指甲缝里全是黑泥。他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脸色因为用力而有些发白。


沈芯语在一旁哭得像个泪人,手里拿着毛巾,却不知道该不该递过去:“聂刚,要不别找了……我们再买一个……我以后赚了钱赔你……我给你打一辈子工……”


“闭嘴。”聂刚低着头,声音闷闷的,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这是我妈唯一的遗物。买不到。全世界都买不到。”


又过了五分钟。


“叮当。”


一声清脆的响声。


聂刚手指一夹,从管道深处,夹出了一枚沾满污垢的戒指。


他举起戒指,在手电筒的光照下,那颗钻石虽然脏,虽然蒙尘,但依然闪烁着坚毅的光芒。


“找到了。”聂刚松了一口气,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整个人都松懈了下来。


沈芯语扑过去,抱着他的胳膊,嚎啕大哭:“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以后一定好好洗手,一定把戒指焊在手指上……”


聂刚把戒指放在水龙头下冲洗干净,黑色的污泥被冲走,钻石重新焕发出耀眼的光芒。他用纸巾擦干,然后重新戴回沈芯语的无名指上。


动作轻柔得像是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


“沈芯语。”他叫她,语气严肃得像在宣读判决书。


“在!”沈芯语哭得打嗝,鼻涕泡都出来了。


“这戒指,现在是二手货了。”聂刚一本正经地说,嘴角却忍不住上扬,“所以,你得打折卖给我。”


“啊?怎么打折?”沈芯语傻乎乎地问,吸了吸鼻子。


“一辈子。”聂刚看着她,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用你的一辈子,来赔这枚戒指。哪怕你以后再把天捅破一百次,也不准退货。听懂了吗?”


沈芯语看着手指上的戒指,又看看聂刚那张即使沾着脏东西也依然帅气的脸。


她突然觉得,笨一点也没什么不好。


因为总有一个人,会跪在泥泞里,帮你把弄丢的星星找回来。哪怕他是个洁癖,哪怕他受了伤。


“好。”沈芯语用力点头,紧紧握住他的手,把他的手捏得生疼,“我用一辈子赔。赔到你老得走不动路,我还推着你去吃好吃的。那时候你就别嫌我笨了,你就当养了个宠物。”


聂刚笑了,捏了捏她沾着泡沫的鼻子:“成交。”


阳光重新洒进洗衣房,照在那枚干净的钻戒上。


虽然经历了一场劫难,但它依然在那里,闪闪发光。


就像他们的爱情一样。


虽然充满了鸡飞狗跳和乌龙事件,但依然坚不可摧。


(第十四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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