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阅回到宿舍的时候,王浩正以一种扭曲的姿势趴在床上,手机屏幕的蓝光映在他脸上,把他的表情照得像一个正在思考人生的哲学家——或者说,像一条正在思考为什么今天没吃饱的咸鱼。
“老郑,”王浩头都没抬,声音闷在枕头里,含混不清,“你老实跟我说,你今天晚上是不是跟刘琼吃饭去了?”
郑阅正在脱鞋的动作停了一下。他把运动鞋放到床底下,摆整齐,然后坐在床沿上,看着王浩。
“你怎么知道的?”
“三食堂。”王浩翻了个身,终于把脸从枕头里露出来,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只有八卦时才会出现的、熠熠生辉的光芒,“我同学看到你了。说你和刘琼坐在一起,吃红烧茄子,有说有笑的。”
“没有有说有笑。”郑阅纠正道。
“那就是有笑没说的。”
“也没笑。”
王浩从床上坐起来,两只手撑在膝盖上,身体前倾,像一个正在审讯犯人的刑警。他的表情很严肃,严肃到嘴角都在微微颤抖——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他在拼命忍住笑。
“郑阅,我跟你说个事,你别生气。”王浩深吸一口气,“你配不上刘琼。”
郑阅靠在床头的墙上,双手枕在脑后,表情平淡得像一碗白开水。他看着王浩,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既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叹气。
“我知道。”他说。
王浩显然没想到他会是这个反应。他愣了一下,眨了眨眼,然后坐直了身体,脸上的表情从八卦变成了认真。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来缓和一下刚才那句话的杀伤力,但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词,就那么张着嘴,像一条被捞上岸的鱼。
“但是,”郑阅说,语气很慢,像在咀嚼每一个字的重量,“配不配得上,不是看现在,是看以后。”
王浩把嘴闭上了。
他发现自己无话可说。不是因为郑阅说得有多对,而是因为郑阅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光——不是冲动,不是热血,不是那种“我要证明给你看”的少年意气,而是一种更深沉的、更笃定的、像是一棵树把根扎进了很深很深的土壤里之后才能长出来的那种安稳。
他认识郑阅两年了,第一次在他身上看到这种光。
“行吧,”王浩重新躺回床上,把被子拉过头顶,声音从被子下面传出来,闷闷的,“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郑阅没有回答。他拿起床头的《C语言程序设计》,翻到指针那一章,从上次看到的地方继续往下看。
指针是C语言里最难啃的一块骨头,也是最重要的一块。上辈子他学指针的时候,花了整整一个学期才搞明白“指针是指向地址的变量”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现在不一样了,七年的编程经验让他对指针的理解已经不是“懂”的程度,而是“闭着眼睛都能写”的程度。
他现在重新看这本书,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确认一件事——这个时代的知识体系和他记忆中的是否一致。如果一切都是一样的,那他就可以放心地按照自己的节奏来推进那个App计划了。
翻到第八章的时候,他的手机亮了。
林晚晚发来一条消息。
林晚晚:你说明天请我吃午饭的,还作数吗?
郑阅看了一眼时间——晚上九点四十七分。这个点发消息问明天午饭的事,要么是真的很在意这件事,要么是实在找不到别的话题了。
他打了几个字回过去:作数。你想吃什么?
林晚晚:我不挑,你决定就好。
林晚晚:不过不要太贵的,我请你。
郑阅:说好了我请。
林晚晚:那你欠我一顿,下次我请你。
郑阅看着这条消息,手指在屏幕上停了大概两秒钟。他想起上辈子林晚晚在他面前的样子——永远低着头,永远红着脸,永远说话结结巴巴。现在的林晚晚虽然还是会脸红,还是会紧张,但至少在文字消息里,她已经学会用一种更从容的方式来和他说活了。
这种变化让他既欣慰又不安。欣慰的是,林晚晚在他面前不再那么局促了;不安的是,他不知道这种变化的背后,是不是她对他有了更多的期待。
而他给不了她任何期待。
这是他现在最需要想清楚的问题。
林晚晚是个好女孩。上辈子他因为拒绝得太粗暴,让她难过了很久。这辈子他不想再伤害她,但“不想伤害”和“可以善待”之间有一条很细很细的线,他必须小心翼翼地走在那条线上,不能偏左,也不能偏右。
偏左了,会给她希望;偏右了,会让她失望。最理想的状态是,既不给她希望,也不让她失望,让她慢慢地把对他的那种感觉,从“喜欢”变成“好感”,从“好感”变成“普通朋友”。
能不能做到,他不知道。但他想试试。
郑阅放下手机,继续看书。
指针那一章看完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宿舍里的其他五个人都已经躺下了,有人在打呼噜,有人在磨牙,有人在说梦话。李浩然说了一句含糊不清的话,郑阅没听清内容,只听出了一个语气——像是在跟谁吵架,又像是在表白,分不清。
他关了台灯,躺下来,把手机举到眼前,最后看了一眼消息列表。
刘琼的头像安静地躺在那里,没有新消息。
他点开她的朋友圈看了一眼——没有更新。最新的一条还是昨天的图书馆窗外的照片,配文“复习”,点赞数已经突破了三位数,评论区里全是“女神加油”“学姐好棒”之类的彩虹屁。
他把手机放在枕头边,闭上了眼睛。
明天是周四。刘琼周二和周四下午会去图书馆四楼的自习区,坐靠窗第三排的位置。明天下午他有两个选择:一是继续坐她对面,延续这两天形成的默契;二是换一个位置,试探一下她的反应。
哪一个更好?
郑阅在黑暗中想了几秒钟,然后笑了。
他发现自己居然在为一个“坐在哪”的问题纠结,就像一个第一次约会的毛头小子在纠结穿什么衣服。这种感觉让他觉得有点好笑,也有点可爱。他已经很久没有为这种小事纠结过了,上辈子的他活得太糙了,糙到连自己生日都经常忘记过。
也许这就是二十岁该有的样子。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认真纠结,为一个可能没有任何意义的决定辗转反侧,为一个也许永远不会发生的可能性心跳加速。
他在这种带着微微甜意的纠结中,慢慢沉入了梦乡。
第二天上午,郑阅没有去图书馆。
不是因为他不想去,而是因为他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骑着李浩然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破自行车,穿过半个长青市,去了一趟市中心医院的体检中心。
上辈子他爸第一次住院的时候,他才知道一个让人后背发凉的事实——他爸的身体问题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早有征兆。一年前的体检报告上就已经显示血脂偏高、血压偏高、心电图异常,但他爸没当回事,他妈也没当回事,他自己更不知道这回事。报告被塞进了抽屉里,和一堆没用的票据、说明书、保修卡挤在一起,直到他爸倒下的那天才被翻出来,上面的建议复查日期已经过期了快一年。
这一次,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爸从那个“不当回事”的状态里拽出来。
体检中心的人不多,郑阅挂了一个心内科的号,等了大半个小时,终于见到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医生。医生姓陈,戴着黑框眼镜,说话语速很快,像是在跟时间赛跑。
“你帮谁问?”陈医生翻着他的挂号单,头都没抬。
“我爸。五十三岁,有高血压和冠心病家族史。”郑阅说,“我想知道,对于他这个年龄段的男性,除了常规体检之外,还需要做什么专项检查?”
陈医生终于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大概是因为一个二十岁的大学生独自来咨询父母的健康问题这件事不太常见,她的目光里带着一丝意外,但也带着一丝赞许。
“冠脉CTA,”她说,语速依然很快,但每一个字都说得很清楚,“这是目前最有效的冠心病筛查手段,比普通体检的心电图要准确得多。你父亲如果有高血压,再加上家族史,我建议他做一个。”
郑阅在心里记下了这三个字:冠脉CTA。
“费用大概多少?”
“一千五到两千之间,具体看医院定价。”
郑阅点了点头。他没有问医保能不能报销,因为他知道这种检查大部分地区是不在医保范围内的。也就是说,这笔钱需要自费。对于他爸那个年纪的人来说,自费做一项两千块的检查,心理门槛比经济门槛更高。他爸一定会说“花那个冤枉钱干什么,我又没不舒服”。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等不舒服的时候,就晚了。
“医生,”郑阅说,“如果我让我爸来做这个检查,结果发现有明显的冠脉狭窄,你们会怎么处理?”
陈医生摘下眼镜,用眼镜布慢慢地擦拭着镜片,动作不紧不慢的,像是在思考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这个要看狭窄的程度,”她说,“轻度狭窄的话,生活方式干预加药物治疗。中重度狭窄的话,可能需要放支架。”
“放支架的费用呢?”
“一个支架大概一万到两万,加上手术费、住院费,总费用在三到五万之间。”
郑阅把所有的数字都记在了手机备忘录里。检查费两千,手术费五万,加上术后康复和长期用药,他需要至少准备八万块钱。
八万。
对于一个靠父母每个月给一千五百块生活费的大学生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对于一个知道未来七年互联网行业所有风口的穿越者来说,八万块只是一个起步价。
“谢谢你,陈医生。”郑阅站起来,把椅子推回原位。
“小伙子,”陈医生叫住他,戴上眼镜,认真地看了他一眼,“你父亲有你这样的儿子,是他的福气。”
郑阅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有苦涩,也有坚定。
“可惜他上辈子没这个福气,”他说,声音很小,像是在跟自己说,“这辈子我补上。”
陈医生没听清他说什么,但也没有追问。她已经低下头看下一个病人的挂号单了,手边的笔在纸上沙沙地写着什么,笔迹潦草得像天书。
郑阅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了。六月的太阳正毒,晒得柏油路面泛着一层油腻的光,空气热得像蒸笼里的蒸汽,吸进肺里都觉得发烫。他把自行车锁在路边的一棵法桐下,在街边的小店买了一瓶冰矿泉水,一口气喝了半瓶,剩下的半瓶浇在了头上。
冰水从头顶流下来,沿着脸颊、脖颈一路往下淌,把T恤的领口打湿了一大片,凉意从皮肤渗进去,像一根细细的针,扎进了每一个毛孔里。他打了个激灵,整个人清醒了不少。
他掏出手机,给林晚晚发了一条消息。
郑阅:中午十二点,二食堂门口见。
林晚晚的回复来得很快,快得像是手机一直握在手里就没放下过。
林晚晚:好!
一个“好”字加一个感叹号。感叹号。郑阅盯着这个感叹号看了两秒钟,然后锁了屏,跨上自行车,往学校的方向骑去。
他一路上都在想一件事——该怎么跟林晚晚说清楚,才不会让她难过。
上辈子的经验告诉他,拒绝一个人最残忍的方式不是“直接拒绝”,而是“模棱两可”。模棱两可会给对方留下幻想的空间,让她觉得“也许还有希望”,然后在这种幻想的折磨里一点一点地被消耗、被掏空,最后连做朋友的力气都没有了。
但直接拒绝也不行。直接拒绝像一把快刀,干脆利落,一刀两断,但那一刀下去,疼不疼只有挨刀的人知道。林晚晚那种性格,挨一刀不会喊疼,她会咬着嘴唇忍着,然后一个人躲起来慢慢消化,消化不了的就烂在心里,烂成一块永远长不好的疤。
所以他必须找到一个平衡点——既不给她不该有的希望,也不让她觉得被轻视或者被拒绝。他要在“我喜欢你”和“我不喜欢你”之间找到一个第三种状态,一种既不伤人也无愧于己的状态。
自行车骑到学校门口的时候,他忽然想到了一句话。
不是拒绝的话,而是一句关于选择的话。
他记下了这句话,骑着车穿过了校门,拐进了梧桐大道。
十二点整,郑阅准时出现在二食堂门口。
林晚晚已经在了。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下面是一条浅蓝色的百褶裙,头发扎成了两个低马尾,垂在肩膀两侧,整个人看起来比平时小了两三岁,像一个刚上高中的小女生。
她看到郑阅的时候,脸一下子红了,红得毫无征兆,像一盏突然被打开的灯。她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两只手在身前绞来绞去,绞得像两条纠缠在一起的蛇。
“走吧,进去吃饭。”郑阅说。
二食堂的人比三食堂多了好几倍,放眼望去全是黑压压的人头。打菜的窗口前排着长队,队尾已经拐了两个弯,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食物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浓烈得像一锅大杂烩。
郑阅扫了一眼大厅,找到一个角落里的空桌,把书包放在椅子上占了座,然后去排队。林晚晚跟在他后面,隔着两个人的身位,像一个小尾巴,不敢跟得太近,又不想离得太远。
打菜的时候,郑阅点了四个菜:糖醋排骨、清炒西兰花、鱼香肉丝、番茄炒蛋。他端着餐盘回来的时候,林晚晚已经坐在占好的位置上了,面前放了两碗米饭和两双筷子,筷子并排放在碗沿上,整整齐齐的,像是用尺子量过一样。
郑阅把餐盘放在桌上,在她对面坐下来。
林晚晚把一碗米饭和一双筷子推到他面前,动作小心翼翼,像是在递一件易碎的瓷器。她的手指碰到碗边的时候微微颤了一下,米饭差点洒出来,她连忙用另一只手扶住,耳根红得像要滴血。
“吃吧。”郑阅说。
两个人开始吃饭。
和林晚晚吃饭的感觉,和刘琼完全不一样。刘琼吃饭的时候整个人是收着的,每一口都吃得很小心,像在做一件需要很认真才能做好的事。林晚晚吃饭的时候也是收着的,但她的“收”和刘琼的“收”不一样——刘琼的“收”是克制,是理性,是经过精密计算后的自我管理;林晚晚的“收”是紧张,是不安,是害怕自己做得不够好而被人嫌弃的小心翼翼。
郑阅吃了两口饭,放下了筷子。
“林晚晚,”他说。
林晚晚正夹着一块西兰花,听到他叫自己的名字,手一抖,西兰花掉在了桌上,在白色的桌面上滚了两圈,留下一条绿色的痕迹。她慌忙用纸巾去擦,擦完桌面擦手指,擦完手指又去擦筷子,整个人手忙脚乱的,像一只被打扰了进食的小兔子。
“嗯?”她的声音很小,小到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
郑阅看着她,心里忽然涌上一种很复杂的情绪。他看着她的样子,就像看到了上辈子的自己——那个在刘琼面前手足无措、连话都说不利索的郑阅。那种“我喜欢你,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让你知道”的笨拙,那种“我怕我一开口就会搞砸一切”的紧张,那种“我配不上你”的自卑,每一丝每一毫,他都太熟悉了。
“我可能要跟你说一件事,”郑阅的声音很轻,轻到像是在哄一只受惊的小动物,“不是坏事,但也不是好事。”
林晚晚握着筷子的手停住了。
她的手指慢慢收紧,指节泛白,像要把筷子捏碎一样。她的嘴唇动了动,没发出声音,又动了动,还是没有发出声音。她低下头,看着面前那碗几乎没怎么动的米饭,睫毛微微颤了颤,像是蝴蝶扇了一下翅膀。
“你说。”她的声音终于挤出来了,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郑阅深吸一口气。
“林晚晚,你很好,”他说,一字一句的,说得很慢,“你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女孩之一。”
林晚晚的睫毛颤得更厉害了。
“但是,”郑阅说,“我心里已经有人了。”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空气安静了大概三秒钟。
三秒钟里,林晚晚低着头,一动不动,像一座雕塑。她的手保持着握筷子的姿势,筷子悬在碗上方大概两厘米的高度,既没有落下,也没有收回。她的呼吸变得很浅很快,像是胸腔里有一个正在充气的气球,随时都可能爆炸。
然后她抬起头,笑了。
那个笑容很难看——不是因为她笑得不好看,而是因为她明明想哭,却在拼命地笑,两种相反的表情在她脸上打架,最后打成了一个扭曲的、让人看了心里发酸的奇怪表情。她的眼眶红红的,但没有掉眼泪,嘴巴咧开的时候嘴角在往下撇,像是被一根看不见的线从两边同时拉扯着,哪一边都不肯松手。
“我知道,”她说,声音在发抖,但每一个字都说得很清楚,“你喜欢刘琼。整个中文系都知道。”
郑阅没有否认。
“那你为什么还……”林晚晚低下头,看着桌上那粒掉落的米饭,“你为什么还要对我这么好?为什么要请我吃饭?为什么要跟我说那么多话?你直接不理我就好了啊,那样我反而……”她顿了一下,声音忽然小了下去,“反而好受一点。”
郑阅靠在椅背上,看着对面这个拼命忍住眼泪的女孩,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疼得他不由自主地皱了一下眉。
“因为我不想让你觉得,你的喜欢是一件丢人的事。”他说。
林晚晚猛地抬起头,眼眶里的泪水终于没忍住,滚落下来,一滴一滴地砸在桌面上,发出细微的、几乎听不见的声响。她慌忙用手背去擦,但眼泪越擦越多,越擦越止不住,最后她索性不擦了,就那么流着泪,看着郑阅,目光里有一半是伤心,有一半是感激。
“喜欢一个人不丢人,”郑阅继续说,“被别人知道也不丢人。你不应该因为喜欢我这件事,就觉得低人一等,或者觉得自己哪里不够好。你哪里都好,只是我们刚好不合适。”
不合适。
这三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忽然愣住了。
上辈子,刘琼也是这样跟他说的——“郑阅,我们不合适。”
当时他不理解,不甘心,不服气。他觉得“不合适”是一个借口,是一个懒得解释的敷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拒绝。他花了七年的时间才想明白,刘琼说的“不合适”不是借口,而是一个事实。不是他不够好,不是他配不上她,而是他们的节奏、方式、步调,就是走不到一起去。就像一双鞋,尺码不对,再好看也穿不了。
现在他对林晚晚说了同样的话。他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你很好,我很好,但我们不能在一起。”这不是否定,不是贬低,不是伤害,而是一种对彼此最大的尊重。
林晚晚听完这句话,哭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停下来了。她用纸巾擦了擦脸,擤了擤鼻子,把揉成一团的纸巾攥在手心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地吐出来,像是在把什么沉重的东西从身体里一点一点地排出去。
“郑阅,”她的声音还带着哭腔,但已经比刚才稳了很多,“谢谢你没有骗我。”
“不客气。”郑阅说。
林晚晚低下头,看着自己面前那碗已经凉了的米饭,忽然拿起筷子,夹了一大口米饭塞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了下去。她又夹了一块西兰花,又塞进嘴里,又嚼了几下,又咽了下去。她就这么一口一口地吃着,吃得很快,很用力,像是要把所有的委屈和难过都和着米饭一起咽进肚子里去。
郑阅没有阻止她。他知道她需要这种方式来消化一些东西——不是食物,是情绪。
吃到第五口的时候,林晚晚的动作慢了下来。她把筷子放在碗沿上,抬起头,看着郑阅,眼睛还红着,但目光已经不再闪躲了。
“你以后,”她顿了一下,像是在给自己打气,“还会跟我说话吗?”
“会的,”郑阅说,“我们是朋友。”
林晚晚的眼眶又红了,但这一次她没有哭。她用力地眨了眨眼,把那层水雾眨掉了,然后对着郑阅笑了一下。这个笑容比刚才那个好看多了——不是因为她不伤心了,而是因为她终于接受了一些东西,接受的过程很疼,但接受之后,反而轻松了。
“朋友,”她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像是在品味它们的味道,“好。那就朋友。”
她拿起筷子,又开始吃饭。这一次她吃得不那么急了,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吃着,像是终于有心情去品尝食物的味道了。
郑阅也重新拿起了筷子。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吃着已经有些凉了的饭菜,偶尔说一两句不相干的话——期末考复习得怎么样了,暑假打算去哪里玩,二食堂的糖醋排骨是不是比上学期咸了。
没有人再提“喜欢”或者“不喜欢”的事。
有些话说开了,就像房间里的窗户被推开了,新鲜的空气涌进来,那些闷了太久的、让人喘不过气的东西,就被风吹散了。
吃完饭,郑阅送林晚晚回宿舍。
走到女生宿舍楼下的时候,林晚晚停下来,转过身,看着他。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在她的头发上镀了一层金边,整个人看起来比平时明亮了很多,像是有人在她的身上加了一层柔光滤镜。
“郑阅,”她说,“刘琼她……不是那么容易接近的人。你要有耐心。”
郑阅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祝福,有不舍,有一点点酸涩,但没有怨恨。
“我知道。”他说。
林晚晚点了点头,转身走进了宿舍楼。她的背影在玻璃门后面晃了一下,然后消失在了拐角处。郑阅听到门后传来一声很轻的、几乎听不见的抽泣,但只有一声,然后就再也没有了。
他站在原地看着那扇门,看了几秒钟。
然后他听到了另一个声音。
“郑阅。”
他转过头。
刘琼站在宿舍楼门口的另一侧,手里拿着一个快递包裹,正看着他和林晚晚消失的方向。她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像一面没有风的湖,但她的嘴唇抿得很紧,下巴的线条比平时更分明了一些,像是在用力地咬着牙齿。
阳光照在她身上,她的影子很短很短,几乎就踩在脚下。
“你刚才跟晚晚在说什么?”她问。
她的声音很普通,问问题的方式也很普通,像是随口一问的那种普通。但郑阅注意到她的手指在快递包裹的封口处反复地摩挲着,摩挲了一遍又一遍,指腹在胶带上划出细微的沙沙声。
“吃饭。”郑阅说。
“就吃饭?”
“就吃饭。”
刘琼看着他,像是在判断他有没有说谎。她的目光在他的脸上停留了大概三秒钟,然后移开了。她低下头,把快递包裹翻了个面,开始拆封口处的胶带,撕得很慢很仔细,像是在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你知道吗,”她忽然说,头都没抬,声音从低着头的姿势里传出来,听起来有些闷,“我昨天晚上梦到你了。”
郑阅的呼吸顿了一下。
刘琼把快递包裹拆开了,里面是一本书,她随手翻了翻,确认没有损坏,然后重新把包裹合上,夹在腋下。她抬起头,对上郑阅的目光,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在涌动,像是月光下的大海,表面看起来风平浪静,但水面之下有无数暗流在翻滚。
“梦到我什么?”郑阅问。
刘琼没有回答。
她转过身,朝宿舍楼门口走了两步,然后停下来,没有回头,只有声音从她的背影里飘过来,被午后的热风吹得有些散。
“梦到你说,你是从未来回来的。”
郑阅站在女生宿舍楼下,阳光落在他身上,烫得像火。
他没有动,也没有说话,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心跳快得不像话,快到他觉得刘琼一定听到了,快到他觉得整个长青大学的人都能听到。
“那你怎么说的?”他终于挤出一句。
刘琼的背影沉默了几秒钟。
“我说,”她的声音从更远处传来,已经有些模糊了,“那我等到未来再说。”
说完这句话,她推开玻璃门,走进了宿舍楼。
门在她身后关上了。
郑阅站在楼下,手里攥着手机,屏幕上是他和刘琼的聊天对话框。他的手指悬在键盘上方,打了几个字,删掉;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最后他只发了一个句号。
一句不是问句的问句。
刘琼没有回复。
但过了大约两分钟,她的朋友圈更新了一条动态。
一张照片,拍的是宿舍楼外的天空。天空很蓝很蓝,蓝得像一块巨大的画布,上面有几朵白云慢悠悠地飘着。照片的角落里,有一棵梧桐树的树冠,树叶被风吹得微微倾斜,像是有人在树下的某个地方,正仰着头看天。
配文只有两个字。
“未来。”
郑阅看了这张照片很久很久,久到屏幕自动熄灭了,又被他点亮,又熄灭了,又点亮。
他把照片存了下来,和昨天晚上那张路灯下的背影放在一起,在手机相册里建了一个新的文件夹。文件夹的名字他想了很久,最后只打了一个字。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