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真的是最好的疗伤工具,毕业的离伤就在不知不觉的日出日落中渐渐淡化了下来,我一直都认为,在真正的步入社会之前的所有学生时代都只是你人生中的准备阶段,只有当你完全离开校园走上职场,这才是你人生正剧的正式上演。
作为独生子女,身上背负的责任是异常重大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以及上溯至祖宗十八代的所有期望都砸在了我的身上,我的一举一动将被完全载入家谱成为历史。这一点在我考上大学成为家族的第一个大学生从而破除男女之限获得资格去祖坟上给老祖宗们烧香拜坟的时候就已经深刻领会到了。
考上大学是一个美好的前奏,找到一份好的工作便是美好的开始。所以一直都不求上进无所大志的我在经过一番痛苦挣扎之后还是选择了人往高处走的这条艰难道路。
其实我老爸非常希望我能走仕途,然而这却是我最不能容忍的一条道路,说不出为什么,一想到我要穿上一身硬邦邦的西服套装冷冰冰地坐在庄严肃穆的办公大楼里一丝不苟得跟领导汇报工作领会精神的那种场面我就跟不能吃肉一样煎熬。
所以我放弃了报考所有类别的公务员,选择了去企业开创出一片明媚的蓝天。
当然,事后的经历证明,在知名大企业里,其实跟在政府部门工作没什么区别,纵然不用穿着硬邦邦的西服套装,也一样要时刻领会到领导的各种精神。
为了向老爸老妈证明自己的努力与上进,我毅然选择了到离家很远的那个城市去面试那家最难入选的国有知名企业——DG集团。
因为不知道面试结果如何,我暂时住在了车站附近的招待所里。当晚闲的无事,我坐车去了繁华的市中心,那时候真得特别喜欢凑热闹,哪人多就爱钻去哪,一个人呆久了就会感觉到人生无趣。所以,那些命中注定要遇到的人和事也往往伴随着这些热闹不请自来。
我小时候遗留下来一个根深蒂固的坏习惯,喜欢坐在马路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呆,然后还会选定一个明确目标进行尾随跟踪,记得有一次尾随一个人很久结果跟踪进了一个很深邃的大院里迷了路,天生路痴的本人在搜索了很久之后才得以逃生出来以致当晚耽误了回家吃饭老妈还差点为此报了警。
化身便衣跟踪“嫌疑人”——这的确是一个自己无聊时拿来消磨时间的绝佳游戏,虽然我是个女生,但是因为有武艺在身所以有恃无恐。
于是,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在吃完路边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百无聊赖之时,儿时的这个好玩的游戏便再一次涌上心头。
我买了一根糖葫芦叼在嘴里然后就坐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开始搜寻今晚的跟踪对象。我有自己的原则,老年小孩儿一定不在选择范围之内因为没什么激情而且被发现之后容易被怀疑成图谋不轨的坏蛋,此外,女性也不跟,因为女人天生敏锐的感官会很快发现身后的异常并引发起一场不必要的口角之争,所以我一般选择跟踪与我年龄相仿的年轻男子,既不容易引起误会也充满着不可预知的激情。
好吧,我承认,我就是一流氓。
不过说来可惜,尽管我每一次都尽可能的选择跟踪帅哥,却从未有香艳的故事发生,或许是因为我往往都是跟踪目标至目的地便全身撤退,而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丝毫没有察觉到身后的异常,只能说,我太有做便衣的天赋了。
或许是因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遇则以一遇难忘。
比如今晚,在经过一番严格的审核选择之后,我选定了跟着一个身穿灰色休闲外套看上去十分安静阴郁的青年男子,而在决定跟踪这位男子的那一刹那,我完全没有预感到在这之后会发生一段无法避免的经历从而让我跟这位男生紧紧缠绕在了一起。
不妨叫这个男生为F。
F的背影看上去有些瘦削,不过走起路来却很是刚劲,他似乎在想着什么心事,我在他身后拿着糖葫芦都快戳着他的背了这小子竟然都丝毫没有察觉到。而就在我准备放弃这个索然无味的目标另寻所好的时候,事情发生了。
就在F走到夜市尽头的时候,不知哪里冒出来的的一群不速之客将其围了起来。
虽然我不知道这场争斗谁正谁邪,但是我生平最见不得的就是一群人群殴一个人了,虽说我也知道单挑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也不能太出格了特别是七八个人揍一个人而且这七八个人的手中还拿着明晃晃的凶器的时候。
伴随着四周慌乱的惊叫声,夜市上的游人很快就跑的无影无踪,这样一来,在一边呆呆地啃着糖葫芦看热闹的本人就显得格外的出类拔萃起来。
F扭头很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指着我冲他围在他身边的那帮小混混说了句:“东西在她那。”便径直朝我走了过来。
跟F正面对视之后才发现,原来我跟的还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帅哥,高挺的鼻梁将他明亮的双眸映衬的格外深邃,只不过有些过于安静的气质让他看不出在打架方面是擅长打还是擅长被打。
“快跑。”
没等我反应过来,F拉起我的手就跑了起来,后面那帮傻帽混混也赶紧骂骂咧咧得朝我们追了过来。
如果是爬树翻墙我或许还能完美地配合一下,然而在一帮彪形大汉的狂追之下的狂奔行为对我来说还是困难了点——特别还是在莫名其妙的狂奔之下。
于是,我甩开了F的手,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 操,这是要跑到什么时候啊,我不跑了,不管。”
F冷冷地说:“不跑就会被打死。”
这是我听到F跟我说的第二句话,言简意赅。
“打死也不跑了,你心眼烂掉了吗干吗把我拉下水?我在一边吃我的糖葫芦我招谁惹谁了?”越说我就觉得我自己特委屈。
“那我走了。”F说完就甩下我独自跑走了。
这时候身后的那帮混混也呼哧呼哧地追了上来。
“就是这个妞!”跑在前面的那个混混看见了坐在路边台子上喘气的我慌忙喊了起来。
“臭丫头,跟你在一起的那小子呢?”
“不知道,我一直就一个人。”我没好气地说。
“妈的,不揍你你就不说实话是吧。”
“要打架是吧,来啊来啊。有本事就把我打死。”
我满肚子火地站了起来,你说我好好的逛着街不明不白的惹来这么件破事儿,我能不发飙吗?
“真他妈嘴硬。把这妞抓起来,先奸后杀。”
在我的记忆中,我的确已经很久没打过架了,所以难得碰到的机会我不得不珍惜。
同时,我也牢牢记住了F那张脸,就是这个人赐予了我这么一个美好的夜晚。
显然,我的战斗力远远超出了那帮混混的预想,我先是冲一个比较矬的家伙下手,抢过他手里的砍刀之后就二话不说地拿着刀背冲着其他人一阵猛砍,为什么要用刀背呢,因为我晕血。
记得高中一次查体验血时,面对我吓到惨白的脸,B在我身边安慰我说:“你比我强得多,我不仅晕血晕针我还晕护士。”
于是在我的哈哈大笑中,抽血很快完成。
就在我刚刚把那帮混混搞得阵脚大乱的时候,又一帮人伴随着杂乱的脚步与聒噪的叫骂呼啸而至,这下我有些紧张了,不带这么玩儿啊,我是女人哎,再能打也架不住一群狼啊。
就在我算计着怎么撒丫逃窜的时候,想不到赶来的这帮人竟然与跟我混战的那帮家伙死磕了起来,我停下手仔细看了看,只见F正站在我身后的角落里抱着胳膊略微有些讶异地看着我,站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傻大个,看上去又稳又重,也很专注地看着我不过带着一脸很不正经的邪笑。
那个傻大个是F的发小,两家是生死世交,他俩同年出生,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一直就没分开过。
正是这样的一个夜晚,我一时兴起跟踪了F从而被迫加入了一场战争,之后又被迫与F及他的发小成为不打不相识的哥们儿于是又引发了后面的许多故事。一切看起来似乎有些荒诞,却又都在情理之中。
至于F的这个发小,我想应该叫他G。
“挺能打啊,练过吧。”G一上来就搭着我的肩膀很不着调的搭起讪来,好像我跟他是多年的至交一般。
“哎哟。”我刚想回应G几句,不料肩膀一阵剧痛忍不住喊了出来,G慌忙松开手,一边的F则连忙走过来拉着我的胳膊检查起来。
“扭着筋了。”看了看之后,他依旧半死不活的说。
“尼玛,早知道要打架我就事先做做热身运动了。”我边自己捏着胳膊边若有所悟地说。
“哈哈,小姑娘你挺有意思,嫁给我怎样?”G又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似的摸了摸我的头。
“求婚这事儿你得扛着大米去我家跟我爸妈说。”
说着我便将G放在我身上的手腕用力掰了一下,这下轮到他呲牙咧嘴了。
“去布鲁斯坐坐吧。”F说着扯着G走到了我的前面,其他跟着他俩来打架的那帮混混也都各自散去。
F虽然说话很简短,却有着一股不容拒绝的威力。
布鲁斯是一家气氛很静谧的酒吧,而这家酒吧的老板竟然就是F的老爸。
F的老爸看见儿子领了个陌生姑娘进来丝毫没有感到丁点意外。很友好得跟我打了个招呼便自行进了房间不再出来。
“嗨,你老爸真和蔼啊。”我喝着F为我点的鸡尾酒由衷地赞叹说。
“和蔼,哈哈,你是没见他爸拿刀砍人呢。”G在一边笑哈哈地说。
“你话真多。”F瞪了G一眼。
尽管F及时制止,但是凭着本姑娘绝顶的智慧及观察力依然可以断定,F的老爸明显是在道上混的。
至于今晚F与那帮人的争斗显然也是他们帮派之间的矛盾纠纷,我也算是中了大奖有幸在刚刚步入社会之后遇到的第一帮朋友就是道上的兄弟。
“你不是本地人吧,来这干吗来了?”G终于问了个正经问题。
“找工作啊。”我也实话实说。
“那你甭找了,就跟我们一地儿上班得了。”G乐呵呵地说。
“我才不,违法乱纪的事儿我从来不干。”
“谁让你干违法乱纪的事儿啦?我们在正经大公司上班,等我跟我老爸说一声,下周一你去上班就成。”
“人家不愿意你逼她干嘛?”F又瞪了G一眼。
“操,DG集团你丫都不愿意进,那还想找什么工作啊。”G说着拍了我脑袋一下。
“什么集团?”我猛的眼前一亮,抓住了G的胳膊。
“DG集团啊。怎么,你有仇人在里面吗?”G一脸的莫名其妙。
“你,你真的能让我进去?”
“当然啦,我老爸是里面最大的股东,一句话的事儿呗,你不是不愿意吗?”
“谁说的?当然愿意!我太愿意了!!”
就这样,打了一场架,白捡了一份梦寐以求的好工作,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