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方面都有。”他说,语气很认真,“你对我忽冷忽热的,有时候跟我说话像是在跟一个陌生人说话,有时候又突然对我很好,让我以为你要回心转意了。”
“对不起。”
“你又来了。”他叹了口气,“你能不能不要说对不起?你说得越多,我就越觉得你要离开了。”
我转头看他。
阳光从桂花树的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他的脸上,斑斑驳驳的。他的侧脸很好看,下颌线干净利落,鼻梁高高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他好像瘦了一些,下巴的线条比以前更锋利了。
“程远,你想过一个问题吗?”我说。
“什么问题?”
“你为什么要等我?”
他愣了一下。
“我是说,”我斟酌着措辞,“你有没有想过,也许等来的不是我,而是一个答案?一个你不想听到的答案?”
他沉默了。
风从桂花树间穿过,把几朵细碎的桂花吹落下来,落在他的肩膀上,落在他放在膝盖的手背上。
“想过。”他终于开口了,声音很低,“每天都在想。”
“那你为什么还——”
“因为我不想后悔。”他打断了我,“沈梧桐,我不想十年后、二十年后,回想起来,觉得当初的自己太懦弱了,连等的勇气都没有。”
“你是个值得等的人。”他说,转过头看着我,眼睛里是一种很干净很干净的光,“也许你自己不觉得,可我觉得。从我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觉得你是一个值得我用所有时间去等的人。”
“第一次见到我?什么时候?”我有些意外。
“你转学来的第一天。”他笑了,“你站在教室门口,王老师给你安排座位。你背着画板,面无表情地看着全班的人,像是全世界都欠你钱。”
“我哪有那么凶。”
“有。”他笑得更开了,“特别凶。凶到赵雷那种刺头都不敢惹你。可我看出来了,你不是凶,你是在害怕。”
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你看出来了?”
“嗯。”陆程远的声音变得很轻,“你站在门口的时候,你的手在抖。你以为没人看到,可我看到了。你在害怕,害怕这个新环境,害怕这些人,害怕再受一次伤。”
“所以我当时就想,这个女生,我一定要认识她。”
“不是因为同情,是因为好奇。我想知道,一个看起来这么凶的人,心里到底藏了多少害怕。”
我低下头,看着手里那罐已经不太热的咖啡,觉得眼眶有点发酸。
“后来呢?”我问。
“后来我认识了,就知道了。”他说,“你害怕的事情太多了,多到你这辈子都怕不完。可你从来不表现出来,你用那些刺把自己包起来,让别人不敢靠近你。”
“可我不怕你的刺。”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刺底下是你。”他的声音像一潭温水,慢慢地、不动声色地把我包围起来,“一个会笑、会闹、会为了一袋冰红茶哭的沈梧桐。一个嘴上说着‘不需要任何人’,可心里比谁都渴望被爱的沈梧桐。”
“你比你以为的要好很多,沈梧桐。好到我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想,今天要给你带什么早餐,你才不会皱眉。”
我的眼泪终于没忍住,滑了下来。
陆程远伸出手,用拇指帮我擦掉了那滴泪。他的指腹有些粗糙,蹭在脸上微微有些疼,可那种疼是好的疼,是让人觉得真实的疼。
“别哭,”他说,“你一哭,我就觉得自己说错话了。”
“你没有说错话,”我吸了吸鼻子,“是你说得太好了,好到我配不上。”
“配不配得上,不是你说了算的。”他的手从我的脸上移开,转而握住了我的手,十指相扣,掌心贴着掌心。
“是时间说了算的。”
“时间会证明,你配得上所有好的东西。”
“包括你吗?”我问。
他笑了,笑得眼睛弯弯的。
“包括我。”
远处的操场上,不知道谁放了一个风筝。那只风筝飞得很高很高,高到只剩下一个小黑点,在灰蓝色的天空里摇摇晃晃的,像一只找不到方向的鸟。
可线在人家手里握着,再怎么晃,也不会掉。
我忽然觉得,陆程远就是我手里的那根线。
不管我在风里飞得多高多远,只要线还在,我就不会真的迷失方向。
可问题是——
那只风筝,真的想被线牵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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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十一月。
南城的秋天特别短,感觉梧桐树的叶子刚黄了一半,冬天的风就开始蠢蠢欲动了。陈安安每天早上都要在衣柜前磨蹭十分钟,纠结穿卫衣还是穿毛衣,最后往往是一件卫衣外面套一件毛衣,把自己裹成一个球。
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了。
我考了年级第三十八名,对于一名美术生,已经非常可以了。王老师在班上特意点名表扬了我,说我“转学过来之后适应得很好”,让我继续保持。我看着她的金丝眼镜和她笑眯眯的脸,觉得她大概不知道我前两周几乎没怎么上课的事。
陆程远考了年级第五。
这个结果让他很不满意,因为他上一次是第三。他拿着成绩单皱着眉研究了半天,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段时间心思没放在学习上”。
我知道他的心思放在哪里了。
放在了我身上。
每次想到这里,我心里就会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有感激,有愧疚,有一点点的暖,还有一点点的疼。
可我能给他的,只有感激。
还不是全部的感激。
因为有一部分感激,已经被另一个人预支了。
那个人是莫原野。
他已经消失了一个月。
一个月里,他没有给我发过一条短信,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甚至没有通过任何一个人打听过我的消息。他像是从这个世界上蒸发了一样,干干净净的,连一点水汽都没有留下。
可我知道他没有蒸发。
他只是把自己藏起来了。藏在了一个我看不到、够不着、想找也无从找起的地方。
因为他说过,他是一棵种错地方的树。
既然种错了,就要拔掉。
哪怕拔掉的时候会把根上的土都带起来,会把周围的草都压死,会在地上留下一个永远填不满的坑。
也要拔。
因为只有这样,那棵叫“沈梧桐”的树,才能好好生长。
有一天晚上,我梦到了他。
梦里他穿着白衬衫,站在梧桐树下,手里没有烟,只有一把钥匙。他看着我,说:“沈梧桐,我找到答案了。”
“什么答案?”我问。
“喜欢一个人的答案。”他说,“喜欢一个人,不是要把她留在身边,而是要把她送到她该去的地方。”
“我该去的地方是哪里?”
“有光的地方。”
然后他笑了,把钥匙扔给我,转身走进了路灯的光芒里。他的背影越来越亮,越来越亮,亮到最后变成了一团白色的光,什么都看不清了。
我醒过来的时候,枕头湿了一大片。
陈安安在上铺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句“大半夜的你不睡觉在干嘛”。
我没有回答。
我只是躺在黑暗里,把手伸到枕头底下,摸到了那把钥匙。
那把莫原野还给我的、挂着梧桐叶挂件的钥匙。
我一直把它带在身边。不是因为它能打开哪一扇门,而是因为它是一个证据——证明莫原野真的存在过,证明那个在梧桐大道上对我说“来我的家”的少年不是我的幻觉。
他是一个真实的人。
一个有血有肉、会笑会哭、会疼会怕的人。
他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也许正在吃一碗泡面,也许正在写作业,也许正在某个我不知道的地方,想着我。
而我,也在想着他。
不是那种想见他的想,不是那种想跟他在一起的想,而是一种更安静的、更深沉的、像是在心里种了一棵树的想。
那棵树不需要浇水,不需要阳光,不需要任何外力的滋养。
它就那么长在那里,安安静静的,不声不响的,偶尔在风吹过来的时候,晃一下叶子,提醒我它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