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3日,傍晚。 虹乡县,长途汽车站。
夕阳将这座皖北小县城染成了金黄色。 空气里弥漫着烧烤摊的孜然味、路边垃圾堆的馊味,还有那种特有的、懒洋洋的尘土气息。
“吱嘎——” 那辆满身灰尘的双层卧铺大巴,喷着黑烟停在了路边。
车门打开。 陈骁拎着公文包,率先跳了下来。 他那件白衬衫虽然皱了,但领口敞开,袖子挽起,那种经过金陵洗礼后的从容气场,依然让他在这乱糟糟的车站里显得鹤立鸡群。
紧接着,一只穿着高跟鞋的脚迈了下来。 林晓曼跟在他身后。 她经过这一路的滋润(虽然是在车上),不仅没有疲惫,反而面色红润,眼神里透着一股子勾人的媚意。她挽着陈骁的胳膊,整个人像是没骨头一样贴在他身上。
“老板!这儿!”
不远处,一个有些激动的声音传来。 只见张牧正跨在那辆黑色的本田铁马(Steed 600)上,停在车站门口的显眼位置。 他显然早就到了,已经在风尘仆仆中等了一会儿。
这辆造型夸张、霸气,早就吸引了周围一圈人的围观。几个等客的三轮车夫正蹲在旁边,对着那硕大的V型发动机指指点点,满眼羡慕。
张牧看见陈骁下车,赶紧想要下车迎接。 但他的一条腿刚迈下来,动作就僵住了。
因为他看到了陈骁胳膊上挂着的那个女人。
“老……老板?” 张牧推了推那副厚厚的眼镜,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这……咱们不是两个人吗?这位是……”
他记得老板上车前是一个人啊? 这怎么坐了一趟卧铺车,还变出了一个大活人?而且还是这种级别的尤物? 难道这年头坐大巴还送老婆?
陈骁没有解释,只是淡淡地笑了笑,那种眼神仿佛在说“少见多怪”。
“这是晓曼姐。以后也是咱们团队的。” 陈骁简单介绍了一句,然后直接走到摩托车旁,拍了拍张牧的肩膀:
“行了,车给我。”
“啊?”张牧愣了一下,“那我呢?”
陈骁指了指路边那一排等着拉客的红色三轮摩托车(当地俗称“马自达”): “你坐那个。”
他从兜里掏出一张五十块钱,塞进张牧手里: “打个马自达,去县里最好的‘虹乡宾馆’。开三间房……不,两间套房。” (本来想开三间,但感觉到胳膊上林晓曼那只手紧了紧,陈骁立刻改了口。省钱嘛,大家都懂。)
“把这些西装,还有我的包,都带过去。洗个澡,等我。”
张牧抱着一堆西装和那个装着巨款的公文包,看着手里那张五十块钱,又看看老板身边那个笑得花枝乱颤的美女,心里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敬佩。
这就是老板啊! 不管走到哪,永远是香车美女。而我……只能坐马自达。
“好嘞!老板你慢点骑!” 张牧虽然被赶走了,但心里却美滋滋的。跟着这样的老板混,那是真有面子!
……
五分钟后。 虹乡县的主干道——人民路。
这里是县城最繁华的地方,两边是百货大楼、新华书店,还有刚开不久的肯德基(山寨版)。正是晚饭后的时间,路上全是出来遛弯的人和放假的学生。
突然。 一阵低沉、暴躁,如同闷雷般的轰鸣声,从街道尽头滚滚而来。
“轰——轰轰——!”
低沉的排气管声浪直接盖过了整条街的喧闹。所有人全停下脚下的动作,伸长脖子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张望。
一辆纯黑色的重型机车带着极具压迫感的速度,从十字路口直接冲了过来。
陈骁戴着那副买来的黑墨镜,腰背挺得笔直,双手稳稳地握住高挑的车把。迎面的热风吹翻了他的白衬衫下摆,别在牛皮腰带上的那台摩托罗拉掌中宝手机直接暴露在所有路人的视线里。这台一万多块钱的翻盖机在九七年的贫困县城,完全就是天外来物。
林晓曼坐在他身后,两条匀称的长腿紧紧夹住车身。她整个上半身完全趴在陈骁宽阔的后背上,任凭夏天的晚风把她的卷发吹得在空中肆意狂舞。
她在笑。完全放肆地大笑。
这才是生活!坐着全县最贵最拉风的机车,抱着这个能把所有规矩踩在脚底下的强悍男人。她斜眼看着路边,那些推着自行车的当地汉子全在直咽口水,那些穿着土气碎花裙的女人们全在瞪着酸溜溜的眼睛。
嫉妒、羡慕、震惊、眼热。
所有的目光全打在她林晓曼的身上!
“陈骁!油门再给大点!”林晓曼对着他耳朵大喊,声音里全是按捺不住的兴奋发抖,“让这些人好好看看!”
回到了这穷乡僻壤,她懒得再端着架子。她要用最张扬的方式把在深城受的憋屈全部宣泄出来。这个男人太对味了,手里捏着大把巨款,做派更是狂傲到了极点。自己这次押注不仅没输,还赢麻了。
陈骁听到耳边的大喊,右手手腕向下狠狠一拧。
本田铁马的V2发动机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大怒吼,转速表指针瞬间飙升打满。
轰————!
巨大的声浪在街道两旁的旧楼里来回震荡,沿街商铺的玻璃窗被震得嗡嗡作响。几个骑着大梁自行车的毛头小伙子直接看傻了眼,脚蹬子踩空,连人带车倒在路边。正在街角嗑瓜子纳凉的大婶张大了干瘪的嘴巴,连掉在布鞋上的瓜子皮都忘了去掸。
“老天爷诶!那是谁家的小子?这排场大得吓死人啊!”
“那台摩托车得卖好几万吧?咱们这破县城什么时候有这种好车了?”
“你懂个屁!你看人家腰上挂的啥?大哥大换代的新款掌中宝!上万块钱一个!这绝对是省里下来的大老板!”
“后座上那个女的才带劲呢!这屁股这腰身,绝对不是咱们这地界能养出来的。不会是电影明星吧?”
周围叽叽喳喳的议论声顺着风不断往耳朵里钻。
林晓曼紧紧贴着陈骁的后背,感受着胯下发动机传来的剧烈震颤,这震动比在那张狭窄的卧铺床上还要直接、狂野。她把脸全贴在陈骁渗出热汗的衬衫上,闻着那股混着灰尘和烟草的男人味道,整个人都陷入一种极度的亢奋里。
这男人身上全是可以依靠的安全感。以前在南边城市碰到的那些装大款的地中海老男人,给陈骁提鞋都不配。
以后就算是死,也得死死咬住这个男人。她不仅要管好他的钱袋子,她还要做这个车后座上永远不下来的女人。
“前面红绿灯路口左拐。”陈骁目视前方,双手操控着车把压出一个利落的过弯倾角,轮胎擦着地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路口的街灯接连亮起,橘黄色的灯光将这辆黑色的重机车拉出极长的暗影。
”陈骁迎着风大声安排着,“先去宾馆安顿好,在带你去吃这儿最好的羊肉串。”
林晓曼仰起头,搂在陈骁腰间的手指顺势滑进他的衬衫边缘,在那结实的腹肌上轻轻刮了两下。
“老板发话,我还能不听吗?”林晓曼咯咯地笑着,“你去哪,我就去哪。”
(第十七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