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一日,光棍节。
这个日子对我来说没什么特别的,可陈安安非要拉着我去参加“脱单派对”。所谓“脱单派对”,其实就是她们班几个女生凑钱买了一个蛋糕,在宿舍里吃了一顿,然后轮流讲自己的感情史。
轮到我讲的时候,我说我没有感情史。
陈安安瞪了我一眼:“你骗鬼呢?陆程远不是你的感情史?”
“那是现在进行时,不是过去时。”我说。
“那你过去时呢?那个天天在校门口等你的帅哥呢?”
全场安静了。
她们都知道陆程远,但她们不知道莫原野。在她们眼里,莫原野就是一个不知名的、来过南城一中门口站了几天的帅哥,来无影去无踪,跟她们的生活没有任何交集。
只有我知道,那个人的到来和离开,都在我的生命里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痕迹。
“他是我哥哥。”我说。
所有人瞪大了眼睛。
“同父异母的哥哥。”我补充道。
宿舍里安静了三秒钟,然后炸了锅。
“什么?!你哥哥?!”
“那你跟陆程远呢?!”
“天哪这也太狗血了吧!”
“你们是不是在看什么电视剧?!”
我把蛋糕上的奶油塞进嘴里,甜腻的味道在舌尖化开,暂时堵住了我的嘴。
我不打算跟她们解释太多。
因为有些事情,解释起来太长了。长到需要用整本书来写,长到需要用整个人生来消化。
派对结束后,陈安安跟我留在阳台上收拾残局。月光照在宿舍楼后面的那排梧桐树上,把叶子的轮廓照得银白银白的。
“梧桐,”陈安安一边擦桌子一边说,“你那个哥哥,是不是喜欢你?”
我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
“你看他的眼神。”陈安安头也没抬,“你看他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很奇怪的东西。不是喜欢,不是爱,是那种……那种你在沙漠里走了很久,忽然看到一片绿洲的感觉。”
“渴望?”我问。
“不是渴望,是认得。”陈安安终于抬起头,看着我,月光落在她的脸上,让她的表情显得格外认真,“你的眼睛认得他,比你的人认得他更早。”
“你在说什么啊?”我被她绕晕了。
“我是说,”她放下抹布,看着我,“有些人是你的眼睛先认出来的。你的眼睛看到他,你的心就知道了,可你的大脑还在找借口说‘不是不是不是’。”
“然后呢?”
“然后等你大脑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你已经陷进去了。”
陈安安说完,端着盘子进了宿舍。
我一个人站在阳台上,看着远处的梧桐树,想着她的话。
你的眼睛认得他,比你的人认得他更早。
也许她说得对。
从第一次见到莫原野的那一刻起,我的眼睛就认出了他。所以我的心脏才会在听到他声音的时候漏跳一拍,所以我的手才会在他递过来冰红茶的时候不自觉地发抖,所以我才会在他的嘴唇落在我掌心的那个晚上失眠到天亮。
我的身体比我的大脑更早地知道,他对我而言不是普通人。
只是我的大脑太慢了,慢到花了快两年的时间,才终于追上了这个事实。
可追上之后呢?
迎接我的不是答案,而是更多的问题。
十一月中旬,我爸打了一个电话给我。
这是转学以来他第一次主动给我打电话。电话那头他的声音听起来苍老了很多,说话的时候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语气,像是怕说错一个字我就会挂掉电话一样。
“梧桐,最近过得怎么样?”
“还行。”
“学习跟得上吗?”
“还行。”
“钱够不够用?”
“还行。”
三个“还行”,把他所有试图建立沟通的尝试都堵了回去。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叹了一口气,那口气很长很长,长到像是一个溺水的人在吐出最后一口空气。
“梧桐,爸爸知道对不起你。”他说。
我没有说话。
“你妈妈的事,爸爸一直想跟你解释,可不知道怎么开口。”他的声音开始发颤,“你林阿姨她……她不是故意的,她不知道你妈妈有高血压——”
“你说什么?”我的声音冷了下来。
我爸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会打断他。
“我说你林阿姨——”
“我爸,”我打断了他,“你知道我妈妈有高血压,对不对?”
“我……”
“你知道她有高血压,知道她受不得刺激,知道她不能生气。还把病例给别人看,等她从别人嘴里知道的时候,你连一句解释都没有。”
“梧桐——”
“你甚至在她死后不到一周,就把那个女人带回了家。”
“你把她的照片收起来,把她的东西扔掉,把她的房间让给别人住。”
“你让她留下的那笔钱,花在了别人的身上。”
“你让她唯一的孩子,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
“这就是你所谓的对不起?”
电话那头,我爸沉默了。
他没有反驳,没有辩解,甚至没有呼吸声。电话安静得像是一头已经死去的野兽,只有偶尔传来的电流声证明它还在工作。
“爸,”我的声音终于软了下来,不是因为原谅了,而是因为累了,“我不需要你的对不起。你对不起的不是我,是我妈。”
“你如果觉得对不起她,就去她的坟前,亲口跟她说。”
“至于我,你不用再打电话来了。我过得很好,比以前好。”
我挂了电话。
手指还在发抖,可心里有一种奇怪的平静。
那是我第一次对我爸说出心里话。不是带着恨,不是带着怨,只是一种陈述事实的语气。你做了这些事,这些事造成了这些后果,这些后果导致了现在的局面。
仅此而已。
恨一个人是需要力气的,而我的力气,要用在更重要的地方。
比如好好活着。
比如不辜负我妈的期望。
比如对得起那些还在乎我的人。
比如陆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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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九日,陆程远的生日。
他没有提前告诉我,是我从陈安安嘴里听到的。陈安安说她是从陆程远他们班的一个女生那里听说的,那个女生在筹备给陆程远送礼物,“全班女生都送,就你不送,你好意思吗”。
我不想送。
不是因为我小气,而是因为我不知道该送什么。情侣之间送礼物是很简单的事,可我们现在不是情侣——或者说,我们是一对“正在等待答案”的准情侣,这种身份送什么东西都尴尬。
送贵了,像是在表白;送便宜了,像是在敷衍;送有意思的,像是在暗示;送没意思的,像是在划清界限。
我想了三天,最后决定送他一本书。
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
不是因为这本书有多好看,而是因为书里有一句话,我想让他看到。
“每次你一开口说话,我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心跳加速,脸红耳热。这种感觉,我以前从来没有过。”
我想告诉他,他给我的感觉,也是这样的。
生日那天是周六。
陆程远在教室等我,说要请我吃饭。我背着书包走进教室的时候,看到他在黑板上写了一行字。
“祝我生日快乐。”
字写得歪歪扭扭的,跟他这个人完全不一样。他平时写字很好看的,横平竖直的,像一个认真刻字的工匠。可这行字像是闭着眼睛写的,每一个字都在往不同的方向歪。
“你写的?”我指着黑板问。
“嗯。”他不好意思地笑了,“想写好看点的,可一拿着粉笔手就抖,不知道怎么回事。”
“紧张?”
“可能吧。”他挠了挠头,“毕竟是第一次跟你一起过生日。”
我的心软了一下。
他没有叫任何其他人,没有办派对,没有叫上他的兄弟一起喝酒吃饭。他谁都没有叫,只叫了我一个人。
这意味着什么,我很清楚。
这意味着他想要的生日礼物,不是一本书,不是一双鞋,不是一个游戏机。
他想要的生日礼物,是我。
一个答案。
一个决定。
一个“好”或者“不好”的最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