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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傻瓜没有爱 作者:兮小破 本章字数:6109字 发布时间:2026-05-30

雨过天晴,好日子。

  “姐姐,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看着眼前一脸纯净的小男孩儿笑了。

  “姐姐是在想今天是个好天气,应该去打篮球。”我美美地笑着。

    小男孩儿一脸兴奋:“姐姐你会打篮球?真棒!我最喜欢看NBA了!我以后就要当一个篮球明星。”

  “不错的志向哦,小鬼头,你出了名,姐姐去给你加油!”

    我轻轻地拍了拍小男孩儿红红的小脸,透过小男孩儿无暇的双眸,我突然想起了阿枫--我已经很久没想他了--他也有着这么一双清澈的眼睛的。

    认识阿枫的那一刻,我正抱着个篮球,边喝着水边摇摇晃晃地走着,阿枫高挺的个头,飘逸的碎发以及棱角分明的面庞很是惹眼,可惜当时我已累的五迷三道,丝毫没把这么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帅哥放在眼里,要不是他和旁边的同学的争论吸引住了我,我是不会注意到他的,这也会省很多麻烦,不过上天注定的事是逃不掉的。

  “阿枫,你这么搞,全都是阳春白雪,一定会曲高和寡的,”

  “我不这么认为。文学讨论就是应该找一些流派的鼻祖以及十分有影响的作品,而有影响的作品的第一点就是有深度。卡夫卡够有深度但太流俗,现在讨论他的多如苍蝇,我想不如彻底干净一点,把学校里的真正的文人墨客召集起来,来一次文坛的深刻觉醒岂不更合适?”

  “我就怕到时候冷场。”

  “就是要精品,人自然不会多了。”

    阿枫不以为然地抬起头看到了我,我当时正饶有兴趣地咬着瓶口,笑着看着他。他冲我诙谐地眨眨眼,然后冲他身旁的同学说:“你看,如果我不加以控制,像这种浑身透着傻气的小女生一定会挤来讨论,她们知道什么?我这场文学的呐喊岂不哑巴了?”那个同学忙赞同地笑起来。

    我不禁睁大了眼睛,看了看自己,跨栏儿背心,运动短裤已经被刚才的激战搞得不成样子,头上崩着条发带,汗水依然往下滑着,,估计我的脸上的颜色也不会太单调了。

    我向来是个很客观的人,所以对他的评价我欣然接受。

    于是我走上前去:“这位师兄,要搞文学讨论是吧?”

    阿枫有点吃惊于我的胆量,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着我点了点头。

    我喝了口水:“不知道要讨论的作品有什么?”

    阿枫微微笑着:“这一次我主要想挑一些19世纪欧洲意识流派,魔幻主义以及诗歌戏剧类的作品比如法国意识流鼻祖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流年》,爱尔兰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死者》,美国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等等吧。我一直认为,要是搞学术讨论要凭真才实学,所以像大部分女生爱看的风花雪月我没选进来,你说是吧妞儿?不知道你爱看什么?武侠?爱运动的女生一般是这样的。”

    我点点头:“不错,我再给你推荐几部怎么样?”

    我一边将手中的篮球往阿枫手中一递,一边将头上的发带抹下来,喝了口水说:“美国的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尼采的《思想者的游戏》、《醉歌》,埃兹拉.庞德的《在一个地铁车站》,艾伦.金斯堡的《嚎叫》,尤其是法国吉尧姆.阿波利奈尔的《心》与《镜子》尤为值得讨论,如果还有时间,保尔.瓦雷利的《水仙辞》,阿尔图尔.盖波的《死者》,希腊的奥.埃利蒂斯得《夏天的躯体》也是很值得小议的,哦还有戏剧是吧,那推荐盖尔哈特.霍普特曼的《沉钟》和尤金.有奈斯库的《椅子》,啊,如果还有时间散文也是一个很值得一提的部分比如纪伯伦的《花之歌》,还有大家都烂熟的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加.米斯特拉尔的《玫瑰树根》,哦,对不起,我似乎说的多了点?不过希望能给你一丁点的帮助。”

    我及时打住,从阿枫的呆滞的手中拿过篮球扭头不紧不慢地走了,走之前还没忘记给他一个自以为还算生动的微笑。

  “哎,同学,你能来参加我们院主办的文学讨论吗?”

    我停下回头看了看他乐了:“再说吧。”说完我又走了。没办法,阿枫两眼的光芒让我不得不继续扭头路。

  “哎,同学,你叫什么?”

  “傻姑。”这一次,我学聪明了,没有回头,也没停下脚步。

    至于那次他们计算机系搞得学术讨论我没去,一般对于这种枯燥无趣的活动我向来是退避三舍的,而且还颇不以为然,好好的作品看懂了是你智商高,看不懂起码还有品位放在那,搞什么深刻觉醒?把一部好好的作品劈个支离破碎不是残忍无聊是什么?没有他们的觉悟,中国文坛也死不了。美女作家,帅哥文人还不时一样和割麦子似的一茬又一茬地换?都是玩儿文字的嘛,何必这么认真呢。

    而且据我所知,阿枫搞的这场“文学的呐喊”除了把他自己的名声远扬全校之外只落得个门可罗雀的下场,意料之中。

    岑枫,男,21岁;星座:狮子;血型:B;身高:1.81;最爱吃的东西:鸡蛋炒米饭;家庭成员:父母,一女友在谈;个人魅力:球场流氓,文坛骚客;最爱做的事情:看书累了去玩球,玩儿累了吃鸡蛋炒米饭;不良嗜好:深夜弹吉他;最头疼的事:被小女生看着傻笑;最糗的事:一分钟之前在一小女生面前得意地炫耀自己的学腹五车,下一时刻已然被此女生肚子里的墨水震倒,直震的呆若化石,三小时不知肉味;最大的志向:找出此女生,与丫死磕。

    阿枫别出心裁的自我介绍登在了校报的“校园之星采访show”上,报上的照片,阿枫英气逼人,一双自信的眼睛褶褶生辉,我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的个人资料的每一项内容,一边往嘴里扒着炒饭。

    有个声音在我心中说:“关键人物要出场了。”

    我是在说我自己。

  “姐姐,后来呢?后来你们遇到了吗?”小男孩儿急不可耐地扯着我的胳膊。

  “后来?当然。”我笑了。

    怎么能见不到他呢,他是全学校里的明星嘛。

    第二次见面是在篮球场上,他们院和我们院的激战。场面十分热烈,我悠然自得地边吃着冰淇淋边坐在一个高台上看着阿枫矫健活跃的身影。

    不只我,我相信全场的女生们很少有几个能将视线从他身上挪下来。

    中场休息时,手指受伤的哥们儿阿彪冲我喊一句:“疯丫,给我买副创可贴去”

    我忙从高台上跳下来跑向学校里的超市,余光中我看见阿枫拿着毛巾愣在了当场。我不停地跑着,脸上的笑容却不可遏制地散开了。

    球赛继续开始,阿枫很明显的经常将目光扫向一直看着他傻笑的我。他进了球,我也会冲他竖竖大拇指或者故作不屑地摊摊手。有一次,他被三人封住,虽然成功把球传给战友却很不雅地躺在了地上,我毫不顾及地哈哈大笑起来,丝毫不顾四周女生们诧异嫉妒的目光。

    那场球我们以三分之差惨败给他们,我却依然高兴。

    散场时,我陪着哥们儿阿彪、盖子有说有笑地走了,我当然没有忽视了注视着我慢慢离开并且一脸神秘莫测的微笑的阿枫。

    他身边当时还伴着一个1.70米的女生,两人很配。

    我有必要交待一下,我还有一个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的所谓男友——葫芦。我和他绝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知道我向来用嘴巴代替指甲刀的毛病,我清楚他早上起床找不着袜子的陋习,他深知我看见帅哥就拔不动腿的弱点我也洞察他不管看上哪个小女生先认她做妹妹的伎俩。听爸妈说我们小时候简直就是形影不分,一起吃喝洗刷,那交情绝对老铁了。我爸妈和他爸妈是一个大学的同学,所以我和葫芦自还没出世就已被定为天生的一对。好在我跟葫芦都不是残废怪胎否则我看老爸老妈他们怎么收场。

    可老妈听了我的问题颇不以为然:“那怎么可能?我跟你爸绝对优化组合怎么可能生出个畸形来?当初我也是看着他们那两口子也都是人中豪杰所以才敢许下诺言,你妈还能害你么?”

    我听了之后唯有哭笑不得。老妈一定是以前看武侠太多,指腹为婚都用在她的宝贝女儿身上,可害惨了我。

    葫芦对此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什么指腹为婚,连这个都信,不过,”他转了转眼珠子:“你做备胎也不错,咱俩也省了谈恋爱的过程,直接过日子到也是很有效率啊是不?”

    我毫不留情地在他那颗傻笨的脑袋上给了一巴掌:“所以说你俗吧!没恋爱那能结婚吗?那叫爱情吗?那能一起生活吗?你少耽误我大好前程我告诉你!”

    葫芦呲牙咧嘴:“少威胁人,我去庙里做和尚一辈子不吃肉也不会找你这种母老虎,我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市场绝对前途远大!”

    我乐不可支:“得了,看上你的姑娘都没有腿跑不快才让你追上的吧。”

    葫芦做势打我,我已把这之后的招式都快速还给他了。

    之所以叫葫芦葫芦,是因为他的五官简直除了那双硕大的眼睛就没别的东西了,与葫芦娃颇为相似,人长成他那个样子也算奇迹一个。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我和葫芦重走父辈们的老路,一起上了同一所大学,不过我保证我没有对他有任何感觉,我跟葫芦太熟了,放在一起使劲摩也不会擦出任何一点火花来的,只不过平时闲的无聊彼此凑在一起吃吃喝喝。放假时今天他上我家明天我去他家,胡乱搞点美味佳肴喝的翻天覆地然后睡的昏天暗地,被父母们踹醒往往发现我枕在他的腿上手里抓着啤酒瓶,他则脸伸在饭锅里,一头的米粒。

  “你们就胡整吧,看以后怎么过日子!"葫芦他妈如此恐吓我们。

    我俩听了同时哈哈大笑,葫芦说:“妈,为了防止这种惨象今后您老少一点看见,还是允许您儿子领回家一个温柔正常的儿媳吧!”我则频频点头:“干妈,为了您干女儿后半生的幸福千万别把我往火坑里推啊!”说完我们又勾肩搭背地哈哈大笑。

    如此几次,果然两边家长不再提婚配的事了,想必他们也都清楚理想可并不总能与现实挂起钩来的。

    进了大学葫芦施展开了他的那一套追女仔36计,我还没什么动静他那已经有一大群妹妹俨然一个宝哥哥了。我则一直认定宁缺勿滥的原则,一般不动心,除非碰到真正的人才。更何况我乐得自由自在,把整颗心都拴在一个人的身上岂不亏大了?

    而阿枫的出现显然有点动摇我的阵脚。

    球赛散场的那天晚上我乐颠颠地拉着葫芦陪我去喝酒。

  “切,你看他一朵花,我看他就是豆腐渣,论身高虽然比我高那么一两公分,但气质哪有我超凡脱俗;论才气虽然比我高了那么一点点,可我不是还没发挥吗?论相貌那直接不用论,他哪有我这么英俊潇洒,飘逸俊朗?你说连我都比不上的人还把你迷的痴痴呆呆的,我说你品位什么时候这么低啦?”

    我乐滋滋地听着葫芦把阿枫损了一通,习惯了,每次不管我看上哪个男生,他都会把那个人损的一无是处,而且有时候我还真觉得他说的有点道理,不过这次他的言语显然无力许多,毕竟阿枫的光芒并不是随便几句话就能遮掩住的。

    果然,葫芦发完这番唠叨之后想了想说:“不过对你也不能要求太高是不,他到也马马虎虎看的过去,哎对,他有一点我到的确比不上。”

  “说来听听?”我立刻惊喜万分,葫芦承认不如人,这是二十年来头一次。

  “就是他身边的女朋友小玫啊,那才真的是美女,要脸有脸,要个儿有个儿,身材更别提,听说那脾气更是柔情似水,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只要盯着你看一眼,你能立马高潮了。”

  “行啊你,早就瞄准了啊?”我不怀好意地打趣着。

  “美女哪有从我这里漏网的?不瞒你说,她的任何资料我都已经搞到手,就连她晚上睡觉喜欢磨牙,爱穿印着kitty图案的睡衣的喜好我都一清二楚啊。”葫芦又得意的不知道他姓什么了。

  “你恶不恶心啊,我不管你这些爱挖人隐私的臭毛病,说正经的,咱俩合作怎么样?”

  “什么情况?”葫芦睁大了那双灯炮眼。

  “既然你对小玫觊觎已久,我对阿枫也颇有好感,那不如我们同时来个两面夹击,棒打鸳鸯,然后各自......"

  “好啊你,这么无耻的主意也想得出来,我真是太小看你了!”葫芦佯装激愤拍案而起,引得餐厅其他人纷纷侧目。

  “得了你,少装正人君子,我这也叫帮你呢!你不是说你比阿枫强许多吗?那就证明一下嘛,是不是没有信心了?”

  “哇赛,你竟然连激将法都用得出来,简直无耻到赤道了!好吧,你难得动一次凡心,我就放下架子帮你一次,想必老天爷也会因为我的善良而原谅我的。”

    我不再理会葫芦的毫无意义的废话,开心的吃起来。

    到现在,故事才算正式开始了。

    有了葫芦的鼎力相助我更有气势了,我并不认为我这样做有多无耻,既然没结婚那谁都有权力追逐自己的幸福不是吗,再说葫芦虽然在我眼里无味但在其他女生中可算是抢手货否则他也不会在他们院落得个“风流枪手”的称号,所以就算小玫被他追到也不亏啊,至于阿枫是不是我的幸福,我虽然不够肯定但我想应该不会后悔的吐饭,这就够了。

    起码当初我第一眼看到他侃侃而谈便拔不动腿了,起码第二次见他我便拔不出眼了,起码他的那份资料已经被我烂记于心,做梦都能说出一两条来。

    为了配合他的资料我私下里还配了一套个人资料:

    傻姑,女,20岁;星座:射手;血型:O;身高:随尺子而定;最爱吃的东西:米饭炒鸡蛋;家庭成员:父母,本人一根独苗;个人魅力:百世难寻千世难碰的怪才;不良嗜好:看帅哥傻笑;最头疼的事情:总是无意中令别人头疼;最糗的事:第一次对一帅哥动心却没有穿上好衣服;最大的志向:让那个帅哥承认我还算是美女的;最爱做的事:看帅哥打球然后陪帅哥一起吃米饭炒鸡蛋。

    虽然这份资料把我衬的如同一个花痴,不过明明白白我的心嘛。

    葫芦那边迟迟按兵不动反倒是为了他那个乐队天天忙得焦头烂额还美其名曰要凭借雄厚的资本去赢得美人归。他给那个乐队起的名字叫“想明白的傻瓜笑着哭了”真是惊世骇俗的俗,他则说这就是他的目的,让普天下的老百姓都能接受他的音乐,这叫与民同乐。他问我愿不愿意过去效犬马之劳当个节奏吉他或鼓手或倒水什么的,我用鼻子给了他一个答复从而让他发下毒誓说不仅要把小玫抢过来还要在我和阿枫之间作梗让我们有情人终成纷飞劳燕天天看着他抱着美人笙歌曼舞,我则对着他的狗急跳墙的想法开怀大笑,我说:“葫芦,你这么无耻,我谢谢你全家啊。”

    葫芦悻悻地说:“我靠,我为未婚妻去破坏人家美满家庭当然无耻。”

我乐呵呵地说:“你如果承认我是你未婚妻,那就不是无耻了,那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傻瓜嘛!哪有帮老婆找情人的。”

    葫芦忙做恍然大悟状:“对啊,为了不戴绿帽子,看来得先把你休了,然后你把嫁妆还给我我好去迎娶小玫。”

    我乐了:“神经病,你先让小玫答应嫁给你再说吧!”

    葫芦白了我一眼:“屁话!用你教?等着瞧吧,枪手要射击了!”

    可是没想到还没等葫芦拔枪,阿枫先被我的乱箭射中。

    星象书上说我是闲着没事就乱放箭的家伙,既然乱箭齐发,射中一个猎物也不算奇怪。

    阿枫主动找着了我,当时我正背着个大吉他呼呼地往葫芦那跑,没办法,求人办事自然要付出点什么,所以我忍痛把自己的吉他贡献给了他那个傻瓜乐队,那小子还特拽,说送晚了他还不要,真难为我如此一个天才在校园里傻跑,而且让我心中的白马王子看到。

   "傻姑,等一下。”他乐呵呵地从天而降。

  “啊?”我看着他身后的一切东西就是没办法将目光锁定到他的身上。

  “你好像很忙?”阿枫笑呵呵地看着我,那笑容很不善良。

  “啊,不忙,我喜欢负重跑步。”我一边说一边还捋了捋遮住眼睛的头发,这样的话我都能说得出来,十足的傻姑样。

  “我对你的敬仰一次比一次厉害了。”阿枫笑眯了眼。

  “哦,没什么,你习惯了就好了。”我有些言语无措。

  “呵呵,傻姑,你叫什么?”阿枫拍了拍我的吉他。

我转了转眼珠子,这个动作是跟葫芦学的,感觉很聪明的样子。

  “我妈说,不要随便给陌生人说实话."我妈要是知道我把她搬出来一定会感动地稀里哗啦。

    阿枫无奈地笑了笑:“好,下次见面我们就不是陌生人了。”

    说完他走了。我愣了。一种异样的感觉笼上心头。

    我从心里盼望着下次见面。

    而世间总有很多巧合出现,再一次和阿枫见面竟然是在葫芦乐队的演出会上。这一次见面我与葫芦都有了质的飞跃。

    演出之前我和葫芦聚了一次,他说他的信心简直直冲云霄了,他还说他已经作了一些恰到好处的铺垫让小玫注意到了他并且绝对产生了很好的感觉,于是我便让他仔细汇报一下。

  “切,不是跟你吹啊,我只要想办什么事,还能有办不成的吗?暂且给你小露一招,让你钦佩与嫉妒一下。”

    葫芦讲得眉飞色舞,我听得兴高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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