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识檐嚼栗子的动作慢了下来。他看着她的眼睛,夕阳落在他的瞳孔里,把那双总是很平静的眼睛染成了温暖的琥珀色。他的嘴唇动了一下,然后弯了起来——不是那种克制的、含蓄的、嘴角微微一弯就收回去的笑,而是一种慢慢的、从心底里蔓延上来的、像春天的藤蔓一样攀满了整张脸的笑。
“好,”他说,“每年都是。”
林知夏低下头,假装认真地剥栗子,但她的嘴角已经翘到了耳朵根,怎么都压不下来。她感觉到他伸出手,从她手里拿走了那颗还没剥完的栗子,一颗一颗地剥开壳,把金黄色的栗子肉放在她手心里,一颗,两颗,三颗,一共剥了七颗。
她把手心攥紧,把那七颗栗子握在掌心里,觉得这大概是她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
不是栗子本身。
是他低着头、专注地、一颗一颗剥开壳的样子。是他的手指捏开栗子壳时发出的细微的咔嚓声。是他把剥好的栗子放进她手心时,指尖碰到她掌心的温度。
是这些细碎的、微小的、不值一提的瞬间。
这些瞬间加起来,足够她回味一辈子。
三月的第一天,林知夏收到了一个快递。
方方正正的纸箱,不大,但挺沉的。寄件人那一栏写着沈识檐的名字,寄件地址是他的宿舍。她拆开纸箱,发现里面是一个鞋盒大小的木盒子,浅木色的,表面打磨得很光滑,摸起来像一块被抚摸了很多次的老木头。盒盖上刻着两个字——“识檐”。
不是“沈识檐”的“识檐”,是“识得”的“识”,“屋檐”的“檐”。两个字并排刻在木头上,笔画干净利落,像他的字。
她打开盒盖。
里面是一沓照片。不是他之前给她的那些——那些她在寒假已经看过了无数遍,每一张的背面都写满了字,被她按照日期顺序插在了一本相册里。这些是新的。
第一张,是她的百天照。就是她家客厅墙上那张,他从她的肩膀上方看到的那张,她当时死活不让他看的那张。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拍下来的,大概是某一天趁她不注意,用手机翻拍了墙上那张照片。照片里的小婴儿白白胖胖的,笑得没心没肺,眼睛弯成两道小月牙。
照片背面有一行字,他的字迹,工工整整的:“一百天的时候就这么爱笑。”
林知夏的眼眶开始发热。
第二张,是她小学毕业照。就是那张大合照,他从第二排左数第四个找到了她——白裙子,两个辫子,笑得眼睛弯弯的。他用红笔在她的脸上画了一个小小的圈,旁边写着:“找到你了。”
第三张,是她初中运动会的一张抓拍。她穿着白T恤,头发扎成高马尾,正在跑步,脸上的表情认真得有些狰狞,嘴巴张着,像是在大喊着什么。她自己都不记得这张照片的存在,不知道是他从哪里翻出来的——是她妈的手机?她爸的电脑?还是她奶奶家那本落满了灰的旧相册?
背面写着:“跑这么快,是在追谁?”
林知夏的眼眶已经装不住了。
第四张,是她高中毕业那天在校门口拍的一张照片。她穿着校服,手里捧着花,站在学校门口笑得很灿烂。这张照片她妈发过朋友圈,他大概是从那里存下来的。
背面写着:“那天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终于毕业了’?我在想,你怎么还没来。”
第五张,是一张她从未见过的照片。天空,傍晚的,橘红色的晚霞铺满了半边天,像被打翻了的颜料盘。照片的构图很随意,像是随手拍下的,没有任何技巧可言。但天空的下面,隐约可以看到一个很小的、模糊的影子——像是一个人的背影。
背面写着:“10月18日,你在台下,我在台上。唱那首歌的时候,我其实一直在看你的方向。灯光太亮了,我看不清你的脸,但我知道你在那里。这张是唱完之后,我站在侧幕拍的。拍的是你那个方向的那片天空。因为你在那片天空下面。”
林知夏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一滴,两滴,三滴,落在照片的背面,落在他的字迹上,墨水被洇开了,模糊了那几个字。她赶紧用手背去擦,越擦越花,最后她放弃了,把照片贴在胸口,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傻子。
赵枝从外面回来,推门进来看到林知夏蹲在地上、面前摊着一个木盒子、手里攥着一沓照片、哭得稀里哗啦的样子,吓得书包都掉在了地上。
“怎么了?谁欺负你了?是不是沈识檐?我去找他——”
“不是,”林知夏吸着鼻子,声音断断续续的,“他……他给我寄了一个盒子。”
赵枝蹲下来,看了一眼地上的照片和那个刻着“识檐”二字的木盒子,沉默了大概五秒钟。然后她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用一种“我已经看透了”的语气说了一句:“林知夏,你这辈子算是栽了。”
林知夏蹲在地上,怀里抱着那个木盒子,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但她笑了。笑得像那个一百天的小婴儿一样,没心没肺的,眼睛弯成两道小月牙。
盒子的最底下,有一封信。
不是打印的,不是微信消息,是一封真正的、手写的、装在信封里的信。信封上用钢笔写着“林知夏收”,三个字写得端端正正,像小学生在田字格里练字一样认真。她把信封拆开,抽出里面一张折叠好的信纸,淡淡的米黄色,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工工整整的、像印刷体一样整齐的字。
她深吸一口气,开始读。
“林知夏:
我写字不好看,你不要笑。
这个盒子里的照片,是我从各个地方找来的。百天照是趁你不注意翻拍你家墙上的,小学毕业照是从阿姨手机里要来的,初中那张是叔叔传给我的,高中那张是你妈朋友圈存的。没有经过你的允许就找了这些照片,对不起。
但我很想看看,在我还不认识你的时候,你是什么样子的。
一百天的你,会笑了。小学的你,会跑了。初中的你,跑得更快了。高中的你,毕业了。然后,大学的你,来了。9月7日那天,你拖着行李箱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心里只有一句话:你终于来了。不是‘你好’,不是‘请问’,是‘你终于来了’。
好像我等了你很久一样。
明明那是第一次见面。
但我就是觉得,我好像等了很久。
林知夏,我没有谈过恋爱,不太会说话。你第一次在食堂坐在我对面的时候,我紧张得粥都喝不下去了。你第一次在图书馆牵我的手的时候,我的手在发抖,但我不想让你发现,所以我握得很紧,紧到可能把你弄疼了。你第一次亲我脸的时候,我的耳朵红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它要永远红下去了。
这些事情我都没有告诉过你。
因为我怕说了,你会觉得我很奇怪。
但我现在想说了。因为你是林知夏,你是那个在书页空白处写字的人,你是那个会把围巾给雪人戴的人,你是那个在食堂书拿倒了的人,你是那个在路灯下亲完我就跑的人,你是那个让我觉得‘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的人。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会记住她说的每一句话的。是会想把她从小到大的照片都找出来一张一张看过去的。是会因为她说了一句‘栗子好吃’就在冷风里排一个小时的队的。是会坐了六个小时的高铁、淋了一个小时的雨、只为了给她一把钥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