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市入了冬,梧桐叶落光了,光秃秃的枝丫伸向灰蒙蒙的天空,像一双双张开的手指,在祈求什么,又像是在告别什么。风从北边吹来,凛冽如刀。郑阅走在梧桐大道上,裹紧了大衣。
今天是长青大学校友返校日,他作为校友代表被邀请回来做分享。报告厅里坐满了在校学生,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有的正装,有的休闲,有的睡衣——大概是从宿舍直接赶过来的,来不及换,也不在乎换不换。郑阅站在台上,手里握着遥控笔,看着台下那些年轻的面孔,有的专注,有的走神,有的在低头看手机,有的在交头接耳。
“我是2018届的。”台下有掌声,不太热烈,但很真诚。“毕业那年,我和我老婆一起创办了一家公司,做教育类App。公司还在,活得还行。”
台下有人笑了。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扫过——第一排坐的是学校领导,第二排坐的是校友会的人,第三排往后是在校学生。他的目光扫过第三排,扫过第四排,扫过第五排,扫到第六排的时候,停下来。那里坐着一个人,穿着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五官深邃,眉骨高,鼻梁挺,嘴唇薄,下巴线条利落。整个人像一把出鞘的剑。
郑阅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他认识这张脸,这张脸他太熟悉了。不是因为他和他有多熟,而是因为刘琼的手机里有一张他的照片,不是合照,是单人照。那个人站在篮球场上,穿着球衣,手里拿着篮球,阳光落在他的脸上,他笑得很灿烂,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他的五官和照片上一模一样——眉骨高,鼻梁挺,嘴唇薄,下巴线条利落。只是照片上是十八岁的他,台下是二十多岁的他。
叶承。刘琼的高中同学。刘琼的前任。
那个个子很高、打篮球、笑起来很好看的前任。刘琼说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高中毕业就分了,和平分手,没有争吵,没有怨恨。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平淡得像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但郑阅知道,如果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她不会把那张照片保存那么多年。
分享会结束了。郑阅走下台,校友会的人围上来,有人要加微信,有人要合影,有人要谈合作。他一一应付,目光穿过人群,落在第六排。那个人还坐在那里。
等周围的人都散了,他走过去,站在那个人面前。
“你是叶承?”他问。
叶承抬起头,看着他。他的眼睛是深棕色的,目光很沉,像一潭不见底的水,看不出喜怒,看不出深浅,看不出任何情绪。他看了郑阅两秒钟,然后站起来。他比郑阅高出半个头,郑阅一米七八,他应该有一米八五以上。
“你是郑阅。”不是疑问,是陈述。
“你认识我?”
“认识。刘琼发过你们的合照。”叶承伸出手,郑阅握住了他的手。他的手很大,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掌心干燥,握手的力度不轻不重。
“你怎么来了?”郑阅问。
“返校日。我也是这个学校的。”
“你也在长青读过书?”
“嗯。转学过来的。大三转的,读了两年。”
郑阅看着他,叶承也看着他,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报告厅里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只剩几个工作人员在收拾设备。
“你见到刘琼了吗?”叶承问。
“还没有。她在公司。”
“她还好吗?”
“挺好的。”
“你们结婚了?”
“结了。”
“有孩子了?”
“有。女儿,两岁。”
叶承点了点头。
“叶承。”郑阅叫他。
“嗯。”他应了一声。
“你结婚了吗?”
“没有。”
“有女朋友吗?”
“没有。”
郑阅看着他,他也看着郑阅。
长青市老城区,那间小小的两居室。郑阅推开门,女儿正坐在客厅的地毯上搭积木。穿着那件粉色的毛衣,头发扎成两个小揪揪,面前堆着一堆五颜六色的积木,正在搭一座房子。她搭得很认真,小眉头微微皱着。
“爸爸!”她看到郑阅,扔下积木,跑过来,扑进他怀里。
“想爸爸了?”郑阅蹲下来,抱住她。
“想。爸爸,你看我搭的房子。”她拉着他走到积木前,那是一座歪歪扭扭的、快要塌了的、但还能站住的房子,红色的墙,蓝色的顶,黄色的门。
“好看。”他说。
“妈妈说我搭得不好看。”她嘟着嘴。
“妈妈骗你的。”
“妈妈才不会骗人。妈妈说,骗人的不是好孩子。”她一本正经地说。
郑阅摸了摸她的头。
刘琼从厨房走出来,围着那条蓝白格子的围裙,手上沾着面粉。女儿喜欢吃饺子,她就三天两头包,包得越来越熟练了,从和面到擀皮到包馅到煮熟,一个人就能搞定,不需要任何人帮忙。
“回来了?”她问。
“回来了。”
“今天分享会怎么样?”
“还行。”
“遇到什么人了?”
郑阅看着她,她也看着他。
“遇到叶承了。”他说。
刘琼的手指顿了一下,面粉从指尖簌簌地落下,像一场微型的、白色的、无声的雪。
“他也去了?”她的声音很平静。
“嗯。他也是长青的校友。大三转学过来的。”
“他不知道我们在这?”
“应该不知道。他没说。”
刘琼低下头,继续包饺子。
晚上,女儿睡着了,嘴角那个小小的弧度还在。郑阅和刘琼坐在客厅里。窗外的风很大,吹得窗户哐哐作响。
“郑阅。”她叫他。
“嗯。”他应了一声。
“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没有。”
“真的?”
“真的。”
“你为什么不好奇?”
“因为我相信你。”郑阅看着她,“从第一天就相信。”
刘琼看着他,看了很久,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
第二天,长青大学,篮球场。郑阅到的时候,叶承已经在打球了,一个人,运球,投篮,运球,投篮,动作很流畅,球在他手里像被施了魔法。郑阅站在场边,看着他投了一个三分,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空心入网,网绳晃了几下。
“你球打得不错。”郑阅走过去。
“以前更好。”叶承把球接住,夹在腰间,看着他。
“你怎么一个人?”
“没找到人。”
“我陪你打?”
“你会打?”
“会一点。”
郑阅脱了大衣,卷起袖子。他接过球,运了两下,投篮,球砸在篮筐上,弹了出来。叶承接住球,递给他。
“手生。”郑阅说。
“多投几个就好了。”叶承说。
两个人打了半个小时的球,从投篮到一对一。郑阅不是他的对手,他太快了,太高了,太准了。郑阅喘着气,双手撑在膝盖上。
“你以前是校队的?”他问。
“嗯。高中是。大学没打了,膝盖伤了。”叶承指了指自己的右膝。
两个人坐在篮球场边的长椅上,阳光落在两个人身上。
“你什么时候认识刘琼的?”郑阅问。
“高一。她坐在我前面。”叶承看着远处的篮筐,“她上课很认真,从来不走神。有一次我忘了带笔,她借了我一支。红色的,圆珠笔,笔帽上有一个小熊。”
郑阅没有说话。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叶承的声音低了下去,“高中毕业,她考到长青,我考到外地。异地,两年。后来她提了分手。她说,我们不合适。”叶承偏过头,看着郑阅,“她说我们不合适的时候,和你在一起了吗?”
“没有。”郑阅说,“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她。”
“那她为什么说我们不合适?”
郑阅想了想。“也许是真的不合适。”他说。叶承看着他,看了很久。
“你们在一起,合适吗?”他问。
“合适。”郑阅说。
“为什么?”
“因为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
叶承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手指很长,骨节分明,是一双很适合打篮球的手。
“那就好。”他站起来,“走吧,再打一会儿。你防守太差了,我教你。”
长青市老城区,那间小小的两居室。郑阅推开门,浑身是汗,刘琼正抱着女儿在阳台上看夕阳。
“爸爸,你身上臭臭的。”女儿捂住了鼻子。
“打球了。”
“和谁打球?”
“一个叔叔。”
“什么叔叔?”
“一个很会打球的叔叔。”
女儿想了想。“比爸爸厉害吗?”
“厉害。”
“那我也想跟他打。”
“等你长大了,让他教你。”
郑阅洗完澡出来,刘琼已经把女儿哄睡了。他坐在客厅里,她走过来,坐在他旁边。
“你见到他了?”她问。
“见到了。”
“你们聊什么了?”
“聊你。”郑阅偏过头,看着她的脸,“他说你高一的时候坐在他前面。他说你上课很认真,从来不走神。他说你借过他一支笔,红色的,圆珠笔,笔帽上有一个小熊。”
刘琼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
“你还留着那张照片吗?”郑阅问。
“哪张?”
“他打篮球的那张。”
刘琼沉默了几秒钟。“没有。删了。”
“什么时候删的?”
“我们结婚那天。”
郑阅看着她,她看着他。
“郑阅。”她叫他。
“嗯。”他应了一声。
“我嫁给你,不是因为你是最好的。是因为你是我最想嫁的人。”
那天晚上,郑阅做了一个梦。梦里他站在篮球场上,叶承站在他对面,两个人都不说话。叶承把球传给他,他投篮,球进了。叶承笑了,他也笑了。
长青火车站,人来人往。叶承站在进站口,手里拎着一个行李箱。郑阅站在他对面。
“要走了?”郑阅问。
“嗯。”
“去哪?”
“深圳。”
“去干嘛?”
“工作。”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火车站的广播在响。
“叶承。”郑阅叫他。
“嗯。”他应了一声。
“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曾经对她好。”
叶承看着他,看了很久,伸出右手。
郑阅握住了他的手,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模一样的力度,不轻不重。
“郑阅。”他叫他。
“嗯。”他应了一声。
“你对她好一点。”
“我会的。”
叶承松开手,转身走进了检票口。他的背影在人群中越来越远。
长青市老城区,阳光从阳台照进来,落在地板上。郑念坐在地毯上画画,刘琼在厨房做饭,郑阅坐在沙发上看书。
“爸爸。”女儿叫他。
“嗯。”他应了一声。
“你会打篮球吗?”
“会。”
“那你教我。”
“好。”
“现在。”
“现在不行。妈妈在做饭。”
“那等妈妈做完饭。”
“好。”
女儿低下头,继续画画。她画了一个人,很高,手里拿着一个球。
“爸爸,你看。我画了一个打篮球的叔叔。”
郑阅看着她手里的画,那个人很高很高,比旁边画的房子还高,手里拿着一个圆圆的球。
“这是谁?”他问。
“一个叔叔。爸爸说他会打篮球,比爸爸厉害。”
“你见过他吗?”
“没有。但我见过他的照片。在妈妈的手机里。”
郑阅的手微微顿了一下。“你什么时候看到的?”
“昨天。妈妈让我帮她找照片,我翻到的。那个叔叔好帅。”
郑阅看着女儿,女儿看着画。
“爸爸。”她叫他。
“嗯。”他应了一声。
“那个叔叔是谁?”
“妈妈的同学。”
“他为什么在妈妈的手机里?”
“因为他是妈妈的朋友。”
女儿想了想。“那他现在在哪?”
“在很远的地方。”
“他会回来吗?”
“不知道。”
女儿低下头,继续画画。她用黄色的蜡笔画了一个太阳,用蓝色的蜡笔画了天空,用绿色的蜡笔画了草地。
“爸爸,我画好了。”她把画举起来,给郑阅看,画面里有太阳,有天空,有草地,有房子,有一个很高很高的拿着球的人。
“好看吗?”她问。
“好看。”郑阅说。
“我要把它贴起来。”女儿从地毯上爬起来,拿着画,跑到冰箱前,踮起脚尖,用磁铁把画贴在冰箱门上,退后两步,看着自己的作品,“爸爸,你说,那个叔叔看到这幅画,会开心吗?”
“会。”郑阅说。
“为什么?”
“因为有人记得他。”
长青市入了深冬,梧桐树光秃秃的,枝丫上落了一层薄薄的霜。阳光从东边照过来,落在霜上,反射出耀眼的白光。郑阅和刘琼走在梧桐大道上,手拉着手,走在他们走了无数遍的路上,从春天走到夏天,从夏天走到秋天,从秋天走到冬天。
“郑阅。”她叫他。
“嗯。”他应了一声。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记得。图书馆,四楼自习区,靠窗第三排。你穿着一件白色棉质衬衫,头发扎着马尾,面前摊着一本《古代汉语》。你翻书的时候,会先把食指放在页角上,轻轻地摩挲一下。”
“你连这个都记得。”她看着他。
“当然记得。那是你第一次看我。”郑阅停下脚步,面对着她,晨光从她背后照过来,把她的脸笼罩在一片柔和的逆光中。“刘琼,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吗?”
“什么时候?”
“不是图书馆,不是操场,不是酸菜鱼馆。是你第一次走到我对面,坐下来,翻开书。你的手指在页角上轻轻摩挲了一下。就那一下。”
刘琼看着他,阳光落在她的瞳孔里,像一颗金色的、正在燃烧的、小小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