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说,”莫原野的声音终于带了哭腔,“她希望莫原野能替她照顾沈梧桐。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她唯一相信的人,不是她的丈夫,不是她的亲戚,而是一个她从未见过面的、别人的儿子。”
我终于转过身。
莫原野站在房间中央,灯光从他头顶落下来,把他的影子投在地板上。他的脸上全是泪痕,眼睛红得像兔子,整个人看上去狼狈极了。
可他的背挺得很直,像是在用最后一点力气维持着什么。
“你妈妈知道我的存在,”他说,“她知道我迟早有一天会找到你。她甚至知道我会喜欢你。她在信的最后写了一句话,那句话是——”
“是什么?”
“‘梧桐,如果有一天莫原野爱上了你,请你原谅他。因为那不是他的错。’”
我整个人僵住了。
我妈知道。
她知道一切。她知道我爸爸的过去,知道林阿姨的存在,知道莫原野的存在,甚至预见到了莫原野会爱上我。她什么都预见到了。
可她什么都没能阻止。
因为她已经死了。
她死在了三年前那个平常的早上,死在了一句“妈妈晚上给你做糖醋排骨”之后,死在了所有的真相被揭开之前。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写下那封信,把所有的秘密托付给一个她从未见过的少年。
那个少年是莫原野。
而我,沈梧桐,是她留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牵挂,也是她最后的遗愿。
“她希望你照顾我,”我看着莫原野,声音很轻,“可她有没有想过,她想让你照顾的这个女儿,需要的是一个哥哥,不是一个——”
后半句话我没有说出来。
可莫原野听懂了。
他看着我的眼睛,慢慢地,慢慢地笑了。
那个笑容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多到我花了三年的时间才全部读懂。
可那个时候的我没有读。
我只是转过头,拉着陆程远的手,走出了那扇门。
身后,莫原野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像一棵被种错了地方、枯死了的梧桐树。
##
从莫原野家回来的那个晚上,我失眠了。
不是普通的失眠,是一种清醒到近乎疼痛的失眠。我的大脑像一台过载的机器,所有的零件都在高速运转,发出刺耳的噪音。那些画面一帧一帧地在我脑海里回放,慢镜头,定格,放大,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得不讲道理。
莫原野说“我是你哥哥”时的表情。
莫原野说“我控制不住”时的声音。
莫原野流泪时的样子。
所有的一切都搅在一起,搅成了一锅粥,我拼命地想理出一个头绪来,可我越理越乱。
我想起了第一次见莫原野的那个傍晚。梧桐树下,白衬衫,手指间的烟,路灯亮起来的那一刻,他说“记住这个名字,沈梧桐,以后你会用到它的”。
原来那句话是这个意思。
他早就知道我会用到他的名字。因为总有一天,我必须要面对他,必须要喊出他的名字,必须在喊出这个名字的同时,接受他是我的哥哥这个事实。
原来他从一开始就在为这一天做铺垫。
原来他喜欢我,追求我,对我好,全都是建立在一个他知道迟早会崩塌的秘密之上的。
他知道我是谁。
他知道我不该喜欢他,他不该喜欢我。
他什么都知道,可他还是喜欢了。
这算什么呢?
算勇敢,还是算不负责任?
算深情,还是算自私?
我想不出答案。
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已经被我的眼泪浸湿了一大片,凉凉的,贴在脸上很不舒服。可我不想动,不想换枕头,不想做任何多余的动作。
我只想躺着,在黑暗中睁着眼睛,等着天亮。
凌晨四点多的时候,我的手机亮了。
是一条短信,陆程远发来的。
“梧桐,我知道你睡不着。我也睡不着。我想了很多,想你跟他的事,想你的感受,想我应该怎么做。最后我想明白了,我什么都不需要做,我只需要在你想说话的时候,在你身边。”
我看着这条短信,手指在屏幕上停留了很久。
然后我回了两个字。
“谢谢。”
这是我能给出的所有了。不是“我也是”,不是“我想你”,不是任何一个情侣之间应该回的话。只是“谢谢”。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陆程远。
他是我的男朋友,他在我最难的时候陪在我身边,他什么错都没有犯,他干干净净地、光明正大地喜欢着我。可我的心里装着的全是另一个人——那个不应该出现在我心里的人。
我觉得对不起陆程远。
可我又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不去想莫原野。
感情这种东西,怎么控制?
我把莫原野的这句话还给了他。
七天。
整整七天,我没有去上学。
我在宿舍里躺了七天,除了上厕所和下床拿外卖,其他时间都像一条咸鱼一样摊在床上。我不洗脸,不梳头,不跟任何人说话。
陈安安被我吓坏了,每天小心翼翼地进进出出,连呼吸都不敢大声。她给我带饭,给我打水,给我买各种零食,放在我床头的小桌子上。可我不敢看那些零食,因为陈安安买的冰红茶,和莫原野递给我的那瓶,是一个牌子。
陆程远每天都会来看我,在宿舍楼下站一会儿,发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都很简单,“今天天气不错”,“食堂有你爱吃的糖醋排骨”,“我给你带了几本书”。
我把他的短信一条一条地看完,一条一条地删掉。
不是不想回,是没有力气回。
第七天晚上,陆程远破天荒地没有发短信。
他打了电话。
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梧桐,”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哑,像是感冒了,又像是刚哭过,“我在你楼下。”
我走到窗前往下看,他站在路灯下,手里拿着一个什么东西,仰着头看着我的窗户。
“下来好不好?”他说,“就十分钟。”
我穿着拖鞋下了楼。
七天了,整整七天没有下过楼,阳光照在我脸上的时候,我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秋天的阳光不刺眼,可我的眼睛已经在黑暗里泡了太久,对光线变得敏感。
陆程远看着我,眼眶红了。
“沈梧桐,”他说,“你瘦了。”
我知道我瘦了。七天里几乎没有吃东西,喝了几瓶水,啃了几口面包,下巴尖得能当锥子用。
“你找我什么事?”我问。
陆程远把手里的东西递给我。
是一个信封。白色的,普普通通的,封口用胶水粘着,上面写着“沈梧桐收”三个字。
字迹是陌生的,不是陆程远的字,不是莫原野的字,不是任何一个我认识的人的字。
“这是什么?”我问。
“今天下午有人送来的,”陆程远说,“送到我们班,让我转交给你。送信的人说,是姜听雨让你看的。”
我的血液凝固了。
姜听雨。
这个名字像一根刺,卡在我的喉咙里。我恨这个名字,恨这个名字背后的那张脸,恨那张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可我又不得不面对这个名字,因为它跟我妈妈的信一样,是真相的一部分。
我撕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东西。
是几张纸。
不是普通的纸,是病历复印件。
第一张,人民医院的病历本,患者姓名:沈沁。日期:我妈妈去世前两个月。
诊断结果: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
下面是一行医生的笔迹:患者情绪波动大,需保持心情平稳,避免强烈刺激,否则有脑出血风险。
第二张,也是一份病历,患者姓名:沈沁。日期:我妈妈去世前一个月。
诊断结果:轻度抑郁状态,建议心理疏导。
第三张,是我妈妈和我爸爸的结婚证复印件。发证日期是二十五年前。
后面还附了一页纸,是姜听雨写的。
字迹很清秀,一笔一划都工工整整的,像她这个人一样,表面上看不出任何攻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