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当时大暴雨,他一手拿着他的笔记本电脑(Thinkbook,又大又重),一手拿着伞,短发也湿答答的。
我问他:你什么时候剪的短发?
他答:之前你说我剪短发好看,就剪了。
他回去以后我就用他的电脑重新做flash作业,我记得是一个起重机的flash,做完了就用他的电脑提交。
那天暴雨的第二天,他打电话过来说充电器没找到。原来给我送笔记本回去的路上,他满学校找我丢失的充电器。鼠大本校部很大,大家都是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车去上课,更懒的还有开车的。
以前没有什么感觉,现在接触的人类多了,越发觉得他真的是很好很好的人,一直都是行动派,有忙必帮,有难就上。
前文提到他住不惯大学宿舍,与一个国画系毕业的男生合租几千块钱一个月的公寓,那个男生有次跟我说:你就是xxx(雷霆外号)吧,我们一直让他剪头发他不剪,你一句话就把他说动了。
后来他让我做他的版画写生模特,四分之三侧,不是人体模特!
我记得我坐在那儿一动不动,他说他画不下去,画了很长时间才打完底。
有一次,他邀请我和我大学当时玩的最好的朋友去他租住的公寓吃饭,他做的一手好菜,还开了一瓶不到两千的红酒,吃完饭我们三个就是嗑瓜子吃花生,聊了很多学院里的八卦。
其实说到这儿,作为一个纯直女,我是觉得几年前我们女生之间开玩笑叫老公老婆真没什么,就怕遇上真的,但是当时也不信。
我带去跟他一起吃饭的朋友曾在某一天晚上跟我表白过。我不信,也吓坏了。因为她把我堵到厕所里问我敢不敢亲她。
我上高中剃的短发,莫名其妙,同性缘大于异性缘,但是没有像大学一样遇到一个真的(可能是)。
所以后来,我跟她有点渐行渐远,止步于“大学最好的朋友”。其实如果是现在的我,情商高一点,没那么那么有钝感力一点,可能还是好朋友。
还有很多能写的,也好玩的,抽象的,甚至很多八卦,以及美术生的就业问题,但是放到下次吧。我明天真有急事,但是我又表达力爆棚(姐妹们,请原谅我)。
如果有幸被他看到,我感觉他会会心一笑,因为他真的是很好的人,我们的友情也好,作为学长学妹的情谊也好,都是大学青春里抹不掉的纯真记忆。
她也是很好很好的女孩,我觉得她可能就是朋友间的吃醋,而不是我想的那样。如果有幸被她也刷到,我希望她永远健康快乐,我想告诉她,我永远怀念我们一起吃龙虾的时光,你是我大学里最最在乎的朋友。
下次也想说我和他还有她在毕业前夕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