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安心这种东西,恰好是我最缺的。
所以当陆程远在操场上拉着我的手,问我“沈梧桐,你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的时候,我点了头。
操场上的人很多,有人在打篮球,有人在跑步,有人在起哄。陆程远高兴得像个孩子,在原地转了三圈,然后一把把我抱了起来。
我趴在他肩膀上,看着头顶那片灰蒙蒙的天,忽然想起了莫原野。
想起了那个晚上的梧桐大道,想起了那瓶放在地上的冰红茶,想起了他嘴唇落在我掌心的温度。
那些画面像是电影里的闪回,一帧一帧地从我脑海里掠过,快得我来不及抓住,慢得我来不及忘。
我想,沈梧桐,你终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有一个喜欢你的人,有一些可以期待的明天,有一点点可以被称作“幸福”的东西。
可我没有想到的是,莫原野会在我开始相信“幸福”这个东西的时候,重新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
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
南城的秋天总是来得晚一些,十一月的天还暖洋洋的,阳光穿过梧桐树的叶子,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我走在南城老街的石板路上,手里提着陈安安让我带的烤红薯,准备去她家看最新的漫画。
老街的尽头有一家旧书店,我路过的时候,余光扫到一个人影。
那人影靠在书店门口的老槐树下,穿着黑色卫衣,帽子没有拉起来,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脸。
我以为是陆程远——他今天说有事,不知道去了哪里,也许在这里等我。我正要开口喊他,那人抬起了头。
我的脚步钉在了原地。
烤红薯从手里滑落,摔在地上,滚了两圈,裂开一条缝,热气和甜味一起涌了出来。
不是陆程远。
是莫原野。
他比一年前瘦了很多,颧骨的轮廓更明显了,眼窝也更深的凹了进去,像是一个被什么东西掏空了的人。可他的眼睛还是那么深,那么暗,藏着无数我看不懂的东西。
他看着我,就像一年前在梧桐大道上第一次看我的时候一样,目光定定的,不闪不避。
然后他笑了。
那个笑和一年前不一样了。一年前他的笑是“终于找到你”的释然,而现在他的笑里多了一种东西,是倦怠,是认命,是一种“我知道我不该来可我还是来了”的无能为力。
“沈梧桐。”他叫我。
我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掐住了,发不出任何声音。
“你看起来过得不错。”他说,目光落在我脸上,慢慢地扫了一遍,像是在确认我没有受伤,没有消瘦,没有变成他担心的那个样子。
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你怎么在这里?”我的语气很平静,平静到连我自己都佩服自己。可只有我知道,我的手指在发抖,藏在袖子里的手指,在不受控制地抖。
“来找你。”他说得很简单,简单到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找我干什么?”
他没有回答,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朝我扔了过来。
我下意识地接住了。
是一把钥匙。
银色的钥匙,挂着一个梧桐叶的小挂件。
那个挂件已经旧了,梧桐叶的边缘磨得发白,可它还是牢牢地挂在钥匙环上,就像我记忆里那个晚上一样。
“我说过,那把钥匙是你的。”莫原野的声音从对面传来,低低的,沉沉的,“你不想要,可以扔掉。可你把它还给了我,我没答应。”
我看着那把钥匙,看着那个旧旧的梧桐叶挂件,忽然觉得鼻子发酸。
“莫原野,”我说,“我不需要了。”
“不需要什么?”
“不需要你的家。”我的声音开始发抖,“我有家了。”
这不是假话。陆程远给了我一种家的感觉,一种安定的、不必再流浪的感觉。虽然那个家不在一个具体的地址上,不在某把钥匙能打开的某一扇门后面,可它在我的心里,在陆程远牵着我的手时掌心的温度里,在他看我时眼睛里干干净净的喜欢里。
莫原野沉默了几秒钟。
然后他说:“是陆程远吗?”
我愣住了。
他知道陆程远。他知道我转学来了南城,知道我在南城一中,知道我有了新的生活,知道了我身边有了新的名字。他什么都知道,可他还是在知道了这一切之后,出现在了这里。
“莫原野,你调查我?”我的声音冷了下来。
“不用调查。”他说,语气里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这个学校,有我认识的人。”
我忽然不想知道这个人是谁了。我也不想知道他为什么要来,他凭什么来,他有什么资格在我决定开始新生活的时候突然出现,把我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世界搅得天翻地覆。
我只想让他走。
“你回去吧,莫原野。”我转过身,不再看他,“我跟你不熟。”
那四个字说出口的时候,我自己都听出了里面的狠绝。
我跟你不熟。
可我们明明那么熟。熟到他不用问就知道我喜欢喝什么,熟到他在几百公里外就知道我身边有了谁,熟到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心脏就开始疼,熟到我用尽全身力气才能装作若无其事。
我走了。
身后没有脚步声,可我知道他没有走。
他站在那棵老槐树下,看着我离开,就像一年前我站在梧桐大道上,看着他的白衬衫消失在路灯尽头一样。
这是一个轮回。
或者说,这是一个诅咒。
陆程远发现我那天不对劲。
我们坐在学校后面的小山坡上,夕阳把天边染成了橘红色,远处的教学楼顶上有一群鸽子在盘旋。他递给我一瓶AD钙奶,我接过来喝了一口,没说话。
“梧桐,”他的手搭在我肩膀上,很自然地把我往他怀里带了带,“你心情不好?”
“没有。”我说。
“你每次说没有的时候就是有。”他低下头,下巴抵在我头顶上,“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他的声音温温柔柔的,像春天的风,吹在人心上痒痒的。
我靠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一下一下的,很稳,很有力。不像我的心跳,乱成了一锅粥。
“程远。”我喊他。
“嗯。”
“你有没有什么事情,是你一直记得,但是又特别想忘记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了。“有。”
“什么事?”
“小时候被狗咬过,到现在看到大狗都害怕。”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轻松,可他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
我笑了笑,没有再问。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都有自己的伤口,都有自己的不想被别人知道的东西。陆程远有,我也有。
可莫原野的秘密,比我大得多。也比我沉得多。
莫原野没有走。
第二天我去上学的时候,在校门口看到了他。
他站在马路对面,手里拿着一杯豆浆,看到我的时候,他举了举那杯豆浆,像是在说“给你的”。
我没有理他,径直走进了校门。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他每天都来。早上七点准时出现在校门口,手里拿着豆浆,有时候还有包子或者煎饼果子。他从来不主动走过来,就站在马路对面,像一个被设置了固定程序的机器人。
陈安安先发现了这件事。
“梧桐,那个帅哥是谁啊?”她趴在窗户上往外看,眼睛亮晶晶的,“天天来,天天来,好痴情啊!”
“不认识。”我说。
“骗人!”陈安安瞪我,“他每次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就像……就像你是什么很重要的人一样。”
我低下头,假装在看课本。
“他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我最后说。
“什么人?”
“一个我以为我已经忘了的人。”
那天放学后,我主动去找了莫原野。
他在学校对面的一家奶茶店里坐着,面前放着一杯已经凉透了的奶茶,手里拿着一本书。我走过去的时候,他抬起头,合上书,嘴角微微上扬了一点。
不是笑,只是嘴角上扬了一点。但就这一点,已经足够让我的心脏漏跳一拍。
“你到底想干什么?”我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