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阅从天台下来的时候,楼道里已经热闹起来了。
大二男生们踩着拖鞋踢踢踏踏地往水房跑,有人光着膀子刷手机,有人举着漱口杯骂骂咧咧,说昨晚打游戏又掉了段位。四号楼的早晨永远是这副兵荒马乱的模样,带着一股子属于二十岁男孩的汗味和洗衣粉味儿。
楼下那个女声又喊了一遍:“302的郑阅——在吗——”
这回喊得更响,尾音拖得长长的,像一把小钩子,从五楼一直钩到一楼。
郑阅脚步没停,甚至没有加快。他一步一步走得很稳,走得很慢,像是每一步都踩在一个看不见的节拍上。他把手插进裤兜里,拇指无意识地在手机壳上一下一下地摩挲。
走到三楼拐角的时候,迎面撞上了王浩。
王浩趿拉着人字拖,头发支棱得像只刺猬,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的烟,正揉着眼睛往下走。看见郑阅,他愣了一下,烟差点掉地上。
“卧槽,你真起来了?”王浩上下打量他,“你穿这么整齐干嘛去?高数成绩九点才出来,现在才七点二十,你不会是紧张的要去图书馆复习吧?你郑阅什么时候变这么卷了?”
郑阅没接话,侧身从他旁边走过去。
王浩跟上来,凑到他耳边压低声音:“哎,刚才楼下喊你的那个,好像是中文系的。我听着声音耳熟。你小子什么时候认识的?”
“不认识。”郑阅说。
“不认识人家喊你?”
郑阅没回答。他已经走到了二楼拐角,再下十级台阶,就是四号楼的入口大厅。透过那扇永远关不严的玻璃门,他能看到外面站着一个穿鹅黄色连衣裙的女生,扎着低马尾,手里拿着一个粉色的信封。
不是刘琼。
郑阅当然知道不是刘琼。上辈子,他以为楼下那个女生是刘琼派来的,或者至少和刘琼有关。他急吼吼地跑下去,接过那个信封,当着人家女生的面拆开,看到里面是一封情书——不是刘琼写的,是中文系一个叫林晚晚的女生写给他的。
那个叫林晚晚的女生,是刘琼的同班同学,也是刘琼的室友。
当时郑阅站在楼下,举着那封情书,脸上的表情从期待变成困惑,从困惑变成失落,再从失落变成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他把情书揉成一团塞进口袋,对林晚晚说了句“不好意思啊,我喜欢的是刘琼”,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没有看到林晚晚当时的表情。
但后来他听说了。有人说林晚晚那天回宿舍哭了整整一个下午,有人说那天晚上刘琼因为这件事和林晚晚吵了一架,也有人说,郑阅当众拒绝林晚晚的事,不到一天就传遍了整个中文系,传到了刘琼耳朵里。
传到最后,刘琼对这件事的评价只有四个字:“不太合适。”
当然这是后来才传出来的话,真假难辨。
郑阅一直不确定刘琼说的“不合适”,到底是指他和林晚晚不合适,还是指他和她自己不合适。但有一点他很清楚——他那天处理这件事的方式,蠢到了极点。他伤害了一个不该被伤害的人,还把自己最糟糕的一面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了所有人面前。
那时候的他太想要一个结果了,太想证明自己是配得上刘琼的人,以至于忘了最基本的礼貌和体面。
现在,一切还没有发生。
林晚晚还站在楼下,手里还捏着那封粉色信封。
郑阅可以在这一刻改变一切。
他深吸一口气,走下最后三级台阶,推开了那扇玻璃门。
六月底的长青市,早晨已经热得像蒸笼。教学楼那边飘来广播台放的音乐,是那年烂大街的《小幸运》,田馥甄的声音透过粗糙的喇叭传出来,带着一种廉价的青春感。
林晚晚站在门口那棵歪脖子梧桐树下,树冠在她头顶投下一小片阴影,但遮不住她脸上薄薄的一层红晕。她看见郑阅出来,下意识地把手里的信封往身后藏了藏,然后又觉得这样太明显,又把它拿了出来,两只手捏着信封的两角,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
她长得不算惊艳,五官端正但算不上好看,皮肤有点黑,鼻梁上架着一副圆框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亮晶晶的,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紧张。
上辈子郑阅跑出来的时候,第一眼先往她身后看,看了一圈没找到他想见的人,才把目光落在她身上。那种明晃晃的失望,林晚晚不可能感觉不到。
这一次,郑阅看着她,认认真真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笑了。
“你找我?”他的声音出乎他自己意料的温和。
林晚晚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她的耳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红得像要滴血。她低下头,把手里的信封往前一递,动作又快又猛,差点戳到郑阅的下巴。
“这个,给你的。”她的声音闷闷的,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信封是粉色的,封口处贴了一颗心形贴纸。
郑阅接过信封,没有拆。他把信封翻过来看了一眼背面——空白,没有署名。他把信封揣进了裤兜里,动作自然得像接收一份普通的文件。
“谢了。”他说。
林晚晚抬起头,眼镜后面的眼睛里写满了意外。她大概没见过收到情书之后不拆开当场看的男生——至少在她有限的认知里,男生收到情书这种事是不常见的,她不知道正常的反应应该是什么。
但肯定不是这种平静的、甚至有点随意的“谢了”。
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她的手指绞着裙角,左脚脚尖在地面上画着看不见的圈,整个人局促得像一只被突然拎起来的小猫。
郑阅看着她,忽然问了一句和情书完全无关的话:“你吃早饭了吗?”
林晚晚愣住了。
她的表情像被人按了暂停键,嘴巴微微张着,眼睛瞪得溜圆,整个人凝固在那个晨光里,像一幅画。过了好几秒她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说:“啊?我、我吃过了……”
“那就再吃一点。”郑阅说完,转身往食堂的方向走,走了两步又回头看她,“走吧。”
林晚晚站在原地,大脑宕机了大概五秒钟。然后她小跑着跟了上去,鹅黄色的裙摆在晨风中飘起来,像一只跌跌撞撞的蝴蝶。
食堂里人还不算多。
大二的学生大部分还在床上挣扎,只有大一的新生和少数考研党才会在七点半之前出现在这里。郑阅端了两碗豆浆和六根油条,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林晚晚跟在他身后,犹豫了一下,在他对面坐下了。
她把眼镜取下来擦了擦镜片上的雾气,又戴上,动作局促又认真。她的手指上沾了一点豆浆杯上的水汽,在桌面上留下一小片湿痕。
“豆浆趁热喝。”郑阅把她那碗推过去,自己端着自己那碗喝了一口。烫,他皱了皱眉,又吹了吹,小口小口地抿。
林晚晚捧着豆浆碗,没喝。她的目光时不时从碗沿上方飘过来,偷看郑阅一眼,又飞快地移开,像做贼似的。如此反复了四五次之后,她终于鼓起勇气开了口。
“你……不打开看看吗?”她的声音很小,小到几乎被食堂里的电风扇声盖过去。
郑阅正咬着一根油条,闻言顿了顿,放下油条,用纸巾擦了擦手,从兜里掏出那个粉色信封。他当着林晚晚的面把信封翻过来,小心地揭开那颗心形贴纸——他没有撕破贴纸,而是从边缘一点一点地揭开,像拆一件珍贵的礼物。
信封里是一张叠成心形的信纸,米白色的纸,上面用工整的字迹写满了字。郑阅扫了一眼,大概三四百字,措辞很朴素,没有什么华丽的情话,只是写了一些“注意你很久了”、“你穿白衬衫很好看”、“你笑起来眼睛弯弯的”之类的话。字迹秀气但算不上好看,有几个字写错了又涂掉重写,涂改的痕迹很重,看得出写信的人写得很认真,也很紧张。
郑阅把信折好,重新放回信封里,然后把它放进了T恤左胸的口袋里。
那个位置,离心脏最近。
林晚晚看着他的动作,眼眶突然红了。她飞快地低下头,假装在喝豆浆,但豆浆太烫,她呛了一口,咳得满脸通红。
郑阅递给她一张纸巾。
“写得挺好的,”他说,语气很平淡,不像安慰,倒像在陈述事实,“字也好看。”
林晚晚低着头,用纸巾捂着脸,没说话。她的肩膀微微抖了一下,又抖了一下。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抬起头来,眼镜后面的眼睛红红的,但脸上带着一个有点难看的笑。
“你不用安慰我。”她说,声音有点哑,“我知道你喜欢的是刘琼。整个中文系都知道。”
食堂里的电风扇吱呀吱呀地转着,把晨风搅成一股一股的热浪。窗外的梧桐树叶被晒得有些蔫,偶尔有一两只麻雀落在窗台上,叽叽喳喳地跳几下,又飞走了。
郑阅靠在椅背上,看着对面这个红了眼眶的女孩。
上辈子他根本就没有坐下来和她好好说过话。他收了信封,说了一句伤人的话,转身就走,留下她一个人站在四号楼下,手里还保持着递出信封的姿势。他甚至不知道那天她是怎么回宿舍的,不知道她哭了多久,不知道她和刘琼因为这件事闹了矛盾。
那些他本该知道的,本该在意的,全都被他那点可怜的自我膨胀给吞掉了。
“林晚晚。”郑阅叫她的名字。
林晚晚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他知道她的名字。
“你说的没错,我确实关注过刘琼,”郑阅说,“但关注一个人和了解一个人是两回事。我以前不太懂这个区别。”
林晚晚眨了眨眼,没听明白。
郑阅没有继续解释。他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七点四十五。操场上那个晨跑的身影应该已经离开了,图书馆门口开始排起了长队,校园里渐渐热闹起来。
“你上午有课吗?”他问。
“没有,期末都停课了。”林晚晚说,“我本来要去图书馆复习的,但是——”她指了指他胸口口袋里的粉色信封,没说完。
“那就去复习吧。”郑阅站起来,端走了两个人的空碗,放到回收台上。他回来的时候,林晚晚还坐在原位,手指绞着裙角,似乎还有什么话想说。
她终于开了口:“郑阅,你……你会介意吗?就是我给你写信这件事。我怕……我怕刘琼知道以后会误会什么。”
郑阅看着她,忽然笑了。
他笑起来的模样和林晚晚记忆中的不太一样。记忆里郑阅总是带着一点张扬的、不太着调的笑,像一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公鸡。但此刻他唇角弯起的弧度很浅,笑意却很深,深得不像一个二十岁的男孩子。
“不会。”他说,“我和刘琼之间,不是因为你写封信就能有什么误会。”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确定,确定到林晚晚有一瞬间觉得他不是在说眼下的事,而是在说一些她不知道的、更远更大的事。
但她没有追问。她只是点点头,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不存在的灰,对着郑阅弯了弯眼睛。
“那我走了。”她说,“谢谢你请我吃早饭。”
“下次换你请我。”
林晚晚脚步一顿,回头看了他一眼,脸上浮起一抹红。她没说不,也没说好,只是把低马尾拢到肩前,转身小跑着消失在了食堂门口。
郑阅目送她离开,然后低头看了看胸口的信封。
他之所以没有像上辈子那样粗暴地拒绝林晚晚,不是因为他对她有什么别的想法,而是因为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上辈子他追不到刘琼,根本不是因为方法不对、时机不好,而是因为他在追刘琼的时候,从来没有真正尊重过任何人,包括刘琼,包括林晚晚,也包括他自己。
他把别人对他的好感当成了一块敲门砖,试图用它来敲开另一扇门。这种行为,说白了就是自私。
而自私这件事,是藏不住的。
刘琼也许从第一眼就看出来了。所以她才会说“不合适”,不是指他和她哪里不匹配,而是指他追求人的方式,本身就不对。
郑阅把手机从兜里掏出来,打开了长青大学论坛。
果然,置顶帖已经在首页最上面了,标题是红色的,加粗,字号比其他帖子大了一圈——【长青大学第六届校花评选结果揭晓】,发帖时间是今天早上七点整。
他点进去,帖子内容是一张长图,上面列出了前十名的照片和得票数。
第一名:刘琼,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2014级,得票数2847票。
配图是一张刘琼的生活照,不是那种精心修过的艺术照,而是一张抓拍。她穿着白色连衣裙坐在图书馆的台阶上看书,阳光从侧面打过来,在她脸上投下一半明一半暗的光影。她的头发没有扎起来,散落在肩膀上,有几缕被风吹起来,模糊了镜头的边缘。
这张照片是前年在长青大学官方微博上发过的,后来被无数次转载、截屏、保存,成了刘琼最具代表性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她不像一个被追捧的校花,更像一个普通的、认真的、正在好好读书的女孩子。
郑阅盯着这张照片看了几秒钟,然后退出了帖子。
他没有像上辈子那样,看完帖子立刻热血上头,冲去花店订了九十九朵玫瑰花,跑到女生宿舍楼下摆心形蜡烛。那些幼稚的手段,他一想起来就觉得脸疼。
他锁了屏,把手机揣回兜里,走出了食堂。
长青大学的校园在这一刻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双重性——一边是他记忆里那个被岁月磨损过的、褪色的老照片,一边是眼前这个鲜活的、色彩饱满的、热气腾腾的新世界。新旧两个时空在他脑子里重叠、交织,让他走路的时候都觉得地面有些晃。
他沿着梧桐大道往图书馆的方向走,经过操场的时候看了一眼红色的塑胶跑道。上面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一个体育老师带着几个体测没过的学生在补考。操场的另一头,单杠区有两个男生在比引体向上,一个做了五个就掉下来了,另一个在单杠上晃晃悠悠地挂着,脸憋得通红。
一切都太平常了,平常到让人忘了这是一个多么不同寻常的早晨。
郑阅走到图书馆门口的时候,手机又震了。
他又收到了一条短信。
这次不是未知号码,而是一个他存过的号码。备注是“妈”。内容只有一句话:“你爸昨天又去医院了,别担心,老毛病。钱够用吗?”
郑阅站在图书馆的台阶上,手指悬在屏幕上方,停了很久。
他爸的身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问题的?上辈子,应该是他大三那年。那时候他正在疯狂地追刘琼,追得昏天黑地,对家里的事几乎不闻不问。他爸住了两次院,他妈一个人在医院和家之间两头跑,给他打电话永远只说“没事,你别担心”。
后来他爸的病越来越重,到大四的时候已经需要长期住院了。他那时候才开始着急,开始到处找工作,开始后悔自己没有早点懂事。但一切都晚了,有些债,欠下了就再也还不上。
这一次,他大三还没到。他爸的身体应该还没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郑阅深吸一口气,回了三个字:“够的。爸那边需要我回去吗?”
消息发出去之后,他等了一分钟,没有回复。他把手机收起来,推开图书馆的玻璃门,走了进去。
图书馆二楼的自习区已经坐了不少人,放眼望去全是复习资料和低头苦读的背影。郑阅找了个靠墙的角落坐下,书包里什么都没有,他就这么干坐着,看着对面那个埋头苦学的女生,忽然觉得这个场景有点荒诞。
一个从2023年穿回来的人,坐在2016年的图书馆里,等待着一场他早就知道结果的期末考试。
他上辈子学的是计算机,毕业后干的也是计算机,写了五年代码,做到技术主管。现在让他重新考大二的课程,别说及格了,拿满分他都不一定做不到。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有大把的时间,而这些时间不能再像上辈子那样被浪费掉。
他要做的事太多了。
他要搞清楚是谁把他送回来的。他要弄清楚那条短信背后的东西。他要在他爸的身体彻底垮掉之前,做点什么。他还要——
他的思绪被一个声音打断了。
有人在对面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郑阅抬起头,然后整个人定住了。
坐在他对面的人是刘琼。
她换了衣服,不再是晨跑时那身红色运动服,而是一件简单的白色棉质衬衫,领口松松地敞着两颗扣子,露出一截好看的锁骨。头发还是扎着马尾,但比跑步的时候低一些,垂在脑后。她面前摊着一本《古代汉语》和一本厚厚的笔记本,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字迹工整得像印刷体。
她坐下来的时候没有看郑阅,甚至没有抬头。她翻开书,拿起笔,在笔记本上补了两行笔记,动作流畅自然,仿佛郑阅只是一件家具。
但郑阅知道她一定注意到了他。
因为刘琼有一个习惯——她会在坐下来之后的第十秒左右,不经意地抬一次头,快速扫一眼对面的人,然后把目光收回去。这个习惯是她在潜意识里判断周围环境安全与否的本能反应,连她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
郑阅是在上辈子追了她大半年之后才发现的这个细节。那时候他已经从她的追求者变成了一个站在远处默默观察的人,反而看到了很多之前没注意到的东西。
比如她不笑的时候嘴角会微微往下撇,看起来有点高冷,但其实是因为她有一颗虎牙不太整齐,笑的时候会不自觉地用手挡一下。
比如她看书看到入神的时候会咬笔帽,咬得很轻,笔帽上几乎看不出牙印。
比如她跑步的时候永远保持同一个配速,不是因为她体能好,而是因为她手里拿着运动手表在计时,精确到秒。
再比如,她每天晚上十点会准时给妈妈打电话,雷打不动,风雨无阻。
这些细节,郑阅上辈子花了整整一个学期才收集全。而现在,他只需要看一眼,就能从记忆库里调用出无数条关于她的信息。
他忽然有点想笑。
上辈子他以为自己了解刘琼,但其实他了解的都是皮毛。真正的刘琼藏在那些细节背后,像一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礼物盒,他连包装纸都没有拆开过,就在外面转了几圈,然后宣布自己尽力了。
这一次,他想试试拆开看看。
他把目光从刘琼身上收回来,从旁边空椅子上拿了一本不知道谁落在那里的《计算机组成原理》,随手翻开,假装在看。但他的余光始终没有离开对面那个低头记笔记的身影。
图书馆里的空调开得很足,冷气从天花板上的出风口吹下来,把纸张吹得微微翘起。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间漏进来,在白色桌面上切出一道一道的金线。远处有人翻书的声音,有人按圆珠笔的声音,还有一个女生在走廊上压低声音打电话的声音。
时间在这样安静的上午流过,像一条看不见的河。
郑阅忽然意识到,他人生中做过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也许不是选择了哪个专业、哪份工作,而是在今天早晨推开食堂的门,好好吃了一顿早饭。
因为所有的事情,都从那个简单的举动开始,走向了和上辈子完全不同的方向。
手机在兜里轻轻震了一下。
他掏出来一看,这次是一个陌生号码,短信内容只有三个字:
“开始了。”
郑阅没有删除这条短信。他把它截了图,存进了一个新建的相册,然后锁了屏。
他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桌上,重新抬起头,目光越过手机,落在对面刘琼微微低垂的睫毛上。
窗外,香樟树的叶子被风吹得沙沙作响。
2016年的夏天,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