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琼在图书馆对面坐下来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郑阅。
或者说,她注意到了,但没有在意。图书馆的座位在期末季永远是稀缺资源,能找到一个空位就不错了,她没有挑剔邻座的权利,也没有这个习惯。
她把书包放在脚边,翻开《古代汉语》,从第一页开始复习。期末考的范围是王力先生那套教材的第二册,文选部分选了《孟子》和《庄子》,她已经在上面画满了荧光笔的痕迹,重点段落用红色水笔标注了译文和语法分析。她的笔记本活页夹里夹着厚厚一沓手写的总结,每一页都写得密密麻麻,连页边距都挤满了补充的知识点。
这是她第三个学期考古代汉语了。
大一上学期,她考了83分。这个分数在班上排前三,但她不满意,因为她错的那道简答题是庄子的“齐物论”,她当时在考场上一紧张,把“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解释反了方向。大一下学期,古代汉语(二)她考了87分,进步了,但离她的目标90分还差三分。这学期是古代汉语(三),主要讲音韵学和训诂学,是整个古代汉语课程体系里最难的部分,她提前一个月就开始准备了,把三十六字母和二百零六韵背得滚瓜烂熟,甚至连《广韵》的反切注音都能熟练运用。
她做笔记的习惯是高中养成的,一直延续到现在。每一科都有单独的活页本,按章节分类,重点用红色,次重点用蓝色,例子用黑色,备注和补充用铅笔写在页边。她的笔记本拿出去可以直接当教材用,班上期末复习的时候,至少有五个人找她借过笔记复印。
但她从来不主动借给别人,谁来找她要,她就给,不藏私,也不炫耀。她对待成绩的态度和她做人的风格如出一辙——认真但不较劲,努力但不声张。
对面那个男生翻书的声音有点大,哗啦哗啦的,像是在翻一本完全看不懂的天书。她没抬头,只是微微皱了皱眉,把笔握得更紧了一点,在笔记本上又添了一条注释。
她不知道那个人是郑阅。
事实上,她对郑阅这个名字的唯一印象,来自三天前林晚晚在宿舍里的一次对话。
那天晚上熄灯之后,林晚晚翻来覆去地折腾,床板咯吱咯吱响了很久,然后她突然冒出一句:“琼琼,你觉得计算机系的人怎么样?”
刘琼当时正准备睡觉,听到这个问题愣了两秒,脑子转了转,才说:“什么怎么样?”
“就是……人怎么样?”林晚晚的语气支支吾吾的,像嘴里含了块糖。
“你直接说名字。”
林晚晚沉默了一会儿,声音小得像蚊子叫:“郑阅。”
刘琼在黑暗中眨了眨眼,仔细搜索了一下自己的记忆库。郑阅。计算机系。大二。她对这个人没有任何印象,没有交集,没有共同的朋友,甚至不记得在哪条路上偶遇过。
“不认识。”她说。
林晚晚又沉默了一会儿,声音更小了:“他好像……可能……大概……对我有点意思。”
刘琼翻了个身,面朝林晚晚床铺的方向。她们宿舍住了四个人,两张上下铺,刘琼睡下铺,林晚晚睡在她上铺。平时林晚晚是个很安静的人,话不多,存在感不强,在班里属于那种“不惹事但也没什么存在感”的学生。她突然提起一个男生,而且还是计算机系的,这件事本身就让刘琼觉得有点奇怪。
“你怎么知道?”
“他上次在食堂多看了我一眼。”林晚晚说。
刘琼没接话。
这不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信号。食堂里多看了一眼,可能是认错人了,可能是发呆随便看的,可能是脸上沾了饭粒。概率最大的一种可能是,那个男生根本就没在看她,而是看她身后的什么东西。把这种级别的“信号”当成“有点意思”,是很多女生在暗恋一个人时会犯的错误——不是对方在释放信号,而是自己太想收到信号了。
但刘琼没有说破。她只是“嗯”了一声,说:“那你多观察观察再说。”
这就是她对郑阅的全部了解。多看了林晚晚一眼的计算机系男生。没有名字,没有脸,没有任何值得记住的信息。
所以在图书馆里,她完全没有意识到对面坐着的就是郑阅。她甚至没有抬过头,因为她的复习计划精确到了每一分钟:八点到九点半,古代汉语音韵学部分,重点复习三十六字母的分类和发音方法;九点半到十点,做一套自己出的模拟题;十点到十一点半,训诂学,重点复习《尔雅》的十九篇分类和《方言》的地理分布。
她把手机调成了勿扰模式,屏幕朝下扣在桌上,每隔四十五分钟休息五分钟,休息的时候去走廊接杯水,上个厕所,然后回来继续。
她的人生就像这张时间表一样,被安排得明明白白,没有多余的空隙留给意外。
但意外还是来了。
十点十五分,她在做模拟题的间隙,习惯性地抬头看了一眼对面。
一个穿白T恤的男生,短发,眉眼清朗,正低头看一本《计算机组成原理》。他的坐姿不算端正,微驼着背,一只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随意地搭在书页上,看起来并不像在认真读书,更像是在发呆。
刘琼的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不到两秒,然后收回来,继续做题。
但她的余光捕捉到了一个细节——那个男生的手指在书页上无意识地画着什么,画得很轻,像在写字,又像在画图。她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一点,但又很快被她按了下去。别人的事,与她无关。
她继续做题。
一道关于“古无轻唇音”的论述题,她写了大概三百字,引用了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里的原文作为论据,又补充了黄侃先生对古声母分类的不同看法,最后用章太炎先生的“娘日二纽归泥说”收了个尾。她对自己的答案很满意,在题目旁边打了个小小的勾,翻到下一页。
这时候她听到对面传来一声极轻的笑。
很短,很短的一声,像是从鼻腔里不经意地泄出来的。如果不是图书馆太安静,她根本不可能听到。
她抬起头,正好对上那个男生的目光。
白T恤男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放下了书,正半歪着头看她。他的表情有点奇怪,不是那种“我注意到你了”的打量,也不是“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的疑惑,而是一种更复杂的、混合了了然、感慨和一点点无奈的微妙神情,像是一个成年人看着小孩在做一道简单的算术题时露出了笨拙的姿态,想纠正但又觉得好笑。
刘琼不喜欢这种神情。
她皱了皱眉,把目光移回到试卷上,动作幅度很大,带着明确的态度——请不要打扰我。
但那个男生没有移开目光。她低头的余光里,那道光还在,稳稳地落在她身上,像一枚被钉在墙上的钉子。
刘琼握着笔的手微微收紧了一瞬。
她不是一个容易被外界干扰的人。高中三年,她坐在教室第一排正中间,身后是全班最闹腾的几个男生,她照样能考年级第一。大学两年,追她的人排着队从图书馆排到宿舍楼,她照样能面不改色地从花束和蜡烛中间穿过去,连脚步都不会停。
但这个人看她的方式让她不太舒服。不是那种赤裸裸的、带有攻击性的凝视,而是一种过于确定的、仿佛已经把她看透了的平静审视。像是他在看她之前,就已经知道了答案。
这种感觉很糟糕,因为刘琼不喜欢被人预设。
她把笔放下,拿起水杯站起身,高跟鞋一样的平底凉鞋踩在图书馆的地板上发出很小的声响。她走出自习区,穿过走廊,在饮水机前接了半杯温水,靠在墙上喝了三口。
她看了一眼手机,十点二十三分。她还剩四十二分钟的复习时间,之后要去二食堂吃午饭,下午两点约了导师讨论毕业论文选题——虽然她才大二,但她已经开始准备了,她想写关于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语言风格的论文,这个题目跨度大,需要提前准备。
她不喜欢浪费时间,尤其不喜欢浪费时间在莫名其妙的事情上。
但回到座位的时候,她发现对面换了个人——白T恤男生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戴眼镜的胖胖的男生,正对着一本《高等数学》薅头发。
刘琼在原地站了一秒,坐下来,翻开《尔雅》,继续复习。
她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下午两点,刘琼准时出现在人文学院四楼导师办公室门口。她的导师叫沈明远,是中文系教古代文学的老教授,今年五十七岁,头发花白,戴着一副老式的金丝眼镜,说话慢条斯理,但每句话都能说到点子上。
刘琼大一下学期选导师的时候,全班四十个人抢沈明远的名额,最后他挑了三个:专业第一的刘琼,专业第三的周子衡,还有一个已经保研的学长。沈明远选学生的标准很明确——不是看成绩,而是看有没有“坐冷板凳”的耐性。他第一次见面就对刘琼说:“搞古代文学的人,心里要能装得下三千年。急不得,快不得,一步一个脚印慢慢走。”
刘琼把这句话记在了笔记本的扉页上,每次见到沈明远之前都会看一遍,提醒自己不要急。
“刘琼来了,坐。”沈明远从一堆线装书后面探出头来,指了指对面的椅子,然后慢悠悠地泡了两杯茶,一杯推给她。
刘琼坐下来,从书包里掏出她写的论文提纲,双手递过去。提纲写了四页纸,从选题意义到研究现状,从文献综述到章节安排,每一个部分都写得清清楚楚,参考文献列了四十二种,囊括了从清代到当代的主要研究论著。
沈明远接过提纲,戴上老花镜,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花了大概十分钟。这十分钟里刘琼安静地坐着,喝茶,不催,不问,不东张西望。她知道沈明远看东西慢,但也看得深,她每一条注释他都会看,每一个引文他都会在心里默念一遍。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的语言风格,”沈明远放下提纲,摘下老花镜看着她,“这个题目太大。志怪小说从三国到隋,四百多年,作品几十种,你打算怎么切入?”
“我想以《搜神记》为核心,其他作品作为参照。”刘琼说,“重点关注干宝对前代文献的改写和整合,通过对比相同故事在不同版本中的语言差异,来分析志怪小说语言的演变轨迹。”
沈明远点了点头,没急着表态。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水已经凉了,他皱了皱眉,又重新倒了一杯热的。
“你这个思路可以做,”他说,“但你得想清楚一个问题——你是做语言学分析,还是做文学批评?这两个路数不一样。你目前的提纲两边都沾了一点,但都不够深。”
刘琼拿起笔,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下了这句话。
“还有,”沈明远顿了顿,似乎在斟酌措辞,“你这个选题确实有新意,但是材料你得重新梳理。你列的参考文献里,有好几本八十年代的书观点已经过时了,尤其是关于《搜神记》作者归属问题的讨论,近十年有了新进展,你得补上。”
刘琼点了点头,把“补充近十年研究成果”也记了下来。
“好,下周你把修改后的提纲发我邮箱,我们再看下一步。”沈明远把提纲递还给她,靠回椅背上,忽然换了个口吻,不那么正式了,“听说你这学期高数考得不错?”
刘琼愣了一下。
她是中文系的学生,大学只修一学期高等数学,大一下就考完了,她考了94分。沈明远突然提起这件事,让她的思维短暂地卡了一下壳。
“上学期的事了,”她说,“考了94。”
“嗯,我听说你数学一直很好,”沈明远从眼镜上方看着她,“高中读的理科?”
“对,理科实验班。”
“那怎么选了中文系?”
这个问题沈明远以前没问过。他在选学生的时候通常不会问这种过于私人的问题,他更关注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态度,至于为什么选这个专业,那是学生自己的事。
但今天他问了。
刘琼想了想,说:“因为喜欢。理科是做题,文科是想问题。我觉得想问题更有意思。”
沈明远笑了。他的笑容很淡,但很真,像冬天的太阳,不烫,但暖。
“想问题确实是更有意思,”他说,“但想问题的人也更容易钻牛角尖。刘琼,我跟你说句实话,你什么都好,就是太绷着了。你是不是觉得,只要把事情规划得足够好,就不会出问题?”
刘琼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
她没回答。
“你回去吧,下周见。”沈明远没有追问,重新低下头看他的线装书,像刚才那句话只是随口一提,不值得在意。
但刘琼知道他不是随口一提。沈明远说的话,没有一句是多余的。
她从人文学院出来的时候,天色有些阴了,云层压得很低,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要下雨的味道。长青市六月底的天气就是这样,上午还艳阳高照,下午就可能雷雨大作,变脸比翻书还快。
她沿着梧桐大道往宿舍走,路过体育场的时候,听到篮球场上传来球鞋摩擦地面的尖锐声响和男生们的叫喊声。她没看,径直走过去了。
走到女生宿舍楼下的时候,她注意到花坛边站着一个人。
白T恤,深蓝色运动裤,短发。
是上午图书馆里那个男生。
刘琼的脚步没有停,甚至没有减速,但她的大脑在这一刻高速运转了一瞬——他是来找谁的?住这栋楼的女生太多,可能性太多了,不一定是找她的。也许只是巧合。也许他女朋友住这里。
她正要从他身边走过去的时候,那个男生开口了。
“刘琼。”
他叫了她的名字。
刘琼停下来,转过身,目光平静地看着他。她没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因为整个长青大学不知道她名字的人才是少数。她也没有表现出一丝惊讶或慌张,只是站定了,等他说明来意。
她的肢体语言是封闭的——双手自然下垂但微微靠后,下巴微抬,脚尖朝向与身体成四十五度角,这是一个“我在听但随时可以离开”的姿势。
郑阅看着她的这个姿势,嘴角动了一下,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叹气。
上辈子她也是这样站着的。在他表白的那个晚上,在四号楼下面,在他摆了一地的心形蜡烛前面,刘琼就是用这个姿势站着的。不是高傲,不是冷漠,而是一种经过精心计算的距离感——她不会让你靠得太近,但也不会让你觉得被拒之千里。她只是让你清楚地知道,她和你之间有一条线,而那条线,由她来画。
“什么事?”刘琼问。
“我叫郑阅,”他说,“计算机系大二的。”
“我知道。”刘琼说。这是她今天第二次对郑阅这个名字产生印象,第一次是林晚晚提起的,第二次是现在。两次记忆在这一刻重合了,她忽然想起来,林晚晚说的那个“多看了她一眼”的计算机系男生,就叫郑阅。
她心里某个角落微微一动,但面上纹丝不动。
郑阅看着她,忽然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干干净净的,不带任何目的性,像是一个老熟人之间打招呼时的那种随意和自然。
“没事,”他说,“就是想跟你说一声,今天上午在图书馆,我不是故意看你的。我就是觉得你看书的那个样子,挺好看的。”
刘琼眨了眨眼。
这是她今年收到的第七个——不,第八个表白?也许第九个。她记不太清了。大一的时候她会数,后来就不数了,因为太多了,多到没有意义。
她正准备说出那句她已经说过无数次的、训练有素的、既不伤人也不留余地的标准回应——“谢谢,但我们不太合适”——的时候,郑阅已经转身走了。
他没有等她回答,没有站在原地期待什么,甚至没有多看她一眼。他说完那句话,插着兜,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沿着梧桐大道往四号楼的方向走了,背影在斑驳的树影里一明一暗,像一帧老电影里的慢镜头。
刘琼站在女生宿舍楼下,手里攥着书包带子,嘴唇微微张开又合上,那个已经滚到舌尖的“谢谢”被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她的眉头慢慢拧了起来,不是在生气,而是在思考。
她见过太多种向她表白的方式——热烈的、害羞的、霸道的、卑微的、精心策划的、临时起意的。但郑阅刚才做的那些事,不属于任何一种。
他没有表白。他说“好看”,转身走了。没有“我喜欢你”,没有“可以做朋友吗”,没有任何需要她回应的内容。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陈述完了就走了,走得坦坦荡荡,仿佛他说的是“今天天气不错”这种不痛不痒的话。
这让刘琼准备好的那套标准话术完全失去了用武之地。
她站在原地想了大概五秒钟,然后摇了摇头,把这件事归入“不重要的信息”类别,推开了宿舍楼的门。
二楼,205室。
她推门进去的时候,林晚晚正趴在桌子上写东西,听到动静抬起头,摘下耳机冲她笑了笑。对面床铺上,陈静戴着耳机在看剧,时不时发出一声傻笑。靠窗的位置,周茉不在,她的桌上放着一袋没吃完的薯片和一本翻到一半的《百年孤独》。
“回来了?”林晚晚的声音带着点紧张,好像想问什么又不敢问。
刘琼换了鞋,把书包放在椅子上,一边倒水一边说:“嗯,沈老师说我论文选题太大,让我重新梳理参考文献。”
“哦。”林晚晚低下头,假装继续写东西,但笔尖在纸上戳了半天一个字都没写出来。
刘琼喝了半杯水,坐在床边,忽然想起一件事。
“晚晚,”她说,“你上次跟我提的那个计算机系的男生,叫什么来着?”
林晚晚手里的笔“啪”地掉在了桌上。
她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从脖子一直红到耳根,像一只被煮熟的虾。她低下头,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郑……郑阅。”
“长什么样?”刘琼问。
林晚晚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道光,又紧张又期待,像一个被突然问到暗恋对象的小女孩,又想多说又怕说错。
“他……挺高的,大概一米七八的样子,不胖不瘦,短头发,眼睛挺大的,笑的时候……”她顿了顿,声音更小了,“笑的时候眼睛会弯。”
刘琼靠在床头,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穿白T恤的背影,不紧不慢地走在梧桐大道上的样子。
“他是不是喜欢你?”刘琼问。
林晚晚的脸更红了,红得快要滴血。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来否认,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最后她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然后把脸埋进了胳膊里,像一只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鸵鸟。
刘琼看着她这副模样,没有再问。
她拿起手机,打开微信,看到有一条新的好友申请。备注写着:“郑阅。计算机142班。有事请教。”
刘琼盯着这行字看了几秒钟,拇指悬在“通过验证”和“拒绝”之间,没有动。
窗外的天彻底阴了下来,一道闪电撕开云层,紧接着是一声闷雷,雨点噼里啪啦地砸了下来,打在窗户上,模糊了外面的世界。
她最终还是按下了“通过验证”。
不是为了别的,她告诉自己,只是想看看这个人到底想干什么。
但她不知道的是,在她通过验证的那一瞬间,四号楼302宿舍里,郑阅正把手机举到眼前,看着屏幕上跳出的“对方已通过您的好友申请”这行灰色小字,轻轻笑了一下。
这一次,他不急着发消息。
有些事,急不来。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冲刷着长青大学所有的道路、楼顶和树叶,把整个校园洗得干干净净,像是为即将到来的故事,铺垫好了一个崭新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