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在抽屉的最底层,找到了一封信。
信封是很旧的那种,淡蓝色,边角都折了,纸也薄了。
他不记得把这个放在这里。
他把信封拿出来,翻面看了看,正面写着:林城收。
字迹很陌生,细而轻,像是用很细的笔写的,不像任何他认识的人的字。
他把信封打开,里面只有一张纸,折了两折,展开来。
上面写着:
林城:
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不在那里了。
那些光还在,翠鸣渊还在,但我要走了,去另一个地方。
谢谢你记住了那些名字,谢谢你回来了那么多次,谢谢你没有离开。
你问过我,遗忘之后剩下什么。
我现在知道了:剩下的是那些没有被遗忘的东西。
就像你。
你在那里,所以那些光一直亮着。
好好的。
凌霜
林城把信读了一遍,又读了一遍。
然后他把信折好,装回信封,放在桌上,靠着台灯站着。
他不知道这封信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不知道凌霜怎么把它放进来的,也不知道她说的"另一个地方"是哪里。
但他知道她是认真的。
他坐下来,在本子上写:凌霜走了。
然后他想了想,又在下面写:但她把光留下了。
他合上本子,去倒了杯水,喝了,站在窗边看外面。
街上有人在跑步,有人在遛狗,有小孩在骑自行车,有老人在散步。
都是很正常的人,过着很正常的生活,不知道这个城市里曾经有一条叫翠鸣渊的地方,不知道那里有一个女人守着那些遗忘的光,守了不知道多少年。
林城知道。
他记得。
这就够了。
他把窗关上,去做饭,炒了两个菜,吃完,洗碗,坐回桌前,翻开新的一页,开始写。
他写的第一句话是:她走了,但光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