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霖被警车带走的那天晚上,我一直没怎么睡着。脖子的伤口隐隐作痛,嗓子也疼,闭上眼就看到那把刀,看到林霖那双空洞的眼睛。
陆司珩陪我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又送我回公寓。他没有走,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一夜。我出来倒水的时候看到他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但没有睡着,眉头皱着,手指在膝盖上轻轻叩着。
天快亮的时候,我走到沙发边,在他旁边坐下。
“你没睡?”
“睡不着。”他睁开眼睛,看着我脖子上的创可贴,“还疼吗?”
“不疼了。”
他没有说话,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创可贴的边缘。手指很轻,像怕弄疼我。
“陆司珩,你怎么知道我在楼下?”
他顿了一下。“我每天都会在你楼下停一会儿。不是特意等你,是顺路。昨晚看到你下车,刚要给你发消息,就看到有人从后面冲过来。”
每天。他每天都会在我楼下停一会儿。不是顺路,是暗中护送。从我们在一起的那天起,甚至更早——从禁止令下来之后,他就开始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就不是暗中护送了。”他的语气很淡,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看着他。他的眼睛下面是青黑色的,一宿没睡。头发乱着,家居服外面套了一件大衣,是出门时随手抓的。左边手臂的袖子有一道口子,暗红色的血迹已经干了,黏在布料上。
“你手臂怎么了?”我拉过他的胳膊,翻开袖子。
小臂内侧,一道长长的口子,不深,但很长,从手腕一直延伸到肘弯。血已经凝固了,结了一层暗红色的痂,边缘的皮肤红肿着。
“没事。蹭了一下。”
“是林霖划的?”
他没说话,把袖子放下了。
“你为什么不处理?感染了怎么办?”我站起来,去卫生间拿了医药箱。酒精棉、碘伏、纱布、胶带,一样样摆在他面前。
“手伸出来。”
他伸出手。我小心翼翼地卷起他的袖子,伤口比我想象的要长。酒精棉擦上去的时候,他的手臂绷紧了一瞬,但没有缩回去。
“疼吗?”
“不疼。”
“骗人。”
我没有再说话,低着头,一点点把伤口周围的污血擦干净,涂上碘伏,用纱布包好。做这些事的时候,我的手很稳,但眼眶是酸的。
包扎完,我没有松开他的手。
“陆司珩。”
“嗯。”
“你为什么要冲过来?他有刀。”
“因为他要伤害你。”他反握住我的手,“那种情况下,没有为什么。”
窗外的天慢慢亮了。我们坐在沙发上,谁都没有再说话。他的手很暖,握得不紧,但很稳。
早上七点,林母打来电话。她的声音在发抖,像是哭过。
“小娜,林霖的事我听说了。他昨晚被抓了。”
“妈,你知道了?”
“派出所打电话来了。”她顿了顿,“他怎么会做出这种事?他怎么敢拿刀对着你?”
“妈,他已经不是以前的林霖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林母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一种深深的疲惫:“我知道。小娜,对不起。他欠你的,这辈子还不完。”
“妈,不是你的错。”
“我没想到他会走到这一步。公司没了,房子没了,我以为他最多就是闹一闹,没想到他会动刀……”她的声音哽咽了,“你现在怎么样?伤得重不重?”
“不重,皮外伤。”
“那就好。”她吸了吸鼻子,“林霖那边,我不会替他求情。他犯了法,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
挂了电话,我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的城市。清晨的阳光从楼群的缝隙里透出来,把天空染成淡金色。昨晚的惊魂像一场噩梦,但脖子上的伤口在提醒我,那不是梦。
林霖真的拿刀对着我了。那个曾经在婚礼上说“我会一辈子保护你”的男人,把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
接下来的几天,警方对林霖展开了正式调查。
陆司珩请了刑辩律师朋友跟进这个案子,我没有操太多心。但我需要去做伤情鉴定。脖子上的伤不重,但法医说“颈部有勒痕和皮肤破损,属于轻微伤”。轻微伤,够不上刑事立案的高标准,但结合持械和威胁的情节,林霖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
林霖被拘留了。
拘留所的通知送达林母的时候,她没有来找我。只是发了一条消息:“拘留所批了。他要在里面待一阵子了。”
我没有回复。
陆司珩的手臂伤口不算深,但医生说“再深一点就要缝针了”。他每天来换药,我给他换。第一次换药的时候,他坐在沙发上,我蹲在他面前,拆纱布、消毒、重新包扎。他低头看着我,目光很沉。
“周小娜,你这几天瘦了。”
“吃不下。”
“要吃饭。你还要上班,还要带诺诺。”
“我知道。”我剪断胶带,把新纱布固定好,站起来,“你也是。这几天别加班了,早点休息。”
他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林霖的案子走得比预想中快。
拘留、侦查、起诉,一套流程走下来,用了一个多月。开庭那天,我没有去。陆司珩去了,回来的时候带了一份判决书。
“故意伤害罪,判了十个月。”
我接过判决书,翻开。法院认定林霖持械威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十个月。不长,但够了。够他一个人在牢里想清楚自己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他有什么反应?”我问。
“低头认罪了。没有上诉。”陆司珩说,“他的律师申请了从轻处罚,因为他有自首情节——虽然是被抓的,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不然会判更久。”
自首。如实供述。林霖在最后关头,终于没有再撒谎。
我把判决书收好,没有再看。
那天晚上,诺诺睡着之后,我一个人站在窗前。龟背竹又发了新叶,嫩绿的,卷着边。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远处的天际线上有几颗星星。
手机震了一下。林母的消息:“判决书我看到了。十个月。他活该。”
我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很久。
“他活该。”一个母亲说自己的儿子活该,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心一定在滴血。但她说得对。不是狠心,是事实。
我回了一条:“妈,你注意身体。别太操心了。”
她没有再回复。
窗外的风大了一些,吹得窗帘轻轻晃动。我摸了摸脖子上的伤口,已经结痂了,摸起来硬硬的,像一道浅浅的疤痕。
陆司珩的手臂上也留下了疤。那天换药的时候我看到了,一道长长的粉色痕迹,从手腕延伸到肘弯。我问他“会不会留疤”,他说“男人的疤不碍事”。
不是不碍事。是这道疤替我挡的,我记着。
林霖被判了十个月。十个月后他会出来,也许会重新做人,也许不会。那是他的事,不是我的事了。
我的路已经往前走了很远,不会回头。
窗外的城市在夜色中安静下来,我靠在窗框上,把窗帘拉好。
明天还要上班,还要送诺诺上幼儿园,还要给陆司珩换药。
日子还是要过。不会因为谁被判了刑就停下来,也不会因为谁消失了就过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