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苏小晚的红烧肉,三秒定味
书名:每天就狂三秒钟 作者:月知神 本章字数:3183字 发布时间:2026-06-07

第二天早上,杨牧难得睡了个懒觉。醒来的时候,手机上有三条消息。

程书瑶:“新能科技签约。9.2亿。下午你来公司签字。”

沈千梦:“晚上六点,我家。别迟到。我妈问你爱吃什么,我说红烧肉,她说那你让他来吃。”

苏小晚:“杨牧哥哥,红烧肉我炖上了,你中午来店里吃。慢火炖三个小时,入口即化。”

杨牧看着三条消息,觉得今天可能是他最幸福的一天——中午吃苏小晚的红烧肉,下午去程氏签9.2亿的收购合同,晚上去沈千梦家吃岳母的红烧肉。

他回完消息,洗漱换衣服,骑共享单车出门。今天阳光很好,风也不大,骑车特别舒服。

苏小晚的粥铺在老城区一条不起眼的巷子里,但自从上次被评为“城东十大美食小店”后,生意比以前好了不少。杨牧到的时候,店里有五六桌客人,苏小晚系着白色围裙在厨房和后厨之间穿梭,忙得脚不沾地。

“杨牧哥哥!你先坐,红烧肉马上好!”她在厨房里朝他喊了一声。

杨牧坐下,看到桌上已经摆好了两副碗筷。旁边还有一张纸条,苏小晚的字迹工工整整:“杨牧哥哥,你坐靠窗的位置,那里光线好。”他笑了,把纸条折好,放进口袋里。

等了十几分钟,苏小晚端着一个砂锅从厨房出来了。砂锅盖着盖子,但香味已经飘出来了,整间店里的客人都扭头看过来。

“这是什么?好香啊!”

“老板娘,你新出的菜吗?给我也来一份!”

苏小晚笑着摇头:“今天不做,今天只做给一个人吃。”

她揭开砂锅盖子,热气腾腾,红烧肉红亮亮的,肥瘦相间,每一块都裹着浓稠的酱汁,上面撒了一把葱花,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杨牧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肉软烂得入口即化,肥而不腻,甜咸适中,酱香味在嘴里慢慢散开。他闭上眼睛,认真嚼了嚼,然后睁开眼,看着苏小晚。

苏小晚紧张地攥着围裙:“怎么样?好吃吗?”

杨牧没说话,又夹了一块。

“杨牧哥哥!你说话呀!”

“我在吃。”

“吃完了再说!”

杨牧吃了三块,才放下筷子,看着苏小晚。

“小晚,这红烧肉,比我在任何饭馆吃的都好吃。”

苏小晚的眼睛亮了,亮得像两颗星星:“真的?!”

“真的。”

苏小晚开心得原地转了一圈,然后跑回厨房,又端了一碗汤出来:“这是莲藕排骨汤,我炖了一上午,你尝尝。”

杨牧喝了一口汤,清甜鲜香,莲藕软糯,排骨脱骨。

“小晚,你什么时候学会做这些的?”

“这段时间学的。我在网上看教程,看了好多遍,试了好多次。”

“试了多少次?”

苏小晚伸出三根手指,然后又加了两根。

“五次?三十五次?”

“十五次。”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前几次都糊了,锅都烧坏了一个。”

杨牧看着她,心里酸酸软软的。这个女孩,为了做一顿饭给他吃,烧坏了一口锅,试了十五次。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

“下次别做这么多次了。做一次就行,做糊了我也吃。”

“不行。糊的不好吃。”

“你做的,糊的也好吃。”

苏小晚脸红了,低下头,声音很小:“杨牧哥哥,你越来越会说话了。”

“我说的是实话。”

叮!苏小晚好感度已满,但“亲密感”持续提升。

吃完午饭,杨牧帮苏小晚收了碗筷、擦了桌子。店里的客人慢慢少了,苏小晚让他去忙自己的事,别耽误了下午的签约。

“那你晚上呢?晚上你去沈姐姐家吃饭?”

“嗯。”

“那你多吃点。沈姐姐妈妈做的红烧肉肯定比我好吃。”

杨牧看着她:“不会。你做的全世界最好吃。”

苏小晚笑了,笑得眼睛弯弯的。

下午两点,程氏集团会议室。杨牧到的时候,程书瑶和法务总监已经在等了。桌上摆着一份厚厚的合同,封面上写着《关于收购新能科技100%股权的协议》。

“9.2亿?”杨牧坐下。

“9.2亿。”程书瑶把合同推过来,“对方已经签字了。你作为程氏的顾问,需要会签。”

杨牧翻开合同,一页一页地看。他启用商业直觉,扫描了每一页的每一个条款。没有陷阱,没有隐藏风险,干干净净。

他拿起笔,签了自己的名字。

程书瑶看着他:“你知道9.2亿是什么概念吗?”

“知道。够我还七辈子债。”

“那你签得这么轻松?”

“因为你看了。你看了,我就放心。”

程书瑶看着他,沉默了几秒,然后转头对法务总监说:“你先出去。”

法务总监识趣地走了。会议室里只剩下杨牧和程书瑶。

“杨牧,我问你一个问题。”

“问。”

“你对我们三个人,是一样的吗?”

杨牧想了想:“不一样。”

程书瑶的眼神变了:“哪里不一样?”

“对你,是敬重。对沈千梦,是欣赏。对苏小晚,是心疼。”

程书瑶沉默了。她以为杨牧会说“都一样”,那是标准答案,但他说了实话。

“那你对我们三个人的感情,有深浅之分吗?”

杨牧看着她,认真地说:“深浅不一样。但都是真的。”

程书瑶盯着他看了很久,然后笑了。

“杨牧,你知道吗,你这个人最让人生气的地方,就是你从来不骗人。”

“骗人不好。”

“有时候骗人更好。”

“那我下次骗你?”

“你敢。”

杨牧笑了。

叮!程书瑶好感度已满,但“亲密感”突破阈值。

下午四点,杨牧从程氏大楼出来,骑共享单车往沈千梦家去。路上,他路过一家水果店,停下来买了点水果——去人家家里吃饭,不能空手。

到了沈千梦家,沈千梦开的门,她今天穿了一件家居的针织衫,头发随意披着,看起来比平时温柔不少。

“你买水果干嘛?又不是客人。”

“不买水果不礼貌。”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懂礼貌了?”

“从被你奶奶夸‘老实’那天开始。”

沈千梦瞪了他一眼,接过水果,拉他进门。

沈国良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到杨牧,放下报纸:“来了?坐。”

李婉清在厨房忙活,听到动静探出头来:“杨牧来了?红烧肉马上好。”

杨牧走进厨房:“阿姨,我帮您。”

“不用不用,你坐着。”

“我帮您洗菜。”

李婉清看了他一眼,没再拦,递给他一把青菜。两人在厨房里忙活,李婉清炒菜,杨牧洗菜切菜,配合得挺默契。

“杨牧,我问你一句实话。”

“您问。”

“你对我女儿,是认真的吗?”

“是。”

“那另外两个呢?”

“也是认真的。”

李婉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我年轻的时候,也遇到过像你这样的人。”

杨牧愣了一下:“您……”

“那个人后来选了我。但我知道,他心里还装着别人。”李婉清翻炒着锅里的菜,“我恨了他很久。后来想通了,恨一个人太累,不如好好过日子。”

她关火,把菜盛出来。

“杨牧,我不喜欢你。但我女儿喜欢你,我没辙。你要是让她哭,我不会放过你。”

杨牧点头:“我知道。我不会让她哭的。”

“她已经哭过了。”

“不会再哭。”

李婉清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晚饭,四个人围坐在餐桌旁。李婉清做了四菜一汤,红烧肉、糖醋排骨、清炒时蔬、酸菜鱼,还有一大碗番茄蛋花汤。

沈国良倒了一杯白酒,递给杨牧:“喝。”

杨牧接过,跟沈国良碰了一杯。沈千梦在旁边给她妈妈夹菜,李婉清给她夹了一块红烧肉。

“杨牧,你尝尝红烧肉。”

杨牧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认真嚼了嚼。

“好吃。肥而不腻,甜咸刚好。”

李婉清的嘴角微微上扬:“比你那个小女朋友做的呢?”

杨牧想了想:“不一样的味道。”

“哪个好吃?”

杨牧没有犹豫:“您做的好吃。”

李婉清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不是礼貌性的微笑。

叮!沈千梦“家庭认可度”再次提升。

吃完饭,杨牧帮李婉清收拾碗筷。李婉清看着他的背影,对沈千梦小声说:“这年轻人,干活还行。”

沈千梦笑了:“妈,你这是同意了吗?”

“没同意。但也不反对。”

沈千梦抱住妈妈,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李婉清擦了擦脸:“多大了还亲。”

晚上,杨牧从沈千梦家出来,骑共享单车回出租屋。夜风吹在脸上,有点凉,但他心里暖洋洋的。

手机震了。程书瑶的消息:“合同已经公证了。新能科技正式归程氏所有。”苏小晚的消息:“杨牧哥哥,今天的红烧肉你还想吃吗?我明天再做一份给你送去。”沈千梦的消息:“我妈说你干活还行。这是她给过的最高评价。”

杨牧看着三条消息,笑得像个傻子。

他回复程书瑶:“恭喜程总。下一步,东南亚港口。”回复苏小晚:“想吃。但你休息一天,别累着。”回复沈千梦:“那你帮我谢谢阿姨。顺便谢谢叔叔的酒。”

发完,他抬头看天。月亮很圆,星星很多。

他突然想,如果有一天他没有了三秒超能力,他还能不能把这三个女人留在身边?

他想了很久,然后笑了。能。因为她们留下的原因,从来不是他的超能力。是因为他会为她们蒸馒头、做陶艺、炖红烧肉。是因为他不会骗她们。是因为他从来不会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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