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江城的秋天总是湿漉漉的,夜里下过一场小雨,地面还泛着水光。许家别墅灯火通明,像座漂在夜里的宫殿。我站在宴会厅角落,靠着墙,手里端着一杯没动过的果汁。杯子已经有点凉了,手心却出了一层汗。
今天是许家一年一度的家庭宴,亲戚朋友来了不少,西装革履,旗袍高跟,说话声音不大,但每句都带风。我是陈砚舟,二十八岁,许家女婿,入赘三年。这身份在这屋里,就跟拖鞋架旁边那双旧皮鞋一样——摆着,但没人多看一眼。
我穿了件浅灰衬衫,领口洗得有点松,外头套了件深色毛背心,袖口起球了,没舍得换。站久了肩膀发僵,但我没动。动多了容易引人注意,而我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注意。
岳父许振山坐在主桌中间,金丝眼镜反着灯,一开口全场安静。他刚讲完公司今年业绩,语气沉稳,像是在训话而不是祝酒。说完还特意扫了我一眼,那眼神就跟刀片似的,在脸上刮了一下。
“有些人啊,”他忽然又开口,声音不高,但足够让周围几桌听清,“天天在家闲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连个正经工作都没有,真当我们许家是慈善机构?”
空气一下子静了半拍。
我知道这话冲谁来的。
有人低头喝汤,有人假装咳嗽,还有人偷偷往我这边瞄。我没躲,也没抬头瞪回去,就站在那儿,嘴角往上扯了扯,像是在笑。
其实我也说不清自己在笑什么。可能是习惯了,也可能是觉得好笑——一个五十八岁的老头,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专门挑这时候踩我一脚,图啥?
他话音一落,手里的酒杯就砸了下来。
“啪!”
玻璃碎了一地,红酒溅到我裤脚上,顺着布料往下淌,像条歪歪扭扭的红蚯蚓。
侍者立马跑过来,蹲下要收拾。许振山抬手一挡:“别碰!让他自己擦。”
全场人都看着我。
我慢慢弯腰,从裤兜里掏出一块叠得整整齐齐的手帕。洗过太多次,边角都有点毛了,颜色也不太均匀。我蹲下去,一点一点擦裤子上的酒渍。动作不快,也不慌,就像在擦自家餐桌上的酱油。
手指掐着手帕边缘,掌心被指甲顶得发疼。
我心里有股火,烧得慢,但压不住。不是委屈,也不是怕,就是一股子不服气。你们真当我好拿捏?真当我这辈子就只能站这儿让人啐一口?
可我不吭声。
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吵起来,丢脸的是我;动手,我打不过他;走人,明天报纸标题就得写“赘婿不堪羞辱离席”。不如就这么擦,低着头,像条狗一样把主人泼出来的汤舔干净。
只要我还站着,就没输。
我擦完最后一滴,把手帕折好放回口袋,站起身。裤子还是湿的,贴在小腿上凉飕飕的。我没看许振山,目光往右挪了挪。
许清越坐在主位侧边,穿了件墨绿色旗袍,头发盘得一丝不苟。她手里端着茶杯,小口啜着,眼皮都没抬一下。刚才那一幕,仿佛跟她不在同一个世界。
有人在旁边小声嘀咕:“这夫妻俩,三年没同房了吧?”
“听说新婚夜就分房睡。”
“她怎么可能看得上这种男人。”
声音不大,但足够传进耳朵。
我看了她一眼。她正好放下杯子,侧身跟旁边一位堂叔说话,嘴角带着笑,语气恭敬。那笑容很标准,像练过无数遍。
我收回视线。
三年了,我们之间的话加起来不超过五十句。她说的最多的一句是:“你不用来陪我吃饭。”我说的最多的一句是:“嗯,知道了。”
中间隔着一张桌子,也隔着一堆我看不懂的东西。比如她为什么答应这场婚事,比如她到底恨不恨我这个“吃软饭的”,又或者——她有没有哪怕一瞬间,把我当成丈夫看过?
我不知道。
也不想问。
问了也没用。在这屋子里,感情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你要是靠它活着,早被人拆得连渣都不剩。
我退后一步,离开人群中心,走到落地窗边。外面是庭院,草坪修剪得很齐,路灯照着湿漉漉的小路。风吹进来,带着点土腥味,挺舒服。
就在这时候,张婶端着果盘从厨房方向走出来。她年纪四十多,穿着花围裙,走路有点急,但看到我时脚步顿了一下。
她绕了个弯,假装调整托盘,靠近我身边。
“快擦擦,别着凉。”她低声说,顺手把一条叠好的白毛巾塞进我手里。
我没接稳,差点掉地上。她已经走远了,背影匆匆,像是怕被人看见。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毛巾。很新,洗过几次,但没起球,边角还熨得平平整整。她平时用的都是旧抹布,这条明显是特意准备的。
我攥紧了。
张婶是这屋里唯一一个跟我说话不带刺的人。她不会叫我“女婿”,也不会叫我名字,就喊“小陈”。有时候我半夜去厨房找水喝,她还会留一碗热汤在灶上。我不问她为什么对我好,她也不说。
但现在,她敢冒着被骂的风险给我递毛巾,说明她真的心疼了。
我走到洗手间,把毛巾打湿,重新擦了一遍裤脚。镜子里的我脸色有点白,眼底发青,像是熬了好几天没睡。我抬手理了理头发,发现鬓角有点乱,索性用手抹平。
出来的时候,宴会已经开始散场。亲戚们三三两两往外走,有人打着哈哈,有人互相道别。许振山还在主桌跟几个老友喝酒,笑声洪亮,像是刚才什么都没发生。
许清越已经不在座位上了。
我穿过大厅,经过楼梯口,听见二楼传来关门声。应该是她回房了。门关得很轻,但很干脆,一听就知道不想被打扰。
我转身往庭院走。
外面安静多了,只有路灯和远处车流的声音。我站在台阶上,望着这栋三层别墅。灯火通明,像个舞台。每个人都演得很好,包括我。
我演一个废物,一个透明人,一个任人揉捏的赘婿。
可我知道我不是。
我不是为了钱才进这个家门的。也不是贪图许家的地位、人脉、财富。我站在这儿,是因为我没办法。那时候我妈躺在医院,手术费差三十万,没人借我,没人信我。只有许家说:你入赘,我们出钱。
我签了。
我不后悔。
但我也不会一直这样下去。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刚才擦酒渍的时候,手帕沾了红酒,现在指腹上还有一点暗红,像干掉的血迹。
我忽然笑了下。
许振山以为摔个杯子就能让我难堪?以为一句“吃软饭”就能把我钉死在这儿?他不知道,有些人气得狠了是会笑的。
我笑,是因为我已经想好了。
这三年,我白天是他的佣人,晚上是他的影子。我不争不抢,不露锋芒,甚至在他面前低头哈腰。可这些都不是因为我怕他。
是因为我在等。
等一个机会,等一个能让我翻身的机会。
而现在,我等到了。
我不再是那个只能靠女人活命的男人。我不需要他们施舍尊严。我要自己拿回来。
我转身,朝后楼走去。
那里有一间阁楼,没人上去,没人打扫,窗户对着证券大厦的方向。我每周都会去一趟,带上笔记本,带上充电器,带上我的计划。
他们以为我什么都不懂。
他们以为我连股票账户都没有。
他们以为,我这辈子就这样了。
我一步步走上楼梯,脚步越来越稳。
身后,许家的灯还亮着,像一座永不熄灭的牢笼。
而我,已经准备好了钥匙。
我推开后楼的门,走廊漆黑,只有尽头一盏夜灯发着微光。
我摸黑往前走,手指划过墙皮剥落的墙面。
下一秒,我抬脚踏上第一级楼梯。
脚步声在空荡的楼道里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