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成功的消息传开后,日子突然变得忙了起来。
陆司珩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求婚后的第二天,他就给我发了一份婚礼筹备的时间表——从场地、婚纱、婚宴、宾客名单到蜜月行程,每一项都列得清清楚楚,精确到周。
“你什么时候做的这个?”我在视频里问他。
“你答应之前。”他说,“万一你答应了,我拿不出方案,太不专业。”
我盯着屏幕上那张密密麻麻的表格,忍不住笑了。一个连求婚都有B计划的男人,我还能说什么?
场地选在北京。陆父说“陆家娶媳妇,不能在别的地方办”。陆母难得没有反对,还主动推荐了几家酒店。最后定下来的是城东的一家园林式酒店,有一个独立的庭院,可以举办户外仪式。院子里种着两棵桂花树,九月底正好开花,香得沁人心脾。
婚纱的挑选花了一些时间。陈薇陪我去试了三次,第一次试了蓬蓬裙式的,她说“太嫩了不适合你”;第二次试了鱼尾式的,她说“太紧了,你到时候吃不了东西”;第三次试了一件缎面A字裙,简洁大方,没有太多装饰,腰间系着一条细带。她从更衣室外面看到我走出来,愣了两秒,眼眶就红了。
“就这件。”她说,“陆司珩要是看到你穿这件,肯定哭。”
“他不会哭的。”
“他肯定哭。”
我没有跟她争。但我想象了一下陆司珩看到我穿婚纱的样子,他会不会哭我不知道,但我可能会哭。
诺诺知道自己要当花童之后,高兴得好几天都睡不着。他在幼儿园逢人就说“我妈妈要结婚了,我要当花童”,老师后来给我发消息说“诺诺最近逢人就炫耀,咱们班的小朋友都知道他要撒花瓣了”。
陆司珩带他去订做小西装。诺诺选了一套深蓝色的,说要跟陆叔叔的西装颜色一样。试衣服的时候他站在镜子前,左转右转,满意得不行。陆司珩蹲下来帮他整了整领结,诺诺突然问了一句:“陆叔叔,我以后可以一直叫你爸爸吗?”
陆司珩的手顿了一下。
“可以。”他说。
“那我现在就叫了。”
“好。”
“爸爸。”
陆司珩没有回答,但把他抱了起来,抱得很紧。
我在旁边看着,鼻子酸了。
伴娘的人选,陈薇当仁不让。她早在陆司珩求婚当天就预定了这个位置,说“谁跟我抢我跟谁急”。我伴娘服给她挑了一件香槟色的,她穿上之后在镜子前转了三圈,说“我结婚的时候也要这件”。
“你连男朋友都没有,想这么远?”
“我想想不行吗?”
婚礼定在三个月后,九月的最后一个周六。北京的秋天是最好的季节,不冷不热,天高云淡。陆司珩选这个日子,说“桂花开了,你喜欢桂花的味道”。
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我喜欢桂花,是因为小时候家门口有一棵桂花树,每到秋天,满院飘香。那是家的味道。
筹备的日子忙碌而琐碎。宾客名单、座位安排、菜单试吃、婚礼流程、摄影摄像、化妆造型——每一件事都需要确认,每一件事都有无数个细节。陆司珩负责大事,我负责小事,但有时候小事比大事还磨人。
有一次因为喜糖的包装颜色,我跟陈薇争了半个小时。她说大红色喜庆,我说香槟色更配婚礼主色调。争到最后,陆司珩说“两种都要,宾客随机发”。我被他的解决方案气笑了。
诺诺也在帮忙。他负责的任务是——练习撒花瓣。阿姨给他买了一篮子假花瓣,他每天在客厅里练习,撒得满地都是。有一次他把花瓣撒到了龟背竹的花盆里,被我抓了个正着,他仰着脸说“龟背竹也要参加婚礼”。
“龟背竹怎么参加?”
“它站在角落里看着就行。”
我被他逗笑了,没有让他把花瓣捡出来。
陈薇每次来上海出差都会带一些婚礼的东西给我看——伴手礼的样品、请柬的设计稿、现场的布置方案。她比我还上心,笔记本上记满了注意事项,连婚礼当天的天气预报都查好了。
“九月二十八日,晴,最高气温二十六度,湿度适中,适合户外婚礼。”她把手机屏幕怼到我面前,“天公都作美。”
“你怎么知道那天一定是晴天?”
“我求了菩萨。”
我看着她认真的表情,忍不住抱了她一下。她被抱得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你干嘛”,但眼眶红了。
陈薇从大学就跟我在一起,我结婚她送嫁,我离婚她陪我哭,我找到新的人她比谁都高兴。她不是什么豪门千金,也不是什么职场精英,她就是一个普通的、仗义的、永远站在我这边的朋友。有这样的朋友,是我的运气。
林母知道婚礼定在九月,特意打电话来问“诺诺那天的衣服准备好了吗”。我说准备好了,她说“不行,我要亲手给他做一套”。我说您别忙了,她说“不忙,我闲着也是闲着”。
过了一周,她发来一张照片,是一套小唐装,大红色的,绣着吉祥纹样。诺诺穿上肯定像年画里的娃娃。她说“婚礼那天让他穿这个,喜气”。
我看着那张照片,眼眶热了。她不是什么手工达人,那套唐装一定是她找人做的,花了不少心思。她不能来参加婚礼——她毕竟是林霖的母亲,来了尴尬。但她用她的方式,参与了。
陆母知道林母给诺诺做了唐装,没说什么。但过了两天,她给我寄了一套首饰——不是翡翠,是一套珍珠,耳钉、项链、手链,整套的。附了一张纸条:“婚礼那天戴这个,配婚纱。”
珍珠温润,不张扬,配缎面婚纱刚刚好。
我没有问她是不是因为林母送了唐装她才送首饰。女人的心思,不需要问。
陆司珩知道了,说了一句:“你两个妈在比赛。”
“比赛什么?”
“比赛谁对你好。”
我想了想,好像还真是。
婚礼前一个月,我回北京试妆。化妆师是陈薇找的,据说给很多明星化过妆。她在我脸上捣鼓了两个小时,最后让我看镜子。镜子里的自己有些陌生——不是变好看了,是变亮了。眼睛里有光,嘴角有笑,整个人像被什么东西从里面点亮了。
“好看吗?”化妆师问。
“好看。”我说,“但我怕陆司珩认不出来。”
陈薇在旁边翻了个白眼:“他要是认不出来,你就别嫁了。”
婚礼前两天,诺诺被接到了北京,跟林母住。他的唐装试过了,很合身。他穿着在镜子前转圈,问“我帅不帅”,林母说“帅,比新郎还帅”。他满意地点了点头,跑出去跟邻居家的小朋友炫耀了。
我住在酒店里,一个人在房间。陈薇说要来陪我,我说不用,我想一个人待一晚。
窗外是北京的夜景,万家灯火,熟悉又陌生。这座城市我住了五年,嫁过人,生过孩子,离过婚。现在我又要在这里嫁人了。
手机震了。陆司珩的消息:“紧张吗?”
我回了一个字:“嗯。”
“我也是。”
他从来不紧张。他说“也是”,意思是他现在很紧张,比我紧张。我看着这条消息,心里的那点忐忑突然散了。
我回了一句:“明天见。”
“明天见。”
放下手机,我躺在酒店的床上,看着天花板。明天之后,我就是陆太太了。不是林太太,是陆太太。这个称呼,我等了太久,也走了太远的路。从医院停车场的那个晚上,到现在酒店窗外的万家灯火。每一步都很难,但每一步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