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之书—愚人金
书名:尘世之人 作者:古典浮雕 本章字数:9178字 发布时间:2021-08-25

如果给这世界上的所有传说列个著名程度的排行的话,那精灵的传说无疑是头榜。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精灵传说,但它们几乎都有一些共同点,诸如体型娇小,通体发光,会带走孤独的小孩作为伙伴等等。

​ ——《三千万个星星——睡前故事》卡拉尔·幕德·库鲁斯托里奇


​ 平常民众称之为“护身符”的饰品常常仅仅是装饰而已。在我们的世界,巫师的存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所以我们也必须接受魔法是真实的这个事实。根据学城克森特的研究记录,魔法的本质是灵魂,因此,那些有记载的、实际可用的护身符,也必然是附有某人灵魂或类似物质。另外,有一个尚未证实的猜想:传说中的精灵的本质也是灵魂,因此也许有些巫师可以藉由精灵的力量来制作护身符。

​ ——《巫师的艺术》莫里·格林路奇(禁书)


​ 那人身穿花哨的戏服,纵身一跃,一个华丽的空翻,以及三个抛向空中的、同样装饰滑稽的圆球。小丑稳稳的单脚落地,双手接住了其中两颗。他再一次跃起,精准的将最后的球踢向高空,然后如方才一样将手中的球抛起。他摘下了自己宽大的小丑帽,对着观众席标准而滑稽的鞠了一躬,三颗圆球不偏不倚,正好落到了男人手中的小丑帽中。

​ 他演的忘我,以至于没注意到观众的人数和自己的热情完全不成正比。马戏是贵族的娱乐,平民没有闲暇和金钱来观看这欢乐而又不切实际的演出。更何况是这个早已鸟兽群散的马戏团。

​ 今天,台下响起了难得的掌声。就声音而言,好像有两个人鼓掌。他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男孩坐在第一排,正孩子气的大笑着。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小丑这么想着。今天,他可以逗笑这么一个男孩,日后,他便可以逗笑无数人。严冬过后总有回春嘛。

​ 男孩慢悠悠的走向了舞台,手中握着什么东西。看那神情,似乎有千百万个不舍。但即便如此,他还是将手中那个擦的闪亮的银币交给了小丑。男人看了看那个与男孩的破烂衣衫极其违和的银币,这才发现那不是个钱币,至少不是他所知道的钱币。看上面的雕花纹路,到像是一个乡下人的护身符。

​ “我本来不觉得我付得起门票钱,但好在我带了这个。爸爸告诉我,这东西能让我在森林里玩的时候不迷路。”

​ 这男孩为什么不试着直接离开呢?他在入口处写了:先看后付,如若不满意,则不必付钱。这当然是傻子才会写下的东西,但对这男人而言,人们兴致勃勃的来观看表演,然后一毛不拔的离去,总比自己一个人空守着这个破旧的帐篷和台子要强。最开始,的确是有不少人这么做的,但时间久了,人们就连这免费的活动都不愿来了。这不禁让他觉得自己已经不适合逗人发笑了。不过......起码他还能逗笑这个孩子,还不算太糟。

​ “今天是公开排练,孩子。不用付钱的。”他撒谎了,但只是个无足轻重的谎。这个银币对他而言不算什么,对这个男孩而言大概也不算什么——因为那是个护身符而不是真正的银币。

​ “明天你还在这儿吗?”男孩问道。

​ 男人本打算今天就是自己小丑生涯的最后一天,但......多跳个舞又不会少块肉。

​ 男孩离开了,带着笑容和自己的护身符。一个小丑还能奢求什么呢?他本来就是应该逗人发笑的人。

​ “好吧,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他看着自己的帽子自言自语道。孩子尚且需要走出幻想,更何况他这个青年。他固然热爱这个快乐的职业,但这职业已经不能满足他的温饱,他必须做出一些改变了。也许去当个马车夫?他很会骑马,但不知道驾驭马车是什么感觉。当个工匠?不,他什么匠艺也不会。又或是当个抄写员?这个似乎靠谱一些,毕竟他虽然没读过太多书,但多少懂一些算术和读写,那是儿时他的父亲教给他的。

​ 关于他的父亲,他并没有多少回忆。就像大多数父母身份悬殊的孩子一样,他出生之后没多久父亲就离开了他,五岁之后便不再来探望,彻底忘记了他。他只记得父亲是个挺有地位的有钱人,但并不是贵族,只是在平民中很富有而已,而至于具体工作,他当然不得而知,毕竟他已经十几年没见过那个老头了。

​ 所以,当那个躲在角落里鼓掌的老头上前来找到他时,他甚至没能认出来者。

​ “马多。我没记错吧。”那老人的语气并没有长者该有的那种温和。

​ 当马多意识到对方是谁,并且还迟迟不敢相信的时候,对方就已经开始了解释:“我不喜欢拐弯抹角,所以我们不妨摆明了直说吧。简单而言,我可以看得出你现在经济状况堪忧,而我可以给你一份工作,一份待遇很好的工作,而代价只是要你稍微心怀感激。如何?”

​ 这“感激”究竟为何,马多也不可得知。他只是看着这身型富态的父亲,心中不知是何滋味。

​ “过来吧,孩子。如果你难以绝对,就让我帮你做决定吧。”

​ 马多不知自己为何向前,只觉得自己的双脚不自然的迈进。那人——如果马多没记错的话,他父亲名叫夫尔斯——把他拉上马车,驶向深沉的夜色。

​ 马车颇为颠簸。马多倒也早已习惯了这种漂泊的感觉,但夫尔斯看起来却并非如此。那带着宽大的啤酒肚的老人不住的用手帕拭汗,像是他废了好一番力气才忍住不吐出来。

​ “想听听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吗?”大概是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吧,夫尔斯这么说道。

​ 马多沉默而僵硬的点点头。

​ “关于你和你妈的事情,我很抱歉。从你的情况来看,那女人大概已经入土了吧?愿她受圣尊护佑。”他习惯性的祈祷了一下,但没人在意,日教信徒的祈祷只是条件反射罢了。“关于那件事的原因,我以后会解释的——或许根本就不需要我解释。无论如何,我的确再娶了,还有个孩子。不幸的是,我的儿子——算是你同父异母的弟弟——上周死了,是在打猎的时候被狼咬死的。愿他受圣尊护佑。”又是一次习惯性的祈祷。“无论如何,出于一些......你以后就会明白的原因,我需要一个人来接替我的工作,这个人必须肚子里必须有点墨水,懂读写和算术,所以我就想起了你。我稍微打听了一下,就找着你这个......帐篷了。”

​ “所以那是个什么工作?”马多第一次说话了。说实话,他现在的感觉很奇怪。与其说是父子重逢,倒不如说是招工。夫尔斯的话中没有父亲的温暖,而在他面前,马多也没有作为一个孩子的感觉。

​ “税收官。”他简明扼要的说道。“简单的算术而已。无论用什么方法,每个月把税收齐,交给领主,就这么简单。重要的是薪水和待遇都很好,这是可遇不可求的机会,懂吗?明天你去实践一天,回来之后我再告诉你其它工作细节,我相信这样做更有助于你习惯这个工作。”他的话像是命令。

​ 马多没有说话,他到现在为止还有些朦朦胧胧的感觉。他失散多年的父亲突然出现,然后要自己继承他那让他如此富有的工作?这不禁让马多感觉自己是睡着了,做着一个不切实际的白日梦。而当马车停稳,夫尔斯打开车门,寒冷的夜风灌入车厢的那一刻,这刺骨的寒冷让他意识到,这是再真切不过的现实。


​ 法卡姆现在烦透了,他这辈子没这么烦躁过。事实上,他每个月低都会为了赋税而烦恼,但几乎每次他都能或早或晚的勉强交上税,但这次,他真的没有办法了。他昨晚让自己的小儿子去查看一下谷仓,确保没有哪个没脑子的过来偷一个农民的东西。他的儿子干这事很多次了,所以他完全没料到那小子手里的油灯会点燃谷仓。

​ 现在他交不起这个月的粮税了,漂亮极了......

​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他还可以向跟自己关系好的几个朋友借一些,虽然大家都不富裕,但大家都知道割不断是亲,离不开是邻的道理,所以东借西凑,还是能勉强撑过这个月的,而下个月就是收割的时候了,到时候情况就会好很多。

​ 让他恼上加恼的是,今天早上,巧到不能再巧的来了对不知道打哪而来的贵族夫妻。据他们所说,那个男的有......那方面的障碍,为了家族地位之类的他听不懂的东西,他不能让别人知道这件事。所以他正寻思,要不要干脆收养个孩子,对外宣称是自己的种。但去教会的恤孤院的话就会有详细的记录,很容易查到。而当他看见法卡姆那子女成群的样子,便过来跟他商量:用一笔他这辈子都挣不到的钱来买一个最年幼的孩子。那贵族和家人们是分居的,所以如果用点手段撒撒谎,只要孩子不大于五岁,这个谎大概就能圆过去。

​ 理智来讲,这笔交易可再划算不过了。那笔钱足够他全家人给自己赎身,节俭一些的话,也足够他们一阵子的开销,而他所要付出的只是一个连地都还种不了的小孩儿,更何况这家伙刚闯了大祸。当时他正怒气上头,听了这个交易之后,他本二话不说就要答应下来,但他的老婆拦下了他。一番争吵过后,那对贵族夫妻打算先去附近的旅馆住一晚,给他们一晚上的考虑时间。

​ 等他火气消了一些,他便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有什么好想的?无论如何这一家人都不能为仅仅一个孩子去死,这只是简单的算术而已。

​ 他的妻子现在跟小儿子一起睡。妈的,娘们就是娘们,连账都不会算。他知道自己老婆在犹豫什么,那毕竟是自己的孩子,他也有那么一点不舍,但无论怎么说都要考虑考虑现实啊!母子情深,听着怪感人的,但这东西能交税吗?能吃吗?

​ 但当法卡姆去看了一眼已经睡着的妻子和儿子时,心中却忽然莫名的涌出一股不舍,让他一度打算放弃自己的念头。但他还是说服了自己。他是一家之主,其他人无法作出的决定,他必须去做。总不能为了一个儿子而让一家人都被无家可归。

​ 他小儿子的脖子上还挂着那个他给的护身符,一个纯银的徽章,上面刻着一些花花草草和长着蝎尾的引路星神赫卡洛姆。那是他为了不让儿子迷路而给他的,是个他爹留下来的小玩意,硬要说的话,那银子也值几个钱,不就就现在的情况来看,也只是杯水车薪罢了。

​ 他会交出儿子的,一定会。这也许很残酷,但的确是必须去做的。那一刻,他不禁猜测,那位赫赫有名的帝王英卡洛伊斯会不会也有这种时候?


​ 马多这辈子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尽管夫尔斯不是领主,但他依然雇得起仆人。他的居所并不是领主那高大的城堡,但也的确是一栋铺满天鹅绒的舒适宅邸。他们刚刚一起吃过晚饭,尽管气氛着实尴尬,但餐桌上的珍馐和那他见都没见过的佳酿也的确让马多忍不住大快朵颐。这是马多从没有过的体验,他从没想过富人的生活是什么样子,因为“富有”一词本就与他无缘......至少他之前是这么想的。

​ “干我这行,就算你不继承我的财产,好好干个半年也能跟这差不多。”这是晚餐时夫尔斯所说的。在看过这一切过后,他对此已经毫无怀疑了。

​ “这可以成为我日后的生活吗?”他躺在床上,自言自语着。

​ 就如同所有男孩一样,他年幼时也做过那不切实际的骑士梦。在知道平民与贵族之间的隔阂之后,他便想要做一位吟游诗人。而在发现自己没有唱歌的天赋,并且用滑稽的声音让围观的人们哈哈大笑的时候,他便也找到了自己的天赋所在。人们常说:小丑是用自己的眼泪来换取观众的欢笑。也许其他人是这样吧,但他不是。他乐在其中,观众笑的时候,他也在心中暗喜,当观众感到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心感焦虑。

​ 他立志要去做一个给平民表演的弄臣,但照现在来看,似乎人们并不需要这种娱乐......任何梦想都需要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如果你连饭都吃不饱,那还笑个鬼啊?

​ 税收官......他稍微知道一些关于这个的事情,也知道平民百姓们是多么的憎恨他们。他也曾与大家一样恨透了那些给领主办事的狗,但现在......他真的有些犹豫。万事都有代价,如果一些微不足道的骂名就能换来这种生活,那未免也太便宜了。

​ 夫尔斯说过明天要去实践一天,而晚饭时他又解释了一下。他们分头去收税,鉴于自己是个新人,自己只需要收两个村子的税就够了。他躺在床上,回想着刚才的种种奢华,又想到这就是自己日后的生活,便打心底里乐开了花......他感觉自己忘记了什么,但随即便抛到了脑后,让唇齿中残留的肉香和天鹅绒的柔软来充斥自己的思绪。

​ 他睡着了,做了一个甜蜜而美好的梦。在梦中,他睡在一座金山旁。


​ “你说什么?他跑了?!”这个村子的早晨是由这一声怪叫开始的。

​ “是的,大人。肯定是我妻子唆使的,但别担心,我这就把他找回来。”法卡姆颤颤巍巍的说着,作为一个臭种地的,仅仅是跟贵族说话就已经需要极大的勇气了。

​ 那贵族揉了揉自己的拧紧的眉头,恼怒之意溢于言表。“妈的。找个鬼啊?老子等了一晚上!就等了个这么个结果?!”

​ “别那么着急,亲爱的。不如给他点时间吧,我到还挺乐意在这乡下待一会的。”看起来那位小姐挺喜欢这一带的乡下风光的。那一刻,法卡姆人生第一次对那颗爬满花草的大概几百年老的老榕树心生感激。

​ 而那少爷看起来也尚处于热恋时节那百依百顺的阶段。他随口对法卡姆咕哝了两句,说是要在晚上之前找到那个孩子。紧接着,他便跟自己的爱人一起去欣赏那个他毫无兴趣的花花草草去了。

​ 法卡姆刚舒了口气,正打算着手去寻找那不懂事的孩子——按理说他应该先训一顿自己的妻子,毕竟肯定是她告诉了那小子这件事——刚转过头,便看见一人骑马迎面而来。而他第一眼看到的不是那人的脸,而是他胸前配着的徽章,那意味着这人是个税收官。

​ 那老头退休了?这是法卡姆的第一反应。

​ “刚刚你们似乎在谈论什么,所以我不好打搅。现在,你们看起来聊完了,而整个村子也就剩下你还没跟我聊过了。”他摆弄了一下胸前的徽章,意思是:该交税了。

​ 法卡姆现在可以说是喜忧参半。忧在税收官来的太早,他还没准备好。喜在这人不是原来那个刻薄的老头,看面相,这年轻人要好说话的多。

​ “大人,很抱歉。”尽管自己要比面前这人年长的多,但他还是毕恭毕敬的叫了尊称。想说服这种年轻人,必须得先把他们吹上天。“虽然您屈尊大驾光临,但还是请您见谅。我们一家昨天遭遇了火灾,暂时无法按时交税。但请放心,大人。最迟到明天,我绝对会把税收奉给您,一个子儿都不会少的。另外,不知怎样称呼大人?”

​ “我叫马多。但关于宽限时日这件事......”夫尔斯警告过他,有些人很狡猾,会用各种理由推脱。“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你打算怎么在这种情况下筹集足够的钱来交税?”

​ 法卡姆犹豫了一下,但直觉告诉他还是说真话更好:“大人,您看到那边那两位贵族了吧,他们......”他突然想到了这贵族告诉过他们这件事要十分保密,但话说到一半,中途截断只会让人生疑。“他们的家族之前好像正在经历内斗之类的我们平民不懂的东西,所以很久前,他们曾经将孩子寄养在我们这里。现在,他们是来接回他们的孩子的,而作为回报,他们会付我一笔对我们而言难以想象的钱,而我相信这足够付齐这个月的赋税了。”他不禁为自己的机智谎言洋洋得意。

​ 马多看了一眼一旁的贵族,男的看起来在焦急的等着什么。法卡姆见状,立即解释道:“那孩子在怄气,不见了,毕竟他好几年没见过自己的父母了,但我很快就会把他找回来的。”

​ 马多又看了一眼法卡姆,他不知道对方看没看出来自己的谎言有多扯,又或是事实有多么明确。

​ “你......算了,没什么。”他大致猜到了事实,但那不是自己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这家伙可以按时交税就行了......事不关己......他是何时有这种想法的?仅仅是昨天一晚就让他变了这么多......是啊,他从来不是个富人,一直过着穷酸的日子。他洋洋自得的认为自己是在做着一种朴素而高尚的工作,但这“高尚”甚至无法让他吃饱饭......

​ “明天一早我就会过来。”马多留下了这句话,便骑马离开了。

​ 这群村民经常会这么干吗?虽然他看起来孩子不少,但这么轻易就抛弃了一个亲生儿子......其他的村民也这样做过吗?不对,需要孩子的贵族恰巧路过这种事不是每天都有的,很多人甚至都没有这样的机会。那么他们在走投无路时会做些什么?他不愿再想下去了。那一切穷苦所致的可怖已经离他而去,他不会再去回想过去。好好干活,挣钱,过上好日子,这就是他日后的目标。

​ 他感觉自己忘了些什么,但随即便抛到脑后,他再也不想回忆从前了。


​ 男孩已经去过了自己想去的地方,现在他已经了无牵挂。他漫无目的的游荡着,直到双脚发酸。

​ 他背靠着粗壮的树干,坐了下来。

​ 他想要哭泣,却并没有流泪。不知为何,他感受不到悲切与愤恨,正相反,只有无声的寂静。

​ 他闭上了双眼,却看到了一切。

​ 他捂住了耳朵,却听到了万物。

​ 他紧闭着双唇,却哼出了歌谣。

​ 他孤单的独唱,却涌出了和声。

​ 他看到了闪耀的生灵。它们哼着和自己同样的歌,手牵着手,围绕着他。它们抛出了梦幻,而他也闭上了双眼。

​ “家人与朋友,好聚好散。

​ 蹒跚的脚步,永不再会。

​ 看你的四周,花的香味。

​ 愿精灵之环,永不破碎。”


​ “活干的怎么样?”仅仅是半天而已,他们两人就已经没有了昨晚的尴尬气氛。

​ “三个人没交税,但都保证时候明天会交上。”马多一边说着,一边不住的吃东西。

​ “三个人?对两个村子来说有点多啊......”夫尔斯很明显不太满意。

​ “没关系,明天一早我就过去,付不出来就把他们赶出领地,规矩是这样的,对吧?”

​ 夫尔斯喝了一大口酒来润润喉咙,为接下来的教导准备了一下。

​ “听着,马多。对一个新人而言,你这回干的挺不错的。但你知道你离我差了些什么吗?一点狠心,还有一点脑子。你想想,如果把那群人赶出领地,那他们从此以后不就再也没法交税了吗?这对领主和我们来说就是一件天大的坏事。另外,所有税收官新官上任的时候都会有的一个毛病就是心软。听着,狠心的程度很难把控,这得让你自己去积累经验。但简单来说,就是让村民害怕你,认为再不交税就得完球儿,但同时又得让他不至于害怕的落荒而逃,你懂我什么意思吗?让鸡害怕你,它们才会听你指挥,但你只有让它们活着,他们才能为你下蛋。简单的算术,懂吗?”

​ 他又喝了口酒,这意味着他还没有说完。

​ “啊,马多。你不知道我现在多后悔把你们母子丢在一边,你可比我那个不听话的儿子懂事多了!当然,也更有前途,至少你肯定不会不明不白的死在林子里。那么,我想我该告诉你为什么我会去找你了,实际上,这也是你日后要注意的一点之一。”

​ “你看到我的生活了,而我昨天也告诉过你税收官的薪水。如果你仔细算过的话,就会发现,虽然税收官薪水不低,但对于这样的生活而言,着实是枯木难当烈火。那么,税收官除了按时收税以保证自己的饭碗以外,最重要的就是学会所谓的‘偷油’......”

​ 他详细的向马多解释了如何在领主和平民之间的税收关系中获取更多的礼仪,如何钻领主没文化的空子等等技巧。看得出来,他已经决心让马多担任他的继承人了。

​ “而一件很操蛋的事情是。”他似乎喝高了。“税收官的退休年龄是五十岁到六十岁之间,而不是终生任职,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的税收官是个老年痴呆。但这样的话,新一任税收官难免会查一下自己上司的记录,如果查出一些对我不利的东西,那我安度晚年的愿望可就泡汤了。这种情况下,最保险的手段是将职位传给自己的孩子。当然,显然死人是没法当税收官的。只是简单的算术而已,你懂吧?”

​ 马多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夫尔斯很明显已经老了,他需要一个不会损害自己利益的人继承他的位子......退休?照这情况下去,这老头起码还能再算十年的账。但那已经不重要了,他马上就会成为正式的税收官,到那时候,这个他根本不在乎的父亲就没有威胁了,这老头愿意怎么活是他自己的事情。他不会反手把他给举报了的,因为这种事每发生一次,领主的眼睛就会更尖一点,这对自己可没有好处......自己也变得如此精明了呢......

​ 夫尔斯的作息时间有点奇怪,大概是老了缘故吧,他睡的很早。相应的,晚餐也吃的很早——昨天的晚餐对他而言就是宵夜——而马多尚且还睡不着,于是他便去夫尔斯的花园闲逛一下。

​ 他感觉自己忘记了什么东西,但随即便抛向了脑后。但话虽这么说,他人却不由自主的骑上了马。


​ 法卡姆哭着回家,抱着他儿子的尸体。他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是怎么死的,但至少他看起来并不痛苦,但愿是传说中的精灵带走了他。

​ 他的泪水是真切的,如果这孩子可以再活过来的话,他绝对不会再去说什么卖掉他的话了。他为自己的孩子而流泪,而不是那飞走的金子,愚蠢的金子。

​ 人死不能复生,万物皆是如此。他叫醒了自己的妻子,但没有吵醒其他孩子。他们至今还不知道这件事。他们两人埋葬了他,谁都没有说话,只有不住的抽泣。两人一夜无眠。黎明到来时,他们决定了。他们要离开,离开这个地方,去哪里都好。无论如何,他们必须改变。

​ “弟弟去哪里了?爸爸?”第二天搬家时,一个孩子如此问道。

​ “他去寻找精灵了。”他如此答道。


​ “大人,您要去哪儿啊?”一位仆人问道。

​ “去骑马兜兜风。”现在自己也会被叫做“大人”了,他心中不禁泛起了一阵自豪。

​ 他骑着马漫无目的的慢跑着,让越来越凉爽的空气划过自己的发梢。远处的夕阳已经逐渐下山,按理说,是时候回去了。但他非但没有调转马头,反而让马儿愈奔愈快,就仿佛有什么在为他引路一般。

​ 那是什么?他心想。我看到的是什么?蝎子的尾巴?引路的星神?

​ 他又一股直觉,那就是自己在离那座梦中的金山越来越远。他想要勒住缰绳,但身体却纹丝不动,就像有人在替自己驾马。

​ 马儿停下来了,马多也下了马。这个地方他再熟悉不过了,那个破烂的帐篷,角落发霉的木台。他不想再在这里停留片刻,因为这里的每一处裂纹,每一块补丁都会让他想起从前的贫苦。

​ 直到一抹银光吸引了他。

​ 他慢慢上前,拿起了放在第一排座位上的那枚银币。

​ 引路的星神,笔直的蝎尾。

​ 他坐了下来,只是盯着那枚银币。

​ 那个男孩呢?

​ 他想起了之前的事情,有了一股强烈而不详的预感。

​ 他把银币贴紧自己的前额,用自己那七零八落的祷文祈祷着。银币并不冰冷,反而意外的温暖。

​ 他漫无目的的前进着,任星神引领着自己。

​ 他想起了梦中的金山。再一次想要去忘记这些,于是他转过头,想要策马逃离这里。

​ 于是他看到了那顶被遗弃在这里的小丑帽。

​ “国王与弄臣,谁拥有财富?最终只会剩下光滑的鹅卵石,在月光下闪闪辉耀。”他下意识的默念着这个笑话,高高跃起,一个华丽的空翻,稳稳的落地。

​ 他听到了那男孩的声音,在替他念完这一出笑话。

​ “铺路的石匠领了薪水,为孩子买了糖果,而那孩子却说:‘我想要一颗宝石!’石匠面露愁容,问道:‘我没有宝石啊!’那孩子怒气冲冲的指着路上的鹅卵石说道:‘那你是用什么铺的路?’”

​ 他拿起了那顶小丑帽,正如石匠的孩子开心的接过父亲手中的石头。他小心翼翼的把帽子戴上,正如石匠的孩子将鹅卵石当做钻石般珍贵,但无论是石匠还是马多都知道,那快乐是货真价实的。

​ 他感觉自己忘记了什么,但他随即想了起来。


​ 凌晨,夫尔斯醒来的时候,听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马多走了。

​ “准备马车和货车。”这是他的反应。

​ 那小子比看起来笨多了。他这么想着,对马多的喜爱一扫而空,但奇怪的是,倒也恨不起来。说到底,他是羡慕马多,羡慕马多的年轻,羡慕他的朝气,羡慕他还有追逐梦想的机会。

​ 他的儿子让他想起了什么东西,是什么呢?这一切对他而言已经太迟了,他甚至想不起来自己从前的梦想了......啊,是那一丝阳光,是当初他还有翱翔于天际的机会时所窥见的阳光,并不是当年的梦想,而是当年追逐梦想的热情。此时此刻,他竟开始羡慕那被狼咬死的儿子,至少他喜欢狩猎,至少他死得其所。

​ “鸟儿的翅膀镀了金子,可就飞不起来了。”他自言自语道。

​ 夫尔斯看着镜中衰老无神的双眼,看着那沉重的鸟羽,无奈的摇了摇头。

​ “收拾东西,准备搬家了。”


​ 他走在林中,带着自己所有的家当——一身戏服,一笔少得可怜的存款,一些粮食,一枚护身符。

​ 面前是一道岔路,一道向左,一道向右。

​ 他取出了那枚银币般的护身符,轻轻一抛,然后精准的接住。

​ 正面。

​ 他向左走去。

​ 他不知道前面有什么,而同时,他也知道,一切都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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